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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城乡建设用地监管平台存储招标文件

投投标 51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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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新疆自治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信息监管平台专用存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K2019-009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现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所需的《治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信息监管平台专用存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治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信息监管平台专用存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K2019-009

二、项目简要说明、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一)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64.28万元。

三、项目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内容。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 不接受 进口产品投标

五、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澄清变更公告。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9年5月15日上午10:00-11:00分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5月15日上午11:00分

投标文件接收人:毛川江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5月15日上午11:00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大厦A座14楼政府采购中心1419号开标室

八、招标联系事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大厦A座14楼

邮编:830002

采购中心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

采购人联系人:毛川江 联系电话:15099189116

采购人联系地址: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广安街199号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九、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5

十、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招标方式

1.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2.1满足招标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2.2 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招标采购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中标服务费。

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5.1 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

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

6.1 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条款及格式

(4)项目需求

(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6)投标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中心联系解决。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中心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8.2 采购中心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

8.3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信证明文件、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供货一览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部分。

10.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11、证明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1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2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

11.3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1.4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证明产品质量合格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1.5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文字资料和数据

12、供货一览表和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

1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供货一览表、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在表中标明所提供的设备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主要部件型号及其功能的中文说明和供货期。每项货物和服务等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如有备选配件,备选配件的报价不属于选择的报价)。

12.2 标的物

采购人需求的货物供应、安装,调试及有关技术服务等

12.3有关费用处理

招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所投产品费用、安装调试费、测试验收费、培训费、运行维护费用、税金、国际国内运输保险、报关清关、开证、办理全套免税手续费用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12.4其它费用处理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12.5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的货物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12.6 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项目总价:包括买方需求的货物价格、质量保证费用、培训费用及售后服务费用,项目在指定地点、环境交付、安装、调试、验收所需费用和所有相关税金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

2、项目单价按投标配置及分项报价表中要求填报。

13、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及投标货物说明

13.1 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并说明原因;

13.2 提供参加本项目类似案例简介;

13.3 培训计划;

13.4 详细阐述所投货物的主要组成部分、功能设计、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

13.5 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4、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机构、人员的情况介绍

14.1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商务要求的标准。

14.2提供投标人有关售后服务的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机构的分布情况、售后服务人员的数量、素质、技术水平及售后服务的反应能力。

15、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

15.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

15.2 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

15.3 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必须单独密封在信封中,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分别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如有分包,投标人投标任何一个分包,都需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

16、投标保证金

16.1在开标时,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16.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退还,不计利息。

16.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16.4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4)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中心规定的开标之日后120。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7.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采购中心在接到投标人书面答复后,将在原投标有效期满后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第16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8、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正本中,除采购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和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

18.3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19.2 密封的投标文件应:

19.2.1 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招标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19.2.2 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

19.2.3 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中心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中心将予以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

20、投标截止日期

20.1 采购中心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0.2 采购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1、投标文件的递交

21.1采购中心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22.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上述补充或修改若涉及投标报价,必须注明“最后唯一报价”字样,否则将视为有选择的报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中心。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22.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23、开标

23.1 采购中心将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授权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授权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3.2开标仪式由采购中心组织,采购人代表、监管代表、投标人授权代表等参加。

23.3 按照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将不予开封。

23.4 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采购中心当众拆封宣读每份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未列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一律不在开标时宣读。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报价信息,不得在评标时采用。

23.5 采购中心将指定专人负责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各投标人需仔细核对开标记录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

23.6 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4、评标委员会

24.1 开标后,采购中心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标。

24.2 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24.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确定中标侯选人。

25.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25.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中心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5.2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标过程,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

25.3在评标期间,采购中心将设专门人员与投标人联系。

25.4 采购中心和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

25.5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如需了解自己的评审得分及排序情况,可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采购中心登记查询,逾期将不予受理。

26.投标的澄清

26.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

26.2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评委会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6.3 接到评委会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7、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7.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7.1.1 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进行反馈。

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对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

27.1.2 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7.1.3 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中心将在评标现场向其授权代表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中心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

27.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评委会三分二及以上成员的认定。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7.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7.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7.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7.6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7.7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中标候选人,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8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

28.1无效投标条款

28.1.1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8.1.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8.1.3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的。

28.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8.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28.1.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28.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8.1.8 投标人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8.1.9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8.1.10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8.1.11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28.2废标条款:

28.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8.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8.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8.2.4评标委员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

28.3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28.3.1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六、定标29确定中标单位

29.1评委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1名中标候选人。

29.2 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29.3 采购中心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9.4 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29.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9.4.2向采购人、采购中心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9.4.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29.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

29.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29.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9.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

29.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9.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9.5.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9.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9.5.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9.5.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0、质疑处理

30.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30.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30.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0.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0.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中心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

30.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

30.4 采购中心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采购中心质疑接收部门为法律事务部,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大厦A座14楼采购中心1415室,联系电话:0991-2830608。

30.5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30.5.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30.5.2 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30.5.3 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

30.5.4 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30.5.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

30.6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31、中标通知书

31.l 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中心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31.2 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中心,确认中标通知书已收到。若无书面回复,则公告后视同中标人已经知悉并同意接受。

31.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授予合同32. 签订合同

32.l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否则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2.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2.3 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3、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

33.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后,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

33.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34、履约保证金

34.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如果中标人不同意按照规定去做,采购中心有权取消本次采购中标决定,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4.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履行结束后,中标人可现场提交或邮寄下列资料申请退还保证金:

1、中标人开具的收款收据。(请注明:今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退还履约保证金    元),收据背面请注明联系人手机号码。

2、银行汇款回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中标人汇款帐户信息(请清晰准确打印于A4纸上,恕不接受手写信息)并加盖公章。

4、《政府采购验收单》第三联。

政府采购中心在收齐相关资料后,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资料提交或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办公大厦A座14楼政府采购中心计划监审部,邮编:830002

收件人:李会计 联系电话:0991-2828668

35、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

根据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在我中心组织的采购项目中标的企业,在履约过程中如遇到资金困难,凭中标通知书在相关金融机构办理授信申请。相关事宜可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991-2828668

八、其他36、样品

项目要求提供样品的,中标人的样品由采购人负责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中标人的样品将及时退还。

四章 项目需求一、技术需求次为自治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一套数据存储设备,本次存储建设首先实现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业务数据的统一存放,通过基于存储的数据复制,实现业务数据的安全存放。因此在数据存储建设时,应充分考虑以下几点需求:

1)两台存储实现双活功能

2)存储裸容量≥256TB(单台设备)

3)与我院原存储之间的数据可实现无缝自由复制。

4)主、备存储满足现有业务的高并发和快速业务相应要求;

5)主、备存储自身拥有完善的硬件冗余机制及完善的数据保护功能;

6)主、备存储满足海量数据存储时代、大容量硬盘时代最优的存储系统、有效降低因磁盘故障导致的停机时间;

7)主、备存储之间通过完善的数据复制机制,保护用户数据安全。

(五)设备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配置

数量

1

数据库服务器

4U机架式服务器,配置4颗Intel Xeon E5-2603 v4系列CPU,每颗CPU核心数6核,每颗CPU主频1.7GHz,每颗CPU三级缓存30MB;支持Intel Xeon E5-2600 v3/v4 全系列处理器。

1

2

服务器机柜

2米X600宽X1000深

1

3

KVM显示器

17寸8口 MCL-8708

1

4

存储主机及配件

企业级双控制器存储阵列

(双控制器,4U,16*3.5/2.5,

含256GB缓存,含6个GE接口、4个10GE接口,含5年基本维保,)

2

5

双活接口

10Gb多模光模块

8

6

主机接口

4*16Gb FC IO模块

4

7

磁盘扩展柜

存储阵列专用磁盘柜

(支持16个3.5/2.5寸磁盘驱动器)

8

8

存储系统硬盘

3.5寸一体化SAS磁盘驱动器套件(600GB,10000RPM,含驱动器托架及接口)

8

9

硬盘

一体化SAS接口磁盘驱动器套件

(4TB,7200RPM,3.5寸,含驱动器托架及接口)

100

10

存储系统管理软件

开放式数据存储平台软件-存储系统管理软件(支持FC、iSCSI协议,含基本存储管理、RAID、系统监控、日志及告警等功能)

2

11

双活及分布式软件

对称双活软件及分布式软件

2

12

备份软件

复制软件、备份

1

13

附件及配件

滑轨配件(适用于3U、5U设备,用于控制器、磁盘柜)10M光纤线缆(多模,LC-LC)存储现场安装服务-每控制器,SAS专用线缆;

1

14

服务

存储现场安装服务-每磁盘柜,存储对称双活、复制、备份、分布式存储系统软件实施服务,五年原厂服务,五年硬盘不返还服务。

1

15

文件共享软件

文件共享文件管理系统

1

16

防火墙

标准2U机箱,标配6个10/100/1000MBase-T电口,一个侧扩槽位,最大可扩至14GE或6GE+8SFP,标配冗余电源,并含2个高速USB2.0接口,整机吞吐率(bps)≥11G,最大并发连接数≥600万,每秒新建连接数≥15万;三年原厂维保升级服务。

1

17

入侵防御

标准2U机箱,标配系统应至少提供1个RJ45串口,1个1000M独立管理口和1个HA口,2个USB接口,2个管理口,工作接口应至少4个千兆电口,可扩至8个千兆光口或4GE4SFP,最大可扩展至2个SFP+,支持硬件BYPASS。整机吞吐率(bps)≥11G,最大并发连接数≥600万。三年原厂维保及特征库升级服务。

1

(六)详细要求

产品设备详细参数:

1、 服务器参数要求:

产品要求

产品配置/性能技术指标

数量

硬件要求

4U机架式服务器,配置≥4颗Intel Xeon E5-2603 v4系列CPU,每颗CPU核心数≥6核,每颗CPU主频≥1.7GHz,每颗CPU三级缓存≥30MB;支持Intel Xeon E5-2600 v3/v4 全系列处理器。配置≥8*16GB DDR4 2400MHZ ECC REG 内存,支持扩展≥48个内存插槽,支持≥3TB内存,支持内存保护、内存镜像、内存热备和内存热插拔;配置≥3块300GB 10K 2.5寸SAS热拔插硬盘,支持扩展≥28块2.5寸SATA/SAS/SSD硬盘;配置≥1块PCI-E八通道SAS RAID卡,支持RAID0/1/5/6,2G CACH带掉电保护。配置≥4个GE网口;配置≥1+1 460W白金交流电源模块,长期工作环境温度支持5-45度.,配置≥4组风扇模块;支持扩展≥9个PCI-E插槽,可支持GPU卡,支持热插拔PCI-E;主板集成BMC管理系统,

1

售后服务

提供原厂现场安装服务,原厂五年软硬件7*24小时用户现场服务,每季度原厂工程师巡检一次;提供原厂商安装调试,提供原厂商现场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

2、 存储参数要求:

产品要求

产品配置/性能技术指标

数量

基础要求

1、为保证存储设备的可靠性和及时维护,设备制造商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最主要的业务是存储产品的专业存储厂商,非OEM品牌或联合品牌,拥有属于自身品牌的IEEE OUI地址段;

2、要求设备制造商通过ISO9000、ISO14000相关质量认证;

3、存储设备需通过3C、ROHS及中国节能产品、环境保护产品认证;

4、所投存储设备性能满足SPC-1测试IOPS≥40万;

2

硬件要求

1、双控制器架构,配置基于控制器的分布式文件系统,最大可扩展到≥16个SAN控制器,可支持国产自主CPU(提供芯片厂商相关证明);配置双活控制器单元,Active-Active模式;电池、电源、接口全冗余,确保存储掉电后保障数据不丢失;

2、本次配置双控制器缓存≥256GB(控制器缓存不包括外接虚拟化网关或者NAS控制器等);

3、配置≥4块600GB 10K转SAS接口磁盘驱动器;配置≥64块4TB 7.2K转磁盘驱动器,以及配套滑轨、线缆及全容量备份、分布式软件授权;存储双控硬盘扩展能力≥900块硬盘以上;

4、双控制器配置≥4个10GE iSCSI主机接口,≥4个16GB FC主机接口,≥6个1GE iSCSI主机接口,配置≥8个冗余SAS 3.0磁盘通道,后端存储SAS通道总带宽≥384Gb;

软件功能要求

1、配置开放数据存储平台软件、系统监控功能、日志及报警功能; 配置磁盘主动监测功能,周期性监测硬盘工作状态,防范存储中硬盘故障问题,出现问题时主动修复逻辑故障,达到硬盘最佳工作状态;支持操作系统Windows、Solaris、HP-UX、IBM-AIX、Linux等,支持路径冗余和故障切换(含多路径软件支持),增加任意平台、任意主机不需要额外付费;

2、配置基于存储双控的分布式软件,要求产品架构采用全对称模式,元数据分布在所有节点上,整体系统为一体化架构,要求文件系统支持海量文件场景,单文件系统支持≥100亿个文件,实现单个扁平目录管理超过2000万个文件;要求单一文件系统大小≥256PB,单一文件大小≥256TB;提供分布式网络客户端功能,以替代传统的网络客户端通过CIFS、NFS协议实现网络数据共享服务,实现对共享文件系统中数据的高可靠性、高性能网络访问;

3、配置存储双活功能,为保障系统效率,依靠存储自身引擎实现,不采用虚拟网关方式实现;实现两台存储阵列可以实现同时读写功能;任何一台存储阵列发生单控故障执行阵列内自动切换,双活状态不变,数据不丢失,业务不中断;任何一台存储阵列整机故障,执行阵列间自动切换,数据不丢失,业务不中断,故障消除后,两台存储阵列自动恢复双活状态,执行增量同步;支持通过更换控制器、缓存模块提升存储处理能力,升级过程不破坏已有数据;支持自动精简配置功能,实现LUN空间的自动增长;

4、配置存储复制功能软件,要求新购存储与原有存储实现无缝数据复制功能,投标时提供原存储厂商签字盖章的对接证明。

5、存储设备拥有RAID快速重建功能,在RAID5中,单块硬盘发生闪断,重建时间不超过10分钟;在RAID5中,单块硬盘大面积介质故障,热备盘重建时间不超过20分钟。拥有三重检验的RAID技术,允许同一RAID组中任意三块硬盘发生整盘物理故障,数据不丢失。

6、配置基于存储双控的备份软件功能,提供本次存储阵列满配裸容量的备份功能许可,提供备份状态对比功能,快速查找和定位需要恢复的文件,在恢复界面中,提供恢复测试功能,能够模拟数据恢复的主要过程,而又不产生实际的数据写入,备份软件Server端需支持HP-UX、Tru64、IBM AIX、SUN Solaris、SGI Irix、AS400、Windows server(2003、2008、2012)和linux(RedHat、DEBIAN、UBUNTU、SUSE、CentOS、中科红旗、中标麒麟、银河麒麟、浪潮K-UX、普华)等操作系统,且提供在UNIX、Linux、以及Windows等不同操作系统下相同的图形化安装、管理界面。(以上软件功能需提供相关截图或测试报告,双活需提供至少5份用户合同或使用报告,加盖原厂鲜章)

售后服务

提供原厂现场安装服务,新疆本地拥有设备备件库,原厂五年软硬件7*24小时用户现场服务,五年硬盘不返还服务,每季度原厂工程师巡检一次;提供原厂商安装调试,提供原厂商现场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

3、 数字KVM

产品要求

产品配置/性能技术指标

数量

硬件要求

17英寸LCD整合显示器/Touchpad鼠标/104带数字区键盘/电子切换器,可接入16路待显示设备。卓越的视频效果,最佳分辨率可达1280*1024 75HZ,支持完整的DDC2B功能,未切换计算机也能侦测屏幕信号,双界面PS/2&USB键盘鼠标切换器连接控制电脑,抽拉式安装设计,可以调整长度以适应各机柜空间,人性化设计,一人可安装与拆卸,提高管理员工作效率 键盘热键或OSD、按键进行电脑选择 ,最多可管理64台电脑,密码安全保护,仅有授权的用户可以检视及管理联机的电脑,支持适用机房各品牌服务器和工控机,兼容支持 Microsoft、Linux、Unix等系列操作系统

1

售后服务

5年软硬件7*24小时用户现场服务,

4、 附件及配件要求:

本次提供的硬件产品附件及配件需和所投产品兼容,服务器机柜、KVM显示器需与原有设备无缝兼容。

(五)其他要求

1、售后服务

投标人应为系统运行提供至少5年的免费运维服务;在免费运维期内,中标人必须提供7*24小时热线支持,并提供紧急情况下1小时内到现场、一般情况下2小时内到现场的快速响应。

由于我院存储的是国家土地资源数据,属保密范畴,因此投标人须提供5年免费运维期内硬盘不返还服务。

2、系统培训

提供技术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安装调试、使用和运行管理、开发示范、性能调优、问题检测与修复等内容。

1、投标人应保证提供最有经验的培训讲师,使招标人员工在培训后能够顺利使用系统,系统管理人员能够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配置。

2、培训应包括技术培训和产品使用培训。

培训教材应使用标准中文;为进行有效的技术交流,所有培训讲师必须具备熟练的中文会话和书写能力。

在投标书里,投标人应提供:

培训计划:其中应注明每次培训课程的时间、地点(按招标人要求)及课时;

培训大纲:其中应注明每次课程的内容和目的。

培训课程应安排在整个项目计划的合适时间段内。

3、培训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用户:招标人最终用户、招标人软件开发人员和系统维护人员、业务与技术负责人。

3、项目实施

① 建立专门的项目小组,由专人负责,做到本地化服务,确保项目按时按质进行。

② 对投标人项目小组的要求是诚信、领悟能力强、技术过硬、团队凝聚力强。

③ 项目建设过程分为计划、需求调研、设计开发、实施、测试、试运行、验收、运维服务及推广等阶段。

④ 以架构为中心,使用用例驱动的,迭代和增量开发的软件开发过程,根据用户需求持续改进。

⑤ 应用系统的开发要严格按照软件工程的方法进行组织。

⑥ 应对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实施、测试、验收、试运行及推广等阶段分别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

⑦ 应针对用户的需求进行充分调研,并编写数据需求规格说明书、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接口需求规格说明书等文档。

⑧ 本招标文件提出的对应用系统开发的基本需求,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和报价的主要依据,但不应作为编制正式实施方案的完整的详细要求。在编制正式的应用系统建设实施方案时,投标人应深入分析和充分考虑甲方对本系统现在及未来发展的要求,设计出完整优质的方案,完全满足甲方需求。

⑨ 要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合理划分项目实施阶段,明确每个阶段应完成的工作及每个阶段完成后提交的产品及文档。

⑩ 根据招标人进度安排,列出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

4、测试要求

① 测试环境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在测试阶段,要求中标单位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小组,对软件的实施、测试及版本进行管理。同时,要求中标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配备专门的版本管理工程师协助招标人完成对系统的版本管理工作。

② 使用专业的版本控制工具对开发程序的版本进行规范管理;

③ 建立专门的质量保证小组,对承建项目的质量进行管理和控制;

④ 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测试制度及管理方法;

⑤ 要求中标单位拥有测试工具,对系统进行压力和性能测试,确保在系统交付时能够流畅运行(页面响应时间3秒以内)。

5、项目文档

供应商在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及时提交建设成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 项目启动阶段:项目实施方案。

② 系统设计、开发阶段:需求规格说明书和项目设计说明书;

③ 系统实施阶段:软件安装说明书、软件使用说明书、系统培训手册。

④ 项目验收阶段:1、测试报告、2、项目验收报告。

(六)建设周期

本项目要求在30日内完成。

(七)补充说明

现有平台源代码、数据库结构不开放。

二、商务条款1.维保期

产品免费维保期 5 年。(免费维保期自通过甲方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3.交付期、交付方式及交付地点

3.1 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交付。

3.2 方式: 现场交

3.3 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付款条件

4.1 第一次付款:通过甲方初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0%。

4.2 第二次付款:根据甲方内部管理规定,满足终验条件,乙方提交全部验收材料,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90%。在验收中,若乙方提供的产品与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有1项,扣10%,扣完为止。

4.3 第三次付款:维保期满后,乙方按合同实施、无违约责任、在免费维保期内认真履行维保义务,经甲方确认后支付余款。

5.备品及耗材要求:

提供设备原厂商在本地备品备件证明,加盖原厂公章。

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一、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二、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将按下列评分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分,总分值为100分。

(一)价格分(30分)

1.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它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30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1位。

(二) 技术要求响应情况(30分)

2.1基本分(28分。所投产品全部响应招标文件主要的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基本分28分。技术指标低于采购文件要求的,★号参数为重要参数每一项减4分,其他参数每一项减2分。

2.2正偏离情况(2分)。技术指标发生正偏离的,每一项正偏离加1分(给设备带来性能实质提升方可视为正偏离,如CPU主频乘以核数超过要求的20%;内存超过要求的20%;IO卡性能超过要求的80%;如网卡传输速率超过要求的80%;HBA卡传输速率超过要求的80%等),加分最多不超过2分。

(三)项目集成实施方案和验收方案(10分)。

具体由评委根据各投标单位的项目实施方案、时间进度安排、验收方案、应急响应方案、驻场方案等方面,根据方案优劣打分。

3.1投标人提供的总体项目实施集成方案对用户的需求分析全面、理解程度高、方案结构清晰、层次分明、逻辑连贯的得4分;对用户的需求分析较为全面、基本契合招标需求的得2分;理解程度一般、需求分析不全面、技术可行性较低得1分;其他不得分。(4分)

3.2投标人提供的系统数据存储方案对用户现状及需求分析全面、理解程度高、方案结构清晰、层次分明、逻辑连贯的得4分;对用户现状及需求分析较为全面、基本契合招标需求的得3分;理解程度一般、需求分析不全面、技术可行性较低得1分;其他不得分。(4分)

3.3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进度计划、项目人员组织计划、实施规划、测试方案、调优计划、应急方案和验收方案结构清晰、层次分明、逻辑连贯、可行性高的得2分;方案结构清晰、层次分明、逻辑连贯、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2分)

(四)售后服务承诺、培训方案等(12分)

4.1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和培训方案完整、详实,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响应及时,技术人员专业、稳定,服务方式多样,应急措施完备,得4分;售后服务方案较完整、详实,具备较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响应较及时,技术人员专业、稳定,服务方式多样,应急措施较完备,得2分;售后服务方案不完整、详实,售后服务体系不完善,响应较慢,技术人员不稳定,服务方式单一,应急措施不完备,得1分;其他得0分。(4分)

4.2投标人如提供所投软、硬件产品(存储、服务器、备份软件、分布式软件、双活软件)原厂商(生产者)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3分)

4.3投标人如提供所投软、硬件产品存储、服务器、备份软件、分布式软件、双活软件)原厂商(生产者)符合招标文件质保要求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4.4如发生故障,承诺1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售后服务的得2分;承诺2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售后服务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2分)

(五)投标人技术能力、案例、财务状况及信誉情况等(15分)。

5.1成功案例(6分)。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在疆内政府行业存储、服务器类似案例的(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合同需清晰可见主要内容及数量,原件备查),有1个得2分,满分6分。

5.2项目实施人员(5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的高级项目经理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证书,每提供一名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最多得3分(需提供认证证书和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交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的实施人员中具有投标存储原厂(生产者)认证工程师的每提供一名得1分,最多2分(需提供认证证书和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交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5.3投标人资质、信誉等(5分)

投标人具有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系统集成三级(或自治区甲级)(含)以上资质的得2分。

投标人供应商拥有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能力,并提供证明文件(ITSS证书)的得2分

具有信用(资信)评级机构(如行政机关、银行、社会信用行政管理机构认定的评级机构等)颁发的AAA级信用等级证书(资信等级证书)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提供除行政机关、银行外的评级机构颁发证书的,还须提供社会信用行政管理机构认定此评级机构资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没有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六)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性得分(2分)

6.1、投标产品属财政部和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得1分。

6.2、投标主要产品属财政部和国家环境保护部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得1分。

另: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6%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6%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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