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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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市属国有企业2022年夏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推动经济总量过万亿、实现弯道超车,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石家庄市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
石家庄市市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招聘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245名。各用人单位招聘人数、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石家庄市市属国有企业2022年夏季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一)。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将通过石家庄人才网(官方)()发布。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
(二)认同公司价值观,自觉维护公司核心利益,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保密观念;
(三)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有开拓创新意识,执行力强,能够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能够适应岗位职责的要求;
(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廉洁从业、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六)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四、不得报考情形
(一)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四)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五)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七)其他不适宜从事所报岗位要求的。
五、回避制度
招聘录用人员不得违反国有企业有关任职回避的规定。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网址:石家庄人才网(官方)()。进入网页点击“企业招聘”-公告下方点击“报名参加”-登录/新用户注册,完成注册后登陆网址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并及时查询信息。
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为避免报名后期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8:00至2022年8月10日17:00。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0311-86960522(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标准: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员2个工作日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报名审核已通过”的,将进入缴费程序,不能再修改信息;审核结果为“报名未通过审核”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
3.缴费方式
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方式:支付宝(仅支持在电脑端进行扫码缴费)。报名费90元/人。此费用为报名费,一经缴费,除不可抗力原因,一律不予退费。特别注意:确认“付款成功”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未按期缴费者视为放弃报考。
缴费时间:2022年8月1日8:00至2022年8月12日18:00。
4.查看岗位核减情况。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要达到2∶1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在报名截止后,通知其可在规定时间内转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对于仍不具备开考条件的岗位,则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对报考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考生,7个工作日内将报名费退还到考生缴费账户。
(二)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进入笔试环节。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请考生认真阅读《石家庄市市属国有企业2022年夏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二)。
1.笔试方式
根据石家庄市疫情防控情况,确定笔试方式。
2.笔试时间和地点
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笔试准考证》将以邮件的形式通知考生,请考生实时关注。
3.笔试内容
本次笔试设《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测验》两科,试题内容按5:5配置,共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专业知识测验》按岗位、专业(类别)设2套试卷:管理类、工程技术类,重点考察考生政治业务素质、应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笔试成绩的通知
笔试合格的考生依岗位排名由高分至低分按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应聘者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知识测验》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结果将以邮件形式通知考生,请考生实时关注。
(三)资格复审
通过笔试环节的考生,由承办单位或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携带资料以通知为准。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对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在同岗位内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通知单》将以邮件的形式通知考生,请考生实时关注。
3.面试内容
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内容重点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应变等方面的能力。
4.面试成绩通知
依据考生所报岗位进行面试成绩排名,并计算综合考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结果将以邮件形式通知应聘者。
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高者优先。如成绩仍然相同,则对成绩相同者组织加试。
(五)体检
通过笔试和面试环节的拟录用人员,将以邮件或短信的形式通知,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审档
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七)公示
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人才网(官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试用和录用
公示未发现影响录用问题的,依法依规办理录用手续。
试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设定试用期限,试用合格正式录用,试用不合格不予录用。
决定录用:对经试用合格的拟录用人选,由用人单位按照组织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七、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者须确保本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问题严重的,报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二)应聘者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本人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有效,因联系方式不准确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应聘者务必时刻关注网站信息和个人邮箱通知,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错过考试、考察、递补等招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因个人原因造成证件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招聘的,自行承担责任。
(四)招聘期间,各环节通知方式以实际情况为准,应聘者需自行关注网站信息、个人邮箱、手机短信,如有问题及时联系工作人员。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六)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石家庄市国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
(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八)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应当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招聘期间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如疫情防控态势发生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公开招聘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指定网站发布相关信息,请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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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2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是一所以神经、精神和心血管病诊疗为主要特色,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急救和健康管理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编制床位2232张,建筑面积近20万㎡。近年来,在省直医院综合绩效考核中连续排名第一,并荣获“全国改善医疗服务群众满意的医疗机构”。
医院始建于1971年6月26日,系华山冶金医学专科学校附属医院(隶属冶金工业部)。1995年并入河北医科大学,1996年更名为河北医科大学第五医院,2002年正式更名为: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医院现有职工2561人,其中高级医疗职称人员506名,博士生导师24名,硕士生导师161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8名,省管优秀专家5名,省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7名,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7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护理岗位:18-40周岁(1981年8月3日至2004年8月3日期间出生),急需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非护理岗位:18-45周岁(1976年8月3日至2004年8月3日期间出生),急需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国外所学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课程基本一致也可报名。
7.定向招聘岗位需为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赛会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人员。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2年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33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
此次招聘“应届毕业生”范围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2年8月3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2年8月3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8月3日-8月5日(节假日及非工作期间不接受报名及提供报名咨询)
8:30—12:00 14:30—17:00
报名地点: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综合会议室(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路89号新大楼北侧防疫应急用房)
本人不能现场报名可由他人携带完整报名资料代报名。
2.网上报名
因疫情管控(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疫情管控区域)不能进行现场报名的考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人力资源部受理,报名者须将报名表(word版)、相关报名材料(pdf版)及管控区行程卡截图发送至电子邮箱ydyy2022gz@126.com,报名资料不全者或未在管控区报名者,报名及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于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报名材料及提交方式
(1)报名者须下载填写《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提交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为A4纸):身份证、所有已取得学历毕业证、所有已取得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住培单位公章的专硕或住培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供写明参加工作时间的工作证明。
报考护理岗位人员中专接本人员同时需提供考取本科时招生底册。
定向招聘岗位需提供与招聘岗位相符材料外,同时还需提供服务期满证明材料(证书)。
5.资格审查。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人力资源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招聘全程进行资格审查。
6.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通过医院官网通知考生。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专业理论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医院官网通知。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所在岗位比例要求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在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公告栏张贴和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非护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招聘条件要求为博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不设比例。
护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所有报名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不进行递补工作。
(四)技能操作考试
专技医师、行政医疗岗(岗位代码:001、003-012、015、017-043、046-047、049-052、063-064、075-077)技师(岗位代码:002、013-014、016、048)、药师(岗位代码:045)、护理(岗位代码:053、054、066、078)岗位需参加技能操作考试。依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综合成绩后(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技能操作考试人选1:1的比例确定技能操作考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都进入技能操作考试。
(五)总成绩合成
专技医师、行政医疗岗(岗位代码:001、003-012、015、017-043、046-047、049-052、063-064、075-077)技师(岗位代码:002、013-014、016、048)、药师(岗位代码:045)、护理(岗位代码:053、054、066、078)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操作考试成绩三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25%+面试成绩×50%+技能操作考试成绩×25%,笔试、面试成绩、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其它岗位(岗位代码:044、055-062、065、067-074)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在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公告栏张贴和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公布。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面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医院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科室,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通过河北人社()、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发布招聘过程中的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7156096/6098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1-87156031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纪委监察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4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详情登录
河间市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和用人需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招聘岗位对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户籍以报名首日户口所在地为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22年普通类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其他报考人员除报考招聘单位要求不限户籍的岗位外,须具有河间户籍或为河间生源地,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河间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河间户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其服务地、服役地为河间的,视为具有河间户籍;河间公开招聘的在岗合同制教师,视为具有河间户籍。
5.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8月1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户籍和资格证书等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河间市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三)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此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岗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河间辖区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河间辖区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2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志愿者。
4.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5.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拟聘用人员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由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依法解除其聘用合同。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2年8月1日,以报名第一天为准。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普通类院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7.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招聘步骤及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者严格实行自律机制,即对网上提交的学历、毕业院校、户籍、工作经历、相关资格证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报名网址:(河间市人事考试网)。
报名时间:8月2日上午9:00至8月6日下午17:00。
交费时间:8月2日上午9:00至8月7日下午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河间市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自报名至聘用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交费程序。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报名交费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特别提示:鉴于以往报名、交费情况,强烈建议不要最后一天报名及交费,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交费成功!)
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系统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或《面试准考证》。
(二)开考比例
考生信息审核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报考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对减少或取消的岗位招聘计划可调整到紧缺岗位,招聘计划的调整由河间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岗位调整情况于开考前公布。对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电话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可在规定时间内到河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或退费。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于8月12日9:00至8月13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信息为准。
(四)考试
公开招聘的笔试、面试由委托第三方政府考试测评机构严格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为分类考试(教育类和综合类),每类分两个科目,一张试卷,采用闭卷考试方法,全部为客观题(单选、多选、判断),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参加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中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占7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
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参加综合类科目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50分,职业能力测验占50分。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教育专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理念、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
笔试结束后,依据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环节,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环节。
2.证件审核及面试人员的确定。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携带本人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户口首页、户口本人页、笔试准考证以及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国外学历需教育部认证材料,进行复审和信息确认(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如未发放高校毕业证应提交就读大学的证明材料)。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退役证》及复印件;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为河间户籍的已婚报名人员,还需提供结婚证及复印件;河间公开招聘的户籍在外地的在岗合同制教师,需提供河间市教体局相关证明材料。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不合格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自动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在同岗位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公布。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考生需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河间市人事考试网),查询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相关信息。
(3)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面试,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的排名顺序进行“蛇型”分组,并将招聘计划合理分到各组。综合考试成绩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组排序,并分别使用“蛇型”分组分配的招聘计划。
(4)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组织实施。采取异地命题、外聘评委、纪检监督的方式进行。面试评委组由7人组成,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4.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级别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取得国家承认学历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专业岗位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注意事项及体检人员名单在河间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五、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考察和资格复审工作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河间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报沧州市人社局备案,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照“先上岗,后取证”阶段性政策报名,并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由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依法解除其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所聘用岗位要求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的,服务期间不可离开工作岗位。
七、防疫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最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河间市人事考试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八、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真实有效信息,确保无误。本次招聘相关事宜考生应及时关注报名系统网站(河间人事考试网),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三)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任何必经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及考生应聘后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任何时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均可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为确保公开、透明、公正,本次招聘由河间市纪委监委实施全程监督。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河间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中共河间市委组织部:0317-3223568(负责党群系统)
河间市人社局:0317-3239317、3239309(负责政府系统岗位)
河间市教体局:0317-3278879、3278831(负责教师岗位)。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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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202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市市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此次招聘共有62家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65名,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信息详见《沧州市202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招聘信息: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2年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学位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22年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生、驻沧州部队随军家属不限户籍;其他报考人员除报考招聘单位要求不限户籍的岗位外,须具有沧州辖区户籍或为沧州辖区生源地。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等级证、职称证等证书;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沧州市202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具有两年及以上教师工作经历(现仍在教师岗位)的人员,报考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8月3日以后出生)。
凡涉及年龄、户籍、工作经历、毕业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2年8月3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为:从2022年8月3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三)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2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志愿者。
3.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4.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5.对教师资格证的要求:
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拟聘用人员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由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依法解除其聘用合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办法和时间
1.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报名网址: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
报名时间:2022年8月3日9:00至8月9日17:00
交费时间:2022年8月3日9:00至8月10日17:00
2.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和招聘人数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除特殊紧缺专业岗位外,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报名期间,有关事宜请考生咨询《沧州市202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中岗位对应的联系电话。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进入面试人员证件审核及其他招聘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其责任。
3.网上报名须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交费程序。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高峰期,提高报名效率,避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错失改报机会。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考生,务必于2022年8月25—8月27日登陆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
(三)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交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脱贫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原扶贫手册(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姓名、身份证号、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于8月3日9:00至8月9日17:00,发送至邮箱yysyg1307@163.com,并致电0317-3206528确认。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原途径返还至交费账户。
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2年8月31日。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1.笔试科目
报考综合类岗位(包括教育系统外的事业单位,教育考试院招聘岗位,教育科学研究所招聘岗位,华北工业学校招聘岗位,八中的校医岗位,二幼的保健医岗位),即《沧州市202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无填充颜色部分的考生参加综合类科目笔试。
报考教育类教师岗位(包括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岗位,体育局体育运动学校教师岗位),即《沧州市202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填充浅黄色部分的考生参加教育类科目笔试。
2.笔试内容
综合类科目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参考《沧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考试大纲》(附件2)。
教育类科目笔试内容为《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参考《沧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教育类科目考试大纲》(附件3)。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合格分数线不能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低分数。
笔试成绩、是否进入证件审核环节及证件审核通知于笔试结束七天后登陆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查询。
(二)面试
1.证件审核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先进行证件审核。进入证件审核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教育系统教师岗位(含体育运动学校教师岗位)5:1,教育系统非教师岗位和教育系统外的其他事业单位为3:1。按以上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证件审核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证件审核。
考生证件审核需提供的材料:
(1)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含户主首页及本人页,按沧州辖区生源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供中学毕业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就业报到证[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纸上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原件需在资格复审环节审核档案时一并提供)],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要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须提供入党志愿书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按驻沧部队随军家属条件报考人员须提供随军证明等佐证材料,以上证件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佐证材料原件(注明工作起止时间及所从事的具体工作)。
(2)报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沧州市2022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其他条件”栏中要求“专接本或专升本学历,要求专科学历的专业与本科专业相一致”的考生,还须提供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毕业证。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放弃证件审核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2.面试方式
(1)综合类岗位(包括教育系统外的事业单位,教育考试院招聘岗位,教育科学研究所招聘岗位,华北工业学校招聘岗位,八中的校医岗位,二幼的保健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
(2)教育类教师岗位(包括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岗位,体育局体育运动学校教师岗位)面试采取分专业试讲的方式。
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及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综合类岗位(包括教育系统外的事业单位,教育考试院招聘岗位,教育科学研究所招聘岗位,华北工业学校招聘岗位,八中的校医岗位,二幼的保健医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教育类教师岗位(包括教育局所属学校教师岗位,体育局体育运动学校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采取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方法确定排名顺序。在此后的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注意事项及体检人员名单在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公布。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八、考察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聘用
对经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本次公开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须仔细阅读《2022年度沧州市招聘类考试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告知书》(附件4),按要求参加考试。
在组织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最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发布相关信息。
十一、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事业科 0317-3206528 2050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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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为满足我区部分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内容,已在本公告详尽写明,请报名人员认真阅读。)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数额和信息发布
面向社会统一招聘。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29名。各招聘单位的拟招聘人数、岗位条件等详见《唐山市丰润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招聘信息通过“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tangshan.gov.cn”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唐山人才网”、“唐山市丰润区事业单位招聘网”、“丰润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将通过“唐山人才网”公开招考栏目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户籍不限。招聘岗位对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要求户籍的以报名首日(2022年8月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6.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8月1日至2004年8月1日期间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8月1日至2004年8月1日期间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8月1日至2004年8月1日期间出生。
7.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报名人员学历底限(学位底限)或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详见《岗位信息表》)。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使用学历底限(学位底限)以上的学历(学位)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毕业学历,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8.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20、2021、2022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0、2021、2022年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高校毕业生”同等对待。
2.定向招聘岗位只允许符合条件的该类人员报名,包括:
(1)本次招聘为退伍安置地在唐山市丰润区的2021年大学生退役士兵预留岗位3个。大学生退役士兵指:士兵入伍前已取得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录取资格且到高等教育院校报到或士兵入伍前为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在读生,退伍后继续修完学业且已取得毕业证书,含退役后复学并于2022年取得毕业证书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士兵入伍前已经取得普通高等教育院校毕业证书。
(2)本次招聘为2017年及以前服务于我区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预留岗位3个,其中,支教人员1个,支医人员1个,支农和扶贫人员1个。
3.受疫情影响,非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要求“持证上岗”,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
根据《关于实施2022年高校毕业生引进增长计划的通知》精神,对“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或教师资格认定)的考生报考可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对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4.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5.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2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交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完成。
1.网上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网址:唐山人才网()公开招考栏目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9:00至8月5日17:00
交费时间:2022年8月1日9:00至8月6日10:00
2.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网上《招聘公告》,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报信息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认真核对《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务必逐条如实填写符合条件相关内容。上传的考生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建议像素240(宽)*320(高),jpg格式。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应聘“三支一扶”志愿者,须提供佐证材料《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进行审核。佐证材料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发送至电子邮箱:rsglk5183243@163.com。
(6)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交费程序。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7)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成绩查询、资格复审、体检等重要时间信息,并及时关注招聘程序相关要求。
(8)网上交费。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报名交费支持支付宝扫码,交费时请考生点击“支付宝”字样图片生成二维码,使用手机支付宝app扫码支付。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开考比例
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同时通知考生改报其它岗位或放弃报考。
定向招聘岗位,即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三支一扶”志愿者招聘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三)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专业类别分为教育类、医学类和综合类。
1.笔试方式:笔试分类考试,一张试卷,采用闭卷考试方法,全部为客观题(单选、多选、判断),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
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管理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部分为:国家教育法规(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条例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报考学前教师岗位的测试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教育教学管理知识部分为:班级管理、教育教学管理知识。
报考医学类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期间不得提前离场,不得携带各类电子设备(如:手机、计算器等)及书籍。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3.笔试时间和地点:
交费成功的考生,自2022年8月8日起登录“唐山人才网()公开招考栏目”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2022年8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载明的信息为准。
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方能进入考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和资格复审通知在“唐山人才网”公开招考栏目发布,请考生于笔试结束后及时关注“唐山人才网”公开招考栏目查询。
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5.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应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主页及本人页(岗位101-11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已取得证书的考生);
(2)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件;
(3)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
审核通过的进入面试程序;审核未通过的取消资格,比例不足的递补本岗位笔试成绩下一名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6.面试时间和地点:请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及时关注“唐山人才网”公开招考栏目,考生凭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在该网站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7.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综合类、卫生类)和试讲、答辩(教育类)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行制,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评委现场赋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剩余评委赋分平均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唐山人才网”公开招考栏目公布。
面试根据岗位情况分组进行,招聘岗位人数较多的岗位,面试时采取蛇形编组分组进行。
(1)报考教育类岗位考生面试按学段学科分组,按招聘岗位排队。
面试包括试讲(专业技能测试)和答辩,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书法、学前教师的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其他学科进行试讲,试讲学科安排备课时间30分钟。面试时间为10分钟,其中试讲8分钟,答辩2分钟。
①试讲内容:高中学段为我区现行高中一年级教材,初中学段为我区现行八年级(化学专业为初中九年级)教材,小学学段为我区现行五年级教材,特殊教育岗位为我区现行特教四年级教材内容,职业教育为我区中等职业学校现行教材。
②专业技能测试内容:测试内容为本专业基本技能、专业特长。测试时间根据学科区别合理确定。
音乐测试内容为钢琴演奏(或舞蹈展示)、无伴奏歌曲演唱、其它器乐演奏各一首,曲目自选,每项限4分钟。钢琴演奏(或舞蹈展示)、歌曲演唱各占40分,其它器乐演奏占20分。除钢琴外,其它用品自备。选择舞蹈展示的考生自己准备播放器(电脑笔记本,手机除外)和曲目。
体育测试主要考察基本素质和特长,测试内容为中小学体育课程标准动作示范及讲解、体育特长展示,每人限8分钟,其中特长展示不超过3分钟。动作示范及讲解包括立定跳远、短跑途中跑、原地正面双手头上掷实心球、仰卧起坐、行进间单手肩上投篮,抽签确定题目。必选动作分值60分、特长展示分值40分。除篮球、实心球、体操垫外,所需器材自备。
美术、书法学科测试内容为现场素描、速写和书法(毛笔)各一项,素描对象为现场静物,速写为人物速写,书法内容为指定临帖,限时120分钟,其中素描、速写和书法占时分别为60分钟、30分钟、30分钟。素描分值50分、速写30分、书法20分。除素描纸、宣纸、墨汁外,其它用品自备。
学前教师测试内容为钢琴弹唱、舞蹈、主题情境画、情景讲故事各一项。钢琴弹唱曲目自选、舞蹈内容自选、情景讲故事抽签确定主题,主题情境画为命题作画。先集中进行主题情境画,每人限时30分钟,然后分别进行其他三项测试,每项限时4分钟。钢琴弹唱分值为25 分、舞蹈25分、主题情境画30分、情景会话20分。除钢琴、图画纸外,其它用品自备。
③“三支一扶”志愿者报考岗位面试内容为:小学五年级语文、数学、英语教材(自选)。
(2)报考医学类岗位考生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应急处置能力、侧重于实际操作的医学基础知识掌握情况。
(3)报考综合类岗位考生面试按招聘岗位分组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造性开展工作能力。
面试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各岗位(面试组)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长的,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定向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面试合格的全部进入体检。
(四)体检
1.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体检时间、地点。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通过“唐山人才网()公开招考栏目”、“丰润人社局”微信公众号通知。考生应按照确定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体检。参加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体检。
综合类、医学类考生按岗位报名、考试,体检合格的直接进入考核阶段。
教育类按照学段学科确定招聘岗位,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选岗环节。选岗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通过“唐山人才网”公开招考栏目通知。总成绩排名在前的先选,每名考生只有一次选岗机会;总成绩并列,抽签决定选岗次序。放弃选岗人员按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处理。面试涉及蛇形编组的岗位,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选岗,笔试成绩并列,抽签决定选岗次序。
(五)考核
考核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的有关证书、证明、就业报到证(派遣证)、人事档案材料等;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拟聘用人选在“唐山人才网”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在体检、选岗、公示环节放弃应聘资格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教育类岗位进入考核环节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不再予以递补。面试涉及蛇形编组的本岗位本面试组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被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服务最低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调动工作单位。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15-2422100(报名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五、注意事项
1.教育类岗位条件中“具有连续3年及以上在丰润区公办学校工作经历”是指:经区委、区政府批准,由上级行政部门统一招聘,截至2022年7月1日仍在我区公立学校工作,且连续工作时间满3年及以上(含2019年9月上岗)。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医学类岗位条件中“在我区公立医院连续工作满10年(或5年)以上,并缴纳养老保险的编外聘用人员”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1日。
2.考生如有骗取考试资格、伪造证件或在笔试、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中有舞弊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且五年之内不能报考我区任何招聘岗位。
3.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聘用前需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或劳动合同。
4.考生务必牢记: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打印《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考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六、防疫要求
1.参加考试、资格复审、体检、选岗的考生现场检查其7天内的旅居史,四类人员不得进入现场:即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区旅居史或者出现阳性感染者的县市区域旅居史的人员;本人或家庭成员有阳性患者或者密接的;有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的;境外返回的人员。
2.参加考试、资格复审、体检、选岗的考生必须出示完成加强针疫苗接种信息,现场检查“河北健康码”, “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现场。
3.考生进入考场和资格复审现场时须提供的材料: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制报告、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4.笔试、面试、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和工作人员全程佩戴医用防护口罩。
5.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详情登录
唐山市古冶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唐山市古冶区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古冶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和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6名。具体招聘单位、人数、岗位条件等详见《唐山市古冶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古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tangshan.gov.cn”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唐山人才网()、古冶人社公众号(公众号二维码见附件2)发布招聘信息。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古冶区户籍,招聘岗位对户籍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户籍以报名首日(2022年8月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报名人员、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要求限制。
6.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7.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招聘岗位对学历学位和专业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报名人员学历底限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详见《岗位信息表》)。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参照大专、本科毕业学历,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8.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20、2021、2022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0、2021、2022年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高校毕业生”同等对待。
3.受疫情影响,非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要求“持证上岗”,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
4.根据《关于实施2022年高校毕业生引进增长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对“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或教师资格认定)报考可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对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或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以及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2年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五、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网址: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9:00至8月5日17:00
交费时间:2022年8月1日9:00至8月6日17:00
(二)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按照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报信息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认真核对《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建议像素240(宽)*320(高),jpg格式。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报名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交费程序。请报名人员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网上交费。“审核通过”人员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开考比例
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对开考比例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同时通知报名人员改报其它岗位或放弃报考。
六、考试内容和流程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为分类考试,每类分两个科目,一张试卷,采用闭卷考试方法,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类别分为综合类和教育类。
综合类(岗位1-岗位94)科目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察对政治、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方面的了解程度及运用能力)、职业能力测验(主要考察适应事业单位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方面)。
教育类(岗位95-岗位112)科目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察对政治、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方面的了解程度及运用能力。)、教育专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聘者是否具备从事教师职业所必需的教师职业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育心理学等;以及教师职业综合素质,包括教师职业理念、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
2.笔试时间、地点
完成报名人员请及时关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
笔试通知将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发布,请考生及时查阅,按时打印《笔试准考证》。
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笔试准考证》和《唐山市古冶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健康申明卡、安全考试及个人信息承诺书》(附件3),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相关健康证明,经现场测温正常后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发布,请考生于笔试结束后及时关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查询。
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对资格复审人员比例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等相关事宜通过“古冶人社公众号”通知;在规定时限内未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审核未通过或在规定时限内未到场参加资格复审等原因导致比例不足的递补本岗位笔试成绩下一名考生进入资格复审(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审核未过的取消资格,审核通过的进入面试程序。
(三)面试
资格复审结束后,面试通知将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发布,请考生及时查阅,按时打印《面试通知单》。
报考综合类(岗位1-岗位94)的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报考教育类岗位95、岗位96的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其余岗位(岗位97-岗位112)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面试结束后,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七、体检、考核、公示、选岗、聘用
(一)体检。体检由古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相关事宜通过“古冶人社公众号”通知。
(二)考核。考核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岗位条件(含备注)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考核相关事宜通过“古冶人社公众号”通知。
(三)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古冶人社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放弃体检或考核、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一报考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选岗。所报岗位未明确具体单位的,被聘用人员在选择单位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如总成绩相同采用抽签方式确定选岗先后顺序。
(五)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相关程序核准报批并由编制、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315-3251340(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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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医院发展,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市有关部门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统一集中招聘原则;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二、招聘条件
(一)范围及条件
2022年我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5名,招聘岗位名额和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详见《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及工作能力;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范围及学历:所有岗位取得学历均为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为落实冀卫科教〔2021〕12号文件精神,招聘部分完成2022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本科毕业生。所有应聘人员毕业时需取得相应层次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年龄: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7年7月29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29日之后出生);取得医师规培合格证的应聘人员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89年7月29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6周岁以下(1986年7月29日之后出生),达到医院人才引进条件的博士研究生,采用“一事一议”的原则议定。
(二)本次招聘不受理下列人员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通过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官网()、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微信平台(微信号:bdyzx1886)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防疫须知》(附件2),下载打印《个人身体健康状况信息承诺书》(附件3),如实填写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笔试当天的个人健康状况。
1.公告时间:2022年7月29日—2022年8月9日。
2.报名网址:
,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3.报名时间:2022年8月10日9:00—2022年8月14日16:00,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2年8月15日12:00。
4.应聘人员按照“考生报名手册”分步骤操作,并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规培人员合格证、报名岗位条件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
5.网上报名须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6.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应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通过审核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在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或订阅号)发布,同时发布笔试时间、地点及考场位置,请应聘人员关注查阅。
7.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提交一次报名信息,切勿重复报名。
(2)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核对有关事宜。
(3)对临床急需紧缺岗位,如因报名人数不足不能招满,在笔试之前由医院在相同学历、相近专业中确定可调剂范围,最终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
(二)笔试
博士研究生可直接参加考核;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可不需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他人员需参加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当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末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当报名人数未达到岗位需求数时,经笔试后成绩达到岗位最低分数线(所有考生平均成绩60%)者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低于岗位最低分数线(所有考生平均成绩60%)者,取消面试资格。
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退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三)面试
1.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名单在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官网、微信公众号(或订阅号)发布,参加面试人员需从医院官网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需考生回答2个问题,)时间5分钟,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60分者取消应聘资格。
3.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4.参加笔试人员的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直接进入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为面试成绩。
5.面试时间、地点在医院网站、微信公众号(或订阅号)另行公布。
(四)资格复审
体检前对参加体检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体检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规培合格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与应聘岗位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心理测试、体检资格。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心理测试、体检
经过笔试、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心理测试、体检程序人员;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面试成绩高的、符合岗位要求学历层次高的、年龄小的。
体检工作由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统一组织,在医院体检科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
(六)考核
医院对心理测试、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并作出合格与否的决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及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此期间个人自动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出的岗位依据综合成绩同岗位依次递补,出现并列的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顺序。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纳入医院人员控制数管理,不合格的,予以辞聘。
四、其他事项
(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及报到其中一项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二)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医院负责人员、专家评委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出现应回避情形时,应主动提出。
(三)疫情防控由第一中心医院负责。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等环节时须出示河北省健康码绿码、行程卡绿码,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现场,除核验身份等环节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须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注意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笔试时考生需提供《健康承诺书》、48小时内纸质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地考生需提供落地48小时内纸质核酸阴性证明),无法提供证明的,不得进入现场。
凡违反河北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取消考试资格,按照防疫政策追究责任。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四)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咨询电话:0312-5976505
监督举报电话:0312-5976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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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安市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关于下达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经武安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9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概况
本次招聘的学校均为武安市教育体育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校、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乡镇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290名,部分岗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其中:
乡镇初中教师岗位招聘39人,其中非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招聘15人、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招聘24人。
乡镇小学教师岗位招聘231人,其中非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招聘100人、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招聘130人、定向招聘岗位1人。
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招聘20人,其中非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招聘8人、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招聘12人。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见附表《武安市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五、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4年8月1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5.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
7.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8.考生应具有邯郸市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邯郸市,户籍以2022年8月1日(报名第一天)户口所在地为准。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邯郸市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定向招聘岗位不限户籍。
9.学历及资格要求:
(1)乡镇初中学科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乡镇小学学科教师岗位: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3)乡镇小学全科教师岗位: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乡镇幼儿教师岗位: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证专业为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应取得教师资格证;如考生毕业证专业非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专业,则应取得幼儿园或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
(5)定向招聘岗位(小学全科):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该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邯郸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以及在邯郸市服务且2022年当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暂未取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关证明的,最晚在资格复审环节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合格证明等材料,否则取消聘用。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邯郸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邯郸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2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以上各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初中教育的,可报考初中和小学所有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小学教育或小学全科的,可报考小学所有岗位。教师资格证上未明确任教学科的,结合本人所学专业确定报考岗位。
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中小学幼儿园凡在2022年12月31日前招聘受疫情影响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上述教师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10.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最低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最低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年7月29日至8月8日,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为:http://wajszp.hebyac.com/
2.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0:00至8月8日24:00
3.资格审查及缴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9日17:00。
温馨提示:因报名考生众多,报名系统网络带宽有限,会出现网页打开缓慢,甚至无法打开的情况,考生遇到这种问题,请错开报名高峰,另择时间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账号”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岗位选择、填表和提交审核。“用户名”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缴费程序。注意:考生网上提交审核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8日24:00,过时提交窗口将关闭。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报名、核减及取消情况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5.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8月10日9:00至8月11日17: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wagkzp@163.com。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缴费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6.笔试准考证打印及要求:2022年8月11日9:00-8月12日17:00,由考生登录报名网址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共120分钟。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教育专业能力测验两科组成,每科分值100分,满分200分。
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公文写作、职业道德等。
初中教师岗位教育专业能力测验笔试内容为中学教育层次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本学科专业知识等。
小学教师岗位教育专业能力测验笔试内容为小学教育层次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小学教育综合知识等。
幼儿教师岗位教育专业能力测验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层次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幼儿教育综合知识等。
2.笔试命题。笔试试题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命题、组卷、制卷、阅卷并签订保密协议。笔试设合格分数线90分,低于9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3.笔试要求。笔试地点在武安市区,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4.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各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安排及要求等详见武安市人民政府网通知。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要核实考生报名时所提供学历和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应按照报考岗位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考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3.提供报到证;
4.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证书验证;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可持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标注为“是”)报名应聘;对于受疫情影响的高校毕业生,不受上述教师资格条件限制,聘用后应在一年试用期内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5.报考定向岗位的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相关证件(证明材料)、退伍证等;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面试前,各岗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地点在武安市区,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入面试的考生请登录武安市人民政府网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面试时间为10分钟。每一岗位的试讲备讲课段为3个,每个候考区在第一个面试考生考试前35分钟,由该考生当众从备讲课段中抽取一个课段做为本考场同岗位考生的统一试讲课段并签字确认。每位考生备课时间为30分钟。
3.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蛇形分组分招聘名额情况于面试前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布。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
4.面试打分。评委对考生的试讲打分。评委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试讲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5.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现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6.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例如,某岗位比例内末位有3名考生总成绩相同,需要比较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前面的报考条件都相同,需要比较“学历(学位)较高者”。考生A具有1个本科毕业证,考生B具有1个学士学位证和1个本科毕业证,考生C具有2个学士学位证和2个本科毕业证,则这3名考生在“学历(学位)较高者”项目上条件相同,需要进行笔试成绩比较。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医院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取消招聘资格。
(八)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选择学校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学科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选校顺序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校顺序。
对于面试中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拟聘用人员,采用以下方式确定选择学校顺序:同岗位各小组先由总成绩第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再由各小组总成绩第二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依此类推。同名次者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选校顺序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校顺序。进入面试环节后,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岗位的各小组,如出现考生主动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该组其他人员选校顺序不变。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武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武安市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教师在乡村学校的任教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年。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以及受疫情影响高校毕业生和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报考在试用期满未取得岗位要求教师资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校、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进入面试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五)本招聘方案实施前,由武安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研究制定公开招聘活动防疫指南并严格落实落细各项防疫措施,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安全平稳进行。
(六)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确需调整公告中相关工作时间安排的,市招聘领导小组将另行通知,并及时在武安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武安市人社局:0310-5650706
武安市教育体育局:0310-5639559
监督举报电话:(工作时间)
武安市纪委监委:0310-5689215
0310-56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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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北日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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