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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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车辆识别代码的编制方法
车辆识别代码一共17位,由以下三部分构成:
①世界制造商识别代号WMI,由3位字码组成;
②车辆说明部分VDS,由6位字码组成;
③车辆指示部分VIS,由8位字码组成。
VIN码的构成如下:
WMI VDS VIS
□ □ □ □ □ □ □ □ □ □ □ □ ○ ○ ○ ○ ○
世界制造厂商- 生产顺序号
-识别代号 装配厂代号
车辆类型 生产年份
发动机型式 检验位
发动机名义排量 车型设计代号
其中:“□”表示该位可以是数字或者字母, “○”表示该位仅为数字。
二、世界制造厂商识别代号
WMI部分为VIN的前三位,由企业向行业的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后使用。
三、车辆说明部分
1、VDS的第1位(VIN代码的第4位)用来表示车辆类型,如表1示。
表1 车辆类型代码
代码
车辆类型
代码
车辆类型
P
普通型两轮摩托车
G
公路赛车
T
踏板型两轮摩托车
Z
专用摩托车(含警用车辆)
X
下弯梁型两轮摩托车
K
正三轮客车
J
公路越野摩托车
H
正三轮货车
Y
越野赛车
B
边三轮车
2、VDS的第2位(VIN代码的第5位)用来表示车辆类型,如表2示。
表2 发动机型式
代码
发动机型式
A
二冲程风冷
B
二冲程液冷
C
四冲程风冷
D
四冲程液冷
3、VDS的第3位(VIN代码的第6位)用来表示发动机名义排量,如表3示。
表3 发动机名义排量
代码
发动机名义排量
代码
发动机名义排量
代码
发动机名义排量
A
<50
H
110
R
350
B
50
J
125
S
400
C
60
K
150
T
500
D
70
L
175
U
600
E
80
M
200
V
650
F
90
N
250
W
750
G
100
P
300
X
>750
4、VDS的第4、5位(VIN代码的第7、8位)用来表示车型设计序号,见附表1。
5、VDS的第6位(VIN代码的第9位)为检验位,检验位是在确定了VIN其他的16位后,按照一定的加权相加,求和后除以11的余数,检验位为“0”~“9”中的任一数字或字母“X”
四、车辆指示部分(VIS)
1、VIS的第1位(VIN代码的第10位)用来表示车辆的生产年份,年份代码见表4
表4 年份代码表
代码
生产年份
代码
生产年份
代码
生产年份
1
2001
6
2006
B
2011
2
2002
7
2007
C
2012
3
2003
8
2008
D
2013
4
2004
9
2009
E
2014
5
2005
A
2010
F
2015
2、VIS的第2位(VIN代码的第11位)用来表示装配厂。
3、VIS的第3~8位(VIN代码的第12~17位)用来表示生产顺序号。按照某种设计型号产品年度内的生产顺序编号。其中第三位用“0”或者字母表示,字母对应的数字见表5,第4位~8位仅用数字表示。
表5 字母对应数字表
代码
对应数字
代码
对应数字
代码
对应数字
代码
对应数字
A
1
G
7
N
13
V
19
B
2
H
8
P
14
W
20
C
3
J
9
R
15
X
21
D
4
K
10
S
16
Y
22
E
5
L
11
T
17
Z
23
F
6
M
12
U
18
如:VIS的第3位~8位所表示的产量:
012345 表示第12345辆
A12345 表示第112345辆
Z12345 表示第2312345辆
五、车辆识别码的标示型式
1、车辆识别代号应直接打刻在车架上,打刻字高不少于5MM,字深不小于0.2MM,字迹清晰,易于拓码。
2、车辆识别代号打刻在车架上时,一般应打刻在一行,开始和终止处均使用分隔符“☆”。若一行打刻不下,可分成两行打刻,在这种情况下,两行之间不得有空行,且每行的开始和终止处分别使用分隔符“☆”表示。
3、车辆识别代号的打刻位置:
①普通型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打刻在车架前立管的右侧面上;
②下弯梁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打刻在坐垫尾部下的车架上;
③踏板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打刻在如下三个位置中的一处;
a、前货箱下的车架主管上,或者b、坐垫尾部下面的车架上,或者c、搁脚板下方的右侧车架上。
4、车辆识别代号在文件上表示时应写成一行,且不允许有空格,不允许使用分隔符。
5、车辆识别代号中仅能使用如下数字和字母:1、2、3、4、5、6、7、8、9、0、A、B、C、D、E、F、G、H、J、K、L、M、N、P、R、S、T、U、V、W、X、Y、Z ,不应使用字母I、O、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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