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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19年学位预警!关于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材料家长们准备好了吗

思问教育 262

前言:

今天大家对“坑梓中心学校初中部扩建项目”大概比较关怀,姐妹们都需要了解一些“坑梓中心学校初中部扩建项目”的相关知识。那么小编也在网上搜集了一些关于“坑梓中心学校初中部扩建项目””的相关文章,希望兄弟们能喜欢,看官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作为在深圳的父母,大家最急切关心的问题便是:孩子入学!特别是对于升小一和初一的父母。

2018年深圳各区学位预警

据小编了解,今年的学位申请依旧紧张,有好几个区在年初陆续发布了学位预警信息,缺口达到了几千甚至上万。

而2019年学位申请还没开始,福田、光明、坪山、宝安四个区已经发布了预警信息,其他区暂未公布2019学位预警信息。

深圳各区学位预警情况

福田

01

学位缺口

2018年公办小一入学需求约为18000人,可提供公办小一学位约12000个,缺口超过6000个;公办初一入学需求约为11000人,可提供公办初一学位10000个,缺口超过1000个。

02

学位紧张

学位最紧张的区域主要集中为

福田南片区、梅林片区、八卦岭及园岭片区、荔园百花片区、新洲石厦片区、香蜜湖片区等。

部分学校学位紧张的有

华富小学、石厦学校小学部、梅丽小学、新洲小学、上步小学、景龙小学、新莲小学、岗厦小学、福华小学、荔园小学北校区、荔园小学南校区、梅山小学、梅园小学、天健小学、教科院第二附小、新沙小学、福强小学、景莲小学、皇岗中学、北环中学等学校于2018年启动改扩建工程,学校虽然正常招生,但招生规模可能受到一定影响。

03

2019预警信息

在部分学位特别紧张的学校继续实行同一套住房不可重复申请学位的规定,即如果某套住房住户的小孩已经申请过学位,在该小孩上学期间,另一家庭的小孩不得再以该套住房申请学位。

2019年起,福田区所有小学均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政策。

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政策的初中有:深圳市实验学校、深圳市高级中学、福田区外国语学校、侨香外国语学校、明德实验学校、红岭教育集团园岭初中部、红岭教育集团石厦初中部、莲花中学北校区。

PS:

对比2018年政策,实行锁定的学校都有增加,小学扩大到全部,初中新增莲花中学北校区。

龙华

01

学位缺口

2018年秋季,龙华区公、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总数不能满足区域内适龄儿童的就读需求,小一学位缺口9800个,初一学位缺口3600个。

02

学位紧张

结合学位调研数据和2017年秋季招生情况,部分区域因人口密集,公办学校学位尤其紧张。如:

民治街道、龙华街道大部分公办学校只能录取到第5类学生,民顺小学、龙华实验学校、龙华第二小学学位尤其紧张,其中龙华二小2017年只录取到第2类学生;

福城街道观澜第二小学、福苑学校可能只能录取到第5类学生;

部分民办学校学位也相应紧张,牛栏前学校、三联永恒学校、博文学校只能录取高分段分流生。

光明

01

学位缺口

初步估计,学位极度饱和,全面告急,仍会有较大数量的符合入读条件的适龄儿童无法选择到公办学位。

02

学位紧张

学位压力极大的学校:

小学:实验学校、公明一小、公明二小、马田小学、红花山小学、秋硕小学、下村小学、李松蓢学校、田寮小学。

初中:新区高级中学、公明中学、实验学校、光明中学。

03

2019预警信息

根据近年来光明区招生情况,预计2019年秋季我区绝大部分学校特别是公办学校学位仍然紧张。

请学位类型靠后和积分较低的儿童、少年做好到民办学校或回户籍地就读的准备。

凡符合文件规定条件的儿童、少年入读民办学校可享受政府学位补贴。

坪山

01

学位缺口

据初步估计,区内学位极度饱和,全面告急,仍会有较大数量的符合双免验核资格的适龄儿童无法入读公办学校。

02

学位紧张

学位压力极大的学校:

小学:坪山实验学校、中山小学、同心外国语学校、六联小学、坪山中心小学、坑梓中心小学

初中:坪山实验学校

03

2019预警信息

2019年坪山区公办学位总体紧张。随着“东进战略”深入实施,坪山区经济加速发展,人口持续增加,2019年坪山区公办学位需求急剧增长,无法保障部分非深户子女就读公办学校。

2019年公办学位高度紧张的学校:

小学:中山小学、坪山实验学校(小学部)、同心外国语学校(小学部)、坪山第二小学、金田小学、汤坑小学、坑梓中心小学。

初中:光祖中学、坪山中学。

龙岗

01

学位缺口

2018年龙岗区小一学位缺口将达19600个,初一学位缺口达5500个。总体来看,我区公办学校学位已十分紧张,民办学校学位紧张情况也日益突显。

02

学位紧张

小一学位紧张的学校公办39所、民办17所,共56所,布吉、龙城街道最为紧张,有10所以上学校学位紧张。

初一学位紧张的学校有14所,分别为龙岗区外国语学校、深圳中学龙岗初级中学,可园学校、贤义外国语学校、龙岭初级中学公办班,科技城外国语学校、深圳实验学校坂田校区,南湾学校、石芽岭学校,梧桐学校、横岗中心学校、六约学校,南联学校,宝龙学校。

小一学位紧张的学校

(公办39所、民办17所)

(一)龙城街道

公办学校(9所):清林小学、福安学校、龙城小学、新亚洲学校、平安里学校、兰著学校、龙岗区外国语学校、依山郡小学、深圳中学龙岗小学。

民办学校(1所):兴泰实验学校。

(二)布吉街道

公办学校(7所):贤义外国语学校、信义小学、木棉湾小学、吉祥小学、文景小学、龙园意境小学、德兴小学;

民办学校(4所):东升学校、智民实验学校、春蕾小学、龙岭学校。

(三)吉华街道

公办学校(3所):中海怡翠学校、麓城外国语小学、阳光小学。

(四)坂田街道

公办学校(6所):花城小学、五和小学、深大师院坂田学校、科技城外国语学校、坂田小学、雪象小学;

民办学校(3所):坂田爱爱学校、育英小学、宏扬学校。

(五)南湾街道

公办学校(3所):南湾学校、南岭小学、石芽岭学校;

民办学校(3所):沙湾实验学校、南芳学校、康桥外国语学校。

(六)平湖街道

公办学校(4所):平湖实验学校、凤凰山小学、信德学校、平湖外国语学校;

民办学校(3所):新南小学、兴文学校、南园学校。

(七)横岗街道

公办学校(2所):横岗中学小学部、梧桐学校。

民办学校(1所):康乐学校。

(八)龙岗街道

公办学校(3所):南联学校、新梓学校、千林山小学;

民办学校(2所):鹏达学校、丰丽学校。

(九)宝龙街道

公办学校(2所):宝龙学校、龙岗中心小学。

初一学位紧张的学校

(14所)

(一)龙城街道:

龙岗区外国语学校、深圳中学龙岗初级中学。

(二)布吉街道:

可园学校、贤义外国语学校、龙岭初级中学公办班。

(三)坂田街道:

科技城外国语学校、深圳实验学校坂田校区。

(四)南湾街道:

南湾学校、石芽岭学校。

(五)横岗街道:

梧桐学校、横岗中心学校、六约学校。

(六)龙岗街道:

南联学校。

(七)宝龙街道:

宝龙学校。

罗湖

01

学位缺口

2018年我区小一、初一适龄儿童继续大幅增加,我区公办学校仍然有较大的学位缺口。

因此,深圳户籍在罗湖区临时购房、租房(不满一年,截止时间为当年3月31日)不保证就近入学;

非深户籍在我区临时购房、租房(不满一年,截止时间为当年3月31日)不提供公办学位。

02

学位紧张

小学:

深圳小学、莲南小学、仙桐实验小学(含莲塘校区)、华丽小学、翠茵小学、东晓小学、淘金山小学、布心小学、草埔小学、凤光小学、笋岗小学、红岭小学、桂园小学、红桂小学、人民小学、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含湖贝校区)、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北斗小学、翠北实验小学、东昌小学、滨河小学、大望学校、洪湖小学、碧波小学。

初中:

深圳中学、第二实验学校初中部、翠园中学初中部、翠园中学东晓校区、罗湖外语学校初中部、罗湖外语学校初中实验部(原罗芳中学)、桂园中学、笋岗中学、文锦中学、布心中学、松泉中学。

宝安

01

学位缺口

2018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小一招生计划约4.4万个,初一招生计划约3万个。

预计小一学位总缺口约1.2万个,初一学位总缺口约0.1万个。

02

学位紧张

沙井、新桥片区

石岩片区

福永、福海片区

西乡碧海片区

03

2019预警信息

根据近年来我区招生情况,预计2019年秋季我区绝大部分学校特别是公办学校学位仍然紧张。

预计学位特别紧张的片区有:宝安新中心区片区、宝安中学片区、碧海片区、航城片区、福永中心区片区、凤凰片区、福海塘尾片区、沙井街道、新桥街道、石岩街道。全区其余范围内的公办学校也将不同程度的紧张。

不管学位多么紧张,当前第一要事就是家长们把各种学位申请材料准备齐全。

虽然每个区的材料有些微区别,但都不外乎居住证、社保、计生、住房材料、身份证明等几大类。所以家长们需要检查自己的这些材料是否准备好了。

备注:

以下内容根据2018年深圳各区学位申请指南整理,仅供家长们参考,最终还是以各区教育局最新公布为准。

深圳各区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材料

罗湖

深圳户籍儿童

1. 儿童出生证、适龄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

2. 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3. 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记录。

4.非本区小学毕业生提供《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或在读证明)及《验证通知》。(申请初一提供)

非深户籍儿童(含港澳籍)

1. 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 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港澳籍儿童还需核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

3. 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4. 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记录;

5. 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记录。

6.非本区小学毕业生提供《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或在读证明)及《验证通知》。(申请初一提供)

连续满 1 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时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特殊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现役军人子女享受军人子女入学优惠待遇。申请小学和初中学位的现役军人子女,请家长带上户口本、军人有效身份证件、居住证明等资料到深圳警备区政治工作处登记备案。联系电话:22389035。

台湾籍儿童

1. 区教育局出具的《台湾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表》(凭《台胞证》到教育局教育一科办理》;

2. 申请学生及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 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住房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要求及说明

1. 已办理房改手续的住房、购买的保障性住房、特区原居民手续齐全的(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的,由辖区社区工作站开具相应证明)自有住房可视为住宅类商品房。

2. 申请学位的房产,父母或监护人必须拥有≧51%的产权。

3. 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分别提供下列材料及与房屋地址相符的《内地居民采集表》,按特殊房产处理,不予积分。

①军产房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附付款凭证);

②集资房出具购房合同和交款收据;

③自建房提供“二证一书”或股份公司(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住房证明材料;

④商务公寓提供住房产权证明及在本市没有其他住宅类房产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即无房证明)。

4. 祖辈房(祖父母、外祖父母)。适龄儿童及父母须和祖辈在同一个户口本,同时提供显示父母(或监护人)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及与居住地址相符的《内地居民采集表》。

5. 单位职工(集体)宿舍。父母应为该单位正式员工,住房属所在单位所有。申请人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父母(或监护人)与所在单位的工作关系证明和显示父母(或监护人)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及与居住地址相符的《内地居民采集表》,按租房(蓝本)处理。不予积分。

6. 2019年4月30日前未入伙的住房,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学位申请依据,申请者应先在现住址地段学校申请,住址变动后再申请转学插班;8月31日前能入伙的,由学校视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7. 《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的租赁用途必须为“住宅”或“商住两用”。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 政府公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均为有效的租房凭证。同时提供显示父母(或监护人)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的《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和与居住地址相符的《内地居民采集表》。

8. 租住城中村、村民房、自建房、军产房和其他特殊房产,无法办理正式《房屋租赁凭证》(红色封面)的,应到租赁管理部门开具《房屋租赁信息》(蓝色封面)证明。不予积分。

9. 计算租房起始时间以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签署(备案)日期或《房屋租赁信息》发证日期为准,截止至2019年4月30日满一年。同一地段前后连续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租住时间原则上应跨越2019年9月30日。在同一套出租房内有多户居住者,地段学校只接受其中一户的学位申请。

10. 《内地居民采集表》由社区工作站出具;《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可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管理部查询打印(地址:罗湖区爱国路3046号惠名大厦)。

福田

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及父母的身份证和全家户口簿,必要时要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①由我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的住宅用途的深圳房地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②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必须为整套房屋且有效期为一年以上);

③军产房、合作建房、集资房或其它住房的有效证明文件。

非深户籍儿童(含港澳籍)

1.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必要时需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温馨提示:港澳籍儿童身份证件为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亲子关系证明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2.父母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的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证材料。

3.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的住房住址证明材料);

4.监护人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父母均为非深圳户籍的,需提供具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功能的有效深圳市劳动保障卡;父母一方为深圳户籍,免提供在深就业证明材料。

台湾籍儿童

1.父母及儿童在深居住的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就学儿童的户籍誊本原件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父母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必要时要提供亲子关系证明。

2.福田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参照深圳户籍儿童申请入学的住房住址证明材料)。

3.区台办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

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特殊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龙岗

深圳户籍儿童

1.儿童出生证;

2.户口本;

3.住房证明材料。即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等材料。

非深户籍儿童(含港澳籍)

1.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父母在深居住证;

2.住房证明材料。即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等材料;

3.父母持有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养老险和医疗险必须为同时在缴状态)。

★备注:港澳户籍适龄儿童除按照非深户籍适龄儿童提供资料外,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为提高审核效率,建议在我区公证部门办理)。

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提示:家长提交的证件材料由学校查验原件,核对申请表,属于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和集体宿舍(统称为“特殊住房”)的居住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收验并留存备查。

龙华

深圳户籍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审核期间,计生信息有修改的,必须在复核前,到社区工作站重新予以登记。复核后计生信息有修改的,结果不予采纳。

5.非深圳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原外地就读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卡》,或《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

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三方户口本及至少一方持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合同)、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 (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审核期间,计生信息有修改的,必须在复核前,到社区工作站重新予以登记。复核后计生信息有修改的,结果不予采纳。

港澳籍儿童、少年

1.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 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4.社保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卡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5.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持相关资料到社区工作站登记计划生育信息。审核期间,计生信息有修改的,必须在复核前,到社区工作站重新予以登记。复核后计生信息有修改的,结果不予采纳。

台湾籍儿童、少年

1.区台办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监护人)一方的学区内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份额≥51%)、祖屋、安居型住房、房屋租赁凭证(信息)、其他类住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材料之一。(以上住房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

南山

深圳户籍儿童

(1)《南山区2019年秋季小学/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2)全家户口本;

(3)购房户: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同时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

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

(4)父母必须到本市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核对计划生育信息;

(5)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或在读证明;

(6)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非深户籍儿童(大陆地区)

(1)《南山区2019年秋季小学/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2)全家户口本;父母在深《居住证》;

(3)购房户: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同时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

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

PS:非深户2019年申请学位的,须提供2018年4月30日以前办理的学区内有效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租期最短至2019年12月31日。

(4)父母持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

(5)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或在读证明;

(6)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7)父母必须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核对相关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前建议先电话咨询各街道计生部门或社区工作站);

(8)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港澳籍儿童

(1)《南山区2019年秋季小学/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2)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父母本市居住证、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

(3)购房户: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同时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

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

(4)父母持有效的《深圳市社会保障卡》;

(5)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或在读证明;

(6)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7)父母必须到本市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或核对相关计划生育信息;

(8)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台湾籍儿童

(1)《南山区2019年秋季小学/初中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提交由区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和《台湾子女就读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两份填好后送基础教育科A801审核备案);

(2)户籍呈本、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3)购房户:学生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

租房户:须提交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同时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发票(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发票);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租房家庭,可提供由市(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但不能积分。

如随同父母或委托监护人居住在工作单位所提供的员工宿舍的,除须提交单位员工宿舍的房产证或经居住地所在街道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外,还应提供父母或委托监护人与所在单位的工作关系证明的原件;

(4)学生体检表(由毕业小学提供,可在学生注册时提交);

(5)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或在读证明。

宝安

深圳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

(2)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

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学位类型为第3、6类的学生需要提交房产信息登记部门本年度出具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均没有本市商品房(含房产信息登记部门能查询到的私宅)的证明。

PS:在宝安租房申请学位需要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红本)。

(3)计划生育信息核验:深圳户籍儿童的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非深户籍儿童

(1)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市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

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PS:在宝安租房申请学位需要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红本)。

申请学位的,房屋证明材料的落款日期必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含9月30日),其中提供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的,租赁有效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至少能够覆盖到2019年12月31日。

(3)社保证明: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会保障卡(须同时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4)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大陆地区非深圳户籍儿童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港澳籍儿童

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按非深圳户籍儿童参与积分排队。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②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③住房证明: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购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学区合法产权房【含政府出售的人才住房、安居房、经济适用房】或祖屋,且产权份额≥51%);

或学区租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租房且经过备案)或有特殊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④父母社保信息;

⑤由深圳市或各区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⑥计划生育信息。港澳籍适龄儿童申请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位,也和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的学生一样,要核验计划生育信息,一样参与计生积分。儿童家长需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

台湾籍儿童

①区台办驻各街道政务大厅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和区教育局各学区教育办批准同意入学的《台湾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表》;

②申请学生及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③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的有效住房证明。

外国籍儿童

按深圳市有关政策执行,自行到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光明

深圳户籍儿童

1.光明新区学位申请表(学生家长在网上录入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并签名,交原件)。

2.儿童出生证;父母及儿童户口薄。

3.住房证明(根据实际情况提交一种):

(1)购买商品房: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需在国土部门备案,入学当年入住)或购安居房、保障房的购房合同。

(2)租房:现居住地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或城建部门出具的《公租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日期(证件签发日期)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有效期截止日期须在2019年9月30日以后;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城建部门出具的《光明区公共住房租赁合同》与《房屋租赁凭证》等同)

(3)祖屋:提供社区证明。

(4)集资房:提供经社区或其他合法集资单位的购房合同和收款收据,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出具的集资房证明。

(5)自建房:提供政府部门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或报建手续回执(适龄儿童监护人已在相关材料中备案)。

(6)集体宿舍:提供所在单位开具并签有居委会或派出所意见的集体宿舍证明、集体宿舍的房产证明、与单位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在社保部门或职能部门网站上打印,证明上的单位需与集体宿舍所在单位一致)。

4.由于家庭计生情况影响到最终学位积分,请家长于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生信息。(小一和初一计生信息登记需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

非深户籍儿童

1.光明新区学位申请表(学生家长在网上录入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并签名,交原件)。

2.儿童出生证;父母及儿童户口薄;父母一方或双方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特区居住证》。

3.住房证明(同深圳户籍)。

4.儿童父母一方持有的有效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并打印《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如双方具有,请提供有利于积分一方进行学位申请,并同网上填报信息一致)。

5.由于家庭计生情况影响到最终学位积分,请家长于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生信息。(小一和初一计生信息登记需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

港澳籍儿童

1.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深圳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 住房证明(同深圳户籍)。

4. 儿童父母一方持有的有效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并打印《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如双方具有,请提供有利于积分一方进行学位申请,并同网上填报信息一致)。

5.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由于家庭计生情况影响到最终学位积分,请家长于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生信息。(小一和初一计生信息登记需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

台湾籍儿童

1.光明新区学位申请表(学生家长在网上录入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并签名,交原件)。

2.社会建设局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和《台湾子女就读申请表》,并到教育科基教办(光明大街401号210室)备案。

3.台胞证、儿童出生证明;

4.住房证明(同深圳户籍)。

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1.按户籍上述要求提供资料;

2.提供享受优惠政策的有关证明材料。

盐田

深圳户籍儿童

1.《盐田区2019年秋季小一/初一学位申请表》(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儿童出生证。

3.住房证明材料,即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书》(含首期房款收据),

或《房屋租赁凭证》(在盐田区所辖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

或其他类合法住房(包括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祖屋、集体宿舍和廉租房等)证明材料。

租住无产权房屋的,应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信息》。

4.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及核对。

深户家庭应在网上报名前持相关资料到本市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及核对计划生育信息。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信息,核对结果作为积分依据。

5.2019年春季就读小六在校生证明(市内就读六年级的无需提供)。(申请初一提供)

以上资料除4外,均需验原件。

非深户籍儿童(含港澳籍)

1.《盐田区2019年秋季小一/初一学位申请表》(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及父母户口本、身份证,儿童出生证。

港澳籍适龄学童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以及由深圳公证部门出具的其父母与学童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3.父母一方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居住证发证时间须在2019年4月1日前。若申请人父母有一方为深户,则无需提供居住证,只需提供深圳身份证。

4.住房证明材料,即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书》(含首期房款收据),

或《房屋租赁凭证》(在盐田区所辖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

或其他类合法住房(包括军产房、自建房、集资房、祖屋、集体宿舍和廉租房等)证明材料。

租住无产权房屋的,应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信息》。

5.儿童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

截至2019年4月1日,父母至少一方需提供满1年的在深社保,缴纳险种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保不算积分。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申请的仅需提供社保卡,但帐户内必须有扣款记录,否则社保信息核验不能通过。

6.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及核对(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非深户儿童家长应在网上报名前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登记计划生育信息。教育部门实行联网核验信息,核对结果作为积分依据。

以上资料除6外,均需验原件。

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坪山

深圳户籍儿童

1.户籍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本。

2.住房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商住两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

3.计生加分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申报,并根据相关计生情况网上填报后进行加分。其中,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条例未完全处理或未处理的可以申报学位但不加分。

4.其他材料:深圳户籍在市外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回深就读初一年级的,除需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或“在读证明”。

非深户籍儿童

1.户籍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监护人)的户口本。

2.住房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商住两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

3.社保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连续满一年有效参保证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具体险种为养老+医疗。

4.计生加分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申报,并根据相关计生情况网上填报后进行加分。其中,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条例未完全处理或未处理的可以申报学位但不加分。

5.居住证加分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双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台湾籍适龄儿童少年

1.坪山区委统战部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

2.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商住两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

港澳籍适龄儿童少年

1.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住房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合法有效(用途为住宅、商住两用)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租房发证日期必须在2018年9月30日前)。

4.社保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连续满一年有效参保证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具体险种为养老+医疗。

5.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6.计生加分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工作站申报,并根据相关计生情况网上填报后进行加分。其中,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条例未完全处理或未处理的可以申报学位但不加分。

享受市、区政府优惠政策的子女

属于享受市、区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不列入积分对象,除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相关材料。

大鹏

深圳户籍儿童

(1)儿童出生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本;

(3)住房证明材料,即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等材料。

(4)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5)《二〇一九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申请初一提供)

非深户籍儿童

(1)出生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口本;

父母双方中一方的深圳市有效居住证(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不需提供居住证);

(2)住房证明材料,即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等材料。

(3)儿童父母一方或双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参保险种为养老险和医疗险)。

(4)计划生育信息核验(在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办理)。

特别说明: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儿童家长应在网上报名前持相关资料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计生部门将在后台对家长计生信息进行审核,不需要计生部门另外出具纸质《计划生育证明》。

(5)《二〇一九年小学毕业生登记表》。(申请初一提供)

备注

1.港澳户籍适龄儿童除按照非深户籍适龄儿童提供资料外,还需提供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由我市各级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

2.台湾户籍适龄儿童还需提供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出具的《台湾学生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申请表》及《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地址:大鹏新区管委会1209办公室,联系人:李月园,电话:28333843。)

3.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4.现役军人子女享受军人子女入学优惠待遇。申请2018年秋季小一学位的军人子女,请家长于4月15日前带上户口本、军人有效身份证件、居住证明等资料到深圳警备区政治工作处登记备案,联系人:向凡,电话:22389035。

5.网上预报名填报的申请表由学校打印,家长提交的证件材料由学校查验原件,核对申请表。属于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和集体宿舍特殊住房的居住证明材料原件由学校收验并留存备查。

转自:学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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