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空技术网

这些法律常识你知道吗?与你生活密切相关

光明网 1031

前言:

如今咱们对“生活中要知道的常识”大体比较注意,咱们都需要了解一些“生活中要知道的常识”的相关知识。那么小编在网摘上汇集了一些关于“生活中要知道的常识””的相关知识,希望你们能喜欢,朋友们快快来学习一下吧!

关于《物权法》,这些法律常识与我们生活密切相关。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所有权转移

民法上的物,分为动产和不动产。

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依登记。例:买房的时候没有登记,你已经住进去了,此时你没有房屋所有权,却承担房屋灭失的风险。

动产所有权转移依交付。例:买车时,没有办理车辆登记,但已经把车给你开着了,此时车辆归你所有,对方不能以没有付钱为由要回车辆。

以上延伸出一个问题:丢弃的东西能要回来吗?

不能。你抛弃物时,你对物的所有权已消灭。丢弃的东西变成无主物,谁先捡到,谁就取得该物的所有权。所以,如果你抛弃的东西被别人捡到,你反悔了想要回来是不可以的。

善意取得

没有物之所有权的人处分物与不知情之第三人,且第三人已支付合理对价。在第三人完成前述所有权移转形式之后,第三人取得物之所有权。

例:你老公(老婆)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卖你的房子(车子)给不知情的路人甲,路人甲支付了合理价钱,房子已经过户给他(车子交给他开),此时路人甲取得房子(车子)的所有权,你无法追回。

盗赃物和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

房地一体

在办理土地抵押时,对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视为一并抵押。但抵押后,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但拍卖时,新增建筑物会一并拍卖。

建筑物抵押亦然。

(来源:法制网微信、两高法律资讯)

来源: 法制网微信

标签: #生活中要知道的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