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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过网贷,买房时会影响贷款吗?买房时容易遇到的难题解答来了

成都房天下 214

前言:

现在大家对“欠网贷公积金还可以贷款买房么嘛”都比较着重,我们都想要剖析一些“欠网贷公积金还可以贷款买房么嘛”的相关文章。那么小编也在网络上网罗了一些对于“欠网贷公积金还可以贷款买房么嘛””的相关知识,希望同学们能喜欢,朋友们快快来了解一下吧!

又到了令人愉快的周末,大家怕是都出尅耍嗨了,只有我,守着冰冷的电脑,孤单码字,只有我,看着别人的快乐,独自忧伤,只有我,想着文章的主题,抠破脑壳,哦哦哦~~~

今天到底写啥子?对喽,就来一起购房答疑吧~

因为经常有小伙伴们问各种各样的购房问题,并且这些问题是大多数朋友都会遇到的,那么我就给大家整理成购房答疑合辑,小伙伴们自行享用哈。

问:

夫妻只有一方有购房资格,用刚需资格买到房的话没有资格的另一方可以添加为共有人吗?如果离婚了没有资格的一方能不能分走一半?

答:

1、目前成都市购房资格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只有一人有天府新区购房资格,如果是用普通资格摇号,登记时候可以添加共有人,签订购房合同就是两个人(与登记时候的信息一致),等领取房产证时候就是两个人。

2、夫妇一人是刚需资格,另外一个人不是刚需资格或者没有资格,共有购房只能使用普通资格。要么就是用刚需资格单独购房,合同和房产证都是一个人名字。

【参加优先摇号排序选房的刚需家庭要满足什么条件? 第一,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父(母)和其未成年子女,达到法定婚龄未婚、离异、丧偶等单身以个人为居民家庭;夫妻离异的,购房登记时离婚应已满两年; 第二,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无住房转让记录; 第三,购买的商品住房位于我市住房限购区域的,登记购房人须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购买的商品住房位于我市住房非限购区域的,登记购房人须为我市户籍居民。 三个条件同时满足,才符合政策规定的刚需家庭。】

3、房产在婚内购买,单独所有,不能证明资金全部是外部来源,则婚姻法认为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离婚时候非共有的一方可以分走一半。如果是贷款购买,证明首付资金全部是外部来源,则婚内还贷款部分的是属于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时候非共有的一方可以分走还贷部分的一半。

我一个婚都没结的人,竟然来回答这种离婚后的房产分割问题……

问:

我女朋友是简阳户口,我不满足购房条件,我想用她的名义买新都区的房子,不领证,房产证上写两个人的名字,可以吗?如果可以,这样算刚需吗?

答:

1、首先假设你女朋友名下没有成都市住宅。你女朋友是简阳户口,如果没有11区或者天府新区两年以上公司社保,只能在三圈层新购住宅,不能在新都区新购住宅。

2、未领证的情况下,你女朋友单独购房,不能写你的名字,是否是刚需还要看她名下成都市房产情况以及2016年10月1日之后是否有成都市房产交易记录。

问:

请问我在龙泉驿区有一套住房,贷款已还清。在天府新区购房用公积金贷,组合贷和商贷的首付比例分别是多少呢?

答:

有一套成都市住宅,贷款已经还清,其他地区没有未还清房贷,在天府新区购房,纯公积金贷款首付40%,组合贷首付40%,纯商贷首付30%。

我太难了,现在连一套房的首付都没有,人家都开始考虑二套房了。

问:

个人原因申请了些网贷。现在要买房,会不会影响贷款呢?

答:

1、银行考察你的还款能力,会调取你的征信记录,你自己可以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查询自己的征信记录详细情况,申请后24小时出结果。

2、如果你的征信记录上没有多次违约(近两年内连续三次,累计六次没有按时还款),可能被要求提高首付的成数以及上浮贷款利率。如果你的征信记录上有多笔贷款,银行可能综合你的工资收入流水考虑你的还款能力,审批不通过你的房贷。

问:

我在外省有一套房,纯公积金贷款未还完,成都无房。若在成都买房,混合贷,首付比例多少?若不用公积金,纯商贷,首付比例多少?若我把外省的公积金贷款还清再在成都买房,混合贷以及纯商贷首付比例又是多少?

答:

1、公积金贷款(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查询显示为准)没结清,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或者组合贷款。

2、有一套房贷(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官网查询显示为准)没结清,成都无房,在成都购房,属于二套房,纯商贷,在天府新区和高新南区首付70%,五城区和二圈层首付60%,三圈层首付50%。

3、外省房贷还清,在成都买房,属于首套房,首付三成。

问:

现在的赠予政策是否有变化?如果是2020年4月拿到产权证,是否可以赠予给没有购房资格的父母。赠予的房子可以出售吗,又有哪些税?如果赠予的房子满五唯一没有营业税,满五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唯一是指四川省唯一吗?

答:

1、赠与需要产权证在售,无房贷,无抵押无限制。2020年4月拿到产权证可以赠与给父母,通过继承、遗赠和直系亲属之间赠与等非买卖途径取得住房的,不属于住房限购范围。

2、赠与获得的房产如果是四川省内非满五唯一住宅,卖出时需要收取20%的个税,核税基准由税务局确定。

3、满五是从房产证取得的时间开始算,唯一是四川省内唯一的住宅。

(来源:成都购房通,转载已获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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