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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散数学」1.5(下)集合的运算律

萝卜罐头 78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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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散数学是编程人员进阶的必修科目,是计算机专业学生的基础课程之一,多为理论性知识,较抽象。

【离散数学】第一章(集合论基础)的小节主要有:

1.1集合的定义和表示1.2集合与元素的关系1.3集合与集合之间的关系1.4一些特殊的集合1.5集合的运算

在这篇中我们讨论1.5集合的计算的最后一小节-集合的运算律

本篇包含两个知识点:1.简单定律,2.特殊定律

大难题分解为小问题

简单定律

集合的简单运算律中,有很多地方与我们学过的实数的运算律相似甚至相同。集合的简单运算律有三种,分别是交换律,结合律和分配律。

交换律

我们知道在实数中,对于任意两个数a,b,有a×b = b×a(a+b = b+a),这是实数的交换律;

在集合中,设A,B为任意两个集合,设二元运算F(F为交运算,或者并运算,或者对称差运算时),则有F(A, B)=F(B, A),这是集合的交换律。(可推广到无穷多个集合之间)

例如:F为交运算时,F(A,B)=A∩B;F(B,A)=B∩A,有A∩B=B∩A。

结合律

在实数中,对于任意三个数a,b,c,有(a×b)×c = a×(b×c),这是实数的结合律;

在集合中,设A,B,C为任意三个集合,若A,B,C进行相同的二元运算时,任意两个集合之间进行二元运算都满足交换律,则运算顺序不同的式子之间可以替换,这是集合的结合律。(可推广到无穷多个集合之间)

例如:F为交运算时,A ∩ (B∩C) = (A∩B) ∩ C。

分配律

在实数中,对于任意三个数a,b,c,有(a+b)×c = (a×c)+(b×c),这是实数的分配律;

在集合中,设A,B,C为任意三个集合,设两种二元运算F和P(F、P为交运算或者并运算或者对称差运算时),F[P(A,B),C]=P[F(A,C),F(B,C)]。(可推广到无穷多个集合之间)

例如:F为交运算,P为并运算时,有A ∩ (B∪C) = (A∪B)∩(A∪C)。等号左边B与C先进行并运算,得到的结果再与A进行交运算。等号右边B和C先分别与C进行交运算,得到的结果再进行补运算,两式结果相同。

分配律的核心在于“拆合”。

两个复杂的数进行一次运算,通过分配律拆分(合并)成简单的数进行多次运算。

比如计算16×625,可以简化为(2×2×2×2)×(5×5×5×5)=(2×5)×(2×5)×(2×5)×(2×5),结果为10^4

两个复杂的集合进行一次运算,拆分(合并)成简单的集合进行多次运算。

分配律的思想很重要

特殊定律

集合的特殊定律有七条:幂等律,同一律,零律,吸收律,矛盾律(排中律),双重否定律和德摩根律。

幂等律

任意集合与自己的交集是自己,任意集合与自己的并集也是自己

A∩A=A,A∪A=A

幂是次方的意思,幂等即意味着自己与自己进行运算得到相同的结果。

因为集合没有不属于集合自身的元素,所以自身的交运算和并运算的结果都是自己。

同一律

任意集合与空集进行并运算得到自己,全集之内的任意集合与该全集进行交运算得到自己。

A∪∅=A,A∩U=A

因为空集是任何集合的子集,任何集合与自己的子集进行并运算的结果都是自己。

A是全集的子集,所以A和全集相同的元素的集合就是A。

零律

任意集合与空集进行交运算得到空集,任意集合与全集进行并运算得到全集。

A∩∅=∅,A∪U=U

吸收律

A,B为任意两个集合,A与B的交集再并上A的结果是A,A与B的并集再与A求交集的结果是A。。

A∪(A∩B)=A,A∩(A∪B)=A

因为A,B的交集是A的子集,所以A和它的子集进行并运算得到结果是A。

矛盾律

任意集合的补集与自己进行交运算得到空集,任意集合的补集与自己进行并运算得到全集。

~A∩A=∅,~A∪A=U

A的补集与A没有相同的元素,所以它们的交集是空集。第二条由补集的定义可证。

双重否定律

任意集合的补集的补集是它自己。

~(~A)=A

德摩根律

A,B为任意集合,A与B的并集进行补运算得到A的补集和B的补集求交运算,A与B的交集进行补运算得到A的补集和B的补集求并运算。

~(A∪B)=(~A)∩(~B),~(A∩B)=(~A)∪(~B)

前六条定律的证明都很简单,举例简单证明一下德摩根律:

设A={3,4,5,6},B={5,6,7,8},全集U={x|2≤x≤9}

证:~(A∪B)=(~A)∩(~B)

因为:A∪B={3,4,5,6,7,8}

所以:~(A∪B)={2,9}

因为:~A={2,7,8,9},~B={2,3,4,9}

所以:(~A)∩(~B)={2,9}

上式得证

同理可证第二条。

学习笔记必不可少

以上就是1.5(下)集合的运算律的全部内容,如果对您有帮助的话,可以点一个赞。如果有错误的话,感谢指出。

本篇内容为集合论基础的重点,部分内容在高中已经学习,整体难度偏低,重在理解。完全理解并掌握本篇所有的知识将对学习后面的内容有较大的帮助。至此,离散数学-集合论基础部分已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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