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现时大家对“网络的本质在于互联”可能比较关注,朋友们都需要了解一些“网络的本质在于互联”的相关文章。那么小编在网摘上搜集了一些对于“网络的本质在于互联””的相关知识,希望各位老铁们能喜欢,同学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2022年7月12日,全球互联网发展迎来了新的里程碑,发端于“乌镇峰会”的世界互联网大会国际组织在北京举行了成立大会。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给成立大会的贺信中强调,网络空间关乎人类命运,网络空间未来应由世界各国共同开创。自2015年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首次提出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理念以来,该理念已成为历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的核心主题,它充分反映了新形势下中国治理网络空间的价值诉求和战略规划,是中国提供给世界的观念性公共产品,更是中国应对全球网络空间治理困境,为实现网络空间安全发展而提出的新思路和新方案。
网络空间是基于现代信息网络技术而形成的新型虚拟政治经济活动空间,从技术层面上看,它主要是通过以互联网为代表的通信网络,将处于不同地理位置具有独立功能的设备,通过通信线路连接起来,在各类软件、标准和协议的管理和协调下,实现资源共享和信息传递的数字化系统和空间。近年来,随着云计算、AI、物联网和大数据技术的发展,网络空间的发展在数字化、融合化和网络化的基础之上又有了巨大的转变,已经从信息互联向“万物互联”发展。在物联网引发的万物互联条件下,社会深度信息化,促进着大数据应用时代的到来,网络空间正在不断地扩展其边界,有将绝大多数人类活动吸入其中的趋势。因此,网络空间同时也是网络参与者与这些技术互动后的外在表现形式,是社会意义上的经济和文化交往空间,已成为塑造国家之间关系的核心因素。所以,构建新型网络空间秩序意义重大。
创新共建是构建网络空间发展共同体的核心动力
网络的本质在于互联,而信息的价值在于互通。网络空间建立在各国对于本国网络基础设施共享基础上的全球互联互通,所有用户都可以通过因互联互通所产生的网络效应而获益。网络效应意味着网络的价值取决于网络内节点的数量,一个网络的用户数目越多,那么该网络内每个终端和整个网络的价值也就越大。因此,保证全球网络的互联,符合网络价值最大化的原则,也符合各利益相关方的核心利益。所以,互联互通是网络空间繁荣发展的前提,各个国家以及其他多元主体应当以创新共建的理念在促进互联网创新创造、实现共同发展方面深化合作,将互联网建构成为互利共赢的平台,从而在网络空间创造出更多利益的契合点和合作的新增长点。以创新为着力点,以共建为主要路径,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发展共同体。
信息网络技术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同时,网络空间的不断扩展及其与现实空间的持续融合带动了新事物的不断崛起,给世界各国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动力源。然而,科技的不断进步,发展的不断深化,对人类的创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各国之间加强网络通信技术交流合作,共同开拓技术发展的新领域和新高度,进而推动形成世界经济发展的新局面,是新形势下塑造安全有序的网络空间之关键。创新共建就是要加快全球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奠定互联互通的物质基础;创新共建就是要优化数据跨境流动的渠道和机制,铺就信息畅通之路,打破信息孤岛和信息茧房,不断缩小不同国家、地区、人群间的信息鸿沟,让信息资源充分流动;创新共建就是要推动网络经济创新发展,让数字化成为带动经济增长的“新风口”,推动网络经济和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推动传统产业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创新共建就是要共同合作,支持基于互联网的各类创新创造和技术研发,加快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新应用、新业态的培育;创新共建就是要以开放合作、互利共赢为基础,深化各国在跨境电子商务、数字防疫、中小企业创新等领域的协同,在网络空间创造出更多利益共赢点。
互信共治是构建网络空间安全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的关键路径
人们在享受网络空间带来的商业机遇、生产便利及社会生活其他领域进步的同时,也日益受困于网络空间存在的矛盾冲突、利益损害、行为失范和秩序紊乱等治理困境,构建全球协同的治理体系成为继续推动网络空间安全有序发展的必然要求。然而,网络空间的形成是人的行为与各类先进技术的复杂互动过程,其蕴含的复杂性、虚拟性、开放性、发展演化性、缺场性等属性完全超出了传统物理世界的经验和逻辑,物理世界的治理方式和治理理念难以适应网络空间的治理需求。所以,对于网络空间的治理需要一种全新的视角和智慧,建立在互信基础上的共治是必然之选择。在信息化时代,世界各国的政治制度、传统文化、价值理念和互联网发展进程各不相同,对待网络空间也有着不同的利益出发点和认识视角,其治理理念和治理模式的选择因而会存在很大差异。但各国面临的全球性网络安全挑战却日益严峻,并且这些挑战因网络的互联性而无法由单个国家独自解决。这就要求各国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建立互信,通过互信促进政策协同和利益协调,进而在共商的基础上实现共同治理,以维护网络空间的长久和平稳定。互信是各国深化合作的前提,只有建立在互信基础上的共治才能形成优势互补,降低治理成本,实现治理效率最大化。
互信共治既是实现网络空间安全的手段和路径,也是各国需要承担的共同治理责任。而实现共治的关键是通过深化网络空间发展合作和治理合作,构建网络空间协同治理体系。共治的核心旨在坚持多边协商、共同参与,完善网络空间对话协商机制,充分发挥各国政府、网络公司、数字平台等各种主体的独特优势和积极作用;在基础设施安全、数据跨境流通、知识产权保护、隐私保护、防范网络攻击、打击网络犯罪等领域,制定能更加平衡地反映大多数国家意愿和利益、各方能最大程度接受的通行国际规则,共同遏制信息技术滥用、网络恐怖主义、网络空间军备竞赛以及数字平台垄断等问题。总而言之,只有在互信共治的基础上,使各主体成为共担责任、共护安全的命运共同体,网络空间治理才能走得更长远,世界各国才能从互联网的持续发展和网络空间的不断扩展中最大程度地获益。
安全共享是构建网络空间利益共同体的价值目标
共建和共治的最终目的是共享。也就是说,在尊重各国网络空间发展不平衡这一客观事实的基础上,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建设最终以实现全球网络安全和网络共享为核心价值目标。从这个意义上说,共建、共治与共享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动态过程,三者互为基础,相得益彰,共建和共治为共享提供动力与保障,共享为共建和共治提供现实可期的激励。在共建共治中推动共享实现,在共享中促进共建和共治的持续发展,使三者形成一种螺旋上升的良性循环,最终才能实现创新发展、开放共享、平等互利、安全有序的全球网络空间新秩序。
网络空间是数字时代人类新文明的重要构成部分,也是全球化格局下各国深化开放合作的一个新领域,它不仅具有很强的技术性,还具有媒体属性和政治属性,是个复杂的系统,协同增效是其重要价值取向。因此,就其具体涵义而言,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建设中的共享首先是在共建共治过程中通过各方协同合作,实现互联网及其他数字技术的平衡性发展,促进互联网及数字技术发展的效益和红利普遍惠及各个国家、地区和人群。然而,在由美国主导的现有发展和治理模式下,发展中国家始终处于网络空间管理权力的边缘,缺乏规则制定的话语权,其利益和诉求难以得到实现,平衡性发展既缺乏现实基础,也缺乏制度性保障。这要求网络空间的发展和治理需要以新平台和新模式代替旧平台和旧模式,打破以西方为中心、以资本为中心的发展老路,构建以互利共享为基础的利益共同体,进一步在落后国家和地区提高互联网的普及率,不断缩小不同国家、地区以及不同人群之间的数字鸿沟。其次,共享更需要让各利益相关者都能够公平获得网络空间发展所带来的机遇和实惠。在网络空间,新产品、新模式和新平台层出不穷,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的进程更是给各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都带来了巨大机遇。因此,包含主权国家在内的多元主体可以通过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建设,实现基础设施共建基础上的网络信息共通和数字红利共享,从而达到网络空间中的发展共赢,共享互联网发展的机遇和成果。
中国倡导并积极实践的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是一个信息上能互联互通、发展上能创新有序、文明上能交流互鉴、利益上能互利共享、治理上能公平互信的共同体,其核心理念是世界各国带领和督促各利益相关方共同构建一个和平、安全、开放、合作和公平有序的网络空间。所以,它既是发展的共同体和利益的共同体,同时也是安全的共同体和责任的共同体。
作者:那朝英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国际问题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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