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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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综合考察舆论场现实情况、政策依据、当前治理短板、学界研究现状,面向意识形态安全创新网络舆论乱象治理模式已成为当务之急。舆论内含的情感、心理、认知等决定其具有被柔性治理的可能性。作为“事理+公理+情理”逻辑基础上的善治范式,柔性治理与刚性治理相适配,成为消解网络舆论乱象的重要维度。立足传播学和媒介可供性等理论,采用质性分析、深度访谈、量化实证相结合的方法,集中探索“为何意识形态安全可从舆论着手”“网络舆论乱象何以能被柔性治理”“柔性治理的对象是什么”“柔性治理的过程与影响因素”“柔性治理如何具体化”等问题。研究发现:舆论借自身的社会物质性、社会工程性等特质与意识形态发生关系。舆论治理的基本精神、刚性手段的效能隐忧等要素叠加,确证了网络舆论乱象与柔性治理联结的可能性。当前,网络舆论乱象已在内容、时间、空间、价值方面表征出新的样态,尤其是作为其相近形态的网络社会思潮已对意识形态安全造成潜在风险挑战。柔性治理通过“内刚+顺理”立场的权威嵌入、依托情感间性的人本观照与共治心理互联、根植非正式关系的全要素贯穿与深层交往、基于工具辩证性使用的媒介技术耦合,从原则、方法、要素、工具四个层面完成治理过程。基于改良Delphi Method、多输入加权优序图法及AHP进行实证分析看出,用户、价值、媒介、话语、场景依次对治理流程施加作用力,进而决定治理绩效。由此提出内生性治理、实体本位治理、媒介化治理、造血式治理、情境式治理五个建议,强调通过观念革新和理论自证、问题纾解与真相还原、技术赋能及情感沟通、话语转变和舆情处置、场景建构与氛围营造等途径,有效治理网络舆论乱象而助力意识形态安全。
作者简介
李明德(西安交通大学新闻与新媒体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寇杰(西安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文章来源:
《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6期
一
研究背景
基于现实考察,社会转型期的深层次矛盾相互叠加,多元观念竞合在磋商受阻后撕裂共识。囿于理性消退的泛情绪化、泛娱乐化等内容在媒介技术加持下挤占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空间,夹杂着狭隘小众利益的虚假民意、负面思潮、消极社会心态与各类极端言论相交织,致使舆论乱象频出。互联网场景又为分散的“趣缘”个体实现高度联结提供了空前便利,关涉阶层、地位的跨界讨论时常演化为大规模群体对立。资本介入舆论场后以算法驱动流量内卷,通过议程设置把控信息内容生产重心,均考验着国家意识形态的承压能力。境外势力又在敏感时间节点凭网络霸权挑起舆论争端,各类思想渗透活动沉渣泛起、甚嚣尘上,对意识形态安全构成潜在威胁。立足“两个大局”时代背景和风险社会语境,高效治理网络舆论乱象已成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题中之意。
从政策依据看,2023年10月8日召开的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首次提出习近平文化思想,强调要“着力提升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习近平总书记针对网络舆论乱象多次发表重要论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要“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中央先后就媒介变革形势下打造清朗舆论空间谋篇布局、深化部署,不断强化顶层设计与战略安排,仅2023年以来制定出台的相关政策文本已多达20余部;《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等法规框架逐步完善;“清朗”“剑网”等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
应当看到,已有的刚性治理举措成效显著,但舆论乱象越治越难治之势也迫使我们重新思考治理方式的适用性。比如,主流媒体的强行控评措施使负面评论难以显形,正话反说、含沙射影之风愈演愈烈,具象化符号成为对抗管制举措的报复性工具。舆论现象之所以演化为舆论乱象,舆论乱象之所以愈加隐蔽复杂,根源在于超出了理性界限。这种有悖于理性的产物恰恰来自于理性本身,即管理者在非原则问题上刚性干预过多、矫枉过正。舆论的背后是人,是多元情感、诉求、立场的碰撞,舆论乱象是碰撞分歧的结果。消弭分歧的根本在于通过公平有效的柔性协调推动各方发声回归理性,而非强压规制下的短暂缄默失声。在非原则舆论问题上误用乃至滥用刚性范式,实则是将部分人及其发声权利推向绝大多数人的对立面,潜在地制造舆论对立,这不符合舆论治理的基本精神和终极目标。因此,网络舆论乱象治理需要观照柔性模式,从人本视角凝聚人心、统一思想,促使舆论乱象自然消解而实现意识形态安全稳定的目的。
从已有研究看,专家学者们对网络舆论乱象治理的讨论大都从宏观视角切入,重点关注舆论乱象的发生过程与应对举措,对某一特定治理范式的着墨较少。部分研究针对热点舆论事件或涉舆问题进行个案解读,进而回归到对舆论特征及总体规律的探讨,形成了基于过程的分析和基于要素的总结两种研究模式,但在对策考量时仍陷入宽泛空洞的困局,缺乏对诸如柔性治理等特定范式的深究导致现有研究不免受到“未解决现实问题”之诟病。柔性治理的研究与应用多局限于乡村治理、社区治理等领域,学者们对村民管理、社区事务处置等情境中的柔性治理模式进行了初步考察,但在舆论治理方面还未产出高质量成果。如何突破时空桎梏,将柔性治理引入互联网舆论场景,探究网络舆论乱象柔性治理的可能性与可行举措,成为一个新的课题。
因此,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大众媒介与社会思潮传播研究”、传播内容认知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复杂舆论场景中信息内容传播风控评估体系构建与应用”、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专项委托课题“重大事件中网络舆情、民意与执政理念协同发展研究”等支持下,本研究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并尝试性回应了网络舆论何以与意识形态关联、网络舆论乱象柔性治理何以可能、柔性治理的过程与影响要素、柔性治理如何具体化等问题,力图形成对网络舆论生态构建与意识形态工作有益的对策建议。
二
国内外研究对比
(一)关于舆论治理与意识形态安全的研究
国内外关于意识形态视域下网络舆论乱象治理的研究重心基本一致,均强调舆论治理对维护统治阶级意识形态(或政治安全)的重要性,并重点考察新兴技术对舆论治理的赋能作用,但仍存在如下差异:
1.方法论:质性思辨与数据实证
虽然国内外研究均强调网络舆论与意识形态安全(国外更侧重以“政治安全”来表述)的紧密联系,但国内研究多从历史经验、理论原理、现象问题、政策分析等维度进行探讨,虽然也有案例分析和计算模型的介入,但总体占比较小,且实证方法多为雷同或重复使用。国外对于网络舆论与政治安全关系的研究更偏重实证模式,习惯用量化数据或统计模型推算结论,如提出用系统文献综述法(SLR)计算宣传在公众舆论和政治过程中的影响。正是因为对实证分析范式的重视和运用,国外尤为关注网络舆论的实用性,如强调公众舆论对医疗法律颁布及实施的影响。
2.内容偏好:网络舆论风险本身与网络舆论预测功能
研究内容总体呈现出“关注网络舆论风险本身”和“关注网络舆论的预测功能”两种倾向。国内研究大都赋予网络舆论负面本质,进而置于消极范畴进行考察。对网络舆论治理的研究也多以问题表征为焦点,旨在挖掘网络舆论风险形成与传播机制的同时提出对策建议,根本指向在于消除舆论的可能性风险。但国外不局限对舆论本身的风险性研究,更多是基于其功能属性开展“预测”研究,即强调通过舆论背后的民意调查及相关数据分析,将民众态度、情绪、心理进行数据转换,进而为媒体宣传策略的制定、法律政策的实施、党派竞争手段的制衡提供参考。国内外研究之所以出现这种内容倾向的分歧,不仅源于政治、文化、媒介环境的影响,更因为国内研究面向国家意识形态的根本需求,国外则受实用主义、预测功能主义等影响较深。
3.研究结果:党领导下的社会参与治理模式与多元模式共存
因国情、研究重点、实践水平等差异,国内外研究结论呈现出鲜明的国家特色和党政风格,国内主要以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参与治理模式为主,国外则出现了集权管理、多中心治理、分散治理等多元模式共存的局面。
(二)关于柔性治理的研究
1.视角:政府管理与社会治理
在柔性治理议题的探索上,国外在管理理论和治理理论诞生后就将其与柔性策略相结合,从政府管理视角推出大量研究成果。20世纪20至30年代,西方企业管理强调将社会和心理等柔性因素纳入管理范围,20世纪90年代“治理”被用于否定“管理”时,柔性治理应运而生。柔性治理的勃兴与传统科层制的政府治理失灵现象密切相关,柔性治理认为公民自治具有实质性必要。随着实践发展和理论创新,当前国外关于柔性治理的研究视角更为开阔,应用场景具体且广泛。但正因如此,柔性治理研究也存在诸多争议,整合共识的难度增大,至今尚未形成普遍认可的学理定义与分类标准,这种理论源头的局限性导致柔性治理模式在具体实践中难以发挥更大作用。国内研究起步较晚,有关成果多集中于乡村、企业、灾害治理等领域,虽然涉及范围较广但尚未形成合力。学者们虽然可以将柔性治理嵌入自身研究方向,但因缺乏柔性治理的基础理论积累而在其制度逻辑、运作机理等方面存在盲区,跨场景的经验互鉴略显不足,故而无法将单一现象上升为具有共性指导意义的系统理论和规律框架。
2.方法:量化与质化
研究方法上,与舆论治理和意识形态安全议题研究相似,整体呈现出国外重实证、国内重质化的态势。虽然国内在理论探索过程中加入了部分案例分析,但量化研究总体偏少,导致结论的科学性及其现实转化力略显不足。因此,后继研究既要针对特定场景做好局部考察,也要尝试构建宏观的理论阐释框架,在结合定量方法的基础上用可落地的方法措施指导实践。
三
难点问题
综合研究背景和已有成果发现,几乎所有舆论都指涉理性和非理性两个向度,开放式网络空间中的舆论也是如此。作为一种社会性产物,网络舆论所包含的个体成分又使其不可避免地成为“感性的舆论”,这种感性融入公共关系中必然引发对峙或追随效应,催生舆论乱象。网络舆论乱象是非理性的产物,利用理性对抗非理性而助推舆论回归正常,是意识形态工作的中心任务。理性范式包括规制层面的法律、制度等刚性手段,这些手段在涉及重大原则的舆论问题上是自洽的。但意识形态工作归根结底是做舆论背后的人的工作,人作为情感动物而特有的情感、心理、认知等决定了柔性治理的必要性与合理性,也即本研究的核心论题。围绕于此,本研究将探究如下难点问题:
(一)网络舆论何以与意识形态关联:为何意识形态安全可从舆论着手
舆论是人在特定时空自发或经人引导后针对特定事件所持的情绪、态度、意见的集合。网络舆论是舆论在互联网场景的产物。形成于自发事件的舆论并不表征意识形态,但其在网络社会流动后会与人的利益、观点等发生关系,由此形成的网络舆论就有了意识形态色彩。网络舆论针对的是特定事物而具有个体属性,而意识形态是人在总体上看待事物的价值、思想等要素的总和,它作为稳定的观念体系,一般不会随个体事件变化而改变。二者均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网络舆论能更直接地将当下事物投射于社会表层,因而可被公众快速直观感知。意识形态则以政治、法律等制度形式或哲学、道德等思想形式进行长期系统化映射,且各形式间的界线明显,大都是仅仅相对固定地反映社会存在的某个方面。网络舆论由此具备与意识形态任何一种形式发生关系的可能性,这也决定了意识形态可通过网络舆论表现出来,因此网络舆论是意识形态的外化形式和具体体现。但网络舆论所表征的意识形态是一种个体或圈层意识形态,总是受到更高层次的国家意识形态或主流意识形态(即本研究中“意识形态安全”的指涉向度)的约束。这种约束一方面是对内容生产的强制规定,另一方面则是对方向的宏观指引,方向指引往往更依赖柔性手段,也即本研究的中心问题。
网络舆论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是相对独立性,它生发于经济基础又超越经济基础以意识形态的表现形式存在,遵循自身运作规律而对政治、经济等多领域社会现象做出反应,经济基础的复杂性决定了舆论多向度生长,以至滋生乱象的可能性。另一方面,网络舆论并非仅以一种形态存在,而是适应社会发展变化不断产生新样态,并通过互联网载体对其他经济基础和意识形态施加反作用力。其他意识形态形式也或多或少与网络社会民意、社会思潮、社会心态等结合,共同影响人们分析社会事件的态度与方法,进而参与网络舆论进化过程。意识形态的阶级特性导致不同阶级对同一网络舆论的立场可能不同,由此产生的分歧便会引发舆论乱象。因此,网络舆论与意识形态是共通的,构建良性可控的网络舆论生态是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稳定的重要途径。
(二)网络舆论乱象柔性治理何以可能:网络舆论乱象为何要且能被柔性治理
柔性治理是指治理主体秉承以人为本、自主平等、公平正义的理念,运用理性商议、协作沟通等非强制手段凝聚社会合力,共同完成治理任务的过程。网络舆论乱象何以能被柔性治理,实质上涉及二者耦合的依据问题,这与以下因素密切相关。
1.网络舆论的双重指向:作为易碎品却承担着特殊社会功能
网络舆论是一种公共易碎品。这种“易碎”,一方面指其时效性较强,容易陈旧;另一方面指其内含复杂矛盾问题,极易裂变风险。但它同时又是一种有效的宣传介质,并承载着朴素的民众期许,能以公共必需品的名义自证正当性。作为社会的风向标和传话筒,网络舆论反映着不同程度的真实民意,具有民主监督、危机预警、决策优化等特殊价值。确保这种易碎特性与正向功能并存是一个难题,稍有不慎就会崩盘外溢,因此要以柔性手段小心翼翼地“呵护”舆论。
2.治理对象的善治潜质:人具有情感观照的必要和善治可能
一方面,网络舆论的主体是人。基于人所形成的舆论乱象始终充满着人的情感和认知等,其治理必然也要从人的角度切入。特别是舆论乱象治理面向的是舆论本体,直接指向却是背后的人的情感,而柔性治理的核心恰恰是情感治理。柔性治理旨在用人的理性情感来牵制非理性情感,进而驱动非理性情感的产物——网络舆论乱象回归理性,因此契合人作为情感动物的根本逻辑。另一方面,网络舆论乱象治理为意识形态服务,而意识形态工作归根结底是面向人的情感做工作,在治理过程中贯穿情感就成为意识形态工作的内在要求。同时,作为情感主体的人具有被劝服、启发、感化而回归理性的潜质,人性中所含的“善”的基因决定了人具有被善治的可能,由此可从人性角度嵌入柔性方法,扼住非理性舆论生长点。
3.舆论治理的精神内核:核心要义与目标是自发的团结稳定
除涉及国家主权、领土、安全等重大原则问题外,当前的网络舆论乱象多属于内部可调和问题。因此,网络舆论乱象的治理不能靠“堵”达成舆论表达的高度统一,而是要立足事理、公理、情理进行权益分配重组、公共价值感召、软性话语劝服等,用“疏”引导舆论乱象自然消解。这样才能使非理性舆论回归正常,同时保障更多人的舆论发声权,实现自然协调状态的社会团结稳定。
4.刚性手段的效能隐忧:传统范式之于治理目标的效力日渐式微
传统的舆论乱象治理之于意识形态的赋能效果受限,主要是方法偏差所致。网络舆论属于意识范畴,而意识具有极强的自我能动性,依靠外界强压限制这种能动性外显,实则是“以刚克刚”。近年来,“你不让说我偏要说、换着形式说”等逆反心态蔓延,表明盲目刚性治理可能会进一步激化抗拒情绪,催生涟漪风险。这并非民心所向,也不是网络舆论治理的目的。
5.柔性范式的独特优势:并非无为无功而治反而绩效凸显
刚性治理强调用“外刚”手段使治理效果即时显现,与此相对的“内刚”范式——柔性治理看似形软无力,实则刚柔并济。“刚”是指内在的理性精神和原则,“柔”则指外在的方式。柔性治理并非丧失能动性的无为而治,并非无原则、无底线的情感依附与行为妥协。柔性治理作为理性基础上的情感嵌入范式,依托“理”的说服力又融合“情”的吸引力,能有效消除表面服从但内心抗拒、治标不治本等隐忧,其治理效能已在乡村治理、基层治理等领域得到检验。作为社会治理的一部分,网络舆论治理同样具有运用柔性方法的现实合理性。
(三)网络舆论乱象的样态图景:柔性治理的对象是什么
结合社会网络分析、案例分析、参与式观察三种方法,本研究发现当前网络舆论乱象的整体图景如下,也是柔性治理的主要对象。
1.内容图景
一是匿名无差别参与的互联网生态颠覆了传统的信息生产精英模式,社交媒体和边缘群体突破物理局限与阶层制衡后开辟新的意见自由市场,去中心、去权威的碎片叙事模式使负面舆论多点散发,风险叠加。二是“反沉默的螺旋”加剧民生类舆论异化,部分网民精选争议性个案偏向诱导,罔顾事实带偏节奏;或借舆论监督之名倾泄私愤,通过议程设置挑唆党群对立。涉民生舆论成为别有用心者蒙蔽公共理性、撕裂社会共识、制造全民焦虑的工具。三是集聚于短视频平台的视觉图像,常以暗喻、反讽、象征等形式进行有害信息文本隐性建构,可视化符号展示出空前的负面舆论宣介能力。四是基于算法的陌生人精准推送、基于定位功能的附近人在线引荐、基于朋友圈的熟人圈群传播等方式多元共在,舆论乱象的扩张效应凸显。五是新闻宣传和舆情回应的次生舆论风险加剧。宣传报道陈旧说教,为树立标杆过度拔高,导致阴阳怪气的隐性反驳之风盛行;少数官方回应惯用大话套话模糊话,“高度重视”“有关部门”等话语招致舆论不满;面对重大公共事件集体失声失语,关键细节缺失引发舆论猜忌,以谣言倒逼真相等乱象频发。
2.时间图景
传统的舆论流程化生产程序在智媒时代被解构,事件发生—议题发布—舆论发酵的标准环节被分解为无数个节点化的非序列行为,人可以直接干预舆论主体、客体等而无规则地控制舆论产出。过去、当下、未来的涉舆元素可借技术拼接、场景感染等方式突破线性时间规律后汇聚在某个节点,为此时的舆论扩张助力。从非常时期的舆论围攻、算法舆论的定时定向输送等可以看出,无论是翻炒旧闻还是借新闻臆写“未闻”,都意在通过相同的事实佐证或情绪叠加攫取社会共识,借助舆论爆点制造粘附传播效应。由此,人难以全链条参与网络舆论演化过程而无法构建完整的事实版图,舆论失真变形等风险剧增。
3.空间图景
人在互联网情境下极易失去对物理社会的感知,网络舆论的流动实则隐含着逾越地域藩篱和空间隔阂的主体幻象与意义串联。涉舆因素跨平台、跨区间、跨维度重新聚合后,参与舆论的人从实体的个体异化为非理性的“想象共同体”,从而产生舆论的“后真相”。典型现象有借标题党、贴标签等方式制造悬念,将受众在标题空间产生的好奇心拉至内容空间,提升负面舆论内容点击量;有意为舆论链增设影响因素,围绕预设观点挑选局部事实形成事实型虚假舆论,借正常表象隐藏偏误内涵制造伪舆论,源舆论在流动中不断分裂重组为新的负面舆论;将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结合,把虚拟空间的负面舆论炒作至实体社会,制造公共动乱后催生新的网络舆论,如此恶性循环导致乱象滋生。
4.价值图景
个别社会影响较大的观点被误读为公共价值,形成事实让位情感、理性让位偏见的错误导向。一是负面偏好的注意力价值。受众不自觉关注并参与负面舆论生产的思维倾向和行为反应明显,失实化、庸俗化等信息过载。二是内卷的流量价值。资本在注意力经济时代驱动流量内卷,引发信息商品化。无底线追求流量密码,盲目求新、求快、求异以迎合受众等现象增多,流量市场繁荣的背后实则是虚高的负面舆论泡沫危机。三是虚伪的“民主”价值。囿于现实规则及实名身份约束而未能实现的“民主”期许在虚拟空间找到喷射口,伙同“普世价值”、历史虚无主义等负面思潮进行非法舆论审判,基于政治目的唱衰中国。四是偏误的文化与道德价值。尤其是借粉丝文化炒作明星绯闻,虚假人设坍塌后引发舆论哗然。
(四)网络舆论乱象柔性治理的基本逻辑:柔性治理的实现过程
网络舆论乱象既表征为表象上的失序言论和不当行为,也体现为由图像、音视频等符号所隐喻的多元异质性意义,更指向涉舆信息交互关系及其背后的人机关系、人际关系与社会关联性。因此,网络舆论乱象柔性治理不仅是一种以信息输送、观念互动、情感交融等方式强化社会团结的传播仪式,更是一种以重塑社会价值、建构社会关系、强化共同体凝聚力为目标的社会交往实践,涉及立场、方法、要素、工具等复杂要件。
1.治理现代化语境中“内刚+顺理”立场的权威嵌入
人的理性对现代化进程具有重要支撑功能,现代化社会的核心特征就是理性。社会发展趋势愈加理性,意味着人的情绪、情感、非理性意志等因素更容易受到理性的批判和束缚。而在网络舆论乱象发酵过程中,非理性要素往往起着关键作用,这就产生了理性与非理性的冲突。柔性治理旨在用理性基础上的情感善治范式劝服非理性,实则是舆论治理的现代化。柔性治理坚持内刚外柔,这种“内刚”是在治理中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避免群龙无首、方向缺失。“内刚”之所以站得住脚,在于柔性治理并非丧失理性的一味退让,而是“顺理”。此“理”一为事理;二为公理、世理、道理;三为人理、情理,这三个“理”分别要求立足事实依据;观照社会公序良俗、民众认知共识、科学合理逻辑;坚持人本关怀、突出情感引导。柔性治理和刚性治理虽然形式不同,但内核都是理性。柔性治理在“柔”的同时坚守“刚”的权威,又在“理”的根基上植入“情”的要素,这实质上是一种双向创新,既能避免柔性治理陷入无为而治、软弱无力的困境,又能提升刚性治理的社会好感。
2.依托情感间性的人本观照与共治心理互联
情感间性是指人的不同情感间存在相互转化的可能性。不同主体对同一舆论事件的不同情感会产生交互反应,同一主体在不同场景对同一舆论事件的情感也会产生差异。舆论事件在消极心理主导下可化喜为悲,借助积极心态又能化苦为乐。柔性治理巧用这种情感间性,通过正向引导使人的情感保持在积极合理稳定区间,避免了正向情感往负向转化而加剧舆论乱象。正向引导则立足利益修补和“读心”这两个关键程序,在对人的正当利益进行社会支持的同时,通过协商、整合、安抚等方式凝聚人心,形成共治局面。在主体泛化的网络空间,舆论走出非理性漩涡越来越依赖各主体归位尽责、各展其长。这种放权模式使舆论链的多个节点主体均可参与治理过程,涉舆攸关方在协商对话中达成一致意见,舆论在具有统一指向后自然有序平息。清朗可控的舆论生态又保障了更多人的舆论参与权,实则也是治理效果的全社会共享。这种良性循环不仅符合多元主体的利益期待,也会产生强大的激励示范与带动效应,共治理念将在更多主体的治理实践中更加牢固。
3.根植非正式关系的全要素贯穿与深层交往
正式关系即表象和内核均符合制度逻辑。刚性治理意在通过制度化的正式方式实现舆论运作逻辑的正式性,达到舆论有序的目标,整个过程具有严格的正式关系。但从这种制度范式的效果看,囿于意愿声张受阻、诉求表达不畅、意见外显不灵而于表面呈现的舆论安定,虽然符合“正式”的视觉需求,实则内隐着更大风险,短暂的舆论有序其实是乱象集中爆发的先兆。柔性治理克服了纯正式关系的刻板性,一方面用这种制度逻辑确保方向立场的稳定性,另一方面用非正式关系联结情感、心理、话语等符合人性的人本要素,构建出一个多主体均能接受的第三空间合集,使舆论乱象在人的交往活动中顺势而息。为达到这个目的,柔性治理不仅将表层的技术、资源等要素全链条整合,还将隐藏于背后的人性、利益、价值等因素全过程贯穿,更把深层次交往中的人的社会关系、网络的场景关系等考量在内,确保全要素均为治理过程服务。
4.基于工具辩证性使用的媒介技术耦合
媒介技术作为一种工具,本身并不直接承载意识形态,但它受控于权力、话语、资本后就有了意识形态属性,可对个体意识施加作用力而加剧舆论乱象。一方面,柔性治理既把媒介技术作为工具和方式,又作为治理对象,如当前盛行的“总台算法”“党媒算法”“主流媒体算法”,已将技术变为舆论治理的利器。另一方面,柔性治理强调对技术的偏激性和不可控性进行约束,如作为网络舆论主体的人被机器人、虚拟人等“技术主体”替代后,权力让渡给机器但并未克服机器的冰冷属性,机机关系、人机关系无法像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一样实现人的情感互动,反而会因技术失控导致舆论失控。被算法技术控制后呈现的信息往往并非均匀流动、合乎真实的信息,看似是用户选择实则是大数据杀熟等技术裹挟的产物。媒介技术一方面强行代理和再分配用户注意力资源,会破坏信息可见的公平性而打破信息市场的自然运作规律,导致舆论流动失序;另一方面也会解构受众接受完整信息、探求真实舆论的完整过程,使其难以看清舆论全貌而产生行为偏误。对工具的辩证性使用实际上是为技术注入了主流意识形态导向,最大程度发挥技术对舆论治理的赋能作用。
(五)面向意识形态安全的网络舆论乱象治理方法:柔性治理如何具体化
方法就是柔性治理如何具体化的问题。本研究立足地方政府、网信部门、基层单位、党媒等多元主体,根据柔性治理绩效的影响因素,提出面向意识形态安全的网络舆论乱象柔性治理“五位一体”复合新方案。
1.内生性治理:注重观念革新与理论自证
观念是人的内生力量,也是社会治理的关键,更是柔性治理的切入点。一直以来,地方政府堵大于疏的理念偏差导致舆论治理失情、失理、失常等问题频现。要改变这种现状,应当从观念上革新:传统的自上而下的以政府权力为中心的刚性治理模式已难以适应网络泛化时代的舆论新样态,柔性治理尊重网络空间特质,将治理者意志巧妙转化为被治理者的行动自觉,既符合互联网运作规律,更满足舆论治理目标,值得进一步推广。各治理主体一是可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智慧,借鉴儒家的“为政以德”、道家的“弱之胜强,柔之胜刚”、隋唐治边策略中的“怀柔远人、义在羁縻”等,更新治理理念。二是通过理论研究强化范式自证与方法创新。相关研究基地和工作创新中心要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资政研究,一方面确证柔性治理的适用性与实用性,另一方面用科学的顶层设计指导实践方法创新。三是培养放权意识。地方政府要坚持“政府搭台、群众唱戏”,在确保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前提下将治理权力适当分流给社会,各主体在治理过程中的功能大小并不影响其地位高低,由此形成合作+示范效应的良性循环。四是培育正确的社会风险认知,避免在舆论乱象中被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支配,产生恐慌反应而加剧次生乱象。
2.实体本位治理:强化问题解决与真相还原
问题是舆论的根源。关涉网络舆论的源问题能否提质加速地解决,一方面决定舆论乱象的生长速度,另一方面决定舆论乱象治理中所能获得的社会支持力量的大小。各主体一是要抓住“人”这个根本要素。柔性治理之所以与舆论乱象耦合,在于有“人”这个中介。全社会要树立以人为中心的治理理念,关注并研究网络舆论背后的人的心理、情感、思想等,解决涉舆问题后以柔性方式纾解乱象。二是找寻民意的最大公约数,注重物质满足与诉求回应。柔性治理并非纯粹的情感抚慰,其根源仍是利益。地方政府特别要关注利益黏性较高的教育、民生等公共议题,谨防用虚假事实搪塞民声、选择性失声对抗舆论监督、滥用法律围堵涉事主体等,要以扎根基层的脚力、服务群众的悟力、挖掘矛盾的眼力、解决问题的能力,从源头清除舆论乱象。三是注重真相还原。严谨的证据解蔽、缜密的结论推演、确凿的真相再现,始终是回应社会关切、纾解公众质疑、平息舆论乱象的关键。各主体不能预设舆论演化目标而粗暴干预其走向,要基于事件本体—演化过程—舆论结果的标准化流程,以真实全面的来龙去脉证实是非曲直、公理公道,让舆论杂音噪声依照生命周期规律自然消解。四是把准社会心态,强化动态评估,做好情感修复。相关部门要构建科学的评估体系实时跟踪社会心态,基于熟人、圈群等非正式关系修复心理创伤,严防报复性社会事件。
3.媒介化治理:善用技术赋能及情感沟通
媒介化治理的核心是始终将媒介作为核心要素参与治理全过程,在治理各环节融入媒介基因。各主体一是要认清媒介之于情感的重要意义。媒介是情感生产与流动的重要载体,不同媒介会形塑不同的情感,私人情感经媒介转化为公共情感后会驱动“情感共同体”展开集体舆论行动。近年来舆论场出现的“丧”“躺平”“佛系”等网络流行语,实则隐藏着更复杂的情感指向。结构性社会层级中个体囿于权力分配不均而产生的不公心理与相对剥离感,与层出不穷的舆论事件交织,使群聚情感困境的任何细微波动都会带来负面舆论的升级扩张。因此,各主体尤其是主流媒体要重视媒介理性,用稳定可控的媒介驱动涉舆主体情感稳定,确保舆论场稳定。二是利用媒介做好沟通。言不明则情绪不定,语不通则舆论不清。越是通畅的沟通机制越能辅助公众从舆论乱象的迷雾中脱身,做出契合社会公道及道德理性的行动抉择。治理者要充分考量媒介可供性,重构多元主体间的亲密关系,强化舆论之于意识形态的内在张力与适用性,用社会普遍接受的媒介形式将治理主张适时、适机、适当传达给受众,同时把受众的意愿反馈回来,使双方的想法和目的均能得到尊重,推动舆论往事实和社会公理的方向发展。三是警惕舆论乱象背后的境内外“专业”势力,政府部门要巧用算法反向推荐等技术开展媒介回击,依托技术对冲技术所产生的负面效应。
4.造血式治理:推动话语转变和舆情处置
网络舆论乱象柔性治理既依靠负面舆论处置,更有赖于正面宣传引导,而正面宣传的核心就是话语。话语是否得当,直接决定宣传内容能否吸引社会关注,进而为舆论治理注入新鲜血液。刚性治理的行政化风格明显,在舆论回应中常因话语亲和力和灵活性不足而滋生负面舆情。以此为鉴,各主体一是要厘清宣传的含义。作为一种以劝服为目标的精神交往活动,宣传虽然在形式上更多表现为信息的单向输送,但在具体实践上始终贯穿着宣传者与宣传对象关于信息、情感、理念等的双向互动。舆论治理维度的宣传更需要避免口号式的刻板说教,强化说服意识,用文本背后人的“血液”打动受众。二是正确理解“以正面宣传为主”的内涵。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正面宣传为主”实质上是“正面宣传效果为主”,讲求的是结果正面,是基于目标的全局正面,而非过程中只讲正面不讲负面。用作为目标的宣传替代了宣传的过程,由此催生的假新闻、“低级红”和“高级黑”等现象反而影响舆论引导效果。正确做法应是合乎理更合乎情,一方面立足事实,不过度拔高或神秘化处理,逻辑严谨而经得起推敲;另一方面紧贴群众,彰显情感穿透力和情绪感染力,进而汇聚舆论引导的正能量。基于负面事实的报道要立场坚定、是非分明,评论分析时激浊扬清、针砭时弊,使负面舆论事件产生正面宣传的效果。三是强化平台型主流媒体建设,重构宣传者、媒体、用户的关系链环,打造具有主流意识形态辨识度的品牌产品,提升正面信息内容影响力、口碑辐射力、社交抵达率以实现破圈。四是要在区分舆情与舆论的基础上做好舆情处置工作,灵活运用“黄金两小时法则”“让子弹飞一会儿”等技巧,对重点领域和人群实施网格化、类型化管理,建立风险预警与跟踪反馈机制,警惕网络舆情非法公关化。
5.情境式治理:加强场景建构与氛围营造
通过场景控制舆论参与者的认知氛围和行动环境,能间接主导舆论走向。海量信息过载使公众产生关注贫困和措施焦虑,在寻得关注点后极易沉入信息挑食和信息偏食的“回音室”,负面舆论关注成瘾使舆论乱象的影响深度进一步增强。这种现象揭示了封闭场景对用户信息参与行为的影响。基于此,部分平台滥用算法等手段向用户精准推送趣缘信息,在意见高度集中的信息茧房内营造拟态环境,预设舆论爆炸效果并反向支配受众的态度和行为。当用户习惯从这个场景中接收信息时,实则已经陷入信息窄化和信息孤岛的束缚中。沉默的螺旋等效应又进一步加剧这种偏狭状态,导致人脑思维进行信息接触的自然条件和线性环节被破坏,极易催生虚假舆论、舆论极化等。破解舆论场景的负效应只能从场景本身着手。全社会要坚持事实导向,变无差别的流量为有差别的流量,破除流量至上的不良导向;公职人员要主动提升舆论治理的能力和素养,塑造群体魅力,构建现代化社会信任场景;正面意见领袖要强化正面信息内容推送,提升公众在负面舆论拟态环境中“破壁”而偶遇正向舆论的能力和机遇,挤占负面舆论的流量市场。
除上述难点问题外,本研究还对“网络舆论现象为何生成并演化为网络舆论乱象”“网络舆论的近似形态及其对意识形态的影响”“如何构建柔性治理绩效影响因素模型”等问题展开深究,各问题间的逻辑关系如图1所示。
图1 本研究的主要问题及其逻辑关系
四
重要发现与创新之处
围绕前述问题,本研究在考察网络舆论乱象图景与样态表征的基础上,尽可能全面地厘清了网络舆论的基本属性及其与意识形态的关系,尝试性确证了网络舆论乱象与柔性治理耦合的可能性,并在阐释网络舆论乱象柔性治理的逻辑过程后,构建了治理绩效影响因素模型,最后根据模型因子给出相对科学可行的举措建议。研究过程中的重要发现及创新点如下:
第一,初步揭示了网络舆论背后的物质基础和心理致因,尝试性搭建出社会存在与社会工程视角的舆论生成流程体系,并结合实际现象进行全链条反演,回答了“网络舆论现象为何演化为网络舆论乱象”这一根本性问题,较好地弥补了以往研究重现象爬梳、轻规律总结的不足,可为后继研究提供概念依据与学理根基。目前已有成果大都从网络舆论现状出发,着重考察其影响后果与应对策略,鲜有对其生发源头的分析。而“网络舆论由何而来”这一根本问题,关乎舆论乱象治理能否直切要害,进而决定治理绩效。本研究提出,舆论具有社会物质性与社会工程性。舆论是社会的晴雨表,源于社会事件而成于信息传播。它会随旧经济基础的灭亡而消失,适应新的经济基础重新生长。新的经济基础确立后,与之适配的新舆论也会不断发展壮大。网络舆论虽然表现于互联网空间,但本质上仍是以现实事件为基础的媒介化公共意志合集,其实体依然是物理社会中多样多变的客观事件,这构成了网络舆论乱象的物质基础。同时,根据社会工程学的观点,人是信息攻防系统中最脆弱的环节,网络舆论一旦经人的利益与人性弱点关联起来,借助恶意信息攻击贪婪、自私等人性弱点而操控人的行为,就有了被攻破的风险,由此揭示了网络舆论乱象心理致因背后的社会工程根基。
第二,在探究网络舆论意识形态本质的基础上厘清了二者的耦合关系,健全了网络舆论生态与意识形态安全联动的理论分析框架,发展了意识形态理论和传播学领域的媒介可供性理论,回应了“为何意识形态安全可从舆论着手”这一关乎舆论治理动因的核心问题,可为治理实践锚定切入点。本研究认为,单纯的自发事件并不具备意识形态内涵,但其与事件主体的利益发生关系后就有了意识形态色彩。自发事件转化为社会事件后形成的舆论必然包含一定利益关联,因此具有意识形态本质。而意识形态具有阶级性,不同阶级对同一舆论事件的立场可能完全相斥,由此必然加剧舆论乱象。网络舆论治理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都关乎党和国家前途命运,关乎民族团结与社会稳定。舆论是否清朗可控直接决定意识形态安全与否,也是衡量意识形态安全的核心指标。安全稳固的意识形态在支配和制约社会舆论的同时为舆论乱象治理指明目标,既是舆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舆论乱象治理的生命线,这说明围绕意识形态安全做好舆论乱象治理工作具有内在的合理性。
第三,立体刻画并系统解读了网络舆论与网络民意、网络社会心态、网络社会思潮等相近形态的关系,基于此集中反溯其对意识形态的作用机理,回答了“网络舆论乱象的近似形态及其对意识形态有何影响”这一关键问题。该议题研究有助于解构“就网络舆论谈网络舆论治理”的狭隘思路,将治理对象延伸至网络空间的所有涉意识形态现象,推动治理模式的创新发展与实践探索。本研究提出,一是既要看清海量网络意见中包含的舆论成分,也要从舆论中发掘真实民意,警惕“公意”被操控为“众意”而替代民意,加剧意识形态危机。二是网络社会心态与网络民意相伴而生并通过舆论表现出来,它既是舆论的反映,也是影响舆论的潜在力量,会频繁作用于网络舆论后对国家意识形态造成威胁。三是围绕网络社会思潮展开深究,通过对1 593个典型事件样本、479条言论样本、360篇学术样本进行内容分析后发现,2019-2023年影响力前十的社会思潮中有80%是负面的(详见表1),负面社会思潮盛行的舆论场总体指向消极混乱,负面舆论事件、言论、情感倾向对不良社会思潮的支撑效能远超其他因素。可以看出,二者由于立场主导均带有一定意识形态色彩,因此在方向上基本一致,网络舆论治理离不开网络社会思潮治理。
表1 2019-2023年中国社会思潮新媒体传播与影响力排名(前十)
注:综合排名以平台中各社会思潮的舆情活跃指征、大众关注指征、学界理论指征等为依据进行赋分排序;倾向度排名以各社会思潮评论及言论的情感倾向为依据进行赋分排序,排名以总分由高到低排序。
第四,将网络舆论乱象柔性治理研究与网络社会思潮柔性治理研究并行推进,连续4年创新开发出不同的数据计算模型,在质性思辨的传统研究范式中加入量化统计方法,有效提升了结论的客观性与科学性,进而为现实治理工作提供了切实可用的方法参考和工具借鉴。本研究于2019年设计出中国社会思潮新媒体传播与影响力排名计算模型:P=0.6×p1+0.4×p2,其中p1为案例传播力,p2为言论传播力。2020年创设了新的雷达计算模型:建立以O为中心点、各二级指标×指标权重为轴线的坐标轴,形成关于某社会思潮P的传播影响力雷达图。各平台权重指数借助单用户价值进行计算,最终结果如下:微信(391.68)、微博(21.38)、头条(288.46)、抖音(196.08)。2021年将平台优化调整为微博(23.60)、抖音(117.19)、知乎(47.13),如图2所示。2022—2023年继续推出人工抓取+机器模型的新计算方式,在62 748条抖音数据、100 638条头条数据、120 077条微博数据、63 352条知乎数据中抓取影响力前十的社会思潮,助力网络舆论乱象治理工作。
图2 2020-2021年中国社会思潮新媒体传播与影响力排名计算模型
第五,从内容、时间、空间、价值四大维度着手,较为全面地勾勒出网络舆论乱象的样态图景,精准回应了“柔性治理什么”这一对象性问题,并围绕该论题向中共榆林市委宣传部、榆林市委网信办等开展业务培训与应用合作,取得了突出的社会效益。面向中共宝鸡市委宣传部等的针对性研究与讲座培训正在进行,团队将依托学院高培中心继续为中共安康市委宣传部等地方政府部门提供业务服务。本研究认为,当前的网络舆论乱象突出地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互联网平权属性与泛在特征推动“底层主体时代”加速到来,“反沉默的螺旋”加剧民生类舆论异化,可视化符号具备强大的负面舆论宣介能力,新闻宣传和舆情回应的次生舆论风险增多。二是涉舆元素可跨越时间隔阂,突破线性规律后汇聚在某个时间节点,致使此时的负面舆论爆点发酵张裂。三是涉舆因素跨平台、跨区间、跨维度聚合后放大舆论的“后真相”,加剧舆论乱象。四是负面偏好的注意力价值、内卷的流量价值、虚伪的“民主”价值、偏误的文化与道德价值广泛存在,成为网络舆论乱象的潜在发源点。
第六,创造性提出网络舆论乱象与柔性治理深度勾连的“五因”分析范式,从舆论的双重指向、治理对象的善治潜质、舆论治理的精神内核、刚性手段的效能隐忧、柔性范式的独特优势等方面挖掘结构化致因,系统解答“网络舆论乱象为何要且能被柔性治理”这一深层次依据问题,并在后续实证环节检验这一理论解析框架。该议题研究在一定程度上推翻了长期以来舆论治理领域存在的“柔性无效”的悖论问题,有助于推动学界业界继续跨学科、跨领域、跨维度探究二者联结的内在可能性,更精准地指导治理实践。本研究提出的“五因”如下:一是作为易碎品的网络舆论却承担着民主监督、危机预警、决策优化等特殊社会功能,因此要以柔性心理小心翼翼地“呵护”它;二是作为网络舆论主体和意识形态主体的人同时也是情感主体,人性中所含的情感基因决定了“人”具有被柔性劝服、启发、感化进而回归舆论理性的潜质和可能;三是除了涉及重大政治原则等问题外,内部可调和的舆论乱象的治理目标是用不同类型的疏通策略引导负面舆论自然消解,如图3[8]所示,实现社会自发团结;四是盲目刚性治理会进一步激发社会抗拒情绪和失信心理,衍生负面舆论风险;五是作为理性基础上的情感嵌入范式,柔性治理依靠“理”产生说服力的同时又借助“情”加入吸引力,能最大限度消除治标不治本的问题,其效能已在乡村治理、公共治理等场景中得到检验。
图3 舆论引导类型三维示意
注:实线箭头表示“好;虚线箭头表示“差”;O点表示“无”。
第七,相对完整地探明了网络舆论乱象柔性治理的内在运作机制,识别并建立了因首效应整合分析体系,从而回答了“柔性治理的逻辑过程”这一流程性问题,推动了社会治理理论及其具体模式的创新发展与现实延伸,有利于辅助有关部门切实掌握网络舆论乱象柔性治理的程序步骤与总体规律,提升治理绩效。本研究认为,网络舆论乱象的柔性治理不仅是一种通过信息传递、观念交互、情感融合等方式来强化社会团结的传播仪式,更是一种以重构社会关系、强化社会凝聚力为目标的社会交往实践,涉及立场、方法、要素、工具等复杂要件。治理现代化语境中“内刚+顺理”立场的权威嵌入、依托情感间性的人本观照与共治心理互联、根植非正式关系的全要素贯穿与深层交往、基于工具辩证性使用的媒介技术耦合,共同确保这些要件相互支撑以实现治理目标,也形成了网络舆论乱象柔性治理的基本过程。
第八,在改良Delphi Method、多输入加权优序图法和AHP等定量方法支撑下,积极引入情报学、传染病学、管理学理论模型,面向“五体”尝试性搭建并多案例仿真检验了网络舆论乱象柔性治理绩效的影响因素模型,解决了“哪些要素会影响治理效果”这一导向性问题,可为治理举措的考量提供思路指引。本研究首先依托传播学理论、媒介可供性理论构建指标草案,设计两轮李克特五级征询量表进行重要性评分并实施检验程序,形成包含5个一级指标、21个二级指标的最终指标方案;对层次框架中各指标进行两两重要性比对并求均值,进而搭建矩阵并求得各指标的优序图权重,再使用AHP进行二次求权,并利用乘积法计算末项指标之于目标层的综合权重系数,进而构建出面向意识形态安全的网络舆论乱象柔性治理绩效影响因素模型,如图4所示。由模型因子构成及其权重占比可看出,H1、H3、H4、H2、H5会依次对治理绩效施加作用;二级指标中,H1.2、H3.2、H1.3的赋能力度最大,用户和涉舆事件是决定治理效能的核心因素;H2.2、H4.2、H5.3的影响显著性较差,这主要取决于它们均只是一种可能性存在,对治理过程的实际作用程度未明确显形。该模型之于治理方案的设计具有重要导向价值。
图4 面向意识形态安全的网络舆论乱象柔性治理绩效影响因素模型
第九,基于意识形态安全的目标导向,根据柔性治理绩效影响因素模型的因子结构及其权重占比,从用户-价值-媒介-话语-场景等维度构建出“五位一体”复合治理新范式,提出“四场+两媒+五纵+多横”“123N”协同治理新机制,解决了“网络舆论乱象柔性治理如何具体化”的方法论问题,丰富并发展了网络舆论生态治理及意识形态建设领域的具体操作方案。本研究提出,网络舆论乱象柔性治理要从主体视角、客体象限、载体层面、本体维度、环体角度发力,培养放权意识,培育正确的社会风险认知;抓住“人”这个根本要素,注重物质满足与诉求回应,找寻民意的最大公约数;认清媒介之于情感的重要意义,利用媒介做好沟通,警惕舆论乱象背后的境内外“专业”势力;准确理解“宣传”和“以正面宣传为主”的内涵,强化平台型主流媒体建设和舆情预警体系建设;坚持事实导向与真相还原,培养正面意见领袖,营造社会信任情境。要对线上和线下舆论场、境内和境外舆论场等“四场”,主流媒体与社会化媒体等“两媒”实施同步监管;从纵向打通中央、省级、地级、县级、乡镇五级工作体系;横向联动多个职能部门。借助专职联络人、轮岗和换岗、三会、社会力量联盟参与等制度,共同应对负面舆论涟漪反应。
五
前景展望
基于本研究形成的新科研方向——网络舆论柔性治理,至少有四个议题可供后继研究深化拓展,现已得到部分专家学者认可,并受到现实情况、政策文本的双重支撑。
(一)研究前景
1.引领新的科研方向
网络舆论治理是社会治理中的关键问题。本研究提出,柔性治理同时观照受众的利益需求、法理的支撑作用、情理的感化效能等,既有逻辑程序上的合规性又有情感仪式上的合人性,这是治理现代化的标志,也是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体现,更表明了本研究探索提升舆论治理成效的主动性。创新性成果已引发社会关注,由此形成了一个新的科研方向——网络舆论柔性治理,可供更多专家学者展开深究。
2.具有可深化的研究议题
在网络舆论乱象治理中挖掘刚性与柔性范式互补的可能空间,是一种好的尝试。但作为一种新兴模式,柔性治理并非可机械套用的完美模板,如下问题解决不当也会引发失灵风险。这也成为未来的研究重点。
一是区分界限与应用尺度的问题。并不是与刚性治理相对即是柔性治理,柔性治理内涵丰厚、方法多样,它和刚性治理的区分界限及内在联系是什么?柔性治理也并非任何场景、环境、状态都适用,否则会陷入优柔寡断的困局。如何找准并动态把握刚与柔的尺度,本研究只提出了“原则”和“非原则”的宏观概念,后继研究需进一步细化。
二是使用条件的问题。柔性治理归根结底是一种“自治”,不仅对治理主体的组织体系等有着严苛要求,更需要以治理对象的文化、素养等作为支撑,同时还要求平台、载体、渠道畅通,否则就可能成为消解刚性约束效力的工具,实则是把意识形态主动权让渡出去。如何实现这些条件的平衡,需要系统解答。
三是本土转化的问题。针对源于西方政府失灵与科层制失灵的外来应急模式,中国的网络舆论柔性治理研究在借鉴柔性治理理论的同时,要根植中国实际作出本土化改造,不能“像了解西方“普世价值”,最后却掉进了西方设计的“普世价值”话语陷阱里”。柔性治理强调多主体共治,尤其让民众和社交媒体发声以形成治理合力,但这种主体的去中心化在中国社会不等于无中心。坚持中国共产党的绝对领导,是这种模式落地的前提。本土转化后的柔性模式也并非是僵化的,而是要针对不同的网络舆论类型予以具体分析。
四是效能显现的延时性问题。柔性治理意在通过非强制手段改变舆论主体的情绪、观念、行为等而达到治理目的,但作为主体的人的改变是一个长期过程。不仅依赖治理对象循序渐进的配合,更需要刚性管理者在非原则问题上放权。“放权”所涉及的摒弃权威主义幻想的思想转变和利益转让的长期性,决定了柔性治理要付诸时间成本。如何提升柔性治理成效的即时显现性,也需要一个准确答案。
3.现实情况与政策文本提供双重支撑
未来,互联网空间的利益纷争与话语分歧必将伴随社会矛盾升级而增多,舆论乱象会给意识形态安全带来更多不可控风险。网络平权属性也使社会个体的反叛意识空前高涨,给刚性治理提出新的挑战。因此,面向意识形态工作需要,在网络舆论乱象治理中嵌入柔性视角,有着巨大的可能空间。
同时,2023年10月8日召开的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首次提出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本研究提供了新的战略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等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等牵头制定出台多项政策文本,关涉本研究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等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清朗”“剑网”系列专项行动的力度越来越大,均对本议题后继研究起到了支撑作用。
(二)市场价值
网络舆论乱象治理常谈常新。本研究一是在视角上突破刚性治理的既定范式,将乡村治理、基层治理中惯用的柔性模式引入网络舆论场景,逾越单一现状考察后搭建了舆论与意识形态关系的理论阐释框架,并解析了网络舆论乱象与柔性治理耦合的内在可能,有助于后继研究从舆论视角探究柔性治理、从柔性治理范畴探索网络舆论等话题,推动本领域研究开放式发展。二是利用质性分析+深度访谈+量化实证的方法,构建了网络舆论乱象柔性治理绩效影响因素模型,依照测度指标分解制定路径举措,可为新闻舆论工作实践提供参考,完整的模型结构可用于工作绩效考核与动态评估。三是立足舆论与意识形态的内在联结属性,综合网络社会民意、社会思潮、社会心态的关联分析,从意识形态安全视角提出网络舆论柔性治理的可行方案,尤其在其中提出了认知革新方面的新观点,可为实际工作提供理念指引和思路借鉴。
未来研究一是可继续探索网络舆论乱象柔性治理的阻力要素及次生风险问题,全面观照其衍生反应。二是可基于现象考察加快理论构建,将局部经验上升为可推广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用顶层设计的科学性确保政策措施的合理性。三是更深入、准确、客观地挖掘治理绩效影响因子,优化模型结构,为一线工作提供可用工具和具体指南。更重要的是,要瞄准网络舆论自生长、自传播、自治理的良性目标,针对当前乱象考量更具操作性的路径举措,同时向政府部门、社会网络组织等谋求业务合作,实现本研究的市场价值。
声明
本文来源于《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注释从略,学术引用请以纸质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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