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而今我们对“在哲学上二元论的根本错误在于”大概比较关切,各位老铁们都需要学习一些“在哲学上二元论的根本错误在于”的相关文章。那么小编在网上汇集了一些对于“在哲学上二元论的根本错误在于””的相关资讯,希望咱们能喜欢,我们快快来学习一下吧!直到近期,94岁的乔姆斯基依旧活跃于公共领域,持续发声,与公众对话。
新书《我们是谁》浓缩了乔姆斯过去五十年来的跨领域研究进展与思想变化,涵盖包括语言学理论、认知科学、科学哲学、科学史、伦理和政治哲学等领域。他在书中主要探讨四个问题:语言是什么?人类的理解有哪些局限?我们应该争取的共同福祉是什么?大自然的奥秘究竟是怎样的?
与以往相似,乔姆斯基并不急于给出答案,而是深入探索这些基本问题的不同肌理,批判性地回顾了科学史与哲学史上有关语言的新发现是如何挑战并颠覆我们对于自身与社会的概念认知,并借此阐述了他关于语言的起源、语言与思维的密切关系及其生物学基础的最新思考。最后,他将目光转向社会与政治领域,为“自由主义社会主义”(libetarian socialism)立场展开哲学的探索与辩护,重申他对于“世界应该怎样”的理解。
“语言能力不仅是人类思维的工具,而且也很可能是我们思想的重要来源。”乔姆斯基曾在与C.J.波利赫罗纽(C.J.Polychroniou)的访谈中这样说道。也是在此意义上,关心语言,正是为了探究有关人类最为古老而基本的问题——我们是谁(what kind of creatures are we)。
下文经出版社授权摘编自《我们是谁:乔姆斯基论语言及其他》“我们能理解什么?”一章。篇幅所限,较原文有较大幅度删减,小标题为摘编者所拟。
《我们是谁:乔姆斯基论语言及其他》,[美]诺姆·乔姆斯基著,余东译/郭威校,我思 |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2年3月。
原文作者 | [美]诺姆·乔姆斯基
摘编 | 青青子
问题与奥秘:
先天结构决定了我们的认知能力及其限度
欧文·弗拉纳根新造了一个名为“新神秘主义”的概念,将它定义为“一种直刺科学主义心脏的后现代主义立场”。该概念主张“我们永远不可能完全诠释意识”。该术语现在使用的范围已经宽泛很多,涉及人类智力可及的诠释范围和属性等诸多问题。我将赋予这个术语更广泛的意义。在我看来,这个术语的意义应该更丰富。
我被认为是引发这种奇特后现代异端邪说的罪魁之一,不过我宁可将它换个名称:公理。四十年前,我在提出问题与奥秘之间的区别时就有如此的想法。前者在我们的认知能力范围之内,后者则不然。借用查尔斯·桑德斯·皮尔士对溯因推理一词的论述来说,人类大脑是一个生物系统,为其提供一套有限的“可接受假设”。这些假设是人类科学探究的基础,据此推理,这也是普通意义上的认知能力的基础。从简单的逻辑角度来说,该系统必须排除其他假设和观点,因为我们根本无从理解它们,或者因为层次太高,事实上超出了我们力所能及的范围。结构迥异的大脑也许能理解,但皮尔士可能不会这么认为。普遍生成语法对语言起着类似的作用,其基本观察对所有生物能力的考量也适用。
《推理及万物逻辑》,[美] 查尔斯·桑德斯·皮尔士著,张留华译,复旦大学出版社,2019年9月。
皮尔士的溯因推理有时被誉为能获取最佳解释的推理,这一概念虽然还不够成熟,其意义却远远超越了概念本身。至关重要的是,皮尔士坚持“可接受假设”是有局限的,而且局限性很大,这是为“想象正确的理论”而设立的一个先决条件。他在此关注的主要是科学知识的增长,但这一点也适合常识性理解的习得,特别是适合语言的习得。
即便是对我们有能力建构的那些问题来说,这应该也是适当的;先天结构决定了我们能提出丰富多样、可以表述的问题,同时也有无法提出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对于某些不同物种的大脑却可能是可以提出的。我还引用了休谟的一些类似观点。他认识到,与“野兽”一样,“人类的大部分知识”有赖于“源于大自然初始之手”的“一系列自然本能”——用我们的话来说就是遗传基因的馈赠。因此可以看出,以上几个结论都是相似的。
在我看来,这些都像是不言而喻的公理。那么,如果我们是生物有机体而不是天使,我们的认知机能与平常所说的“身体能力”就应该是相似的,所以也应该完全像研究身体其他系统一样研究认知机能。
让我们以消化系统为例。脊椎动物具有“第二大脑”,即“肠道大脑”,这一肠道神经系统是一个“神经整合和加工的独立场所”。肠道大脑的进化一直是与脑部大脑同步的。它已成为“一个充满活力的现代数据处理中心,使我们得以无需动脑筋就能完成一些极为重要但不太愉悦的任务”。如果幸运,可以在“意识不到的情况下,高效率地完成”任务。肠道也有可能患上“自己的神经官能症”。现在有研究报告说,肠道也容易患上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氏症以及自闭症等大脑疾病。它有自己的感官传感器和监管装置,用来接受与其有互动的器官所施加的各项具体任务,排斥来自其他器官的任务。
纪录片《天地玄黄》剧照。
毫无疑问,“大自然的初始之手”决定了肠道大脑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也就是说,肠道大脑有其能解决的“问题”,也有超越其能力之外的“奥秘”。范围与局限是互为关联的:提供范围的结构特质同时也设置了限制,对此同样不存在争议。就肠道大脑而言,没有人讨论过有点模糊的“天赋假说”,因为除了对什么是遗传成分存在各种不同看法之外,这个研究领域不存在这样的假说。该假说用于语言问题上时,却往往受到指责,也从来没有人为之辩护。这么多年来,对肠道大脑的基因构成,如同对其他领域的基因构成一样,人们仍不是完全了解,但对此也没有怨言。肠道大脑的研究是基于内在的,消化系统的运作关键在于与它相关的外部物质,在于生物体的其他地方或身体之外,但没有哲学批评以这一事实为基础。人们研究的是内部系统的性质及其与外部的相互作用,在此并未涉及哲学上的困惑。
与肠道大脑问题类似的一些想法对第一大脑及其能力,特别是人类语言的研究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在我看来,这一例证反映了一种奇怪的倾向,即将人类有机体的心理方面与所谓身体方面区别对待。这是一种方法论上的二元主义,其危害远甚于笛卡尔形而上学的二元论,后者是值得尊敬的科学假说。牛顿理论说明,笛卡尔的实体之一——身体,并不存在,这至少在笛卡尔式的意义上消解了心—身问题,由此摒弃了现代科学早期的机械论哲学,并证明笛卡尔形而上学的二元论是错误的。这使“身体的”和“物理的”究竟应该指什么,成了一个开放性的问题。相比之下,方法论上的二元主义似乎没有任何值得推崇之处。如果我们摒弃它,就很难看出为什么第一大脑的研究,特别是大脑认知研究,应该与肠道大脑或身体任何部位的研究有根本的不同。如果可以这么说,那么与普遍的看法相反,神秘主义以及内在主义仅仅只是多种形式的公理而已。
用“大自然”来取代“上帝”的做法,
为科学探寻开辟了一条路
由于各种不同的原因,许多精英人物都为接受了神秘主义的公理有所内疚。我认为伯特兰·罗素也是其中之一。九十年前,他采纳了休谟“最高等的(确定性),是我自己的感知”这一观点,所以我们可以把心智的各种结构看作为理解感知而付出的努力。无论这是常识理解的反思结构,还是科学上更周密更严谨的努力,都为我们揭示了知觉“所被给予”的是一个来自外部数据和思维结构的构件。这些话题C.I.刘易斯在罗素之后不久又作了有趣的讨论。
《人类理智研究》,[英]大卫·休谟著,吕大吉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8月。
正如休谟所说,我们必须坚持“牛顿哲学”,要“在一定程度上持怀疑态度,对于超越人的能力极限的领域,坦然承认自己的无知”。对休谟来说,牛顿哲学实际上涵盖了事物表象以外的一切。我们必须“避免涉及表象真实本质和操作的长篇大论”。想象是“灵魂的一种神奇能力……是人类竭尽理解的全力也无法解释的”。正是想象使我们相信,我们在感受外在连续的事物,包括心智或自我。这与约翰逊博士、G.E.摩尔以及其他令人尊敬的人物的看法相反,在我看来,休谟的推理似乎是值得尊重的。
当时的人们对此是非常理解的。洛克写道,一方面我们“对渴望了解的物质及其影响十分无奈地依然懵懂无知”,也没有掌握(能提供真实解释的)关于身体的科学,另一方面他在读过“智者牛顿先生无与伦比的著作后深信,在这个问题上,若设想用我偏狭的观念来限制上帝之力,简直太大胆”。尽管物质之间的万有引力“对我来说不可思议”,但是,正如牛顿指出的,我们必须承认,上帝的力量足以“赋予身体以操控的能力以及操控的方式,这种能力和方式超乎我们对观念的理解,也超越我们基于对物质的了解所作的诠释”。感谢牛顿的研究,我们知道,“上帝已经这样做了”。
纪录片《地球之盐》剧照。
如果承认神秘主义的公理,那么就不能以我是否理解来作为判断事物是否存在的标准。排除神学的考虑后,我们可以换个方式来表述洛克的思想,那就是:他认为大自然有些特质对人类而言是无解之谜。牛顿对此并不反对。他不断寻求以某种方式来避免得出物体可以超距相互作用这一“荒谬”结论。他推测,无处不在的上帝有可能是导致万有引力相互作用的“非物质媒介”。但是如果没有实验证明,他就拒绝“虚假推测”,所以他只能走到这一步。牛顿最杰出的批评家莱布尼茨认为,无接触的相互作用是“不可思议的”,牛顿认可这一看法,但不认可莱布尼茨所说的这是一种“不合理的神秘特质”。牛顿认为他的原则不是神秘的,“只有它们的根源才是神秘的”。他希望这些根源能用物理术语来诠释,意思是指机械论哲学或类似的术语。由于没有做到这一点,牛顿主张,要是能从现象中归纳出一般原则来,还“能为我们揭示所有有形事物的行为特质是如何遵从那些明显原则的,那将是哲学跨出的一大步,尽管这些原则的根源还未被发掘”。
安德鲁·贾尼亚克深入研究了作为哲学家的牛顿。他认为,牛顿不承认没有接触就没有作用力与反作用力,是有其独特缘由的。他提出,牛顿认为他的思维不是通过反思经验,或通过物理科学的发展而能有所调整,他对“上帝在物质世界的位置的理解,使他的思维形成一个形而上学框架,该框架正与他的思维模式相符”。再者,“如果超距作用中有可能存在神性,即神可以在超距状态施加某种作用,那么上帝的全能性则不需要像牛顿以往所解释的那样去按照神性的全能性去解释了”。
Newton, Andrew Janiak, Wiley-Blackwell, 2015.
后来的牛顿学说信奉者们拒绝了形而上学,从而接受了理论结构内的超距行为。关于世界的那些结论中涉及的不可思议性问题不再予以考虑,尽管它们一直困扰着牛顿本人及其同时代的精英们。
因此,科学探究的目标存在隐性的限制:从现代科学早期真正理解的标准是可理解性,到关于世界的理论是否具有可理解性这一范围狭小很多的目标。在我看来,这应该是人类思想和探索史上极为重要的一步,远比人们普遍意识到的更重要,它在广义上直接影响到神秘主义的范围。
洛克得出了这样的结论,正如上帝赋予了物质万有引力这种不可思议的特性一样,他也有可能给物质“补充”了思维的能力。用“大自然”来取代“上帝”的做法为科学探究带来了话题,也为科学探寻开辟了一条路,而人们在这条路上不断向前,最后得出一个结论 :思维是有组织的物质的某些形态所具备的一种特性。
语言是变化的,
但不是进化的
20世纪的最后十年被称作“大脑的十年”。神经科学家弗农·芒卡斯尔为一部论文集写了序言,评论了文集的研究成果,将文集的主导主题表述为新生物学论题,即“精神上的事物,也就是心智上的事物,是大脑的自然属性,(虽然)这些属性是由……我们尚不明白的……原则导致的”——这再一次重申了18世纪的观点,而且所用的语言也几乎一样。
但是,“我们尚不明白”这一短语应该引起注意。我们不妨想想伯特兰·罗素1927年的评论。他说,化学定律“目前还不能归结为物理定律”。科学精英们根据这一事实,认为化学不过是一种可以预测试验结果的计算模式,并不是真正的科学。罗素的观察虽然正确,但是人们很快就发现,他还是太保守了。按照当时对物理的理解,化学定律其实是不能归结为物理定律的,只是量子理论的革命使物理学发生了急剧变化,物理过程与实际上没有变化的化学过程还是合一了。
《哲学问题》,[英]波特兰·罗素著,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4月。
这里大有神经科学和心灵哲学可以借鉴之处。当代神经科学很难说有一个世纪前的物理学那么完善。其实在我看来,关于其基本假设还是有令人信服的批评的。一般都认为,心智研究是抽象层面的神经科学,如果我们说的是今天的神经科学,那么,这一说法最终很可能与九十年前关于化学的类似说法一样,也具有误导性。
到了现代社会,又有人以种种不同方式将思维与意识等同,例如在奎因的论文中,遵循规则要么归结为“符合”,就像行星符合开普勒定律,要么通过有意识的思维还原至“引导”。或者像塞尔的“连接原则”一样,主张心智的操作一定能以某种方式为有意识的经验所把握。这是很难表述得清晰合理的观点。这些看法,无论是视为试验性的说法,还是作为术语规定,都排除了大部分已发现的语言或感知中的规则遵循。
我们有理由相信,能触及意识的,甚至只是有可能触及意识的,可能不过是一些零散的不可理解的精神过程的反射,这些过程与有时确实触及意识的零散碎片之间产生密切的相互作用。当今就人类如何做决定这一论题进行的著名的利贝特试验,在这方面就提供了很多明显的证据。虽然在我看来,把这一系列试验当作意识自由的证据是错误的。很多问题依然存在,其中包括个人职责的驱使,当然,这是在不考虑意识和思考对做决定的影响的情况下。还有认识能力层面上有可能受到的限制也是问题所在。
利贝特实验图示。
如果触及意识的那些精神过程的碎片,与那些无法触及意识的碎片确实有密切的相互作用,这一点至少在语言运用中是比较明了的,那么将重点局限于自觉意识或者意识的可及性上,就很可能会严重阻碍心智科学的发展。这些都是很有意义的话题,但是在此我们无暇深究。
所以还是回到广义的神秘主义,而不局限于意识问题。正如我认为的,应该将神秘意识视为公理。我们可以考虑各种各样的奥秘。有些具有深远的意义,包括上文提过的:那些对人类也许是永恒的奥秘。但是在回到这些问题之前,有些范围狭窄些的案例还值得考虑:这些案例可能在我们的认知能力之内,原则上有可能存在相关实证性证据,虽然我们无法获得这些证据。还有些案例,有试验或许能回答我们提出的好问题,但出于伦理的考虑却无法进行。
所以,借助以猫和猴子为对象的侵入式实验,我们掌握了大量关于人类视觉神经的知识,但了解语言却不能采取同样的方式。动物世界没有任何已知的与研究语言相关的同源事物,而以人为对象的类似实验是被禁止的,虽然其中有些障碍随着新技术的出现,今后也许能被排除。
纪录片《制造共识:乔姆斯基与媒体》剧照。
认知的演变也许就是一例,特别是所谓的“语言演变”,即语言能力的演变,语言的机能。语言是变化的,但不是进化的。进化生物学家理查德·列万廷多年前就反复主张,关于这些事情我们实际上什么也不了解。他的结论是:“如果有可能知道认知(无论是指什么)是如何产生、传播以及变化的,那会很有趣。可惜我们无法了解,没有那么好的运气。”对此我们没有相关证据。他这些结论发表于麻省理工学院出版的《认知科学的邀请》,编辑们和我一样认为他的结论颇有说服力,尽管他的分析大多未受重视,也没妨碍被他视为“讲故事类”的文献持续出现,特别是在语言领域。
典型的讲故事模式甚至都不昭示表现型的基本性质。对任何严肃的进化论研究而言,这都是一个先决条件。典型的故事讲述也构建关于交际的故事(一个也许更有吸引力的不同话题),因为进化论概念,即便不说其他问题,至少是有点令人心存疑窦的,但是毕竟符合传统。最近有篇技术论文点评了自从列万廷提出指责以来又有哪些新成果,并在文中再次肯定这些成果,我觉得这篇论文很有道理,而我也是作者之一。
原文作者 | [美]诺姆·乔姆斯基
摘编 | 青青子
编辑|张婷
导语校对|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