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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四川省公安厅召开严厉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公安机关推进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依法严厉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有关情况,并通报3起公安部督办典型案例。其中,贾某华等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为四川成功侦办的涉案人数最多、涉及区域最广、金额最大的非法捕捞案件。
刘某许等人涉嫌非法毒鱼案
四川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颜润介绍,从今年1月1日起,四川全面启动了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严厉打击非法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他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开展休闲垂钓的时候要重点注意,取得的渔获物,不能用于市场销售,否则就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与此同时,发现有人在毒鱼、电鱼、炸鱼时,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会第一时间严厉查处。
贾某华等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贾某华等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1年4月,广元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民警在开展退捕渔民走访工作中接到群众反映,嘉陵江、白龙江交汇处天然水域夜间疑似有人从事非法捕捞活动。经深入调查,分局成功侦破一起特大非法捕捞、运输、销售野生鱼水产品案,一举打掉一个跨省流窜作案、涉及长江流域一级支流嘉陵江(四川广元段)、汉江(陕西汉中段)、二级支流白龙江的贾某华等人非法捕捞犯罪团伙和以吕某松为首的掩饰隐瞒犯罪团伙,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8人,缴获野生鱼750余斤,涉案金额1600余万元,彻底斩断了涉及四川、陕西、重庆、广西等四省16地非法捕捞、运输、经营的地下产业链。目前,该案已移送起诉。
2021年3月,雷波县公安局接群众匿名举报称,有人长期在金沙江流域“撒药抓鱼”。雷波县公安局在上级公安机关大力支持下,历时4个月,侦破一起利用药物“高效氯氰菊酯溶液”非法毒鱼案件,打掉捕捞团伙1个、地下分销点3处,抓获刘某许等7名犯罪嫌疑人,彻底斩断了一条集“捕、运、销”为一体的横跨川滇两省的地下非法水产链。经查,该团伙共计捕捞水产品33次,累计非法捕捞水产品2.3吨,其中涉及金线靶、花鳗鲡等国家二级保护鱼类,共非法获利30余万元,涉案总金额达1000余万元。目前,7名犯罪嫌疑人已移送起诉。
谯某翔、骆某枫等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谯某翔、骆某枫等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0年9月,泸州市公安局龙马潭区分局接群众反映,在禁捕河段有人经常开一辆面包车,在晚上进行非法捕捞活动。接报后,分局随即展开深入调查,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打掉一个以非法捕捞、运输、销售一体的犯罪团伙,抓获非法捕捞人员谯某翔、骆某枫和3名收购水产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嫌疑人,查获车辆、皮划艇、电瓶、增氧机、网具等作案工具。经查,该团伙累计非法捕捞水产品900余斤。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已依法移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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