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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逻辑的思维,再好也没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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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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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 穆臣刚

逻辑规律就是反映思维形式之间必然联系的规律。普通逻辑学的基本规律是抽象思维中逻辑形式的基本规律,包括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基本逻辑规律不是人们约定俗成的,也不是体现任何意志的规定,它是科学规律,是人们在长期的实践活动中对思维活动一般规律的总结和认识。正确的思维活动和论辩一定是符合基本逻辑规律的,不符合基本逻辑规律的思维和论辩一定是不正确的。

混淆概念必然产生分歧

有位理发师最近经常为一件事感到头疼——有一个游手好闲的无赖总来找他理发,却从来不给钱。理发师每次问他要钱,这个人总是找借口推托,有时还装出一副很生气的样子。因害怕这个无赖惹出事端,影响自己的生意,所以理发师每次都忍气吞声,但他决定想个办法狠狠整治这个人一下。

一天,这个游手好闲的无赖又来理发了,理发师依旧心平气和地先给他剃光了头,然后给他刮脸。这时,理发师问道:“请问先生,您要眉毛吗?”

无赖不耐烦地说:“当然要,这还用问!”

“好,那我就给您!”理发师一边说着,一边嗖嗖几刀下去,便把这个人的眉毛刮了下来,递到他的手里。无赖看到自己的眉毛被刮掉,顿时气红了脸,大声责怪理发师为什么要这么做。理发师却不慌不忙地说:“刚才我问过您,您说要眉毛的!”无赖听了后气得说不出话来。于是,理发师又问:“那么请问您要不要胡子?”

“不要,不要!”无赖连忙说。

“好,您不要就不要。”理发师一边说,一边又嗖嗖几刀,把他的胡子刮下来,甩在地上。刮完之后,理发师拿出镜子让无赖看,只见镜子里的人脑袋和脸都刮得精光,简直就像个光溜溜的西瓜。

这个故事里,理发师采用的手段是偷换概念,偷换了“要”的意义。那个无赖先说“要”,是指“脸上需要”,理发师却偷换成了“手里要”。之后,无赖说的“不要”是指“手里不要”,理发师却偷换成“脸上不需要”。当然,理发师是故意惩罚不懂逻辑的无赖,但其实他违反了逻辑学里的同一律。

同一律是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之一,就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必须在同一意义上使用概念和判断,不能混淆不相同的概念和判断。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个思维总是跟自身同一,这是毋庸置疑的,它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识存在,更不会随某个人的主观意志的变化而变化。这种必然性和客观性是被人所认识的客观存在。因此,正确的思维活动一定是遵循同一律的,违反同一律就会出现逻辑错误。

从概念方面说,同一律要求同一思维过程中所运用的每一概念其内涵和外延都必须是确定的。把不同概念当作同一概念使用所犯的逻辑错误,无意识而犯的叫作“混淆概念”,有意识而犯的叫作“偷换概念”。例如,一位小伙子问自己的女朋友:“你总是要这要那,不怕人家说你是高价姑娘吗?”姑娘却不以为然地回答:“怕什么,大诗人裴多菲都说了‘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价钱低了能叫爱情吗?”这位姑娘故意用“价更高”里的“价”去替换“高价姑娘”中的“价”,显然是在偷换概念。在具体思维中,混淆概念或偷换概念常常表现为同词换义或异词换义。

从判断方面说,同一律要求同一思维过程中所作出的每一个判断,其含义必须是确定、同一、前后一致的。把不同论题(判断或命题)当作同一论题所犯的逻辑错误,无意识导致的叫作“转移论题”,故意用某一论题暗中代替原论题的叫作“偷换论题”。例如,汤姆说:“迪克,你批评别人往往简单粗暴,以后要注意点。”迪克却反驳说:“公民都有批评的权利,难道我没有吗?伟人都赞成批评与自我批评,难道你不赞成吗?”迪克的回答是在强词夺理,可以认为他是在偷换论题。

转移论题或偷换论题的逻辑错误,在实际思维中往往表现为偏离中心、文不对题、避而不谈、答非所问,甚至节外生枝、各执一端等。

逻辑题精选

法国某地一个律师家的狗偷吃了肉店里的一块肉,肉店老板决定去找律师理论。见到律师,老板便问他:“一只狗偷吃了别人家的东西是不是要这只狗的主人来赔钱?”

“这是当然的。”律师随口答道。

听了律师的回答,老板高兴极了,马上向律师伸出一只手,说:“那么就请你付给我10法郎吧,因为你的狗偷吃了我店里的一块肉。”

“好,我同意。不过你必须先付给我15法郎的诉讼费,扣除我赔你的10法郎后,你还应当付给我5法郎。”

律师本来要赔钱的,可是经他这么一说,不但不需要赔钱,反倒要让受损害的肉店老板付钱给他。律师在这里使用的诡辩手法违反了什么逻辑规律?

提示:律师用的手段是偷换概念。

思维的对象要确定

某报纸曾登载了这样一段文字:“美术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大自然就像图画一样艳丽、壮美。人们美的外表、美的心灵、美的生活、美的世界也像画一样使人心旷神怡,陶醉在这优美的情境中。”

第一句“美术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当然是作者学美术的体会,而下文应该具体说明作者这一点体会。但是,作者在下文中却说了各种各样的美,如大自然的美、人们外表的美、心灵的美、生活的美和世界的美。美和美术有联系,但并不是一回事。列举各种各样的美,并不能说明“美术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这一段话最明显的错误就是文不对题。

从逻辑上说,这是思维的对象不确定的一种表现,也是违反同一律的一种表现。思维的对象要确定,是形式逻辑中同一律的基本要求,而其中首要的一点,就是人们在进行思维活动的时候,要确定自己所想的是个什么问题,不要把这个问题换成那个问题。在表达思想的时候,当然也是这样。在上面的案例中,作者的思维活动没有针对预定的对象展开,而在提出这个对象以后,马上就离开这个对象,想到别的地方去了。这样,预定的思维对象完全落了空。

我们说文要对题,这里的“题”就是指预定的思维对象。如果不遵守“思维的对象要确定”这一规则,不但一段话有可能文不对题,而且整篇文章都有可能文不对题。例如,某医院的注射室里张贴着一份《注射室消毒制度》,共有十条。其中有七条讲的与消毒有关,还有三条则与消毒无关,后者分别为“必须根据医生开的注射单注射”“必须了解病人情况,进行必要的解释,消除疑虑”“注射前要查对药名、剂量,检查有无浑浊、过期等情况”。这些规定本身没有错误,但是写到《注射室消毒制度》里去,明显文不对题而显得多余了。

《注射室消毒制度》里为什么会出现这些多余的话?从逻辑上说,就是因为制定者在考虑消毒制度的过程中没有保持思维对象的确定性,想到别的地方去了。这种逻辑错误可以叫作“节外生枝”,它不是完全文不对题,而是在一个思维对象提出后,并没有始终针对这个对象进行表述,有时想到别的地方去了。

一般来说,想到与主题根本不相干的地方去是不大可能的,那些离题的枝蔓往往与主干有某种关联。上述《注射室消毒制度》中的枝蔓,就是因为它们和消毒同属于注射室的工作范围而被拉进去的。不妨再举一个例子,有一部介绍非洲部落的书稿,里面讲到非洲的土著民族是一个好客的民族。可是介绍的过程中,忽然由非洲土著人想到了美洲大陆最古老的印第安人,说:“印第安人也十分好客。”接着又大谈俄罗斯人、犹太人甚至因纽特人怎么好客等,生出了一大批枝蔓。

世界上的事物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联。思考一个问题的时候,适当联系到与此有关、有助于解决该问题的其他问题是有必要的,这不叫节外生枝。在这种情况下,要避免产生节外生枝的逻辑错误关键在于把握住由此及彼的界限。首先,我们要牢记和紧扣原来的思维对象,始终不离开这个立足点和出发点;其次,判断有关联的内容是否和原来的思维对象密切相关,并有助于理解和说明该对象;最后,必要的由此及彼应当适可而止,不要大做文章。

逻辑题精选

A:“ 我们今天就去一次书店吧,到明天,我们要买的那本书可能被卖掉了。”

B:“ 不,不可能被卖掉的。”

第二天,那本书没有被卖掉。根据这个情况,B就说:“看到没有,你还说它会被卖掉呢!”

请问:在这一争论中,A和B有无错误?如果有,是什么错误?

提示:同一律要求思维具有确定性是就同一思维过程而言的。所谓同一思维过程,是指同一对象、同一时间、同一关系。

自相矛盾者的窘境

古时候,楚国有个卖矛和盾的商人。有一天,他来到集市上大声叫卖,先是夸自己的盾说:“我的盾坚固无比,无论多么锋利的矛都刺不破它。”不一会儿,他又开始夸自己的矛说:“我的矛非常锐利,无坚不摧,无论多么坚固的盾都能刺破。”这时,有人问他:“那么用你的矛去刺你的盾,结果会怎么样呢?”商人一时语塞,不知如何回答。

矛和盾是古代的两种兵器,矛是用来进攻刺杀敌人的,而盾是用来抵挡矛的刺杀保护自己的。“什么也刺不破的盾”和“什么也刺得破的矛”,是不可能同时存在的。显然,卖矛和盾的商人存在两个互相否定的思想,这两个思想中必有一假。从逻辑上说,他违反了矛盾律,难怪被问得哑口无言。

矛盾律的基本内容是在同一个思维或论辩过程中,两个互相否定的思想不能同时为真。也就是说,对同一个对象的肯定和否定不能同时为真,必有一个断定是假的。矛盾律具有必然性和客观性,是人们对客观世界规律性的认识和反映。一个事物不能同时是且不是某物,不能同时“具有”且“不具有”某种性质,这在客观世界中是必然的。

从矛盾律的内容可以看出,矛盾律在逻辑上要求我们在同一个思维过程或论辩过程中,不能同时承认互相否定的两个命题是真的。也就是说,同一时间、同一关系下,对同一对象的同一方面,如果两个命题具有矛盾关系或者反对关系,那么不能承认这两个命题同时为真。如果违反这一要求,就会犯“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例如,我们不能用“本地人”和“外地人”去指称同一个人,也不能用“自杀”和“他杀”同时断定某人的死因。像这种明显的逻辑矛盾,在实际思维中容易避免,但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出现一些比较隐晦的逻辑矛盾,在实际思维中须格外注意。例如,孪生三姐妹个个出落得如花似玉。其中,“孪生”即双胞胎,与“三姐妹”相矛盾。

矛盾律的作用主要在于保证思维的无矛盾性,即首尾一贯性。无矛盾性也是正确思维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基本条件。无论何时何地,对待何种问题,如果不能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保持思维的无矛盾性,那么就不能正确地认识现实。

从建立科学体系的角度看,任何一种科学理论,如果包含有逻辑矛盾,那么这一理论即使不是难以成立,至少也是不够科学、严密、可靠的。矛盾律也是揭露谬误和反击诡辩的有力武器。谬误和诡辩往往会在貌似正确的假象下掩盖错误的思想和无效的表述,这些错误的思想和无效的表述中就包含逻辑矛盾。尤其是诡辩论者,既想极力回避事实又无法完全不顾事实,于是他们就常对同一个事实时而承认时而否认,或者表面上肯定实际上否定,以致不可避免地陷入自相矛盾中。这时,运用矛盾律指出其思想首尾不一贯的地方,就能作为一种重要的反驳方法有力地揭示谬误并驳斥诡辩。

矛盾律虽然是正确思维和有效表述的必要条件之一,但也必须指出,它跟同一律一样,也只能在思维领域中起作用。因此,我们在运用矛盾律的时候,还应该做到以下两点:

1.严格区分逻辑矛盾和辩证矛盾。辩证矛盾是由两个对立面组成的统一体,它存在于自然界和社会的一切事物以及人们的思维之中,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辩证矛盾可以笼统地分为现实存在的矛盾和思想体系间的矛盾,其中,现实存在的矛盾是客观事物自身固有的矛盾,即事物自身所包含的对立面的斗争和统一。辩证矛盾的这两种矛盾都是客观存在、不能避免的,因此,辩证矛盾不能像逻辑矛盾那样可以人为地加以排除。而逻辑矛盾是人在思维过程中违反矛盾律造成的,它不仅可以避免和排除,而且必须加以避免和排除。由此可见,我们不能将逻辑矛盾和辩证矛盾混为一谈。

2.要注意矛盾律的条件性。矛盾律不仅不否认客观事物的内在矛盾,而且也不否认反映客观事物的思想认识上的矛盾。矛盾律的运用是有条件的,它要求在同一时间、同一关系下对同一事物不能作出两个相反的判断。离开这“三同”,便谈不上违反矛盾律。例如,对同一套设备或同一种观念,若干年前断定它是先进的,若干年后断定它是落后的。这两个互相否定的论断就可以都是真的。

逻辑题精选

一位经常劫富济贫的侠客决定打劫一位大财主,但是这位财主雇用了很多保镖,如果硬碰硬的话,侠客并没有成功的把握,于是他想出了一个很好的计策。一天,他借来几两黄金,在财主家附近的空地上筛起金子来。不一会儿,财主带着众多保镖外出,看见侠客的举动觉得很奇怪,便上前问道:“喂,你这是干什么呢?”

“先生,我正在种金子呢!”侠客回答说。

财主听了十分好奇,又问道:“快告诉我,种了金子会有收成吗?”

“当然有啊,过一个星期就可以收割,把长出来的金子收回来。”侠客说。

财主一听分外眼红,他想:有这么好的事,我可不能错过。于是他笑着与侠客商量:“你种这点金子能发多大的财啊?要种就多种点。如果种子不够,我可以给你啊,我有的是金子,等你种出来,给我八成就行了。”

“那太好了,先生!”侠客满口答应。

不一会儿,侠客便到财主家拿了10镑黄金。一个星期之后,他给财主送去了18镑黄金。财主打开口袋一看,金光闪闪,十分耀眼,他乐得合不拢嘴,于是立即吩咐手下,把库里存的几箱金子全都搬出来交给侠客。侠客找来马车,将金子运回家,全都分给了当地的穷苦人。

一个星期过去后,侠客空着手来到财主家。财主见他愁眉苦脸,着急地问道:“金子呢?需要大车去运吗?”

侠客忽然哭了起来,说:“真倒霉啊,你不见这几天一滴雨也没下吗?咱们的金子全都干死了!别说收成,连种子也赔了!”

财主听了,气得扑了过来,抓住侠客的衣服高声骂道:“胡说八道,我不相信你的鬼话,你想骗谁?金子哪有干死的!”

侠客说:“这就奇怪了,你要是不相信金子会干死,怎么又相信金子种上了能长呢?”财主的嘴巴就像塞了一团棉花,张得大大的却说不出话来。你知道这是什么原因吗?

提示:侠客将财主拉到了自相矛盾的窘境。

“模棱两不可”的逻辑错误

英国戏剧家莎士比亚的著作《威尼斯商人》中有这样一个情节:

富家少女鲍西娅不仅拥有绝世的姿容,而且拥有卓越的才能,许多王公贵族纷纷前来向她求婚。但是,鲍西娅自己并没有选择丈夫的自由,她的亡父在遗嘱里规定要猜匣为婚。鲍西娅有三只匣子,分别为金匣子、银匣子和铅匣子,三只匣子上分别刻着三句话。在这三只匣子中,只有一只匣子里放着一张鲍西娅的肖像。鲍西娅许诺:如果有哪一个求婚者能通过这三句话,猜中肖像放在哪只匣子里,她就嫁给这个人。

金匣子上刻的一句话是:肖像不在此匣中。

银匣子上刻的一句话是:肖像在金匣中。

铅匣子上刻的一句话是:肖像不在此匣中。

同时,旁边一张纸上写着:这三句话中只有一句是真话。

许多男子慕名而来,但一个接着一个都猜错了,后来聪明而英俊的巴萨尼奥来求婚了,他看了看三只匣子和纸上的话,稍作思考,就对鲍西娅说:“您的肖像在铅匣子里。”鲍西娅微微点头,然后问他是怎么猜中的。巴萨尼奥说:“金匣子上面的话与银匣子上面的话是互相矛盾的,不可能都是假话,其中必有一句是真话;而纸上说三句中只有一句是真话,那么,这唯一的真话必然是金匣子和银匣子上的两句话之一,由此可知,铅匣子上的话只能是一句假话,而铅匣子上的话是‘肖像不在此匣中’。既然这句话是假的,那么肖像一定在此匣中。”

巴萨尼奥的回答是正确的,因此他赢得了鲍西娅的芳心。他的猜测过程,正是运用了逻辑学中称之为排中律的规律。排中律的基本内容是在同一个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矛盾的思想不能都假,必有真。也就是说,对同一个对象的肯定和否定不能同时为假。例如,“安娜在哈佛大学读书”和“安娜不在哈佛大学读书”这两个命题,它们是互相矛盾的,所以这两个命题不可能同时都是假的,必有一个是真的。换言之,否定了其中的一个,就必须肯定另一个,不能既不承认一个命题为真,也不承认另一个命题为真,否则就会犯“模棱两不可”的逻辑错误。

“模棱两不可”就是表现为对两个互相矛盾的思想不作明确的肯定或否定,企图在是非真假之间找到并不存在的第三种可能性,因而它是错误的。例如,“本案的量刑,有人说恰当,有人说过重,有人说过轻。我说,他们的看法都不准确。”这句话中量刑过重或量刑过轻都属于量刑不恰当,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既否定“量刑恰当”,又否定“量刑不恰当”,显然犯了“模棱两不可”的错误。

排中律也只是逻辑思维的规律,它只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对两个互相矛盾的思想作出非此即彼的明确选择。因此,在运用排中律的时候,不仅要在“同一思维过程”中,而且还要注意它的适用范围,即做到以下几点:

1.对不具备矛盾关系的事物同时否定,不违反排中律。例如,“比赛的结果是:我们既没有赢,也没有输。”“这朵花的颜色既不是红色,也不是白色。”客观事物确实存在两种以上的情况或中间状态,只否定对立的情况并没有违反排中律。

2.对尚未确认或不便确认的事物不明确表态,不违反排中律。例如,“对于是否有外星人的存在,我无法断定。”“对于是否即将有新政策出台,恕我无可奉告。”当人们由于种种原因,不能、不想或不便在二者之间作出抉择的时候,即不予确认或不置可否的时候,不能视作违反排中律,当然也就不能从逻辑方面加以指责。

3.对复杂问语不作正面回答,不违反排中律。所谓“复杂问语”,是一种以对方不具有或不能接受的答案为预设的不正当问语。例如,问一个从没有去过哈佛的人:“你现在还在哈佛读书吗?”对方无论作出肯定或否定的回答,都隐含着“曾在哈佛读过书”的判断,这就是复杂问语。对此,回答“是”或“不是”都等于承认问者的预设,因而不能将复杂问语视同矛盾关系的思想作出非此即彼的正面答复。

逻辑题精选

A、B、C、D四个学生中,不知是谁偷偷修好了教室里的坏桌椅。老师问他们,他们却调皮地说了下面几句话:

A说:“不是我做的。”

B说:“是C做的。”

C说:“是D做的。”

D说:“C是瞎说的。”

在老师的追问下,他们承认上面四个人讲的话中,只有一个人说假话。那么,做好事不留名的同学是谁呢?说假话的又是谁呢?

提示:参考巴萨尼奥猜匣子的推理过程。

普通逻辑规律之间的关系

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都是保证人们的思想具有确定性的规律。同一律从思维形式自身同一的角度出发,要求人们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保持思想的同一性;矛盾律从思维形式不相容关系的角度出发,要求人们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保持思想的前后一贯性;排中律从思维形式之间必须选取的角度出发,要求人们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保持思想的明确性。三条规律互相联系、互相补充,它们总的职能和目的是完全一致的。

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各自的基本内容不同。同一律是从要求保持思想的同一性来体现思维的确定性,思维方向是由真推真或由假推假;矛盾律从要求排除思维中的逻辑矛盾来达到思维的确定性,思维方向是由真推假;排中律从要求互相矛盾的思维形式中必有一真来达到思维的确定性,思维方向是由假推真。

2.各自的适用范围不同。同一律适用于每一个思想自身,强调真就是真,假就是假;矛盾律既适用于互相矛盾的思想,又适用于互相反对的思想,强调二者不可同真,其中必有一假;排中律只适用于互相矛盾的思想,不适用于互相反对的思想,强调二者不可同假,其中必有一真。

3.违反逻辑要求所犯的逻辑错误不同。违反同一律要求的逻辑错误是混淆(或偷换)概念与转移(或偷换)论题;违反矛盾律要求的逻辑错误是自相矛盾;违反排中律要求的逻辑错误是模棱两不可。

与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关系较为密切的一条规律叫充足理由律。充足理由律是指在一个推理或论证过程中,一个被确定为真的判断,必须具有充足的理由。作为理由的判断,不仅要真实,还要能够必然推出被确定为真的判断。例如,“并非所有的青年人都是大学生,因为有的青年人不是大学生。”被确定为真的判断是“并非所有青年人都是大学生”,作为理由的判断是“有的青年人不是大学生”,这个理由是一个真实的判断,并且由它的真,根据对当关系,可以必然推出前一个判断的真,符合充足理由律。

从人们的表达思想来看,不但要有表述,而且要有论证。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是思维确定性的规律,充足理由律是思维论证性的规律。而保证思维的确定性是思维论证性的必要条件,思想不确定,何谈论证?因此,在论证过程中,如果违反了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必然不能进行有效论证;反之,一个没有充分论证的思想,从逻辑上看,其真实性是不能确定的。因此,充足理由律作为一条正确思维的基本规律,对日常思维的表述和论证都是必不可少的。

根据充足理由律的基本内容,它的逻辑要求是:在一个论证过程中,被确定为真的判断必须有充分的根据。也就是说,有两点要求:一要真实;二要在理由与推断之间具有必然的逻辑联系,由理由能推出被确定为真的判断。如果违反了第一点要求,就会犯虚假理由的逻辑错误;如果违反了第二点要求,就会犯推不出来的逻辑错误。例如,“他一定是个人才,因为他在海外留过学。”这个例子的理由是“他在海外留过学”和“在海外留过学的都是人才”(隐含),理由虚假,因此不是充足理由。

逻辑题精选

瓜达卢佩船船长拉巴都要工人霍苏埃与其合伙走私商品,霍苏埃不答应,并与船长发生搏斗。船长失足落海,被鲨鱼吞食。船长老婆向法院起诉霍苏埃谋杀拉巴都。为此,法官决定开庭审判。

审判长问霍苏埃:“你对被害人是否早就怀恨在心?”

“不是被害人,因为这并不是一桩犯罪行为,而是一起意外事故。”霍苏埃纠正审判长的说法。

审判长对霍苏埃的回答很不满意,他生气地说:“你只要回答问题,不得无礼。这里使用什么词是我的事。不管是否确定有罪,你都是被告人。”

霍苏埃只好回答说:“我从来没有想过是否怀恨在心,审判长先生。”请问,霍苏埃的回答是否违反排中律?

提示:无论回答“是”或“不是”,都等于无形中承认“船长是被害人”和“对船长怀恨在心”这样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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