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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芷江孽龙舞,在如今应该如何传承发展

阿尧讲故事 73

前言:

今天兄弟们对“哲学人类学 兰德曼”大致比较关切,各位老铁们都想要剖析一些“哲学人类学 兰德曼”的相关资讯。那么小编同时在网摘上收集了一些有关“哲学人类学 兰德曼””的相关内容,希望朋友们能喜欢,你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前言

“恶龙”主要分布于湖南芷江侗族自治县的土桥乡以及杨公庙乡附近的富家团村,这里有一种传说,传说从前有个田姓的山寨叫做“富家团”,这里山清水秀,山势险峻,山势险峻,山势险峻,后面有一座大山,名为“雕鹏界”,是一处龙脉盘踞之地。

田家世世代代都在山上祭祀。一年,一只金鸡在山间产卵,七七四十九天还没有产卵,疼得死去活来,日日夜夜都在“咯咯”叫个不停,却吸引了一条大黄蛇,大黄蛇见状,吓得撒腿就跑,同时还下了一颗大黄蛋。

后来有算命先生断言,这是一条恶龙,将会为祸天下。想要过上平静的生活,唯一的办法就是用竹子做成龙形,然后在肚子里点上一根蜡烛,在宝物的指引下,跳起龙舞,让龙形变得更好。从那以后,每到春初,每到节日,人们都会跳起“孽龙”的舞蹈,而这条恶龙,也被人们所感动,成为了这片土地的守护者。

芷江孽龙之舞兴起

芷江“孽龙舞”自从2011年列入国家级非遗项目后,得到了国家的大力支持,并得到当地政府的高度关注。

目前富家团村已组建孽龙舞蹈队,由村支书、村支书兼任,队员40余人,20-85岁,九成以上为男性。在挑选队员时,会对队员进行一些特定的要求,比如:身高、技术、相貌、体力等,并且每一名队员都会有明确的分工。

中华民间舞龙形式多样、形式多样,一般都是人越多越好,而“芷江孽龙舞”则正好相反,仅有两人参与,一人舞龙,一人舞宝,故“芷江孽龙舞”是中国民间“舞龙”系列中的一种,民间习惯将“孽龙”戏称为“独龙舞”。孽龙的表演没有任何的限制,可以在田地里,也可以在屋前,也可以在桌子上,看得人目不暇接,看得人目眩神迷。

《芷江孽龙舞》中的舞龙动作新颖,别具一格,形式多种多样,具体有:

(1)“雪飞天”。手持珍珠的人,蹲在地上,手持珍珠的人,头顶有恶龙盘旋,

(2)青山牛摆尾。舞龙珠的人左摇右晃,想要引起别人的注意,而舞龙珠的人也跟着摇晃。(3)《黄龙绕腰》那条“孽龙”,正围绕着那名舞动龙珠的男子,除此之外,还有古树盘根,双宝戏龙,龙腾虎跃。

"芷江孽龙舞动"的基础舞蹈,是侗族在近百年来的长期传承中,经过不断的改良,逐渐发展而成的一种艺术形式,它不仅有强烈的观赏价值,而且还蕴涵着原始的民族性格与情感。

论《芷江孽龙舞动》的非物质文化特征

非物质文化遗产指的是被各个群体、团体,有时甚至被个人视为自己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活动、表演活动、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人类对于自己的文化宝藏,正一步一步地深化着,对于先辈们的文化创造,也愈来愈重视,从文化发展空间的横向来看,现代人类已经改变了由一种文明替代另一种文明的简单的线性认识,转变为不同文化、不同民族之间的相互理解和尊重。

“非物质”的特性,是一种精神上的,思想上的,实践上的,它依赖于物质,但又凌驾于物质之上的,是一种精神上的,是一种信念。“芷江孽龙舞”就是芷江县土桥乡富家团村的田姓族人,在“孽龙”及其相关的物质产物的基础上,逐渐形成的一种与当地人民生产、生活、精神信仰密切相关的民间文化艺术形式。芷江“孽龙舞动”现象的发生,与其所处的区域环境及侗族的传统文化息息相关。

侗族属古越人,居住于长江中下游广阔的江河湖泊地带,他们有“自断发身”的风俗,并将“龙”视为自己的图腾。侗族在湘,黔,桂边区,经历了无数次的迁移,一直保持着以稻米为主要作物的传统,形成了丰富多彩的农业文化,而“芷江孽龙舞”,也都是与农业生产相关的。

祭祀和娱乐“孽龙”,主要是因为畏惧“孽龙”的邪恶本性,想要让“孽龙”洗心革面,保护百姓,让农业生产长盛不衰。这就是人类在献祭的对象上所做的两方面的选择:一是献祭极其邪恶的东西或现象,人类不能理解或恐惧,二是对人类社会十分友好的人。

"芷江孽龙舞""是芷江县土桥乡富家团村几百年来源远流长、谱系清晰的一种传统民间文化,是一种民族性、地域性极强的民间文化,也是侗族传统文化特色的集中体现。侗族是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它所形成的非物质文化项目有“侗族大歌”,“侗族锣鼟”,“侗傩戏”,“芦笙舞”,“孽龙”舞等,体现了侗族的音乐、舞蹈和文学等传统艺术的特点。它是中国传统的龙舞文化的一朵奇葩,是侗族传统艺术、文化和传统社会生产生活的集中反映。

"芷江孽龙舞动"是一项与该地区人民生活习俗、宗教信仰紧密联系的地方性民间文化活动,其民风特征十分鲜明,脱离了地方性、民族性的生活习俗,就不可能有其存在的空间,也不可能有其丰富的文化土壤。因而,芷江“孽龙舞”不仅是一种以供奉“孽龙”为主题的宗教民间习俗,更是一种以“孽龙舞”为主题的民间习俗,以祈求人间的庇佑、精神的寄托,更是一种游乐民间习俗,将其与节日庆典、节日庆典等活动联系起来,以满足人民群众的休闲生活需求。

芷江“孽龙之舞”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视野中的发展思考

加强“芷江孽龙之舞”文化空间的保护,是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中,“文化空间”一词的定义是:“在此项声明中,人类学上的“文化地方”,指的是一种具有一定周期,或者是一种具有一定特征的时间。这个时代,这个地方,都是靠着传统的文化活动来生存的。”

尽管“芷江孽龙舞”的保护与传承与发展具有强烈的指导性作用,但“文化空间”自身也被列入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保护之中。

它要体现出它的民俗与原始的活动过程,不能因为现代文化的冲击,也不能因为传统生活的消亡而失去它的完整性与原始性,尤其要在保留它的文化空间与地方的基础上,加强它的完整性与原始性,这样才能从实践、表演、表现、知识体系、技巧、仪式、信仰与禁忌等方面,将“孽龙舞”作为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充分地表现出来。

“孽龙舞”是一种群体性的民间体育活动,不能由一个人来决定,也不能由田家的人来表演孽龙,也不能由一个人来表演孽龙,而是要建立一个让所有人都可以参加的完整的传承体系,让“孽龙舞”变成一种全民健身的运动,让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一名合格的传承人。并将“孽龙舞”推广到大中小学,将其作为一项传统运动,让每一位同学都能在接受“孽龙舞”传承的过程中,接受传统文化的熏陶,让芷江孽龙舞后继有人,传承有章可循。

《芷江孽龙舞》的传承与发展,应以新的形式、新的内容、新的技术与方法,使其与当代社会的发展需求相适应,将其一端与传统文化、民间习俗相联系,另一端又融入当代社会的动态发展,这是其在当代社会的传承与发展的思路与途径。

首先,要立足于"芷江孽龙舞"的传统性与地域性,以"芷江孽龙舞"为载体,从"表现手法"、"健身效果"、"组织管理"、"市场推广"等多个层面,开展"孽龙舞"传承与发展的创新性研究,以及在"孽龙舞"的表现手法、健身效果、组织管理、市场推广等方面,以适应当代社会发展进程中,当地人民对"地方民俗文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其次,注重提炼"芷江孽龙舞"新的艺术表现形式,新的体育健身方式,新的内容表达过程,新的材料制造技术,新的社会价值理念,新的变革,将"芷江孽龙舞曲"从物质层面,从行为层面,从制度层面上,以新的形式,将其与当代社会及人民群众的实际文化生活需求相融合,形成一种健康的、悠闲的、有意义的、适合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的新形式。

总结

"芷江孽龙舞"是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地域性、民族性、传统性和文化性是毋庸置疑的,就像米希尔·兰德曼《哲学人类学》中所指出的"文化和载体是分离的,也是从载体到载体的转换"。

发展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保护必须以发展为前提,文化人类学研究告诫我们,文化不存在谁优谁劣,也不存在先进与落后的区别,民族特色的保存对于多元文化的发展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是维护民族传统文化的根本,所以,“芷江孽龙舞”的传承与发展,应当立足于历史,着眼于现实,着眼于未来,这不仅仅是地方人民的事情,也是整个社会的事情,鼓励个人,团体,组织机构,都参与到对它的保护与传承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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