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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中,N、N+1、2N是什么意思?

卢彤彤律师 698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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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工作年限=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47条

(1)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2)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

(3)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4)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支付补偿金的最高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5)劳动合同法所称月工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eg:

工作三年,补偿三个月工资,

工作三年零一个月,补偿三个半月工资,

工作三年零七个月,补偿四个月工资,

工作三年六个月?

根据《民法典》第1259条规定,“以上”包括本数,因此补偿四个月工资。

N+1=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

加的这个“1”,俗称“代通知金”,顾名思义,用一个月工资代替“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你”,作为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情势变更)

注意哦

1、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与支付代通知金是“或”的关系,如果单位老老实实地提前三十天通知你了,那就不能“+1”了。

2、代通知金仅限《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三种情形,其他的,被迫辞职啊、违法解除啊,都不适用。

3、1与N的基数不一样,即代通知金的标准跟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不一样,代通金的标准是员工离职前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不受社平工资的三倍封顶规则限制。(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0条)

2N=经济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总之,就是: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金×2,二者不能同时适用。

可以拿N

劳动合同解除

员工提出解除

(单位有错,相当于变相逼员工提解除了)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单位提出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同为协商解除合同,单位提要补偿,员工提就不用补偿。)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的

单位经济性裁员

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

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动合同终止

(主要是单位主体资格灭失)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的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因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导致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

【劳动合同期满】后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

不可以拿N

劳动合同解除

员工提出解除

(纯属员工单方想跳槽)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单位提出解除

(属于过错性解除,员工自身存在过错,当然无需补偿)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可以拿

N+1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可以拿

2N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

2N+1、2(N+1)

法律上都没有

如果你

主动辞职

过错被辞退

被诱导写下“因自身原因”而离职

那么N、N+1、2N

都 与你无关

不要随便填写个人原因申请离职,因为个人原因辞职没有补偿,也没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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