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当前小伙伴们对“试用期到期日期需要往前推一天吗”可能比较讲究,你们都需要知道一些“试用期到期日期需要往前推一天吗”的相关知识。那么小编在网摘上网罗了一些有关“试用期到期日期需要往前推一天吗””的相关知识,希望姐妹们能喜欢,我们快快来了解一下吧!喜欢职场原创,就关注“职有锋哥”。
昨天收到一位网友的信息,说自己入职一家新单位一个月不到,目前还在试用期间,但是他在原单位的离职手续还没有生效,所以,他想主动向公司提出延长试用期,问我这样做的话,公司领导会同意吗?
这位网友可谓是绞尽脑汁和用心良苦,处处为公司着想,他这种情况在职场其实并不多见,属于典型的一脚踏两船,在未能与前单位正式解除劳动关系之前,就到新单位上班了,然后又担心前单位离职手续未办妥,对自己和公司会有影响,想着通过延长试用期,等到前单位手续办完,再跟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能不能延长?劳动法中虽然没有说试用期可以延长,但是也并没有说试用期不能延长,从解读的角度,我认为是可以延长的,但是有前提条件的,就是不能超出劳动合同期限所对应的试用期限。
我们先看看劳动法怎么规定试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也就是说,如果你与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合同期,但是约定的试用期为三个月,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六个月,但是如果你与公司签的合同为两年,试用期约定二个月,试用期到期后,就不能再延长了。
所以,试用期能不能延长取决于两个条件,第一是你的合同期限,第二是双方是否协商一致,也就是需要征得劳动者同意,不是由单位自己说了算。
不过上面那位网友的问题,相信很多人都发现了,这个问题其实并不是试用期延长的问题,而是如何解决同时脚踏两条船的问题。
我们知道,在任何时候,劳动者在同一时间只能与一家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脚踏两条船,在没有与前单位正式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就与新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对新单位是非常不利和被动的,既然如此,那为什么还会发生这种情况呢?
原因在于,一方面有些用人单位迫切想要员工尽快入职,想尽办法让员工在未与前单位办理完离职手续的情况下,通过调休的方式提前入职,这就造成了员工同时在两家公司上班的现实。
另一方面有些人因为一些矛盾直接离开了原单位,但是没有办理离职手续,然后到了跨省的新单位,因为社保系统不同,新单位并不知道这种情况,就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
前者属于大家心知肚明的事,后者用人单位是被蒙在鼓里的,如果前单位不找来,一般也没事,但如果员工与前单位存在纠纷,或者员工是前单位的核心技术人员,有相关的保密约束,那么新单位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如果是前者,一般的单位都会等员工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再签订合同,因为离职也就一个月时间,正常情况下,签订新合同是不会超过一个月的,这对新单位也就没有什么风险了。
开头那位网友的情况,与试用期长短根本就没有一毛钱关系,而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有关系,因为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要在劳动者入职的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从第二个月开始,新单位就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的工资。
所以,网友提出主动申请延长试用期,其实是牛头不对马嘴,因为从入职新单位的第一天开始,网友就已经跟新单位建立了事实劳务关系了,这个跟试用期时间多长没有任何关系,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会在新员工入职半个月左右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转正以后才签订劳动合同。
如果你所在的公司在你入职一个月以后或者更长的时间才跟你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跟公司闹翻了,你完全可以要求支付你双倍的工资,直至签订劳动合同的当月。
综上所述,针对网友的问题,我给了他三个建议:
1、与前单位领导协商,尽快办理离职手续,如果跟前单位领导的关系还不错的话,加上你已经不在那里上班了,将情况跟领导说一下,相信领导也能理解,帮你一把。
2、如果新单位的领导和人事都清楚你的情况,那就商量着办,只要这事是他们的主意,那么他们就会帮你想办法解决,无需过分担心。
3、如果新单位的领导和人事不知道这个情况,而你又贸然提出延长试用期的话,反而让他们对你徒生疑虑,搞不好不仅事情没弄好,还会被以此理由终止聘用,结果是得不偿失的。如果你担心社保有冲突,那么就让新单位推迟给你购买社保即可,就说原来离职的时候跟那边谈好多买一个月社保。
--更多职场原创,欢迎关注“职有锋哥”--
标签: #试用期到期日期需要往前推一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