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而今你们对“请问邮编是什么”大体比较关心,小伙伴们都想要知道一些“请问邮编是什么”的相关文章。那么小编在网上收集了一些对于“请问邮编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希望朋友们能喜欢,同学们快快来了解一下吧!对黑恶势力坚决“亮剑”,果断出击。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那么,扫黑除恶中什么是“黑”?什么是“恶”?
别急!待小编为您细细道来!
2019年4月9日,全国扫黑办首次举办新闻发布会,公开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的四个意见。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全国扫黑办副主任姜伟在回答《人民日报》记者提问时,对什么是黑?什么是恶?做了解释。
Q
《人民日报》记者人民群众对黑恶势力深恶痛绝,但什么是黑、什么是恶,很多没有接触过法律工作的人可能并没有一个十分清晰的概念,请问对恶势力犯罪集团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究竟怎么区别?
A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全国扫黑办副主任姜伟:
这个问题是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涉及罪与罚的问题。黑恶势力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重侵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历来是司法机关的惩治重点。恶势力集团属于共同犯罪,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有一定相似性,实践中容易对两者产生混淆。他们的相同点:一是都具有暴力性,都是通过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等手段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二是都具有逐利性,都是通过作恶斗狠为主要目的达到攫取经济利益的目的;三是都具有组织性,都具备一定的组织形态;四是具有相类似的危害性,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通俗地讲,恶势力犯罪集团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低端形态,都是打击重点。
但在法律意义上,恶势力犯罪集团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是两种不同的犯罪行为,犯罪性质不同,法律后果也不同,所以不能对二者进行混同。刑法第294条专门规定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并设置了相应的刑罚。所以黑社会性质组织是一种独立的犯罪行为,而恶势力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也不是独立罪名,而是一种共同犯罪的特殊形式,是量刑时要考虑的从重情节。
实践中,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恶势力犯罪集团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区别:一是组织程度不同。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更稳定、结构更严密、人数更多、规则也更具体。黑社会性质组织一般具有明确的组织、领导者、基本固定的骨干成员、相对稳定的积极参加者,这三个层级比较明显,职责分工较为明确。二是经济特征不同。不少黑社会性质组织有明显的公司化运作的特征,相比恶势力犯罪集团具有更大的经济实力,可以对某一经济领域产生重大影响,甚至在一定地方实现垄断。三是危害程度不同。是否在一定区域、行业形成了反社会秩序,实现了非法控制,是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成立与否的决定性标志,也是黑社会性质组织与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关键区别点。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黑恶势力犯罪要防止两种倾向,既不能将恶势力犯罪“拔高”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也不能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降格”处理为恶势力犯罪。
下面,通过一组亮眼的扫黑除恶漫画,让您了解什么是黑?什么是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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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排,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从6月3日进驻陕西省督导,至7月2日结束。督导进驻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专用邮箱,受理陕西涉黑涉恶问题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举报电话:029-81025110
举报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806号邮政信箱。
邮政编码:710065
受理来电时间为每天8:00至20:00。如有举报线索,请来电来信或登录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进行举报。
举报网址:
二维码
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
2019年6月2日
陕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方式
陕西省扫黑办举报电话:029-85212110
陕西省扫黑办举报网址:
陕西省扫黑办举报邮箱:sxsaohei@163.com
举报信箱:西安市雁塔路南段10号陕西省扫黑办 邮政编码:710054
【来源:人民日报 中国长安网 中国警方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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