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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像头正对举报箱,尴尬了谁?

上游新闻 366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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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疑似有摄像头正对着四川万源市纪委监委驻文体旅局纪检监察组设置的举报箱,引发热议。“这还谁敢去举报?”有网友在视频中称。8日下午,上游新闻记者分别致电万源市文体旅局和万源市纪委监委驻文体旅局纪检监察组,得到的说法却不尽相同,有工作人员说是当地住户为防止车辆剐蹭找不到肇事人而安装的摄像头,也有工作人员说确实是“先有举报箱,再有摄像头”。(上游新闻 《四川一纪检举报箱正对摄像头?官方:监控为防车辆剐蹭而设,举报箱将另选址》)

举报箱与摄像头到底谁在前、谁在后,成了一时拿不清楚的“罗生门”。不过,大家看到的就是“摄像头正对举报箱”的荒诞场景。无论主观上有意或无意,虎视眈眈的摄像头都会让举报者望而却步,举报箱则乐得清静、空空如也。事实上,这样的操作方式并不新鲜。2015年10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披露了几个《纪律处分条例》背后的案例故事,其中之一就是山西一县委书记将摄像头对准巡视组举报箱。故事的结尾是这样的——省委巡视组根据群众反映到实地查看,发现这一情况后,责令县委立即改正,县委书记受到严肃处理。

公开设置举报箱,是纪检监察的一项“规定动作”,是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的重要渠道。通过合法途径反映意见建议、合理诉求,也是群众不可侵犯的合法权利。要让纪检监察工作真正起到“刮骨疗毒”、拒腐防变的作用,征集意见、听取民意就决不能“走过场”。无论是无心之失还是有意为之,摄像头盯着举报箱,本身就反映了当地有关部门工作作风不细,没有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举报箱一挂了之,不考虑周边环境因素,不考虑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这难道不就是群众最反感、意见最大的形式主义?

丑的美不了,坏的好不了,臭的遮不了。中纪委曾明确表示,为保证举报人的安全,意见箱附近不得安装摄像头。我们不排除这次摄像头盯着举报箱确实是“工作失误”,但也不排除这是有意无意的“抖机灵”:既设置了举报箱、摆出开诚布公的姿态,又能“巧妙”规避群众举报带来的“不可控风险”。身正不怕影子斜,平时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哪里会担心举报呢?就算有一些偏激、不实的情况反映,相信组织也能很快澄清。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及人身安全,是走群众路线、听群众心声、解群众难题的题中应有之义,在这一点上,决不允许任何形式的“抖机灵”。

形式主义本来就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查处对象,如果形式主义渗透到了纪检监察工作中,那纪检监察便难免变得“宽松软”,后果是不堪设想的。根据媒体最新报道,当地工作人员已经采取措施,将举报信箱从原来的位置拆除,重新选择了一个合适的位置进行悬挂,避免再次对着监控摄像头。早知如此,何必当初?这是一次不该出现的工作失误,也是一声响亮的警钟。人民情怀是涤荡形式主义的清风,希望有关部门把全部心思用在为人民服务上,广开言路、敢听难听的真话,心中装着人民、树立正确政绩观,作风自然就正了,“花架子”“摆姿势”的形式主义、“看看谁敢举报”的尴尬场景,也就没有了存在空间。

特约评论员 吴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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