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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 5分钟带你读懂 TIR

海关发布 1000

前言:

现在小伙伴们对“tir证书”大约比较珍视,各位老铁们都想要了解一些“tir证书”的相关内容。那么小编也在网络上搜集了一些关于“tir证书””的相关资讯,希望我们能喜欢,小伙伴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19-6

T

I

R

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决定在前期TIR试点的基础上,自2019年6月25日起全面实施《TIR公约》。

以往,驾驶人员去中亚国家运货,要接受各国海关的检查,每过一个海关就要开箱、验货、打铅封,如果再赶上货车排长队过关,过一次海关就得用3天。其实只要中途不验货、不开封,公路运输的速度可以相当快。这一切正是TIR公约的启动,使货物的万里国际运输轻松实现了“门到门”运输。

新时代

共享未来

New Ere

Shared Future

何为TIR?

TIR即为《国际公路运输公约》,TIR系统是建立在联合国公约基础上的国际跨境货物运输领域的全球性海关便利通关系统,目前全球有73个缔约国,其中大多数位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重要地区。

为了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我国于2016年7月5日正式加入联合国《国际公路运输公约》(简称TIR公约,应用此公约的跨境公路运输成为TIR运输),2018年5月公约正式在中国落地实施。

2019年5月,海关总署宣布,将全面实施《TIR公约》。获得TIR运输资质的企业,可以仅凭一张单据就在同样实施TIR公约的60多个国家间畅通无阻,只需要接受始发地和目的地国家的海关检查,途经国一般情况下不再开箱查验。

基于《TIR公约》框架下的TIR系统是目前唯一的全球性跨境货物运输通关系统,涵盖公路、铁路、内陆河流、海运等多式联运。经联合国授权,由国际道路运输联盟(IRU)管理TIR系统在全球的运作。其中,对陆路运输的促进作用更为明显,尤其适合货品单价高、对时效要求高的企业 。

TIR在中国实施进程一览

TIR

2016.07

1

中国加入联合国《TIR公约》

2

IRU与海关总署签署《关于促进国际物流大通道及实施TIR公约的战略合作安排》

2017.05

2018.05

3

《TIR公约》在中国落地实施,海关总署决定在原有5个试点口岸基础上,增加大连口岸为我国TIR运输试点口岸,至此开放6个TIR运输试点口岸

4

海关总署新增4个TIR运输试点口岸

2019.03

2019.05

5

海关总署宣布将全面实施《TIR公约》

TIR运输凸显

中国着力推进国际道路双向开放

的意愿和决心

相知无远近,万里尚为邻。

过去几年来,在世界分享中国方案、东方智慧的同时,“一带一路”倡议从无到有、由点及面,带来的不仅仅是沿线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红利,更让沿线各国民众收获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

TIR运输落地中国,凸显中国着力推进国际道路双向开放的意愿和决心,一带一路”建设一步步走深走实,其魅力也正在于此。

自加入公约之日起到今年5月18日正式实施的期限来看,中国也是近十多年来,落实此公约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

TIR运输提高了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海关的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水平,促进双边、多边合作,又促进了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地区的贸易繁荣,随着中国与欧亚国家之间不断增长的贸易往来,以及中国与“一带一路”参与国家签署双边或多边运输协议进程的加快,TIR的作用和潜力将得到更进一步的发挥,也有望助推更多国内物流运输企业尝试开展国际公路货运业务。

TIR运输知识点

TIR公约靠6个支柱来运行,包括:有管控的车辆和集装箱、国际担保链、TIR通关证、海关监管的相互承认、海关和IRU管控下的使用、安全的TIR电子终止+TIR—EPD(电子预申报)。其主要目标是尽最大可能便利国际贸易中海关加封货物的流动和提供必要的海关控管和保障,然而需要注意的是:

★ 从事TIR运输的车辆必须取得了TIR运输车辆批准证明书,并悬挂TIR标识牌。 我国TIR运输车辆批准证明书发证机构为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汽车运输研究中心。

★ TIR证持证人开始TIR运输前,应当通过TIR电子预申报系统,向海关申报TIR证电子数据,并在收到海关接受的反馈信息后,按照有关要求填制TIR证。

★ TIR运输车辆到达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后,TIR证持证人应当向海关交验TIR证、TIR运输车辆批准证明书。经启运地海关验核有关材料无误、施加海关封志,并完成相关TIR运输海关手续后,TIR证持证人方可开始TIR运输。经目的地海关验核有关材料及海关封志无误,并完成相关TIR运输海关手续后,TIR证持证人方可结束TIR运输。

★ TIR证持证人应当遵守我国进出口货物和过境货物的相关禁限规定,配合海关检查查验作业,并按照海关要求做好相关情况说明工作。

其他提示事项

★ TIR不得运输货物有 :HS编码为22.07.10、22.08、24.02.10、24.02.20、24.03.11和24.03.19六类酒精和烟草产品。

★ TIR运输期间发生货物装卸的 ,相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应当按照现行海关监管货物境内运输管理规定,向海关传输装载信息、到货信息等。

★ TIR运输货物因故不再运往目的地,或经海关验核TIR证号无效,需要中止TIR运输的,TIR证持证人应当按照现行进出口或过境货物管理规定,向海关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 TIR运输发生未按规定时限过境运输出境等违反相关规定情形,涉及进出口税费及滞纳金的 ,TIR证持证人应当按照现行规定,向海关缴纳进出口税费及滞纳金。

★ TIR运输货物损毁或者灭失的 ,除不可抗力外,TIR证持证人应当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和法律责任。

★ TIR单证运输中一旦出现违规事件,海关无法从货物承运人取得税费时,可以通过该国的运输(担保)协会获得赔偿。

随着中哈、中吉、中乌等国贸易的不断发展,作为丝绸之路核心区的新疆,在国际道路货运运输启动中将发挥出更积极的作用,也会进一步释放国际道路运输潜力。

TIR 系统将成为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助推器,为重振古老“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发展 和合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供稿/ 乌鲁木齐海关

审核/ 海关总署口岸监管司

监制/ 陶永

审校/ 付军锋 朱伟

编辑/ 王晓丹 刘畅

美术编辑/ 卫昊 常相婧

标签: #tir证书 #tir证书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