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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冀州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衡水市冀州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已经批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衡水市户籍(含户口迁移证派往衡水市)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上相关证明材料的日期以报名截止日之前有效。
二、招聘条件及职位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衡水市冀州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
(四)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4日至2002年9月4日期间出生)。
(六)“服务基层项目专项计划”职位仅限:衡水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衡水市户籍在外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外地户籍在衡水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报名截止日之前有效)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者”“大学生村医”“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
(七)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者”“大学生村医”“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项计划”,也可按职位要求报考非专项计划。
(八)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在范围。
(九)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十)教师资格证及职位相关要求
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先上岗、后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聘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1年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其他报名人员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暂未发证的,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符合职位要求。
(十一)符合衡征[2014]2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可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也可按专业报考非专项计划。
三、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207名,详见《衡水市冀州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服务基层项目专项计划没有报名合格人员的或报名合格人员低于计划数的,该剩余计划调整到本单位职位A或取消。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8月31日08:30至9月4日17:30。
(二)报名网址: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三)缴费时间:2020年8月31日09:00至9月5日17:30。通过资格审查者按国家规定缴纳考务、报名费100元。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2020年9月9日08:30至9月10日17:30。
(五)《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考生须同时打印《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如实申报本人笔试前14天健康状况,本人确认签字。
(六)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招聘职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考生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该考生应聘资格。
3、考生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请考生务必牢记并保管好自己的报名号和密码。
4、考生要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照片信息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照片为蓝色的纯色背景,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得使用生活照、艺术照、风景照等,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照片规格为jpg格式,高宽比约为4:3,建议像素:240(宽)*320(高),照片大小10—200kb。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
6、考生网上支付。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功能。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报名考务费的支付。支付过程中要耐心,按照页面提示逐步操作,不要轻易关闭支付页面。
对贫困户考生和低保户考生实行报名考务费减免。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和城乡低保家庭考生。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需将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拍摄为照片格式(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拍摄为照片格式(内容要清晰可见),以及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8月31日至9月5日期间发送至电子邮箱:jz8612041@163.com。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缴费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7、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同时,考生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丢失、被他人盗用、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8、考生所留联系电话务必保持联络畅通。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及备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各个环节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事宜的,责任自负。
9、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审核缴费后,应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打印准考证”专栏,打印《笔试准考证》。
10、打印《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如实申报本人笔试前14天健康状况,本人确认签字,带至考场。
报名开始和结束时容易出现网络拥堵,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缴费。
请考生特别注意:多名考生使用同一台电脑报名时,每位考生报名完成后一定要点击退出系统按钮,关闭所有显示本人信息的填报页面,禁止同时打开两个或两个以上页面,以免发生错误。
五、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
(一)笔试。
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内容为:
综合类: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科目二《职业能力测验》,一张试卷,100分制,120分钟答题时间。
教育类: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科目二《教育基础理论》(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等内容),一张试卷,100分制,120分钟答题时间。
笔试成绩可于笔试结束后在报名网址查询。
(二)证件审核。
对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招聘计划,分职位按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证件审核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证件审核。证件审核人员名单、审核时间、地点及说课内容范围在冀州区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也可关注“冀州人社微发布”微信公众号获取考试最新消息。证件审核合格的确定为面试入闱人员。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件、证明材料及证件审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同时按照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所有进入证件审核环节的考生须在冀州区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衡水市冀州区2020年综合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证件审核登记表》或《衡水市冀州区2020年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证件审核登记表》,登记表一律由本人当场签字,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同时提交网上报名同版照片2张。
2、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需提供高校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户籍证明材料是指含户主页和考生本人页的户口簿;2020年毕业生不需提供户口簿)及职位要求的其它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教育类考生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暂未发证的,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如报考时尚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符合“先上岗、后考证”政策的考生,不用提供。
服务期内在岗“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者”“大学生村医”“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如不能提供报到证,需分别提供服务地县级组织、人社、卫生、文教、团委证明。
3、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项计划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者”“大学生村医”“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还需提供期满合格证,服务期满合格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之前。
4、报考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需提供退役军人证和县级武装部证明(证明格式为:×××同志符合衡征[2014]2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生,限于2012年从衡水市应征入伍且入学前户籍在衡水市的全日制本科生,2013年及2013年以后从衡水市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以及当年被高校录取的新生,招聘当年需取得相应的普通高校学历证书。服役期满且服役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5、已就业人员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信。
6、根据《公告》规定须提供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三)面试。
综合类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
教育类考生采取说课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教学设计、教学基本功、教学能力、教学思想、专业知识等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运用教育教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资格。
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成绩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考生需及时关注“冀州区人民政府网”和“冀州人社微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通知,按规定的时间去报名网址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单》。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五)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按综合成绩排名,依照招聘计划,分职位按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取科目二成绩高者;仍出现并列的,取学历高者。如有放弃者,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体检由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的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余名额,按综合成绩名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对象在现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表现并结合档案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有无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问题等情况。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余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在冀州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和自动放弃空余的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对于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正式聘用人员在该聘用单位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服务期限内,不得申请调出,不得参加各类公开招聘(招录)考试,组织人事部门不予办理调动手续。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十、疫情防控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请考生务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参加笔试的考生须在笔试前14天通过登录“冀时办”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申领“河北健康码”。缴费成功的考生,在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须同时打印《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申报本人笔试前14天健康状况。笔试时,考生须接受体温检测,向监考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上交《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审验合格后,凭相关证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入场考试。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十一、特别提示
外地考生请提前熟悉考点路线,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不实、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即取消资格,并记入不良记录名单,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确需调整公告中相关工作时间安排的,将在冀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冀州人社微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衡水市冀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8日
详情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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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南区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路南区事业单位工作需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内容,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咨询效率。)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和信息发布
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75名。各招聘单位的岗位、人数、岗位条件等详见《2020年唐山市路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区属事业单位)》(附件1)、《2020年唐山市路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教师)》(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户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不限户籍;高校毕业生放宽至唐山市户籍或生源地为唐山市;其余考生需具有路南区境内所属乡、镇、街道在册户籍。户籍以报名前一日(2020年8月30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1)年龄计算。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8月30日至2002年8月30日期间出生。以此类推。
(2)毕业证书及专业。应聘人员学历底限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岗位信息表》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专业类”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岗位。留学人员毕业时间以学历认证报告认定时间为准。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高校毕业生”是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18、2019、2020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对要求具备教师资格的招聘岗位,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的要求,对“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或教师资格认定)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可暂不要求提供资格证书。对被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的,聘用单位将依法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3.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4.经路南区组织人事部门认证的路南区属国办学校在岗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2年的人事代理教师、校聘教师、代课教师和稻地镇的聘用制及劳务派遣教师,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需符合报考岗位学历底限;不限学位;户籍均放宽至唐山市;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8月30日至2002年8月30日期间出生。
5.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 2020年8月30日。
招聘岗位条件中凡涉及学历、学位的均须在2020年8月1日前已经取得。2020年的“高校毕业生”,因疫情原因未能如期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出具专科、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最晚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还需提交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个人原因延期毕业的除外。
(三)定向招聘对象:
定向招聘对象为:
1.2017年及以前于路南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中的“支教”人员。
2.2017—2019年度退伍安置地在路南区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且入伍并退役的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2021年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五、网上报名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方式和时间:
(特别提示:报名和考试期间请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以免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等情况发生而影响报名考试。)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交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唐山人才网()
报名时间:2020年8月31日9:00至9月4日17:00
交费时间:2020年8月31日9:00至9月5日17:00
(二)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特别提示:鉴于以往报名、交费情况,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强烈建议不要最后1天报名及交费,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交费成功。)
1.考生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网上《招聘公告》,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报信息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认真核对《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务必逐条如实填写符合条件相关内容。上传的考生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建议像素240(宽)*320(高),jpg格式。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交费程序。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复审等重要时间信息,并及时关注面试程序相关要求。
7.网上交费。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报名交费支持支付宝扫码,交费时请考生点击“支付宝”字样图片生成二维码,使用手机支付宝app扫码支付。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开考比例
“三支一扶志愿者”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岗位13、岗位35)不限开考比例,其他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对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同时通知考生改报其它岗位或放弃报考。
六、考试内容和流程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一)笔试:
由第三方组织出题、阅卷。
1.笔试内容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法,全部为客观题(单选、多选、判断),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区属事业单位(岗位1——13)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
教师(岗位14——36)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教学实践案例分析。
2.笔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报考且交费成功的考生,凭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自2020年9月17日起登录唐山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方能进入考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务必按要求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详见《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附件4)。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考生务必牢记: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及最低控制分数线,请考生于笔试结束后及时关注“唐山人才网()”查询。
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对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笔试通过的考生。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详见“唐山人才网()”通知。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应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主页、本人页,唐山生源地考生提供户口迁出户口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相关证件。
3.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材料,所学专业课程相关材料原件、翻译件。
4.2020年毕业的考生如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可先提供《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审核通过的考生进入下一步面试程序;未通过的取消资格,比例不足的递补本岗位笔试成绩下一名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下一程序。
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三)面试:
由第三方组织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及注意事项详见打印面试通知单,考生自2020年9月24日起登录唐山人才网()打印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式:
区属事业单位岗位(岗位1——13)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教师岗位(岗位14——36)采取说课方式进行。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能录取。
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从笔试成绩人员中递补。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
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场外张贴,并在“唐山人才网()”发布。
3.总成绩在“唐山人才网()”与面试成绩同时发布,并发布体检入围信息。
七、体检、考核、公示、选岗、备案、聘用、最低服务年限
(一)体检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请关注“唐山人才网()”。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核
考核由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唐山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选岗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在选岗时根据不同的招聘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确定工作岗位,如有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笔试成绩也相同者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选择先后顺序。
(五)备案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报路南区人社局审批,将《花名册》报市人社局备案。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最低服务年限
本次被聘用人员在路南区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调出路南区,否则按聘用合同约定的条款负违约责任。
(特别提示: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15-2862026(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唐山市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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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光县卫生健康局 东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公开招聘县医院、中医院卫生专业人员公告
为解决我县县医院、中医医院医疗卫生专业人员短缺的现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床、医技、护理等卫生专业人员8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为东光县医院和东光县中医医院。
二、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东光县医院招聘工作人员40名、东光县中医医院招聘工作人员40名。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具体条件详见《东光县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东光县中医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医院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县医院30周岁及以下;
3、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服从医院的专业分配。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人员都要持有健康绿码并佩戴口罩,严格进行体温检测,对体温超过37.3℃的人员须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交由考点医务人员进行判断。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持有7日内一次核酸检测证明,且持有健康绿码,体温正常方可参加招聘。
(一)发布公告
2020年8月28日—9月8日在东光县人民政府网站和东光县医院网站、东光县中医医院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7日上午8:00至9月11日下午5:0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考东光县医院的考生到东光县医院门诊四楼西区人事科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东光县中医医院的考生到东光县中医医院六楼办公室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2020年东光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近期免冠、正面、小二寸、同版照片4张。
报名人员严格实行自律机制,即对提交的学历、毕业院校、相关资格证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报考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1.5∶1,报考人数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到1:1。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20%,专业知识占80%。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东光县医院、东光县中医医院网站。
(3)笔试命题、阅卷全权委托第三方;考点选择、选派监考、巡考以及其它与考试有关的工作由人社局负责。笔试各环节全程录像、纪委全程监督、卫健局全程做好考试期间疫情安全防护。
(4)笔试结束后确定进入面试最低分数线,按岗位分别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排序,按1.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环节。个别岗位达不到1.5:1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按1:1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东光县医院、东光县中医医院网站。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点公布。
(3)面试组织。面试工作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4)总成绩合成及排名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再依次按有执业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学历高、中共党员身份、出生日期早进行比较。
(四)体检
体检由县医院、中医院自行组织。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光县医院、东光县中医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录用后与县医院、中医院签订劳动合同,给予缴纳企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基本工资,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按照招聘程序被聘用后,必须在2年内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在聘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所持证件(或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0年8月27日
详情登录:
涿州市2020年公开招聘聘任制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学基本需求,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任制教师280名。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职工配备标准和聘任制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保教人〔2019〕46号)的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2.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涿州市2020年公开招聘聘任制教师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户籍要求:
1.河北省户籍;
2.河北省省外户籍:
(1)持有河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
(2)夫妻一方具有涿州户籍的,须提供结婚证、涿州户籍的户口簿、身份证及本人身份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
(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高校毕业生即:2018、2019、2020年高校毕业生,没有教师资格证可先报名应聘,需在入职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的予以解聘。
(六)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2002年8月27日以前出生、1984年8月27日以后出生)。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学生。
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招聘步骤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8月26日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涿州市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严格执行自律机制。若某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用岗位比例不足2: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通知被招聘人员。其中,网上初审由教育和体育局负责。
2.报名登录网址:,按照网站提示选择报考岗位和提交信息。
3.报名时间:8月27日上午9:00至8月31日17:00。
4.网上缴费: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支持微信、支付宝等移动支付方式。网上报名缴费截至时间:9月1日17:00。
(三)笔试
1.所有考生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下载“河北健康码”,考试前14天连续“打卡”(打卡时间自2020年8月30日至9月12日)。
2.考生通过报名并交费成功后,于2020年9月11日和9月12日(全天24小时),网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时间2020年9月13日上午9:00—11:00。地点及有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4.考生进入考点时:
(1)均需进行体温检测,拒不接受体温检测的,禁止进入考点。体温超过37.3℃的考生须接受体温复检,仍超过37.3℃的按当地防疫要求按程序处理。
(2)需出示“河北健康码绿码”。
(3)被招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应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5.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理论知识、法律知识、公民道德与职业道德、应用文写作知识等;专业理论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
6.考试结束后请考生于9月13日晚21:00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1:2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由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
1.资格复审须准备材料: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2017年及以前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2018、2019、2020年高校毕业生需在入职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的予以解聘)、报到证、身份证(河北省省外户籍的:(1)须提供河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2)夫妻一方具有涿州户籍的,须提供结婚证、涿州户籍的户口簿、身份证及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考生提供的材料与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未按规定时间提供资格复审所需资料者,取消或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依据笔试成绩顺序递补,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程序。
3.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20年9月16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报考岗位说课题目。
4.网上打印《面试通知书》:2020年9月18日9:00开始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分批分组进行,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面试,并实行入闱管理,如果人数过多,采用蛇形分组方式对该岗位招聘计划和考生进行拆分。说课时限10分钟,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和所报考岗位,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并取消后续资格。
考生根据网上公布的三个说课题目自行准备,进入面试考场后由主考官从三个题目中任意抽选一个进行说课。
注意:说课时不得携带讲稿、教具进入考场,全部脱稿说课。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取消后续资格;在面试考点大门口每半天分考场公布一次面试成绩。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个人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面试成绩高的、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学历层次高的、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出生时间早的。
2.体检由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直接交体检单位。
3.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在此期间,由于体检不合格等情形,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总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五、考核
1.考核由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对通过笔试、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的结论。其中,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要详细说明原因。考生自接到考核通知起在规定时间内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证明资料的原件。无故不能提供上述资料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核期间自动放弃及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用资格,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总成绩并列时,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3.市教育和体育局要本着客观公正、事实求是、认真负责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核等相关工作,不得私设考核标准、不得弄虚作假或配合弄虚作假、不得无故拖延考核时间而影响招用工作进程。
六、公示
1.依据各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招聘人员并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由教育和体育局负责通知招聘人员上岗。
2.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招聘的取消其资格,由此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七、聘用
根据保定市教育局、中共保定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保定市财政局、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职工配备标准和聘任制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保教人〔2019〕46号)精神,招聘人员采取聘任制,不纳入编制管理。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在编教师标准执行,按相关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应聘聘任制教师合格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任合同》,《花名册》报市人社局备案。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期三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八、其他相关事宜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出现回避情形时,应主动提出回避。
(二)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同时,严格执行保密等规定,在试卷印制、运输等环节,建立严格的责任保障机制,确保不发生泄密等事故。
(五)发布招聘公告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六)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及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咨询电话:
涿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0312—3665210
监督举报电话 0312—3634650 3855215
涿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8月26日
详情登录:
邢台经济开发区 2020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解决区教育系统幼儿园师资短缺问题,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幼儿园教师8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邢台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下属幼儿园。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邢台市辖区内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4日至2002年9月4日期间出生);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学位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邢台经济开发区2020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条件表》。
2.报考人员须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要求必须提供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书,但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一年内取得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适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9月4日。
(二)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5.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不得应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中小学教师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执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0年8月28日在邢台经济开发区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单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的安排信息。邢台经济开发区网站为:。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邢台经济开发区网站()。
2.报名时间:2020年9月4日9:00至9月10日17:00。
交费时间:2020年9月4日9:00至9月11日17:00。
3.网上报名、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
(5)报名缴费通过“支付宝、微信”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笔试准考证打印: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因素,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通过微信小程序申领“河北健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报名网站还将在考前发布考试实施具体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时,考生还需同时下载打印填写《个人健康承诺书》。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考前7天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方能进入考场。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6.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在网上交费,待笔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到邢台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笔试工作由邢台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两科合并为一张卷,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等,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考生笔试成绩、本人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各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邢台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组织相关人员要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及相应规定时间内的健康证明材料等参加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和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2020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应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资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证明)。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未到或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邢台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
1.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方》《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及相应规定时间内的健康证明材料等方可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讲课水平和专业素质。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考察、体检。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按岗位分别排名。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与考察
按照招聘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市级及以上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受到表彰奖励的防疫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工作由邢台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统一组织。
体检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网上报名系统的公告通知。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区社会事务局负责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档案材料、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未按时参加体检、考察环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招聘岗位的人员,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由邢台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审核汇总后,在邢台经济开发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1.选岗。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邢台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根据岗位设置,组织应聘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公开选岗,总成绩相同时,优先选岗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选岗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放弃。
2.本次招聘的幼儿园教师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工资待遇,初始学历为本科及以上的人员工资待遇为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1.6倍,初始学历为专科的人员工资待遇为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1.4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4.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在签订劳动合同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劳动合同。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特别提醒:
1.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确需调整公告中相关工作安排的,将在开发区网站和网上报名系统发布的相关公告通知。本次招聘的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时间确定后将在开发区网站和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公告(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上报名系统相关信息,以免错过考试时间。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参加应聘考试的考生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不得聚众交谈,各考生要保持一定距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应聘考试资格。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咨询电话:
0319-3636685(教育)
0319-3636138(人社)
邢台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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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经济开发区 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邢台市委组织部、邢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邢人社〔2014〕6号)、中共邢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四部门《关于转发冀机编办〔2019〕180号文件的通知》(邢编办发〔2020〕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事业单位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邢台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下属中小学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邢台市辖区内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邢台经济开发区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条件表》。
2.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专接本、专升本)。
3.报考人员须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届高校毕业生不要求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但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一年内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8年、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转发的通知》精神及有关要求,2017年以来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本次招聘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报考的岗位,对符合岗位条件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可报考。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9月4日。
(二)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5.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不得应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中小学教师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执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0年8月28日在邢台经济开发区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单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的安排信息。邢台经济开发区网站为:。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邢台经济开发区网站()。
2.报名时间:2020年9月4日9:00至9月10日17:00。
交费时间:2020年9月4日9:00至 9月11日17:00。
3.网上报名、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
(5)报名缴费通过“支付宝、微信”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笔试准考证打印: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因素,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通过微信小程序申领“河北健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报名网站还将在考前发布考试实施具体防控要求,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并遵照执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时,考生还需同时下载打印填写《个人健康承诺书》。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考前7天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方能进入考场。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6.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在网上交费,待笔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到邢台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审核并办理减免报名考务费用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笔试工作由邢台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两科合并为一张卷,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等,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考生笔试成绩、本人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可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各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邢台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及相应规定时间内的健康证明材料等参加资格条件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和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2020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应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资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证明)。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未到或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邢台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
1.进入面试的考生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及相应规定时间内的健康证明材料等方可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讲课水平和专业素质。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考察、体检。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按岗位分别排名。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与考察
按照招聘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市级及以上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表现突出的城乡社区工作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受到表彰奖励的防疫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工作由邢台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统一组织。
体检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网上报名系统的公告通知。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区组织人事局对其学历档案进行审查;区社会事务局负责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档案材料、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未按时参加体检、考察环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招聘岗位的人员,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由邢台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局审核汇总后,在邢台经济开发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2.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五年,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向开发区外调动。
3.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签订事业聘用合同一年内取得符合报考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特别提醒:
1.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确需调整公告中相关工作安排的,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发布相关公告通知。本次招聘的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时间确定后将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公告(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上报名系统相关信息,以免错过考试时间。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参加应聘考试的考生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不得聚众交谈,各考生要保持一定距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否则取消应聘考试资格。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咨询电话:
0319-3636685(教育)
0319-3636138(人社)
邢台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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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尧县唐尧中学2020年高中教师招聘(人事代理)公告
根据唐尧中学与隆尧县人民政府合作办学协议,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成立隆尧县唐尧中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高中教师46名。(具体岗位见招聘人数和职位代码一览表)。笔试内容为:公共理论和专业知识。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高中教师招聘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考试,按照制定实施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说课、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学士学位,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9月4日以后出生),具备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7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4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从教要求;
(三)具有相应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2020年高校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年高校毕业生,不限教师资格证,但应在签订聘用合同后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能在教育教学中熟练应用现代信息技术;
(五)档案资料齐全、规范、真实;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的;
2.有犯罪嫌疑,且在政法机关立案尚未查清的;
3.其他不适合从事教师工作的。
(七)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落实回避制度。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自2020年8月28日起,通过隆尧人社微信公众号、隆尧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时间:2020年9月4日-2020年9月1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隆尧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0319-8231177 0319-5108806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必须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户口本复印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所报岗位教师资格证的,可暂不提供);学信网上打印学历认证报告(带二维码验证);报考人员需提交近期免冠蓝色同底小2寸照片5张;委培生、定向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本人填写《隆尧县2020年唐尧中学招聘(人事代理)教师报名申请表》,如实填写信息,提交有关报名材料,并保证各种证件真实有效。
5、符合报名条件且证件初审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
6、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自发布公告起,通过微信小程序申领“河北健康码”,考试当天“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报名时领取《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方能进入考场。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开考比例
按招聘岗位类别,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招聘岗位数。
(四)笔试
笔试组织工作由隆尧县唐尧中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1、制定笔试方案。
2、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理论和专业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满分为100分。设立最低合格分数线,与笔试成绩一同公布。
4、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阅卷和登统由唐尧中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进行阅卷并登统。
6、资格复审:对笔试考试入围人员,由唐尧中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人员对报名材料及考生档案逐一进行资格复审(学历证件、教师资格证等将从网上审核)。审核不合格者取消入围资格,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说课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说课环节),并在隆尧人社微信公众号和隆尧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3天。
(五)说课
1、制定说课方案。
2、说课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3、选聘评委:由唐尧中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按每个科目从外地选聘评委。
4、提前3天通知说课人员,并告知说课有关事项。
5、说课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汇总成绩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说课成绩两部分加权组成。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说课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全国道德模范、河北省道德模范和邢台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在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受到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城乡社区工作者、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优先进入体检。如无以上情况或情况相同人员,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说课成绩较高者。如以上情况均相同,以再次说课成绩确定最终人选。对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在人社局公示栏、教育局公示栏、隆尧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3天。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由二级甲等及其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自付。体检合格的进行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缺额不再递补。体检合格后,由唐尧中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计生等情况进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唐尧中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在隆尧人社微信公众号和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七个工作日。
五、岗前培训
聘用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
六、聘用及待遇
(一)受聘人员经岗前培训合格后签订聘用协议,由隆尧县人力资源市场代理人事关系,为其管理人事档案、协办社会保险等有关事项。聘用后,工资待遇参照同等条件正式教师工资标准执行,所需经费纳入县财政列支。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等相关社保手续。
(二)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三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根据用人单位工作需要可续签聘用合同。
七、招聘工作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肃纪律,密切配合,尤其是在笔试、监场、阅卷、资格审查、说课、考察等环节,要严肃纪律,精心安排,周密操作。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应予回避人员必须予以工作回避,对违规违纪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招聘工作受县纪委全程监督。
(二)广泛接受监督。切实加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充分体现“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本次招聘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
本公告由隆尧县唐尧中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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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全国公开选调邱县籍在外公务员回邱县工作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引导和鼓励更多邱县籍在外人才回邱服务家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一批邱县籍在外工作的公务员(选调生)回邱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1、邱县籍在县域外机关单位工作的公务员;
2、邱县籍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县域外机关单位工作的公务员;
3、邱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非邱县籍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的配偶为县域外机关单位工作的公务员。
二、基本条件
(一)选调人员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服从组织领导,作风过硬,品行端正,勤政务实,清正廉洁;
2、通过公开招录到机关单位工作的公务员(选调生);
3、科级及以下公务员(选调生),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8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申请选调人员为科级干部的,将根据职数空缺情况,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另行研究安排。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5、符合工作调动年限要求或达到最低工作服务年限;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除外);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自愿接受工作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选调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干部档案有涂改造假,或者“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存在疑问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调动情形的。
三、工作安排原则
按照“空编安置、人岗相适”原则,重点选调一批具有一定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的人员,安排到综合性行政部门工作,如出现编制、岗位、专业等不能满足需求时,需服从组织部门分配。
四、选调程序
(一)个人申请。本人持普通高校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所在单位同意调动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邱县县委组织部(市民中心主楼740室)办理申请登记手续,申请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9月30日(工作日8:30-12:00,13:30-17:30)。申请时递交《公开选调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和《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
网上申请的,需将以上材料扫描成PDF格式的扫描件,发送至gwyzj2020@163.com邮箱。
《公开选调申请表》和《诚信承诺书》请到邱县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
(二)资格审核。邱县县委组织部向申请人所在地组织部门出具《借档函》,对申请选调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根据选调条件,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面试。通过资格审核后,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8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面试合格的,确定初步选调人选。
(四)体检。面试合格后,统一安排时间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邱县县委组织部成立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并听取有关单位意见。考察中发现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情况,或影响选调的,终止选调后续程序。
(六)公示及调动。对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在邱县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期间不可通过考录、调动、公选、遴选、借调等方式离开邱县工作。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始终。任何环节发现申请人员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2、本次选调工作在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仅适用于2020年度选调工作。
本公告由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0-8350030(工作日)
0310-8362631(夜间及节假日)
邱县县委组织部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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