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而今各位老铁们对“个体工商户的税务登记证怎么注销啊”大约比较关怀,你们都需要了解一些“个体工商户的税务登记证怎么注销啊”的相关文章。那么小编在网上收集了一些有关“个体工商户的税务登记证怎么注销啊””的相关文章,希望大家能喜欢,你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情况一:无需办理清税证明
自2022年7月14日起,“两证整合”改革实施后设立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如果未办理过涉税事宜或者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没有领用、没有代开过发票,且没有欠税、没有其他未办结事项,可免于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情况二:需要办理清税证明
已实行 “两证整合”登记模式且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的个体工商户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前,需先向税务机关申报清税。清税完毕后,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出具《清税证明》,纳税人持《清税证明》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
在网上办理清税证明之前,
需要注意以下三点哦!
1.已申领发票需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先清理结存发票。
2.纳税人如有应补税(费)款、欠缴税(费)款的,需缴清各项应纳税(费)款。
3.个体工商户如遇到需提前申报个税经营所得、综合所得,需前往税务柜台办理。
清税证明办理具体流程
01、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
02、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
03、点击【状态信息报告】—【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清税申报】。
04、跳转注销税务登记预检页,系统自动进行注销校验,如所有预检事项验证通过,输入经办人姓名、经办人身份证件号码。右上角【我要办理】按钮亮起。
05、如有未办结的事项。弹出提示:根据税总发〔2018〕149号文规定,监控到您当前有未办结事项,可进行“承诺制”容缺办理!
什么是“承诺制”容缺办理?
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优化即时办结服务,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即: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其作出承诺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一)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二)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三)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四)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五)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纳税人应按承诺的时限补齐资料并办结相关事项。若未履行承诺的,税务机关将对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纳入纳税信用D级管理。
06、点击右上角【打印即办承诺书】,同意说明后打印即办《清税证明》承诺书。【我要办理】按钮亮起。
07、点击【我要办理】后,请依照表单要求录入数据,填写清税注销税务登记申请。
08、录入完毕后,点击【提交】按钮,可进行申请或下载凭证(下载申请表单)。弹出提示: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提交成功后,请不要立即关闭网页(浏览器),并前往文书签收功能中签收注销文书!
09、点击【申请】后,可查看提交的回执说明。
以上就是个体工商户注销的注意点和流程,怎么样,学会了吗?
标签: #个体工商户的税务登记证怎么注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