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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与行政复议 117

前言:

现在大家对“通信管理局职能职责”都比较关心,大家都想要剖析一些“通信管理局职能职责”的相关文章。那么小编同时在网上收集了一些关于“通信管理局职能职责””的相关资讯,希望兄弟们能喜欢,小伙伴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湖南省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范围

(一)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三)行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及相关产业政策;

(四)行业运行统计信息;

(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七)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八)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九)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十)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十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十三)通信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情况;

(十四)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

(一)申请的提交

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以下列方式之一向我局提交政府

信息公开申请:

1.在湖南省通信管理局现场填写《湖南省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表),由工作人员接收;

2.从湖南省通信管理局网站下载《湖南省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后邮寄至湖南省通信管理局(邮寄时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字样)。

(二)申请的办理和答复

我局接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后,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含有不应当公开或者不属于政府信息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对不予公开的内容说明理由;

5.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6.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职责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7.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8.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答复时限

答复期限为接到申请之后的20个工作日内,根据情况经批准可最多延长20个工作日。

(四)涉及第三方的处理

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交的申请涉及第三方权益时,须书面征求第三方意见,其办理时限不包括在第三条所规定的答复期限内。

(五)收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对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信息处理费可以按件计收,也可以按量计收,均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

1.按件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1)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

(2)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

(3)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申请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包含多项内容的,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以合理的最小单位拆分计算件数。

2.按量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

(1)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

(2)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

(3)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

(4)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按量计收适用于申请人要求以提供纸质件、发送电子邮件、复制电子数据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关政府信息已经主动对外公开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途径等的,不适用按量计收。按量计收以单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单位分别计算页数(A4及以下幅面纸张的单面为1页),对同一申请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累加计算页数。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联系方式

湖南省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湖南省通信管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380号

邮政编码: 410004

联系电话:0731-82338629

传真号码:0731-82260151

电子邮箱:xxgk@xca.gov.cn

工作时间:国家规定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原文链接:湖南省通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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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通信管理局职能职责 #通信管理局干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