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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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刘君(化名)在社交平台发文称,自己入住北京王府井希尔顿酒店后,因晚上未回房间被酒店收取500元/房/晚的额外费用。入住时,他曾被要求签了一份承诺书,承诺若违规转让会员礼遇,酒店将扣500元每晚的差价。
澎湃新闻就此事致电北京王府井希尔顿酒店,一名工作人员表示,集团内部正在调查此事,一切以集团官方调查结果为准。
5月27日,刘君向澎湃新闻反馈称,目前,希尔顿酒店已将多收的款项退回。
消费者投诉:
刘君(化名)向澎湃新闻称,今年5月9日,他与家人在北京王府井希尔顿酒店前台办理入住时,被工作人员要求签订一份承诺书,承诺在该酒店住宿期间不得违规转让会员礼遇。若发生此情况,酒店将收取会员人民币500元/晚的差价费用。
该承诺书针对的是“希尔顿荣誉客会成员”,其中规定,如在本酒店住宿期间,发生了违规转让会员礼遇的情况,酒店将会收取500元/每晚的差价费用,此费用包括:早餐、房间升级、行政礼遇、会员欢迎品等;并且您的预订将不会享受积分以及房晚的累积。
承诺书称,该制度适用于全球所有的希尔顿集团旗下酒店。
刘君说,自己当时并没有在意,便按照要求签了这份承诺书,退房后,他接到北京王府井希尔顿酒店工作人员来电,对方在电话中表示,要对他的住店押金进行扣款操作。他询问扣款的依据是什么,工作人员表示,酒店通过监控查看到他并未在夜晚入住房间,根据承诺书内容要加收他500元/房/晚的额外费用。
刘君告诉澎湃新闻,房间是自己本人入住,他并未转让任何会员权益,因为在倒时差,他晚上出门,白天在酒店休息。他认为,自己只是没有在夜间入住房间,但白天有回房间休息,在何时回房休息是自己的人身自由,酒店据此进行扣款不合理。他称,当时酒店工作人员并未正面回答他的这些质疑,也未提供对押金进行扣款操作的其它依据。
北京王府井希尔顿酒店开给刘君的发票显示,刘君在此住的三晚房费(含服务费与税费)共计人民币3277.62元,加上酒店多收取的500元/房/晚的额外费用,刘君在北京王府井希尔顿酒店住三晚共计消费人民币4777.62元。刘君说,他三天被多扣 1500元,家人的另一间房与他的情况一致,也被多扣了1500元。因此他们一行人被酒店多收取费用的总额为3000元。
刘君告诉澎湃新闻,他在其它希尔顿集团旗下酒店入住时并未签订过承诺书,因此他质疑北京王府井希尔顿酒店要求他入住前签订承诺书的合理性,“这份承诺书的内容为酒店单方面约束消费者的行为,是否属于霸王条款?北京王府井希尔顿酒店监控客人是否夜间入住并根据承诺书的内容对其强制加收500元/房/晚的额外费用,这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事后,刘君称,他发现自己的遭遇并非个例。他在社交平台分享自己的经历后,有许多人找到他表示也有类似的遭遇。
刘君表示,自己向希尔顿集团投诉此事后,希尔顿集团表示已将投诉升级处理。
企业回应:
5月23日,澎湃新闻记者就此事致电北京王府井希尔顿酒店,一名工作人员表示集团内部正在调查此事,一切以集团官方调查结果为准,其它内容因涉及客户隐私不便透露。澎湃新闻询问是否存在入住的客人必须签订承诺书一事,工作人员表示不便回复。
5月27日,刘君向澎湃新闻反馈称,希尔顿集团目前已退回了他及其家人被多收的3000元人民币,并为他下次在马尔代夫希尔顿旗下酒店的行程赠送了一些额外礼遇,他提供的账户截图显示,目前这笔退款已到账。
律师赵良善认为,酒店禁止会员转让会员福利本无可厚非,但是方式方法要得当,通过完善会员使用机制,与会员协商签订平等合约。上述承诺书规定的差价费用人民币500/房/晚,需有明确依据,若是酒店单方制定,且不签就不能入住,则加重了住客的责任,对消费者来说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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