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现在你们对“indirect函数返回ref”大体比较珍视,各位老铁们都想要了解一些“indirect函数返回ref”的相关资讯。那么小编同时在网络上汇集了一些有关“indirect函数返回ref””的相关内容,希望各位老铁们能喜欢,大家一起来学习一下吧!在使用INDIRECT函数时,我们可能会遇到函数返回“#REF!”错误提示的情况,比如我们想在下图工作表D1单元格中返回B2单元格中的内容,如果输入公式:=INDIRECT(B2),回车确认公式后就会返回“#REF!”。
出现上述问题,原因在于公式中引用了无效的单元格。
INDIRECT函数的第1个参数单元格引用为“B2”时,B2单元格中需存放有对另一单元格的引用,如A3、B3等等,而目前“B2”单元格中的内容并不是对另一单元格的引用,而是文本“武汉”,所以公式引用了无效的单元格,就返回了错误提示:“#REF!”
我们可以单独在一个单元格比如E1中输入“B2”,再在D1单元格中输入公式:=INDIRECT(E1),回车确认公式后,就能返回B2单元格中的内容“武汉”。这里公式参数单元格引用“E1”指向的单元格中存在对另一个单元格“B2”的引用,所以能返回正确的结果。
另外,我们还可以将D1单元格中的公式写为:=INDIRECT(“B2”),将B2用一对英文双引号包括起来,这样公式也能正常返回B2单元格中的内容“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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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indirect函数返回ref #indirect返回错误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