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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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箱与摄像头到底谁在前、谁在后,成了一时拿不清楚的“罗生门”。不过,大家看到的就是“摄像头正对举报箱”的荒诞场景。无论主观上有意或无意,虎视眈眈的摄像头都会让举报者望而却步,举报箱则乐得清静、空空如也。事实上,这样的操作方式并不新鲜。2015年10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披露了几个《纪律处分条例》背后的案例故事,其中之一就是山西一县委书记将摄像头对准巡视组举报箱。故事的结尾是这样的——省委巡视组根据群众反映到实地查看,发现这一情况后,责令县委立即改正,县委书记受到严肃处理。
公开设置举报箱,是纪检监察的一项“规定动作”,是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的重要渠道。通过合法途径反映意见建议、合理诉求,也是群众不可侵犯的合法权利。要让纪检监察工作真正起到“刮骨疗毒”、拒腐防变的作用,征集意见、听取民意就决不能“走过场”。无论是无心之失还是有意为之,摄像头盯着举报箱,本身就反映了当地有关部门工作作风不细,没有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举报箱一挂了之,不考虑周边环境因素,不考虑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这难道不就是群众最反感、意见最大的形式主义?
丑的美不了,坏的好不了,臭的遮不了。中纪委曾明确表示,为保证举报人的安全,意见箱附近不得安装摄像头。我们不排除这次摄像头盯着举报箱确实是“工作失误”,但也不排除这是有意无意的“抖机灵”:既设置了举报箱、摆出开诚布公的姿态,又能“巧妙”规避群众举报带来的“不可控风险”。身正不怕影子斜,平时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哪里会担心举报呢?就算有一些偏激、不实的情况反映,相信组织也能很快澄清。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及人身安全,是走群众路线、听群众心声、解群众难题的题中应有之义,在这一点上,决不允许任何形式的“抖机灵”。
形式主义本来就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查处对象,如果形式主义渗透到了纪检监察工作中,那纪检监察便难免变得“宽松软”,后果是不堪设想的。根据媒体最新报道,当地工作人员已经采取措施,将举报信箱从原来的位置拆除,重新选择了一个合适的位置进行悬挂,避免再次对着监控摄像头。早知如此,何必当初?这是一次不该出现的工作失误,也是一声响亮的警钟。人民情怀是涤荡形式主义的清风,希望有关部门把全部心思用在为人民服务上,广开言路、敢听难听的真话,心中装着人民、树立正确政绩观,作风自然就正了,“花架子”“摆姿势”的形式主义、“看看谁敢举报”的尴尬场景,也就没有了存在空间。
特约评论员 吴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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