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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交的个人养老金抵税了吗?

武汉新闻广播 136

前言:

现在我们对“个人所得税退税系统维护升级”大体比较看重,同学们都想要剖析一些“个人所得税退税系统维护升级”的相关知识。那么小编同时在网上搜集了一些关于“个人所得税退税系统维护升级””的相关资讯,希望我们能喜欢,姐妹们快快来学习一下吧!



冒用个人信息偷税漏税怎么办?

购买电动汽车不用交车船税?

置换房屋如何退个税?

2023年《行风连线》第53期,有请

——武汉市税务局



履职促发展





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黄强


今年以来,武汉市税务局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坚持服务大局,更好发挥职能作用。坚决扛牢主责主业,统筹推进落实退税减税降费政策和组织税费收入,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加大税惠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提档精准推送工作,力争做到让“政策找人”。1-8月,全市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近200亿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向科学管理要税收、向风险防控要税收,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税收基础;持续巩固企业社保缴费“网上办”、个人社保缴费“掌上办”成果,推动社保经办和缴费业务线上“一窗通办”、线下“一厅联办”。倾心倾力做好以税咨政。锚定“税护长江”、服务光谷科创大走廊等工作,依托税收大数据,打造“税阅江城”税收经济分析品牌。今年以来,累计向地方党委政府报送税收经济分析报告57篇。

坚持惠企利民,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聚焦推动市场主体减负担降成本,着力打造“税荣江城”服务品牌,加速税务工作与优化营商环境整体布局深度融合。在创新便民举措方面,推出“厅线联动 办问协同”“注销一网清”等服务新模式,高效落实“银税互动”、财产行为税“十税合一”“春雨润苗”等新举措。在精简办税流程方面,进一步完善“最多跑一次”办税缴费清单,推行“办不成事”专窗兜底服务制度,切实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税费服务。今年以来,全市实体办税窗口数量精简63.76%,线上办税率达93%。在服务市场主体方面,统筹落实两批次12项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出5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举措,推出三类34项工作任务清单助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

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增强征管质效。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统筹推进13项征管改革任务,以税收征管“八率”和“5C+5R”监控评价体系为抓手,进一步提升税收征管能力。持续提升税收治理水平。推进精确执法,完成“说理易”试点工作;打造“枫桥式”税务所的武汉样板,确保“小事不出所、大事不出局、矛盾不上交、风险防得住”,今年以来调解纳税人诉求共873户次。持续推进智慧税务建设。研发“预警快”“链税通”“江税剑”等智慧税务拳头产品,持续升级“先税后登一事联办”模式,创新打造土地增值税“四化”管理新模式,打造了“以数治税”武汉样板。





强化“问题导向”

深入调查研究


记者探访:


市民王先生去年11月至今年7月就职于湖北明合通信有限公司。7月份离职后,王先生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查询缴税情况,意外发现公司一直没有为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王先生主动致电东西湖区税务局说明了该情况。经税务局核实,该单位确实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王先生不解,为什么这类情况税务系统没有发现?


市民翁先生反映,自己的个税缴纳申报信息曾一度被盗用,给他带来了许多不便。


去年12月,翁先生来到甲公司入职,甲公司发现翁先生的纳税申报信息出现在了乙公司的系统中,显示为乙公司的员工,但翁先生本人对此毫不知情。在与乙公司沟通后,对方表示删除了虚假申报信息,翁先生顺利入职甲公司。今年3月,甲公司在查询员工信息时,发现翁先生的申报信息再次出现在了乙公司。因为怀疑乙公司盗用自己的身份信息进行虚假申报,从而偷税漏税,翁先生拨打了青山区税务局的电话投诉。随后,青山区税务局要求被投诉企业及时删除了虚假纳税申报信息。


翁先生的不明白为什么乙公司能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税收系统怎样对此进行监管?


武汉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处长

沈瑗


关于代扣代缴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办理全员全额的扣缴申报。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次或者按月预扣。还有常见的支付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或者偶然所得,也是按次或者按月代扣。

按照《个人所得税申报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纳税人发现扣缴义务人提供或者扣缴申报的个人信息、支付信息、扣缴税款等信息与实际情况情况不符的,有权要求扣缴义务人修改,如果扣缴义务人拒绝修改,纳税人应当报告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及时处理。规定很明确,要报告税务机关,税务机关才清楚情况。税务机关接到投诉后,对扣缴义务人有未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和信息、未按照纳税人提供的信息虚报、虚扣专项附加扣除、应扣未扣税款、不缴或者少缴应扣税款、借用或冒用他人身份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50%~3倍以下罚款。


其实双方权利、义务是对等的,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纳税人是不得拒绝的,如果纳税人拒绝,扣缴义务人也应当及时报告税务机关。

关于冒用个人信息的问题。对纳税人而言,发现某一笔或者某几笔收入不准确,或者任职单位、任职信息不准确、不真实时,只要在个人所得税APP点击“申诉”模块,相应的申诉信息就会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传递到税务机关。为了充分保证纳税人的权益,对纳税人提交的收入纳税明细申诉,税务机关在核实后认为申诉属实的,纳税人对应的收入在个人所得税综合年度汇算的时候会自动从收入总额中剔除。税务机关接到投诉以后,我们会首先向纳税人反馈,向扣缴单位认真核实是否存在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的违法行为,然后根据核实结果进行分类应对。一般来说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扣缴单位操作不当。会由我们的基层管理人员引导扣缴单位依法如实更正申报,对经提醒仍不改正的扣缴单位要进行约谈。


第二种,扣缴单位故意冒用。我们会对相关的企业约谈整改,督促企业及时更正申报,维护纳税自然人的合法权益。针对个别企业集中冒用纳税人身份会及时核实处理,开展风险应对。对一次涉及信息冒用50人以上,情节恶劣的,我们会立案稽查并进行公开曝光。


第三种,纳税人自身操作错误,申报不实。我们会对纳税人进行税收政策业务辅导,解释扣缴的申报原理,进行操作辅导。

针对乙公司的情况,我们下一步会联系当事人以及主管税务机关,把情况调查清楚,及时约谈企业的负责人,及时处理。保护纳税人的权益,也维护国家税收的权益。


专家点评

华中师范大学

社会福利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梅志罡



从今天的案例反映的情况来看,纳税人自觉申报纳税的意识觉醒了,而且纳税人对于自己的纳税义务以及法定责任非常清晰。在这种背景下,出现了一些纳税过程中的问题,我个人认为:


第一,不管是用工单位还是自然纳税人,都应该遵守税法,依法依规承担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用人单位应该主动性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既不能不纳不扣,也不能多纳多扣,更不能冒用冒领。


第三,税务部门在征管的过程中,应该进一步加强税法宣传。让用工单位、自然人对纳税的相关政策更熟悉,理解更透彻,在实际纳税操作过程中,才能够更好的做到依法依规纳税。


第四,个税app给大家提供了很多便利,如果线上办公软件与线下服务能够更好的结合起来,那么纳税人的苦恼、纳税人发现的问题就会得到更好更快的更正,才能更好的保证纳税人的权益。希望税务部门在服务纳税人方面能够更向前迈一步,把线上、线下两方面的工作结合的更好。

听众网友在线提问



@刘女士:听说个人养老金可以抵扣个税,如何办理?

武汉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处长

沈瑗


个人养老金个税政策规定,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为方便纳税人及时享受政策,税务部门对办税系统进行了优化升级,纳税人通过手机个税APP填报扣除信息并一键推送给单位,在每月发放工薪时即可享受税前扣除。

具体如何操作?

点击链接了解详情↓↓↓

【政策广角镜】

享受个人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

注意这三个步骤!


@徐先生:自己的企业在东湖高新区,听说有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前不久公布了减税企业名单,自己的企业并不在其中,咨询满足政策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武汉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

范道远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对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予以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公告所称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先进制造业企业具体名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同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确定。


从目前了解的情况来看,市工信部门要求,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各区工信部门进行申报。您可以直接辖区工信部门咨询和了解的相关事宜。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办理相关手续后,我们就会下发名单。待下发名单后,企业在未申报期可以把以前可以加计但没有抵减的部分一并计抵,并享受相关政策。




@周先生:想买辆新车,咨询车船税怎么交?交多少?

武汉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处长

章洁菡


根据车船税法及相关规定,车辆的所有人是车船税的纳税人,每年应当依法缴纳车船税。如果你购买的是燃油汽车,按发动机汽缸容量(排气量)分档,每年应缴纳的车船税从240元至4500元。(如1.0升(含)以下的240元,4.0升以上的4500元)。在办理交强险业务的同时,由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


如果你购买的是新能源汽车,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对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免征车船税的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车船税。


具体符合免税标准的车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不定期联合发布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为准,目录可以在两部门的官方网站政策文件栏目查询。




@张女士:社保绑定的银行卡好像没有自动划扣,怎么办?

武汉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处长

鲁泉


社保账户的钱没有扣,可能是批扣的问题。批扣涉及到的部门、环节较多,批扣周期也相对较长。批扣不成功原因也较为复杂,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批扣账户在批扣启动时余额是否充足;二是参保信息、参保状态是否正常;三是与委托代征银行签订的批扣协议是否正常。批扣每个月20号启动,每个月仅批扣一次,选择批扣的灵活就业人员务必于20号前存足余额,发现未批扣成功的请及时通过其他方式自主缴费,以免影响待遇享受。推荐缴费人通过湖北税务手机APP“楚税通”、湖北政务手机APP“鄂汇办”进行缴费。



@见微网友祐禾子:公司是一家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了劳务派遣合同,将员工派往用工单位,那么我公司是否可以享受退役士兵重点群体税费优惠?是由实际用工企业享受还是由外包公司或者劳务派遣公司享受该优惠政策?


武汉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

范道远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的规定,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重点群体,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享受政策。按照上述规定,如果员工与外包公司或者劳务派遣公司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由其缴纳社保,应当由外包公司或者劳务派遣公司享受该优惠政策。


@方先生:国家出台政策鼓励房屋置换,2023年12月31号之前将老房子卖掉后置换房屋,可以退个税,请问如果符合退税条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武汉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处长

沈瑗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0号)第一条:“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第五条:“纳税人享受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的,应当向征收现住房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填报《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表》,并应提供下列资料:(一)纳税人身份证件;(二)现住房的房屋交易合同;(三)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提供房屋交易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及其复印件;(四)新购住房为新房的,提供经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网签)的房屋交易合同及其复印件”。



@周先生:我准备成立个公司,听说以前是要领税控设备开票,现在不领了,请问要怎样才能开出发票?


武汉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处长

肖路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自2023年10月1日起,在湖北省的部分纳税人中开展数电票试点。除纳入暂缓推广对象的特定纳税人外,其余需要开具发票的新办纳税人直接纳入数电票推广范围。


试点纳税人通过实人认证等方式进行身份验证后,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即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无需进行发票验旧操作。其中,数电票无需进行发票票种核定和发票领用。


“数电票”是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简称,与原税控纸质发票、税控电子发票(“纸电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又在发票样式、开具限额、开具流程等方面存在显著不同。相对于传统发票,“数电票”不以纸质形式存在、不用介质开具、不需申请领用、不需进行发票验旧、全国统一赋码、智能赋额、自动流转交付。使用“数电票”后,您的开票、受票流程将更简化便捷,安全性更强,智能化更高。


-end-


上线嘉宾:


武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黄强

武汉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范道远

武汉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处长:沈瑗

武汉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处长:章洁菡

武汉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处长:肖路

武汉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处处长:鲁泉

点评嘉宾:

梅志罡:

华中师范大学社会福利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主持人:邓飞



标签: #个人所得税退税系统维护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