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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信所及两注册会计师收监管函:未勤勉尽责

中新经纬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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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11月3日电 11月3日,深交所发布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王进、崔会强的监管函。

监管函指出,根据深圳证监局于2023年8月15日印发的《关于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王进、崔会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大信所”)及上述二人在华讯方舟2018年年报审计执业中存在三大问题。

风险评估程序执行不到位

一是未充分了解公司市场占有率、市场地位和市场规模等行业状况及行业产品的平均价格。

二是未充分了解重要子公司南京华讯主要生产模式的生产过程。

三是在连续审计的情况下,未对华讯方舟某一重要产品的采购、销售单价连续多年固定不变的情况保持职业怀疑。

控制测试程序存在缺陷

销售与收款循环控制测试的底稿显示,南京华讯多家重要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远超过最大授信额度,上述会计事务所及相关人员未保持职业怀疑,未执行充分的审计程序即得出“相关控制得到了执行”的审计结论。

实质性程序执行不到位

一是未对审计过程中的异常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如南京华讯审计底稿显示产品销售的发货流程和收货地址存在异常、与同一供应商或同一客户同一时间签订大额批量购销合同、大额资金支付的付款日期早于审批日期、物流单据送货地址信息不全等。

二是未充分获取产品生产、销售等环节的审计证据。

三是对关键客户、供应商的访谈程序不到位。

监管函指出,大信所作为华讯方舟2018年年报审计机构,王进、崔会强作为华讯方舟2018年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25条的规定。深交所希望相关方面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公司官网信息显示,大信所始创于1945年,1985年重建,是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恢复重建后成立的第一家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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