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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拨!沧州最新招聘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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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公告

>海兴县社会事务局关于海兴县中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沧州渤海新区组织人事部关于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东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县职教中心、小学及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东光县政府及上级批准,现公开招聘教师1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计划,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数量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教师共计120名。其中县职教中心教师20名,乡镇小学教师20名、幼儿教师80名。具体岗位详见《2020年东光县公开招聘职教中心、乡镇小学及幼儿教师岗位条件表》。

(二)招聘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27日以后出生);

5、适应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8月27日(以报名第一天时间为准)。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2020年东光县公开招聘职教中心、乡镇小学及幼儿教师岗位条件表》(见附件)。

师范专业毕业生所学专业对口,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招聘岗位。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经认证)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7、按照人社部等七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报考教师,录取上岗后再考证。但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一年内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报考时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根据《2020年东光县公开招聘职教中心、乡镇小学及幼儿教师岗位条件表》的要求进行报考。

“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年毕业且在当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试用期内和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类在读的非应届毕业学生不得报考;

5、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

6、东光县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7、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 、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人员都要持有健康绿码并佩戴口罩,严格进行体温检测,对体温超过37.3℃的人员须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交由考点医务人员进行判断。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持有7日内一次核酸检测证明,且持有健康绿码,体温正常可参加招聘。

(一)发布公告

《东光县2020年公开招聘职教中心、乡镇小学及幼儿教师公告》通过东光县人民政府官网和东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站http:// 221.192.132.159:90面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7日上午9:00至9月2日下午4:30,缴费截止时间至9月2日下午5: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网址:http:// 221.192.132.159:90。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4、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东光县2020年公开招聘职教中心、乡镇小学及幼儿教师公告》,同意签署《诚信承诺书》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即对网上提交的学历、毕业院校、户籍、工作经历、相关资格证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自报名至聘用整个招聘过程,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时须使用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二者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报名时规范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工作人员对网上报名人员信息及岗位匹配度进行审核,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完成初审,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填报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填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

(6)网上缴费。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及时从网上缴费。超过缴费时间没有缴费成功的,视为放弃。

(7)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5、开考比例:报考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报考人数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及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具体调整方案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招聘计划的调整于开考前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岗位或退费。

6、打印《笔试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考生,2020年9月4日上午8︰30至9月4日下午5:30,可登陆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

(四)考试

1、形式: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工作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考试测评机构实施。

2、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分中小学教师、幼儿教师)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笔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20年9月6日上午9:00—11:00(120分钟),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于9月7日在网址http:// 221.192.132.159:90 发布并公示。

(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根据招聘计划与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4)证件审核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证件审核。参加证件审核的人员需提供按照岗位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择业期内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参加资格复审时还应提供档案所在单位证明等相关材料。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审核合格的进入面试。

3、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

2020年9月13日面试,面试时间与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考生于9月11日9:00至9月11日下午5:00在报名系统自助打印面试准考证。

(2)面试内容:采取试讲的形式进行。

职教中心:语文教学岗位为语文上(基础模块)教材,数学教学岗位为数学上(基础模块)教材,英语教学岗位为 英语上(基础模块)教材,学前教育教学岗位为幼儿教育学基础教材,物理教学岗位为物理—文化基础课(通用类)教材,机械(实习指导)教学岗位为机械基础(第二版)教材,会计教学岗位基础会计教材。小学为各学科四年级(下册)教材。幼儿为省教版《幼儿园领域活动课程》大班上册(河北少年儿童出版社)教材。试讲的课题由评委统一选取。满分为100分。准备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7分钟。

(3)面试方式

面试试讲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总成绩合成及岗位排名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者,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高者优先、中共党员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长者优先的方法确定排名顺序。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确定。

(五)资格复审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由人社局和教育局组织进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面试资格审核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个人档案。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体检工作由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生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体检者,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人社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东光县人民政府网站及网上报名系统 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由编办落实编制,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在本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四、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所持证件(或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五、本次考试自觉接受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六、注意事项

(一)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实际,招聘工作可能会出现调整,所有招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均在(东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时刻关注上述网站。如有延误,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本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

本公告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7—7727277(东光县人社局)

0317—7798289(东光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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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县社会事务局关于海兴县中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沧人社字〔2011〕133号)和《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冀人社发〔2020〕10号)文件精神,结合海兴县中学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计划,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县社会事务局统一组织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为普通类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专接本)。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海兴县中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25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岗位条件中的“高校毕业生”是指:

(1)2020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2)2020年以前毕业,现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报考1002、1004、1006、1009、1011岗位的考生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1001、1003、1005、1007、1008、1010岗位的考生聘用时如暂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须在签订聘用合同一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一年内未取得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条件表》要求确定。师范专业毕业生所学专业对口,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招聘岗位。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经认证)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8月25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失信被执行人,拒服兵役者;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7、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25日8:30至2020年8月31日17:30(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2、报考人员通过E-mail方式进行报名,填写《海兴县中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压缩打包(压缩文件务必以“姓名+报考岗位”的格式命名,照片要清晰)发送至指定邮箱gbg6621178@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报考岗位”)。海兴县社会事务局、海兴县教育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海兴县中学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二代)正反面;

(3)毕业证;

(4)以“姓名+岗位代码+报考岗位”命名的近期清晰彩色标准证件照;

(5)教师资格证;

(6)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国外学历需经教育部认证;

(8)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经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的人员在海兴县政务网进行公布,同时通知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考场、考号、座位号等相关事宜。

4、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和招聘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5、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发现与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一致,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其责任。

6、完成报名的考生在报名最后一天开始按要求申领河北“健康码”,并坚持每天打卡,截止到面试结束,不可中断。(具体操作要求见本方案中:六、疫情期间笔试及面试注意事项)

7、考生在笔试现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现金)。

(二)笔试

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参加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参加综合类科目笔试。

教育类岗位专业科目笔试内容为《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所报岗位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

综合类岗位科目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教育类岗位笔试中所报岗位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占80分,《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占20分;综合类岗位笔试中《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各占5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报考教育类岗位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报考综合类岗位的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结果在海兴县政务网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面试

依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分专业试讲的方式(英语学科采用英语试讲)。根据不同学科提供教材,随机抽取章节,现场准备20分钟,试讲10分钟。综合类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时间10分钟,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

面试分值100分,报考教育类岗位的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报考综合类岗位的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全部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如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采取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高者的办法确定排名顺序,如此办法仍无法确定排名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四)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在海兴县政务网公布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由县社会事务局会同教育局对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报名时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原件外,还需携带个人档案(包括就业通知书)。学历审查由社会事务局把关,教师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负责。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海兴县政务网公布。体检由县社会事务局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可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递补方法同资格复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县社会事务局会同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递补方法同资格复审。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海兴县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递补方法同资格复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报县社会事务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人事计划和编制内管理,工资待遇按国家现行相应标准执行。

五、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六、疫情期间笔试及面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在考前14天申领河北“健康码”(打开微信→搜索“冀时办”→选择“冀时办小程序”→按提示进行授权登录→首页点击“出示码”→确认授权认证身份后点击“立即领取”→输入当前居住地址和近期情况后点击提交),坚持每天打卡,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考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不到人群拥挤、通风不好的场所,不到疫情防控处于中高风险等级的地区。

(二)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或扫码进入考场。“河北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对体温超过37.3℃的考生须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交由考点医务人员进行判断。具体把握如下:

1、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河北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可参加考试。“河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应及时查明原因(考生可拨打“河北健康码”中“服务说明”公布各市咨询电话),并按相关要求执行。凡因在14天内健康监测中出现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2、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含风险等级调整为低风险未满14天的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河北健康码”为绿码的,如无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如有发热、干咳等体征症状的,须提供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河北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要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此类人员如要参加考试,应于考前14天抵达河北,且期间不得离开河北,并按照河北省疫情防控措施纳入管理,进行健康监测出具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均无异常方可参加考试。

3、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现已按规定解除隔离观察的考生,应当主动向海兴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且持河北健康码“绿码”方可参加考试。

4、仍在隔离治疗期或集中医学隔离观察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以及考试14天内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按照防疫有关要求配合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上述提示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因执行防疫规定需要进行隔离观察或隔离治疗,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

本公告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7-6621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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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渤海新区组织人事部关于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沧州渤海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中学教师13名,小学教师35名。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集体意识强,纪律观念强;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为人师表,自觉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无违法违纪行为。

2、沧州市辖区(含各县、市、区)户籍。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8月20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20日以后出生)。

4、教师资格证要求:

(1)报考小学岗位的考生需取得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岗位的考生需取得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2)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18、2019、2020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以先报考教师,录取上岗后再考证,但其所持毕业证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报考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还需符合专业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上述(2)情况的应聘考生,按照招聘程序被录取聘用后,必须在一年内(试用期间)取得符合报考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5、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岗位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报考人员均需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初步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基本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执行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考生须提前测量日常体温,监测身体健康状况,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进行健康申报。考生通过微信搜索“冀时办”下载“河北健康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打卡上报每日体温。待考生进入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时,需佩戴口罩,出示“河北健康码”以及《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并接受体温检测,正常者方可进入考场,对超过37.3℃的人员须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交由考点医务人员进行判断。中高风险来我区要持有7日内一次核酸检测证明,且持有健康绿码,体温正常可参加招聘。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不能参加相应的考试审查。

(一)网上报名

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21日上午8:30至27日下午5:30。报名人员登陆(沧州渤海新区2020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版块)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并同意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2),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时须先使用有效的手机号和二代身份证号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使用手机号和密码进行个人登录,登录报名系统后可直接选择想要报考的岗位进行申请,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手机号”和“密码(可修改)”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唯一标识,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3)按照网上要求,规范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要符合要求近期免冠证件照(130像素*170像素,jpg或png格式)。

(4)审核员一般24小时内完成初审,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审核结果。报名表一旦提交不能修改,请大家认真填写。

(5)报名咨询。由于报名和咨询较多,本次招录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等有关信息,已在本公告写明,请认真阅读,确有公告未尽事项时可在电话咨询。

网上报名政策咨询:0317-5766953,咨询电话接通时间为报名期间(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根据渤海新区官方网站发布打印准考证时间登陆本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同时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方能进入考场。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报名人数与各岗位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重新核准岗位信息在渤海新区官方网站发布。

(三)笔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理论和公共基础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进行证件审核。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渤海新区官方网站公布。

(四)证件审核

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证件审核。证件审核的时间、地点将在渤海新区官方网站公布。参加证件审核的人员需提供按照岗位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诚信承诺书》等有关材料证明;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出具《学历认证报告》。以上材料均同时需提交一份复印件。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对空缺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五)面试

采用试讲的方式,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科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渤海新区官方网站发布。

(六)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七)体检和资格复审

体检标准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个人档案。如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按照考试、体检和复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渤海新区官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拟聘用公示结果无异议人员予以聘用,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首次聘用合同期限3年,在3年合同期限内,除法律规定情形以外的,双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不列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待遇。

六、其他事宜

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复审、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本次网上报名招聘工作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者所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聘用人选资格,3年内不准参加我区组织的各类招聘考试,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招聘过程中相关信息均在渤海新区官网及时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新区组织人事部不再电话通知,考生如有延误后果自负。

详情登录

(东光县人民政府网站、海兴县人民政府网站、沧州渤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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