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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在欧洲销售?产品合规不了解,小心被下架禁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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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现时朋友们对“pif是什么格式文件”都比较注意,大家都需要分析一些“pif是什么格式文件”的相关知识。那么小编在网络上搜集了一些关于“pif是什么格式文件””的相关资讯,希望朋友们能喜欢,兄弟们快快来学习一下吧!

当下的亚马逊可以说是“红海一片”,门槛较低的类目再“杀”进去意义不大,巨额投入可能都折腾不起一点水花,比如3C电子。有卖家另辟蹊径,选择门槛较高的,比如化妆品类目。只是门槛高是双向的,虽然高门槛阻拦了一些竞争对手,但如果自己对产品的法规要求都不了解就冒然进入,到头来被下架禁售,损失可就一星半点了。


▲卖家因商品不合规导致商品下架、移除


众所周知,化妆品为了达到更好的效果会加入很多成分,比如一些重金属或化学成分:具有非常明显美白作用的汞;促进肌肤吸收的砷以及可以有效遏制微生物超标,防止护肤品在一定时间内不会被氧化的各种防腐剂。另外,有些是由于生产原料成分不纯,将不该有的金属成分残留在化妆品中。

对于想要在欧洲(亚马逊/wish/ebay等平台)售卖化妆品的卖家来说,欧盟对这一类目有着很严格的法规要求:要求必须遵守法规(EC)No 1223/2009的要求,严格管控化妆品成分要求,禁止和限制在化妆品使用某些物质‘必须指定欧洲负责人,负责人需要将产品的成分在CPNP网上通报;同时欧盟会定期在官方网站上通报不符合要求的国内化妆品。

▲欧盟官网对各种不合规产品的通报

对于想要在欧洲出售化妆品的卖家,“欧盟标准”应该都听过,其严苛程度让众多卖家看着化妆品这块大蛋糕望而却步。欧盟化妆品法规1223/2009规定,“整个欧洲的化妆品生产公司都要向欧盟化妆品协会等政府部门提供相关数据以供检测,如果检测的数据不合格,将不被允许进入市场销售。”

那么欧盟都会对哪些数据,从哪些维度对化妆品进行检测呢?我们卖家想要将化妆品卖到欧盟国家,需要从哪些步骤着手呢——


“1.任命一名负责人;

2.控制产品成分;

3.创建产品信息文件(PIF);

4.创建合规标签;

5.将产品投放市场之前的CPNP通报。




任命一名负责人

欧盟条例1223/2009规定每个化妆品品牌必须在欧盟范围内为欧洲市场上的每一种化妆品指定一个自然或合法的责任人(Responsible person)。该必须是在欧洲经济区内成立的自然人或法人, 可以是咨询公司,欧盟制造商,进口商或分销商。



制造商在欧洲经济区内;

进口商:如果化妆品在欧盟以外生产,每个进口商都可以担任RP的角色;

经销商: 如果产品以其名称或品牌投放市场, 则经销商将成为RP;

如制造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不在欧盟经济区域内,制造商或进口商需指定在欧洲的第三方机构,例如专门从事化妆品合规的咨询公司。


注:如果制造商,进口商或经销商指定一名负责人,必须签订书面协议。

该负责人承担的是:1.承担与当局的联系点。当局会事先转向该负责人询问信息;2.产品的合规保证人。在最后一批产品投放市场后,负责人负责保留产品信息档案10年;3.产品的安全保证人。负责人确保产品对人体健康安全;4.遵守其他若干义务。




审查产品的成分


在将化妆品投放市场之前验证的第二个关键步骤是从监管角度审查化妆品的成分或配方,确认化妆品配方的合规性,送到有资质的实验室按照相关的法规标准进行检验。


化妆品常见检验项目有以下三大类共19种:

微生物(9种): 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耐热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耐胆汁酸革兰氏阴性菌、沙门氏菌、梭菌和白色假丝酵母菌

重金属(6种): 铅、砷、汞、镉、锑和可溶性镍

防腐剂(4种):甲基异噻唑啉酮、甲基氯异噻唑啉酮、4-羟基苯甲酸异丙酯和4-羟基苯甲酸异丁酯

1223/2009号条例的若干附件列出了一些易受人体健康危害的受管制物质。


1. 禁止的成分

这些禁用物质分类在第1223/2009号条例的附件II中。

CMR物质:CMR物质(致癌,致突变,再毒性)列于CLP法规(EC No 1272/2008)的附录VI中,当它们为2,1A,1B类时,是禁止的。


2.受限制的成分

这些物质列于化妆品法规附件III中,该法规约有300种物质。这些成分仅可在附件中描述的条件下用于化妆品中(产品类型,纯度标准,最大使用百分比等)。

3.允许的成分

法规列出了三种成分功能:着色剂,保守剂和紫外线过滤剂。如果这些成分遵守法规的限制和所含产品的类型所涉及的身体部位以及产品中成分的浓度,则授权这些成分。




创建产品信息文件(PIF)


将化妆品投放在欧盟市场上的另一个先决条件是产品信息文件(PIF)的构成。PIF(产品信息文件)是一个监管文件,由欧洲负责人保存10年,以电子或纸质格式保存。用易于理解的语言写成存档的成员国当局。


PIF包含的内容为:

1. 产品说明: 必须使读者能够毫不含糊地识别该产品;


2.产品安全报告 (CPSR)

根据相关产品信息建立该化妆品的安全性评估。

产品安全报告必须按照化妆品法规附件I填写。分为两个不同的部分:

A部分:有关化妆品安全性的信息, 具体为以下下相关数据报告——

1.化妆品的定量和定性组成

2.化妆品的化学/物理特性和稳定性数据

3.微生物质量

4.有关包装材料的杂质,痕迹和信息

5.正常且可合理预测的使用

6.接触化学品

7.暴露于物质

8.这些物质的毒理学特征

9.不良反应和严重的不良反应

10.有关化妆品的信息

B部分:化妆品的安全性评估。关于化妆品安全性的指示,例如标签上的警告和使用说明。




3.良好生产规范(GMP)

化妆品的生产,储存和运输提供品质体系按照ISO 标准22716进行相关的管控指导。






产品合规标签



标签上的强制性要求:

1. 负责人的姓名和地址

2. 生产国家

3. 名称内容

4. 最小耐久性日期或开放后期间

5. 注意事项和警告

6. 批号

7. 产品功能

8. 成分清单

9. 必须翻译成出口国的语言

10. 声明必须在标签上明显,清晰,不可磨灭地出现。




CPNP通报

最后但也是最重要的是,欧洲负责人必须通过CPNP网站通知欧盟委员会。CPNP是为欧洲议会和化妆品委员会执行法规(CE)No.1223/2009而创建的在线通知门户。这是一个欧洲负责人和权威机构可以用来访问产品信息的网站

第1223/2009号法规要求任何将化妆品投放市场的公司在此之前在线进行通报化妆品信息,如下:


1. 产品的名称和类别;

2. 欧洲负责人的姓名和地址,以及联系方式;

3. 如果是进口,需要填写原产国信息;

4. 产品将投放市场的第一个国家/地区;

5. 纳米材料和CMR物质的存在;

6. 化妆品的配方;

7. 带有外部包装照片的合规标签(清晰可见)。

欧洲经济区(EEA)的所有国家只需要通知一次。要注意的是,随着英国脱欧,UK 对于化妆品的要求有了变更:1. 对于每款化妆品,都必须在英国设立一位负责人;2. 负责人需要在在英国的官网上 提交化妆品通告 (SCPN)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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