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此时我们对“什么是偶然防卫”大体比较关切,兄弟们都想要学习一些“什么是偶然防卫”的相关资讯。那么小编也在网络上收集了一些关于“什么是偶然防卫””的相关文章,希望看官们能喜欢,小伙伴们快快来学习一下吧!正当防卫近年来在司法实务中应用较多,但是关于正当防卫还有许多的情形,下面作简要论述
关于正当防卫《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以上是刑法对正当防卫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法律上的正当防卫有以下几个要求
第一:必须是为了自己或者其他利益,也就是说防卫行为一定是为了保护某种法益,如果没有保护法益,那就不是正当防卫。
第二:不法侵害必须正在进行,与此同时法益正在遭受紧迫的危险。如果不是在这个时间段进行防卫,那就是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都不构成正当防卫。
第三: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能够接触紧迫的危险就可以了,比如将一个小偷打死,这就属于防卫过当了,因为对财产的侵害不足以用生命来补偿。
第四:防卫行为必须是针对不法行为人进行,如果是针对其他人进行,那就不是正当防卫了。
比如甲和乙合谋杀害丙,甲在家中指挥,乙亲自动手杀害丙,这时候丙只有反击乙才是正当防卫,如果丙去甲的家中反击甲,那就不是正当防卫了。符合条件的,可以构成紧急避险。关于特殊的正当防卫
特殊的正当防卫规定在刑法的第二十条第三款
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许多人认为这属于无限防卫权的规定,其实不是,这依然是正当防卫的规定,只不过是刑法对这几种侵害比较大的危害特别进行了提醒,属于刑法的注意性条款。
关于假想防卫
假想防卫是理论上的一个问题。讨论的是如果在假想防卫的情况下,是否可以依照正当防卫的标准进行免责。
假想防卫是指防卫人误以为自己正在遭受不法侵害,从而对他人造成伤害。
比如乙在打猎,甲误以为乙正在用猎枪瞄准自己,其实乙在瞄准一头野兽,此时甲立刻开枪将乙打死
那么甲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根据目前的原理,如果甲有过失的话,构成过失致人死亡,如果甲没有过失的话,这就属于意外时间,甲不对此负责人。
关于偶然防卫
偶然防卫是指在防卫人没有防卫意图的情况下,偶然进行了防卫的事实,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也就是说正当防卫是否要求行为具有防卫意图的问题。
比如乙正要开枪打死甲,正在打猎的丙正好开了一枪,不料正好击中意欲开枪杀害甲的乙,
此时丙没有防卫的意图,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关于这个问题,
需要运用行为无价值论和结果无价值论的知识进行解答。
下次会专门讨论这个问题
还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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