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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抖就跳转,摇一摇广告为何惹争议?12款App实测发现……

南方都市报 184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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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因不满多次被迫触发App“摇一摇”开屏广告,武汉大学一学生将美图秀秀所属公司告上法庭。一审判决美图秀秀此行为已侵犯该学生的自主选择权,但未侵犯其个人信息安全。

不只美图秀秀,4月19日,南都记者实测十二款App发现,过半受测App在用户拿起手机的场景下,其“摇一摇”开屏广告易被触发。

一名互联网广告业内人士告诉南都记者,随着监管力度增强,此前的“弹窗式”开屏广告已经做出整改,为了维持点击率,“摇一摇”模式开屏广告变得常见。有专家建议,监管部门应出台开屏广告相关行政指导意见,责令企业打造消费者友好型技术保障体系。

不满被迫触发“摇一摇”广告,武大学生起诉美图秀秀

据南都此前报道,武汉大学在校学生张馨月在使用美图秀秀App期间,多次在走路、乘车、身体正常摆动等非主观知情并自愿的前提下,触发“摇一摇”开屏广告,被迫跳转到其他购物平台和App界面。

今年2月,原告张馨月将美图秀秀所属公司告上法庭。她认为,“美图秀秀”此举侵犯了其自主选择权,同时该App通过采集手机传感信息这一非必要信息实现“摇一摇”跳转的行为侵害了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

该公司否认了这两项指控。理由是“美图秀秀”开屏广告页面上有“跳过广告”的直接关闭按钮;其“摇一摇”广告功能仅调用手机陀螺仪并读取手机摇晃时的加速度,这部分信息仅保存在本地不会上传至服务器;张馨月提到的手机传感器信息也不属于敏感个人信息。

一审判决支持了张馨月的部分诉讼请求,认定“美图秀秀”侵犯其自主选择权,但未实际侵犯个人信息安全。法院要求“美图秀秀”所属公司在七日内停止侵权,对触发用户跳转的交互动作参数进行合规设置,具体为触发跳转参数设置加速度不小于15m/s²,转动角度不小于35°,操作时间不少于3s。另外,该公司需赔偿张馨月数据流量损失费1元。

同时,法院明确,App“摇一摇”开屏广告并非为行业规范所禁止,不支持张馨月提出取消“美图秀秀”“摇一摇”开屏广告形式的要求。

如何看待此案判决结果?北京汉华飞天信安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彭根介绍,陀螺仪是传感器的一种。去年发布的《信息安全技术 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收集个人信息基本要求》中明确,传感器属于个人信息,并且提出“App不应超出合理范围,对传感器使用规律、状态以及通过传感器收集的数据进行分析挖掘,如还原语音内容等”。在他看来,该案中“美图秀秀”方涉嫌侵犯个人信息。

彭根表示,根据上述规定,传感器和通讯录、相机、相册等权限一样,需经用户同意授权才能调取。“当前各类手机设备中的传感器通常是默认开启的,如果在调用时没有弹窗等形式的提示,App至少要在隐私政策中写明使用传感器信息的用途等。”此外,他指出应提供关闭传感器的途径,“要让用户有授权和撤回的机会。”

北京清律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熊定中对此持有不同观点。他表示,从目前披露的案件情况来看,如果“美图秀秀”并未对传感器收集的数据进行超出合理范围的分析挖掘,传感器信息只是展示手机设备在所处空间的相对位置和角度等,其不太可能构成个人信息。

去年11月,中国信通院泰尔终端实验室、电信终端产业协会联合泰尔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及多家企业制定并发布了《APP用户权益保护测评规范第7部分:欺骗误导强迫行为》T/TAF 078.7—2022。

熊定中直言,法院判决给出的触发参数主要参考了《APP用户权益保护测评规范 第7部分:欺骗误导强迫行为》,这代表着我国公权力机关对该标准细节内容方面的认可,“这样的判决结果可能会成为今后审理此类案件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而该推荐性标准在这个问题上的权威度肯定也会显著高于其他推荐性内容。”

过半App在拿起手机时易触发“摇一摇”开屏广告

除美图秀秀外,多款知名App亦因高灵敏性的“摇一摇”广告遭到诟病。南都记者以“摇一摇广告”为关键词在微博、小红书等社交平台中搜索发现,多名用户吐槽此功能“好烦”“动一下就进入广告”,并发帖希望找到屏蔽方法。

小红书用户吐槽“摇一摇”开屏广告

所谓“摇一摇”开屏广告指的是当用户打开App后,在出现开屏广告的界面时,摇动手机便会自动进入广告页面。

4月19日,南都记者选取了生活服务类、社交资讯类共12款头中部App,均带有“摇一摇”开屏广告功能。

测评结果显示,有十款App较易触发“摇一摇”广告,占比超八成。在拿起手机、跑步、走路等日常生活场景中均可能触发此功能。

在“拿起手机”的场景下,过半受测App的上述功能易被触发。比如,当南都记者点开微博轻享版App并拿起手机时,页面首先弹出将跳转微信的界面,其后页面跳转至同程旅行的微信小程序,最终屏幕上出现“酒店”“马尔代夫”旅游相关广告。

微博“摇一摇”开屏广告跳转至微信小程序

再如点开下厨房App并拿起手机时,页面自动跳转至下载叮咚买菜App的页面。

有App关闭“摇一摇”功能选项“形同虚设”

值得注意的是,南都记者在点开随手记App并拿起手机时,开屏“摇一摇”广告自动跳转至广告投放方的app自动下载页面,关闭跳转页面后手机则收到提示“安装已完成”。

在走路的场景下点开墨迹天气App,其开屏广告则跳转至京东“露营烧烤”相关商品的页面。走路时打开QQ音乐,则会自动跳转至某电商平台销售化妆品的页面。堆糖App则会跳转至某商家的文眉广告页面。

除了外部网站外,也有App会跳转至内部链接。比如南都记者在走路时打开lofterApp后,首先弹出“摇动手机”的开屏广告,其后页面跳转出此App游戏商城的广告。

测评结果亦显示,有两款App不太容易触发“摇一摇”广告,需用力摇晃手机甚至翻转手机才会触发此功能。

以知乎App为例,记者需要翻转手机才会跳转至第三方广告;爱奇艺小说在走路、坐下、拿起手机时均未触发开屏广告跳转功能,需要用力摇动手机才跳转至广告页面。

用户是否可以选择关闭“摇一摇”广告功能?

实测结果显示,仅有四款受测App可以关闭此功能,但步骤较为繁琐,网盘与喜马拉雅均需六步才能关闭,豆瓣以及随手记需要四步关闭摇一摇广告。

需要说明的是,南都记者实测发现,被测App开屏广告的呈现具有随机性特点——其跳转方式既包括“摇一摇”,也有点击按钮、向上滑动等;同样是“摇一摇”的广告,使用不同设备实测在广告的跳转灵敏度上也有所不同。

“弹窗式”开屏广告减少,“摇一摇”开屏广告涌现

实际上,针对烦扰用户的高灵敏性开屏广告,监管方面动作不断。不过,开屏广告的形式也随着监管整治有所变化。

起初,不少用户曾遇到过“弹窗式广告”,比如开屏广告的页面为“您有一条未读消息”,当用户点击“我知道了”则自动跳转至广告页面。亦有开屏广告页面出现一条类似于“头发”的曲线,当用户试图擦掉时,便跳转至广告界面。

2021年7月,工信部对App开屏弹窗关不掉等问题开展整治行动。工信部新闻发言人赵志国于2021年10月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开屏弹窗信息“乱跳转”,误导用户的发现率下降到1%。

然而,“弹窗类”开屏广告减少的同时,“摇一摇”开屏广告不断涌现。一位互联网公司广告相关从业者向南都记者表示,2021年以来由于监管治理,“隐藏关闭按钮”“弹窗式”开屏广告已经做出了整改,不过开屏广告的点击率也有所下滑。采取“摇一摇”的方式,交互成本比较低,希望能够以此提升开屏广告的点击率,从而保住平台收入。

另一位知名互联网公司广告相关从业者介绍,开屏广告主要以合约方式售卖,即客户采买流量时,与平台预订曝光量,而点击率的高低则是影响开屏广告品牌主合作意愿的重要因素。

南都记者梳理发现,针对“摇一摇”等形式的开屏广告,监管方面已作出相关要求。即将于5月起施行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以弹出等形式发布互联网广告,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出现五项情形。

具体而言,五项情形分别为:没有关闭标志或者计时结束才能关闭广告;关闭标志虚假、不可清晰辨识或者难以定位等,为关闭广告设置障碍;关闭广告须经两次以上点击;在浏览同一页面、同一文档过程中,关闭后继续弹出广告,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其他影响一键关闭的行为。

而就在昨日,4月20日,工信部新闻发言人赵志国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一季度重点规范“摇一摇”乱跳转等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建议,监管部门应出台开屏广告相关行政指导意见,责令企业打造消费者友好型的技术保障体系,“法律有温度,技术也(要)有温度”。

他坦言,广告作为App的重要盈利渠道,要想平衡盈利和用户体验,企业需要把盈利建立在消费者知情同意的基础之上。另外,他也建议,企业应该为用户拒绝“摇一摇”广告提供便利的退出路径。

采写:南都记者孙朝 樊文扬 实习生胥铭芯 赵月

标签: #jsbutton点击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