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现时兄弟们对“设备机房应急照明不低于多少分钟”大约比较重视,同学们都想要了解一些“设备机房应急照明不低于多少分钟”的相关内容。那么小编同时在网上搜集了一些对于“设备机房应急照明不低于多少分钟””的相关文章,希望姐妹们能喜欢,同学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年版)
10.3.1 除建筑高度小于27m的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
1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层(间);
2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200m²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3 建筑面积大于100m²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
4 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
5 人员密集的厂房内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
10.3.3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10.3.4 疏散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出口的顶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上;备用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上。
二、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GB50160-2008(2018年版)
9.1.2 消防水泵房及其配电室应设消防应急照明,照明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h。
三、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B25506-2010
3.1 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的消防设备应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具有相应功能的组合设备。
四、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50074-2014
14.1.3 一、二、三级石油库的消防泵站和泡沫站应设应急照明,应急照明可采用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6h。
五、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GB51309-2018
3.8.1 避难间(层)及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等发生火灾时仍需工作、值守的区域应同时设置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3.8.2 系统备用照明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备用照明灯具可采用正常照明灯具,在火灾时应保持正常的照度;
2、 备用照明灯具应由正常照明电源和消防电源专用应急回路互投后供电。
标签: #设备机房应急照明不低于多少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