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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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促进我县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4名,其中柏乡县融媒体中心6名、乡镇38名,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招聘程序,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见附件《柏乡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本次招聘涉及年龄、户籍等报名条件的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报名的第一天。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备招聘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在编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日9:00---2020年9月5日17:00。
2、报名地点:柏乡县政务服务大厅。
3、报名方法: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提交《柏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已发公共邮箱:bxzzbtz@163.com,密码:zzb7722528,请自行下载)。2020年毕业的应届生可提供就业协议书。
(二)资格审查及缴费:由县委组织部负责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三)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如达不到公开招聘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并通知应聘人员;或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四)笔试
1、笔试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随笔试成绩一同公布。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柏乡党建”公众号、柏乡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3、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面试
1、面试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2、面试人员确定,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报考岗位计划数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尾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人选。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4、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报考同类岗位的由同一组评委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5、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柏乡县委组织部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
(六)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取舍。综合成绩、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名单在“柏乡党建”公众号、柏乡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县委组织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类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县委组织部根据招聘方案规定和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在“柏乡党建”公众号、柏乡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在公示过程中,被反映有严重问题的,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所空出的岗位人选按报考同类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被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聘用和待遇
新聘人员由组织部门办理《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由用人单位与本人签订聘用合同,列入相应类别事业编制,享受相应类别人员待遇。新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后五年内不得调动。报考乡镇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6个乡镇间选岗。
四、其他事项
凡考试未按时参加规定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9-7722528(县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0319-7719110(县纪委监委)
2020年8月25日
详情查询:
沙河市2020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我市乡镇卫生院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为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考察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89年9月1日至2002年9月1日期间出生);其中,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应聘岗位具体条件
具体要求详见《沙河市2020年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及有关要求,2017年以来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本次招聘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报考的岗位,对符合岗位条件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可报考。
“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0年8月25日在沙河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沙河人力资源网()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及流程
1、报名方法: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0年9月1日9:00至2020年9月7日17:00
缴费时间:2020年9月1日9:00至2020年9月8日17: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9月9日9:00至9月10日17:00
报名网址:邢台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
咨询电话:0319-8921345
3、网上报名流程:
(1)邢台市人社局网站点击网上服务大厅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阅读相关资料有关内容→请点击右上部考试大厅[申请报名号]→认真阅读并点击同意[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信息获取报名号及初始密码→建议修改初始密码→凭报名号及密码考生登录→如实完整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保存(每一个分项内容都要点保存并完成)→上传近期电子照片→确认提交,生成报名表检查无误后再次确认提交审核→考试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最晚于9月8日17时前网上交费→报名成功。
(2)考生查询信息及未网上交费但需进行信息修改的考生→点击[考生登录]进行查询或修改。9月7日17时-9月8日17时,已申请报名号未通过审核或未交费考生可提交审核或交费。
(3)自9月1日17时起,考生可通过填报统计查看各岗位报考人数,数据每12小时更新一次。最后一次更新为9月7日17时。
(4)上传照片要求:考生须使用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得使用生活照、艺术照、风景照等)。照片格式:jpg格式。高宽比约为4:3,大小不得超过200kb。照片必须能反映本人面部特征,基本占满照片框,图形清晰,不得变形。照片将用于考试全过程。
(5)报名注意事项:此次报名工作实行全程网上操作,考生无需到现场即可完成报名工作。
报考人员需准备开通支付宝扫码支付功能的手机用于网上交费(点击支付页面支付宝图标弹出二维码)。网上交费完成后,请报考人员务必等待页面自动刷新并查看“交费状态”。
(6)考试各环节时效性强,请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名工作。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7)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通过微信小程序申领“河北健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报名网站还将在考前发布考试实施具体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时,考生还需同时下载打印填写《个人健康承诺书》。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方能进入考场。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4、报名缴费通过在线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待笔试结束后于7个工作日内到沙河市卫生健康局二楼人事股(太行街中段路南)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手续。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5、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考试及成绩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专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一张试卷,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与笔试成绩一同公布。
2、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记载为准。
3、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沙河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局依据招聘条件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且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笔试准考证及其他资格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并应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资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方可参加面试。
2、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面试实行百分制,时间5分钟。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总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体检、考察、公示
按照招聘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全国道德模范、河北省道德模范和邢台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在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以及受到表彰奖励的人员,优先进入体检。
如无以上情况或情况相同人员,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1、笔试成绩高者;
2、烈士子女或配偶;
3、学历、学位较高者;
4、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
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沙河市人民政府网()和沙河人力资源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按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要求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详情查询:
唐山市汉沽管理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汉沽管理区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内容,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咨询效率。)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和信息发布
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共统一招聘工作人员22名。各招聘单位的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详见《唐山市汉沽管理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2020年8月26日通过“唐山市汉沽管理区委员会hangu.tangshan.gov.cn”、“唐山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安排等。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将通过“唐山人才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唐山户籍(含原户籍地为汉沽管理区户籍或已婚应聘人员配偶为唐山户籍)。招聘岗位对户籍有其它要求的从其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要求限制。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1)年龄计算。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8月25日至2002年8月25日期间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8月25日至2002年8月25日期间出生。以此类推。
(2)毕业证书及专业。应聘人员学历底限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岗位信息表》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 “专业类”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岗位。留学人员毕业时间以学历认证报告认定时间为准。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高校毕业生”是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18、2019、2020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对要求具备教师资格或相关执业资格的招聘岗位,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的要求,对“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或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可暂不要求提供资格证书。对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职业(执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3.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4.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含户口本、结婚证)、各类证书(不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8月25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2021年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统一招聘”的方式进行。
“统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五、报名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31日--9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汉沽管理区原消防大队(妇幼保健院对面),咨询电话:022-69213364(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每名报考人员只选择报考1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同时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请认真阅读《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4),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报名者现场提交《唐山市汉沽管理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需从相应网站下载打印填写,本人签字确认。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及有关材料原件,并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四张近期同版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
4.资格审查与缴费:根据招聘岗位设置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六、考试内容和流程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一)“统一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及笔试
“统一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同时通知考生改报其它岗位或放弃报考。
1.笔试内容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法,全部为客观题(单选、多选、判断),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考试不指定指导用书和培训机构。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准考证发放:考生于2020年9月4日上午8:30至11: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汉沽管理区原消防大队(妇幼保健院对面)领取准考证。
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方能进入考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务必牢记: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3.成绩查询
统一招聘岗位的笔试成绩请及时关注“唐山人才网”予以查询。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并列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场张贴。
招聘岗位1——7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
招聘岗位8——17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面试通知单》的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唐山人才网”,领取地点为汉沽管理区原消防大队(妇幼保健院对面),领取时携带本人身份证。
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从笔试成绩人员中递补。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
七、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一)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唐山人才网”。考生应按照确定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体检。参加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体检。
(二)考核。考核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公示。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唐山市汉沽管理区委员会hangu.tangshan.gov.cn”、“唐山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2.凡涉及《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体检时间、成绩查询等重要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唐山人才网”。)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69213364(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详情查询:
(综合柏乡县人民政府网站、沙河市人民政府网站、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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