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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购物快递显示被签收,实际却未收到货物,谁来承担责任?

张佳琪律师 506

前言:

此时大家对“快递已签收但是被偷了怎么办”大概比较关注,我们都需要剖析一些“快递已签收但是被偷了怎么办”的相关知识。那么小编在网摘上搜集了一些对于“快递已签收但是被偷了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希望你们能喜欢,大家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前言

网络购物操作简单,运行快捷,牢牢霸占着人们的日常生活。

网络上天南海北琳琅满目、价格实惠的商品吸引着人们,每年“618”、“双11”更是掀起波波网购浪潮,在购物平台与快递运输体系网的加持下,摞起来的快递可以有山那么高。

也因为网络购物的必需性和普遍性,被人们戏谑地与“高铁、手机支付、共享单车”并称为中国新四大发明。

网购能迅速普及并被人们喜爱,离不开中国快递运输的“中国速度”。网上下单商品后,大概两到三天,足不出户就可以收到实物。

随着快递行业的成熟,人工送货上门的模式变得更加智能与集中,菜鸟驿站、快递驿站、智能快递柜越来越多地出现在社区、学校、公司门下,成为人们收取快递的地点。

虽然后者大大优化了快递员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降低了快递公司的成本,但却也给消费者带来了新的问题。快递被拿错、快递被偷走,手机页面信息上显示已经被签收的物品,实际的物主却没有收到。

对于这种尴尬境地,消费者是该找商家重新发货?还是找快递公司要个说法?更或者,吞下这个哑巴亏,报警、调监控,自己寻找解决方法呢?

在线解答

在网上购物下单确认之时,实际上就是网络商家与消费者电子买卖合同生效的时间。《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将收货人的签收时间确定为商品的交付时间。当消费者通过互联网,比如淘宝、京东等网络平台交易商品,并选择以快递物流的途径进行交付的,签收成功即代表合同完成。

商家在将货物交给快递公司时,实际上就已经默认转交了货物交付责任。签收完后,发现货物与人不对等,应该追究的是快递公司的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也规定,商品交付之前,由出卖人也就是商家承担货物损坏、丢失的风险;交付之后,由买受人也就是买家独自承担损失。

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或者相关当事人自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在运输过程中货物丢失,也就是还未签收之前,消费者追究的是商家的责任。

由于商家与快递公司签署了运输合同,因此商家在赔付消费者后可以再向快递公司追偿,快递公司一般会与保险公司合作,在有保险公司根据约定补偿快递公司的实际损失。

如果在签收之后出现问题,消费者就需要追究快递公司一方的责任。

签收也分很多种情况。比如快递运输方自作主张代替签收;快递员未经过本人同意将快递放置在门卫安保处,由其余人代替签收;自助快递站,由于误认或故意被别人代替签收

《民法典》第六百零三条规定,卖方应该按照约定,将货物交付在指定的地点。也就是说,作为承运方的快递公司,应该如实交付货物到消费者指定的位置。

基于上述提到的几种情况,在无法直接面对面签收时,快递服务一方没有尽到告知消费者签收的义务,也没有核对好实际签收的与物品主人是否一致。没有履行好看护物品、准确送达的义务,因此要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快递丢失赔偿一般有两种方式。如果寄件人事先为快递购买了保险,如果发生遗失那么将由运输方按保价金额进行赔偿。举例就是,假如小王购买了价值一万的手机发生丢失,那么由快递公司进行原价赔偿。

如果只是普通的快递邮寄,那么如果货物发生丢失或者损毁,依据实际的损失进行赔偿,但是限制最高赔偿额,一般不超过资费的三倍。

保价一般约定在寄送特别贵重的物品,收取的运输费用更高,保障、损失赔偿也会更高。保价的商品丢失,直接向快递方索要赔偿就是。

但大部分人网购的商品价格都平易近人,甚至有人会觉得一点小钱没有必要大费周章,丢了就丢了。那么没有保价的货物丢失,消费者要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例分析

大学生小明在网上购买了一本书,价格便宜。在去快递驿站取件时一直找不到取件码对应的快件。

这才发现快递早在两天前就被人签收,向快递工作人员询问也相互推脱,声称无法找到究竟是谁拿了快递,没有负责人。于是小明第二天致电快递运输公司官方,仔细描述了自己的问题。

小明表示,快递被签收一定有实际取件人的身份信息,希望快递公司可以帮忙调查。最后快递公司客服退回小明购买货款,并且另外赔付小明30块钱作为损失弥补。

从这里可以看出,即使货物的价格再低,消费者依然有主张自己权益的权利。并且消费者的维权方式也并不困难,网购售后保障模式也越来越成熟。

1.先找到实际给自己送快递的快递员,讯问解决方式和赔付情况。如果快递站推脱扯皮、解决未果,找到该快递实际的承运公司,比如菜鸟、顺丰、百世快递等等,搞清楚平台后,致电该快递平台。

每一家正规的快递或物流公司都有在线客服,随时解决客户的需求。告诉客服快递单号,描述实际情况,等待解决方案。或者通过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的售后入口,直接线上解决。

2.如果快递站敷衍,客服消极不管,那么可以向上投诉。“国家邮政局申诉网站”或者是“12305”投诉,一经审核通过,快递公司就会主动向你打电话为你解决。

生活联线

正常网络购物,未收到货商家都会帮忙处理。商家拒绝并且回避冷处理的,就可以向平台申请介入,平台主动联系商家大概率就能解决纠纷,为购买商品进行兜底保障。

再就是按照以上罗列的几种路径。如果价格实在高昂,一般超过两千元还没有保价的,快递公司一般就不会直接爽快地进行赔付了,那就只能申请法院进行调解。

保险起见,不管是个人寄件还是收件,都要留心保留各种单号,和快递公司的录音,用作后期维权的凭证。

《民法典》第六百零八条明确说明,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法按规将货物放置于交付位置,而接受一方由于自己的原因,违反了约定没有接受的,自己承担货物丢失、损毁的风险。

所以一定要注意不是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快递丢失。如果快递员已经用电话或者短信的方式确认可以交付,履行告知义务,而快递丢失;买受方迟迟不取,半个月后才姗姗来迟,那么就默认接受快递会丢失的风险。

此时不管快递有没有签收,一般都无法再向快递公司和商家追究遗失责任。

结语

总而言之,一定要及时处理各种问题。在快递要签收时注意快递动向,快递存在问题及时反馈,千万不要被别人签收好久才后知后觉,这样处理起来真的会有更多的麻烦,也不一定能索赔成功。

坚定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与有关人员沟通时尽量详细得描述更多信息,比如货物的重量、种类、价格,赔付的金额、到账的时间。

作为受害被侵权的一方,态度强硬,积极争取自己的利益,耐心对待才会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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