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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切忌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山东赤山律师 2253

前言:

目前兄弟们对“委托人是指哪一方”大致比较讲究,朋友们都需要分析一些“委托人是指哪一方”的相关知识。那么小编在网上收集了一些有关“委托人是指哪一方””的相关知识,希望各位老铁们能喜欢,朋友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我记得委托代理合同中有一句话“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应当勤勉尽责,最大限度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所有的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是否做到了上述要求?我觉得值得探讨一番?分述如下:

一、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是否尽责确实不好去衡量。只有老天爷才知道!

律师代理案件过程中是否全部勤勉尽责,只有律师心里自己知道。委托人往往不会感觉到。

这样讲吧,在法庭上,法官希望调解结案。至于是否损害谁的利益?那就要看双方是否自愿了。有的时候,可能法官会压着好说话的一方来做工作,如果同意了,则调解成功。律师如果为好说话的一方代理,要么沉默,要么帮助法官来做委托人的工作,你看律师是否存在违反勤勉尽责的规定?

律师在代理工作过程中与对方上下其手,是否损害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是否勤勉尽责一方面没有明确的标准,另一方面也不会让委托人知道或者感觉到。

二、律师在代理工作过程中没有勤勉尽责,损坏的是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没有勤勉尽责,无非是三种可能:a.为了早日结案、b.为了博得法官欢心、c.想从对方获得其他利益。

三、律师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后果。

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中有意的放水行为,可能一时半时,委托人发现不了。但是其他人是明白的。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当别人知道这个律师的不道德的行为后,别人是不会再相信这位律师了。那是自断财路。

标签: #委托人是指哪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