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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棱心·解道德经·第四十章:错解千年“反”和“弱”

三棱心 1121

前言:

此时咱们对“反解法的一般步骤”大致比较关注,姐妹们都需要知道一些“反解法的一般步骤”的相关资讯。那么小编也在网摘上搜集了一些有关“反解法的一般步骤””的相关资讯,希望各位老铁们能喜欢,咱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原文】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通译】

“反”是认知和思维之“道”的运用;“弱”是实践和躬行之“道”的运用。这是因为:天下万物生于“有”,而“有”生于“无”。

【简析】

传统的翻译长这样:道的运动是循环的,道的作用是柔弱的;或者:道的运动以反的方式开展,道的运用以弱的方式呈现……诸如此类,看上去很哲学,但实际上这样翻译和《道德经》没有半毛钱关系。这短短的21个字,并不是在谈哲学,也不是在谈辩证法,更不是在描述恍兮惚兮的那个所谓“道”,而是在谈“与物和”的认知思维和实践方法,是实实在在的知行指南

Ⅰ.此章的两个“道”均不是恍兮惚兮、万物之宗、用之不尽、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的那个“道”,即“完全信息”之道。当然更不是多数解读者所认为的那个宇宙自然中存在的上帝一样、会七十二变、万物的主宰、宇宙的本元和本质、普遍的规律……连解读者自己也说不清道不明、不知道在哪里猫着的那个“道”(这个“道”根本就不存在,是解读者自己闭门造车、臆想出来的一个唯心产物)。

在此重申第N遍,“道”有三个义项(以下内容摘自第一章简析,如已读过可一目十行过):

█“道”的第一层含义,即“道可道,非常道”的第一个“道”,指的就是人类的“认知对象”:宇宙自然、天地万物。对于“认知主体”来说,其所认知的所有事物都是“认知对象”。我本人找了一个现代词汇来与之对应,那就是“完全信息”即:宇宙自然、天地万物的存在方式或运动状态,并以这种方式或状态直接或间接的表达。“完全信息”有三个特点:

①物质性,即其存在的客观性,不以认知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②运动性,即其发展的变化性,变化和不确定性是物质世界的主基调;

③规律性,即其存在和运动的可知性,物质世界的变化、发展规律可感知、可掌握、可运用。

在《道德经》中,第14章、21章和25章是对“道”作为“完全信息”这层含义时最直接描写的三章,历来学习研究者,没有不认为这三章是最难理解的。但是,如果我们把这三章和“完全信息”及其三个特点结合起来理解,看看是不是一目了然?这个思路留给读者思考,具体分析待讲到这三章时详述。

█“道”的第二层含义就是“道可道,非常道”的第二个“道”,指的是“认知主体”的认知实践和主观努力。作为“认知对象”的“完全信息”只负责呈现,也就是说它不会给“认知主体”抛出现成的标杆、标尺、标准或者规范、规则、规矩,别指望它会像上帝一样要求“认知主体”做什么或不做什么、应该怎么做或不应该怎么做。“认知主体”需要自己去“道”,因为道是可道的,但是需要你主动地去实践、去努力。所以第二层含义的“道”是发现之道,作为动名词使用。

█“道”的第三层含义就是“道可道,非常道”的第三个“道”,指的是“认知主体”通过认知实践和主观努力而总结并遵循的行为准则。这个行为准则是“修”出来的,各人可以有各自不同的“道”,每个国君、圣人也可以有自己不同的“道”,这就是他所倡导的治理理念、统治思想。所以老子说“非常(恒)道”,治国之道虽然有基本的原则,但没有统一的标准。那些认为“道”就是宇宙自然冥冥之中设定的标杆、标尺、标准或者规范、规则、规矩的解读者,是根本没有读懂的老子的本义。老子的本义是:“道”是一种修为,“善建者不拔,善抱者不脱”,从而达到“冲气以为和”。所以我将这层含义的“道”理解为“与物和”,即:通过对自身认知的修正,使认知主体的主观思维与客观世界实现“和合融容”。这是“道”的实践意义。

复习完了以前的功课,我们言归正传。

本章的这两个“道”很显然不是第一个“道”。“反者道之动”中的“道”指的是第二个道,其含义是:要想上升到“与物和”之道的认知和思维境界,那么就要反回到事物的本源处进行认知,即第十六章描述的观复归根、归静复命、知常容公天道;而“弱者道之用”中的“道”指的是第三个道,这句话的含义是:要推行“与物和”的治理理念,就要弱化自己的“有限逻辑”。看到了没有?这两句是非常具体的认知实践。那么,为什么认知和治理实践要坚持这两条原则呢?原因就是:“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本段的两句话存在因果关系,而大部分解读者根本就没有解读出这种因果关系,甚至有的解读者认为这两句话放在一个章节中属于“错简”。“错简”已俨然成为不理解《道德经》者的一堵挡风的墙。

Ⅱ.“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有”和“无”是第一章出现的重要概念:无,名天地之始——比天地这个名更初始的名就是“无”;有,名万物之母——万物这些林林总总的名产生的母体,就是“有”。可见,“有”和“无”就是一对“名”,而不是什么具体物:“有”就是人类认知事物所产生的种种逻辑,我们可以称之有“有限逻辑”;“无”就是去掉有限逻辑后事物的“无逻辑”原生自然态,站在人类认知的角度,“无逻辑”是“有限逻辑”的本源,远大于所有“有限逻辑”的总和,所以也可称之为“无限逻辑”。

Ⅲ.人类认知的最高境界是“与物和”,要达到这个境界,我们是依赖于“有限逻辑”呢?还是依赖于“无限逻辑”?按认知实践来讲,其实两者不可偏废。这个很好理解,比如我们从小就学习老祖宗留下来的各种文化科学知识,这些知识的积累就是从“有限逻辑”中获得的。但同时又要勇于探索新知,还要对学到的知识进行更新,探究其中的原理,从实践中检验学到的知识的可靠性,这要求我们必须反回到“无逻辑”中去,这个反就是十六章讲的观复归根,归静知常。这两者是互相促进的,合在一起就是第一章讲的“玄之又玄”,即“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皦”。这个思维方法换个说法:前者就叫“反者道之动”;后者就叫“弱者道之用”。

Ⅳ.再多说一句:像开头引用的传统解读,若不结合全文来理解,也能自成一说,而且也能与个别文字进行照应,也可以在现实生活中找到个别例证。但如果结合全文,尤其是结合上下文,则显得孤苦伶仃、无倚无靠,在客观自然界也并没有普遍性和必然性。在《道德经》研究中最普遍的一个问题就是断章取义。拿本章来说,前后两句联系非常紧密,而有的解读者不明就里,把责任推卸为错简所致,真是无语。

关于把《道德经》章句解释得“很对”,但并不是《道德经》的意思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本章算是一个典型,后边还会出现更多典型,比如“福兮祸兮”、“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等,敬请期待,听三棱心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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