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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核酸检测结果不实?(举报人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小胡讲法 4358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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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5日,华夏方舟基因库副主任王德明,实名举报华大基因核酸检测结果不准。王德明是某双一流大学生物医学工程专业硕士,时任华夏方舟基因库副主任。

先说结论:

举报人是否会被追究法律责任主要取决于举报人是否具有主观恶意,

1、如果举报人确实为恶意举报,妄图通过恶意举报使被举报人受到刑事追究,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的“诬告陷害罪”;

2、如果举报人确实没有主观恶意,仅仅行使自己作为公民的监督权,就另当别论了不能构成诬告陷害罪;

3、如果举报人的不实举报造成被举报人重大损失或举报人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话,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之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仍然要承担刑事责任。

事实方面:

华大基因发文称:举报人王德明与华大基因合作期间有多次违约,王德明曾多次向华大基因索要巨额赔偿,双方纠纷有法院判决佐证,且华大基因称:王德明此前就多次在网络上发文诋毁华大基因。

本次举报事件的导火索是有关权威部门在对华大基因检出的16个阳性样本进行复检时,16个阳性样本均为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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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核酸检测结果投诉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