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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文化产业IP的跨平台开发和转化渐成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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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 原创稿

人民网北京6月28日电 (黄盛)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大背景下,文化产业正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形成发展新动能。据日前发布的《新华·文化产业IP指数报告(2021)》(以下简称《报告》)显示,互联网原生IP正在超越武侠等传统文化IP,成为新时期用户文化消费的焦点;当下文化产业IP的跨互联网平台开发渐成趋势,线上多平台运营成效显著,成为发展的主要特点。

《报告》同时认为,深刻把握数字文化内容属性,加强原创能力建设,创造更多既能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又能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数字文化产品,是当下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命题。

文化产业IP跨平台开发和转化成趋势

IP的本意是知识产权,2012年前后,一些互联网公司意识到打造IP的重要性,开始以互联网思维和模式探索IP与用户之间的密切关联,如IP是“经市场检验过的用户需求”“市场验证过的用户情感载体”等。

此后,互联网文化产业IP发展几经起伏,始终是文化领域不断探索的方向,《人民的名义》《庆余年》等网络文学IP改编成影视剧都获得了广泛关注。

我国的文化产业IP发展,与互联网发展、数字技术进步密切相关。《报告》指出,当下我国IP发展的主要特点之一,就是跨互联网平台开发渐成趋势,线上多平台运营成效显著。《报告》通过对120个文化产品、113个相关IP的大数据分析发现,前50名的IP多在网络文学、影视、网络游戏、网络动漫等方面有多种衍生形态。

从《报告》分析结果看,“网络文学 网络动画 连续剧”“网络文学 电影”“网络动漫 网络游戏”的组合更加普遍,收效也更加显著。此外,《报告》显示,跨界联动将为IP带来新势能。尤其是二次元潮流已不再局限于互联网当下,一些漫画或动画IP开始由线上转为线下,加速了IP的价值转换。

为夯实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基础,去年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也强调:培育和塑造一批具有鲜明中国文化特色的原创IP,加强IP开发和转化,充分运用动漫游戏、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表演、网络视频、数字艺术、创意设计等产业形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打造更多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数字文化品牌。

鼓励对IP进行二次创作,积极开发衍生品类并与场景相结合,是促进IP价值衍生的重要一环。

《报告》指出,在前50的IP中,网络文学原生IP占比最高,达到40%。同时,《报告》认为:“相较于传统文学,网络文学具有门槛低、交互性强、轻量级的特点,网络文学经过动漫、影视等具备更大用户基础的文化形态改编,也进一步放大了网络文学IP的源头价值,不断实现对原生内容的反哺,推动网络文学商业模式不断升级。”

当前,网络文学平台也正在抢抓这一重要的赛道。在日前的新文创周活动上,阅文集团提出了新的发展模式框架:有声和出版为第一级推动力,能够丰富阅读场景,巩固IP;动漫、影视和游戏是第二级推动力,为IP提供视觉基础,兼具“放大器”效应;商品化和线下消费为第三级推动力,将贯穿动漫、影视、游戏各类内容业态的衍生品开发,是未来重要的IP强化探索方向。

综合运营平台在推动IP建设上要发挥更大作用

“新文创”,即通过文化价值与产业价值的相统一,打造具有影响力的文化符号,已成业内共识。

从行业发展阶段来说,新文创显示了IP打造从“流量为王”到“内容为王”的演进,特别是强调通过文化IP连接更多的主体、场景,从而实现文化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优质内容,提升IP的影响力、号召力和用户粘合度。

对于这种更高的发展要求,《报告》指出,当下的文化产业IP发展,上下游产业链企业也表现出了较高参与度。其中,拥有综合运营开发能力的企业扮演着重要角色。从前50IP的开发改编情况来看,《报告》认为,多数IP是产业链上下游多家企业共同参与,综合性布局的企业在IP建设上或发挥更大作用。

《报告》强调,打造优质IP,需要强化“围绕IP打造”的整合性发展理念。《报告》认为,“未来,行业内依然需要头部企业的驱动力量,也需要建立更加完善共赢的协同机制,以有效规避以往随机的、零散的IP开发乱局,打造更系统长线的IP开发机制、营造健康氛围,更好地实现IP文化和商业价值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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