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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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碳”究:近期,欧盟延续绿色协议工业计划,从价格机制、制造能力和原材料供应三方面推出细化提案,加速应对全球绿色产业竞争。欧盟电力市场改革提案侧重改善价格机制,提升欧盟电价稳定性与供电灵活性。《净零工业法案》提出八项战略性净零技术制造能力目标,强力扶持欧盟本土绿色产业。《关键原材料法案》确保欧盟关键原材料供应安全与多样化。我们认为,后两个提案或将影响全球清洁制造业及关键原材料产业链价值链分工,但考虑政策落地周期、产能布局成本等因素,对中国产业链冲击在中短期内较为有限。
国内外碳中和政策动态(3月23日~4月12日):1)国内方面,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2030年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目标;国家能源局发布《加快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提出大力推动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公布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提出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国家能源局等4部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提出2025年试点县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超过30%;国家发改委发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提出加强用能管理,推进能源节约,等等。2)国际方面,美国4.5亿美元推进清洁能源项目,加州要求2035年重型卡车50%销量实现纯电动;欧盟就提高2030年可再生能源目标至42.5%达成临时协议,发行60亿欧元NextGenerationEU绿色债券,达成FuelEU Maritime协议促进航运燃料减排;日本提出2040年氢气供应量提高至1,200万吨,等等。
碳中和相关行业与企业动态:1)碳中和成长行业:内外环境好转,投资者风险偏好回升,近两周指数调整。中金低碳行业指数上涨1.4%。碳中和相关细分板块小幅震荡,核电板块领涨0.9%,风力发电领跌1.3%。光伏产业链电池片、多晶硅价格持续下探,硅片价格小幅上涨。新能源车3月需求弱复苏,市场持续回温。2)碳中和转型行业:宁夏建设一批百万千瓦级风电、光伏基地;国家能源局加快推进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多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等。3)企业“双碳”行动:国家能源全球超高海拔地区装机规模最大的风电项目开工;长江三峡中国单机容量最大山地风电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中国航天科技中国首颗生态环境综合高光谱观测业务卫星投入使用,等等。
可持续金融及ESG:1)绿色债券:目前中国境内贴标绿色债券存量2,094支,存量余额1.82万亿人民币,碳中和债存量168支,存量余额1,398亿人民币。4月至今新发29支绿债,规模为173.0亿人民币;未有新发碳中和债券。2)碳市场:全国碳市场收盘价56.0元每吨,与两周前持平,交易活跃度回升。欧盟碳价上涨8.2%至94.7欧元每吨。3)ESG:云南四部门发文推动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协同发展;江西省发行首笔“碳减排挂钩”风电并购贷款;进出口银行发行2023年第一期“债券通”绿色金融债券;加拿大政府宣布将向清洁技术和能源领域投资超过800亿加元;欧盟批准到2035年淘汰碳排放汽车,等等。
报告观点:1)博鳌亚洲论坛发布《可持续发展的亚洲与世界2023年度报告——亚洲发展融资:政府社会共行动》,提出亚洲发展中经济体需要规划长期可持续的健康、绿色和数字基础设施并进行相应的能力建设,多边合作和混合融资是亚洲应对严峻挑战和填补发展资金缺口的重要方式。2)东盟发布《东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第二版)》,提出更新的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基础框架,增加能源部门(电力、燃气、蒸汽和空调制造)所有四个环境目标的技术筛选标准(TSC)。
前沿科学与技术: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固体研究所开发基于氮化碳光阳极的新型集成太阳能电池;英国斯旺西大学使用天然催化剂生产低成本绿氢;韩国浦项科技大学开发分层充电聚合物电池技术将电动汽车续航提高10倍;德国卡尔斯鲁厄理工学院开发廉价环保的机械化学锂回收工艺;美国密歇根理工大学开发新型碳酸盐超结构固体燃料电池;韩国科学技术研究院清洁能源研究中心推出直接电化学还原生成合成气的全新CCUS技术。
目录
· 热点“碳”究:欧盟推出数项绿色产业细化提案
· 碳中和热点政策/事件
· 碳中和相关行业与企业动态
· 可持续金融及ESG
· 双碳报告观点
· 碳中和前沿科学与技术
· 天气与气候
正文
热点“碳”究:欧盟推出数项绿色产业细化提案
近日,欧盟委员会陆续宣布改革欧盟电力市场设计、《净零工业法案》、《关键原材料法案》等三项提案。这三项提案均是欧委会在2月1日提出的《绿色协议工业计划》中第一支柱“可预测和简化的监管环境”的关键内容,为欧盟后续绿色产业政策发展提供了较为全面的框架。
欧盟加速推出绿色产业提案
欧盟绿色协议工业计划聚焦清洁技术,为推动本土绿色产业发展提供政策框架。2月1日,欧盟推出《绿色协议工业计划》,从监管环境、融资、技术和贸易公平四个方面提出“四大支柱”,以此为欧盟清洁技术和产品的制造能力创造更有利环境,确保欧洲绿色产业的吸引力。其中,在第一支柱“可预测和简化的监管环境”中,欧委会提出建议,包括推出《净零行业法案》、《关键原材料法案》、改革电力市场设计,以及在公共采购中使用统一的可持续、可循环标准等[1]。
延续《绿色协议工业计划》内容,欧盟相继推出数项绿色产业细化提案。3月14-16日,欧盟先后宣布包括欧盟电力市场改革方案、《净零工业法案》、《关键原材料法案》在内的数项提案,作为《绿色协议工业计划》的重要支撑性文件。
► 欧盟电力市场改革方案:3月14日,欧委会官网发布欧盟电力市场设计改革提案,旨在通过使用非化石能源生产长期合同、提高电力系统灵活性等举措,加速可再生能源部署和天然气淘汰,从而提高电力系统稳定性、保护消费者免受化石燃料价格波动影响。总体来看,欧盟电力市场改革方案将从价格端促进欧盟能源成本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确保欧盟绿色产业竞争力提升。[2]
► 《净零工业法案》:3月16日,欧委会官网提出《净零工业法案》,旨在建立创新和扩大净零技术制造能力的措施框架,提高净零技术产业基础的竞争力,主要考虑对标美国IRA法案,防止本土清洁制造业流失。[3]
► 《关键原材料法案》:3月16日,欧委会官网提出《关键原材料法案》,旨在确保欧盟获得安全、多样化、可负担和可持续的关键原材料供应。这是欧盟在清洁制造业、数字行业、航空航天及国防部门等领域关键原材料严重依赖进口的背景下,增强其原材料供应链韧性的一项关键举措。[4]
欧盟细化提案旨在加速应对全球绿色产业竞争,尤其对标美国绿色产业政策。欧洲地区是绿色产业供应链的重要参与者之一,在风电、电动汽车、燃料卡车、热泵及电解槽制造等全球清洁技术制造业均占有较大份额。同时,欧洲厂商也是铜、硫酸镍、钴及硫酸钴等清洁技术关键材料的主要制造商之一。近年来,各国加大对清洁技术投资支持力度,包括印度、日本、美国、欧盟和中国等在内的世界主要经济体陆续宣布各自绿色产业的激励计划或发展规划。尤其是2022年美国政府通过的《通胀削减法案》(IRA),引发了欧盟对欧洲绿色产业外迁的担忧。欧盟出于保障自身制造业安全的目的,有较强动力对标美国的支持政策,制定更有针对性的绿色产业支持政策,以提高绿色制造业产能并维护其自身产业竞争力。因此,欧盟紧接着美国IRA法案提出了绿色协议工业计划,并在近期进一步推出数项细化提案。
欧盟关键绿色产业提案解读
电力市场改革从价格端确保绿色产业竞争力
欧盟电力市场改革提案旨在通过提升电价稳定性与供电灵活性,促进清洁能源投资。全球能源危机下,欧盟本土企业受到能源价格波动的负面影响较大,不利于欧盟维护自身制造业竞争力,同时也引发了对可再生能源投资的担忧。根据欧委会官网,此次改革将对《电力规例》、《电力指引》和《能源批发市场诚信和透明条例》(REMIT)进行修订,意在改善电力价格机制与可再生能源发展现状的适配性,强化电价稳定性的同时改善系统灵活性,确保企业能源成本稳定、可预测,从价格机制入手促进清洁能源投资,确保绿色产业竞争力。
总体来看,最新提案围绕降低价格波动、提升市场灵活性和加强消费者保护三个方面提出重点举措。相较早期部分成员国提出的改革方案,欧盟当前版本放弃了部分较为激进的拟议措施,采取相对温和的多项举措推进改革。例如,该版提案并未在制度上要求电价与天然气批发市场脱钩,而是继续保留短期市场的边际定价机制,通过长期合同降低消费者的风险敞口实现电力市场稳定。[5]。
► 降低价格波动:欧委会提出的降低电价波动举措主要由改善长期合同市场和建立远期市场两方面构成。一方面,提案预期通过促进电力购买协议(PPAs)、使用双向差价合约(CfDs)等长期合同形式,来减少短期市场的价格波动。另一方面,提案提出改善远期电力市场流动性,通过建立区域虚拟交易中心形成明确区域参考价,提高远期价格透明度,进一步减少电价波动性。
► 提升市场灵活性:欧委会强调提高系统灵活性对于整合可再生能源至关重要。因此,提案将考虑增加对各成员国电力系统灵活性的要求,例如设定需求侧响应和储能的国家目标、推出“调峰”产品等。此外,系统运营商被要求提升并网系统可用性的透明度,以实现更有效的可再生能源交易和区域平衡。
► 加强消费者保护:欧委会在该版提案中关注保护电力消费者,特别强调为居民、中小型企业等弱势群体提供额外保护。例如为相关消费者提供多种可供选择合同形式(固定价格合同和动态定价合同)、建立供应商兜底机制预防停电、采用社区共享能源等方式,减少消费者受到电力价格波动的影响。
《净零工业法案》强力扶持绿色产业
《净零工业法案》提出2030年战略性净零技术基本目标。该版提案提出,到2030年欧盟战略性净零技术制造能力须至少满足欧盟40%的年度预期需求。同时,该提案支持八项战略性净零技术的终端产品、组件及核心上游部件制造,这八大领域分别是:光伏/光热、陆上/海上风电、电池/储能、热泵/地热、电解槽/燃料电池、沼气/生物甲烷、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技术、以及电网技术。其中,电网技术还包括电动汽车智能和快充技术。该版提案针对其中六项技术提出了2030年欧盟本土生产目标,如光伏全产业链制造能力至少达到30GW(直流功率),风电、电池和热泵产能至少达到36GW、550GWh和31GW,电解槽累计部署规模至少达到100GW等。
《净零工业法案》提出六大关键行动,以推动净零技术制造投资。六大行动具体包括:1)设定有利条件,如通过加强信息、减轻项目设立的行政负担并简化许可发放流程,优先考虑净零战略项目等。2)加速发展CO2捕集技术,提出2030年CCUS技术目标。3)促进市场准入,在公共采购或拍卖中考虑净零技术可持续性及韧性。4)提高人员技能,如建立净零行业学院确保生产劳动力。5)促进创新,如建立监管沙盒以测试并激励净零技术创新。6)建立欧洲净零平台(European Net Zero Platform),协助委员会与成员国间协调行动与交流信息。
按欧盟当前制造能力实现2030年部署要求,需投资逾920亿欧元资金。根据欧盟官方测算,就目前已设定2030年具体目标的六项技术而言,欧盟在清洁制造领域的产能与预期目标相差较大。到2030年,风能/光伏/热泵/电池/电解槽目标产能分别要扩张至现有产能的2.7/24/2.2/7.3/9.6倍,CCUS技术产能目标5,000万吨/年。为达到上述产能,这6项技术总计投资需求约为923.5亿欧元。现有提案指出,欧委会将于欧洲投资银行、InvestEU合作伙伴一起,通过促进私人融资并加大公共部门资金的方式,扩大对净零产业供应链投资支持。其中,公共部门资金可能渠道包括国家援助计划、复苏和复原力基金(RRF)、InvestEU、凝聚计划和创新基金等。
此外,欧委会还提出设计欧洲氢能银行推动欧盟本土可再生氢产业发展。根据REPowerEU计划,欧盟目标到2030年实现20万吨可再生氢,其中欧盟境内生产10万吨、进口10万吨。欧洲氢能银行的设立将有助于提高可再生氢能项目的可融资性。目前委员会正在设计关于可再生氢生产的首次试点拍卖,根据官网信息,预计将于2023年秋季在创新基金下启动,专项预算为800亿欧元。拍卖将以固定单位溢价形式向氢气生产商提供补贴,最长运营时间为10年[6]。
图表1:8项战略性净零技术2030年生产目标
资料来源:欧委会官网,中金研究院
图表2:欧盟部分战略性净零技术制造能力及投资需求
资料来源:欧委会官网,中金研究院
注:电池产能单位为GWh/年,其余技术产能单位为GW/年,投资需求单位为亿欧元;光伏产能以交流功率表示,24GW交流功率≈30GW直流功率;
《关键原材料法案》确保关键原材料供应安全与多样化
《关键原材料法案》旨在提升欧盟关键原材料本土供应能力并减少进口依赖。根据这一版提案内容,当前欧盟在许多关键原材料上几乎完全依赖进口。在开采和加工阶段,这些进口产品供应商集中度过高,例如欧盟97%的镁来自中国,用于永磁体的重稀土元素仅在中国加工,全球63%的电池级钴在刚果(金)开采、60%在中国加工。欧盟担忧高集中度使其面临出口限制等供应风险。而且该版提案提出,欧盟对部分关键原材料需求预期仍将迅速增长。例如,到2050年,欧盟对稀土永磁体需求预计将增加6-7倍,镓需求预计将增长17倍。而当前计划产能可能无法满足原材料需求预期,尽管替代材料和提高使用效率、循环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预期的需求增长,但这些措施预计不会扭转这一趋势。[7]因此,该版提案提出四个主要目标,侧重加强本土供应能力和减少战略依赖。
该提案为2030年战略原材料欧盟本土产能和进口多样化设定了明确基准。除了设定关键原材料清单以外,《关键原材料法案》同时划定了战略原材料清单,包括铋、冶金级硼、钴、铜、镓等十几种对欧洲绿色、数字智能、国防和航天等关键产业至关重要的原材料。该版本提案为战略原材料供应链中的开采、加工和回收环节均设定了明确的2030年产能基准,同时对加工环节进口原材料比例做出规定,要求欧盟在任何加工阶段对任何一种战略原材料的年消耗量中,来自单一第三国的资源比例不超过65%。
除了确定重点目标外,欧盟还预计其他采取多项内部行动并加强国际合作,推动关键原材料供应链韧性:[8]
► 其他内部行动包括:1)采取新举措加强欧盟关键原材料供应,如选择和实施战略项目的新框架,助力项目获得简化融资;提出欧洲勘探计划的国家要求;成员国提供所有关键原材料项目相关许可证的一站式服务;提高关键原材料的循环性和可持续性等。2)规定欧盟减轻供应风险的行动,如对关键原材料供应链进行监测,并协调成员国之间的战略原材料库存等。3)成立理事会形成共同治理结构等。
► 国际合作包括:1)建立关键的原材料俱乐部,以加强供应链和多样化采购;2)维持和加强世界贸易组织(WTO),包括谈判关于“投资便利化促进发展”的多边协定;3)利用不断扩大的可持续投资便利化协定和自由贸易协定网络,加强双边合作;4)密切关注关税对关键原材料进口能力的影响,并审查暂停征税的请求;5)寻求扩大与资源丰富国家的战略原材料伙伴关系网络;6)与经合组织(OECD)、欧盟成员国合作,建立欧盟出口信贷机制等。例如,欧委会对稀土、锂、镍和铂族金属等4类关键原材料制定了贸易行动。稀土、锂、镍和铂族金属分别主要应用于风力涡轮机、电动汽车、电池和氢燃料电池,欧盟预期通过加强与各关键原材料供应国的伙伴关系、加强贸易国基础设施建设,以确保相关原材料的供应安全。
图表3:《关键原材料法案》四个目标
资料来源:欧委会官网,中金研究院
图表4:欧盟《关键原材料法案》要点
资料来源:欧委会官网,中金研究院
图表5:欧委会制定的4类关键原材料贸易行动
资料来源:欧委会官网[9],中金研究院
欧盟绿色提案对国内产业链的影响
对国内产业链可能造成影响的绿色提案主要是《净零工业法案》和《关键原材料法案》。我们认为,欧盟电力市场改革区域性较强,对国内产业链影响不大。而《净零工业法案》和《关键原材料法案》分别涉及关键清洁技术制造和原材料供应,与中国目前的优势产业重合较大。IEA报告指出,中国拥有当今世界领先的清洁技术制造能力,多个清洁产业市场份额均远超其他国家或地区,光伏、电动汽车领域优势尤其突出。中国在部分关键原材料上也占据全球市场份额的绝对优势,例如锂、钴、镍、铜等,这些金属均被列入欧盟战略原材料清单。欧盟绿色提案相关举措正式落地后,将加速吸引本土产业布局,从而对全球清洁制造业及关键原材料产业链上的价值链分工产生影响。由于中国是欧洲电动汽车、光伏组件和燃料电池等清洁制造产品的主要出口国,欧盟本土产业的发展可能会对中国清洁制造业产生一定影响。
考虑到政策落地周期、产能布局成本等因素,欧盟提案对中国冲击中短期内有限。诚然,欧盟相关法案的发布,有助于提振欧盟本土市场信心,加速拉动欧盟净零制造业及关键原材料开发投资。前期受欧盟提案影响,也引发市场对中国清洁制造产业链担忧,但我们认为市场情绪过后应回归理性,后续影响仍有待观察[10]。一方面,欧盟政策落地周期较长,参考以往立法过程通常需要一到两年时间,且中途往往会经过多次磋商修改。因此,距离政策最终落地、通过和执行还有较长时间,政策实施力度、范围都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国内企业有较为充裕的缓冲期用于调整策略,如海外建厂应对欧盟对关键原材料的单一第三国进口比例限制。另一方面,欧盟本土清洁制造的产能布局成本较高,且部分产业投产周期较长。而欧盟数次提高其能源转型目标,仍需依靠进口确保目标实现。因此无论是中国的清洁制造产品还是关键原材料,对于欧盟实现能源转型目标仍较为关键。
图表6: 2021年全球清洁技术制造业产能及份额
资料来源:IEA,中金研究院
注:电解槽统计口径包括所有电解槽,而不区分其使用目的
图表7:2021年全球清洁技术关键材料产能及份额
资料来源:IEA,中金研究院
注:锂化学品=碳酸锂+氢氧化锂
碳中和热点政策/事件
图表8:近三周国内外热点政策/事件追踪(2023年3月23日-4月12日)
资料来源: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政府网站,路透社等,中金研究院
国内政策及事件追踪
►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3月3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2030年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目标。《意见》提出,到2030年,能源系统各环节数字化智能化创新应用体系初步构筑、数据要素潜能充分激活,一批制约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取得突破,能源系统智能感知与智能调控体系加快形成,能源数字化智能化新模式新业态持续涌现,能源系统运行与管理模式向全面标准化、深度数字化和高度智能化加速转变,能源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能源系统效率、可靠性、包容性稳步提高,能源生产和供应多元化加速拓展、质量效益加速提升,数字技术与能源产业融合发展对能源行业提质增效与碳排放强度和总量“双控”的支撑作用全面显现。[11]
►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加快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3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加快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提出大力推动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方案》提出,到2025年,大力推动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积极扩大油气企业开发利用绿电规模。通过油气促进新能源高效开发利用,满足油气田提高电气化率新增电力需求,替代勘探开发自用油气,累计清洁替代增加天然气商品供应量约45亿立方米。通过加大增压开采等措施,累计增产天然气约30亿立方米。通过低成本绿电支撑减氧空气驱、二氧化碳驱、稠油热采电加热辅助等三次采油方式累计增产原油200万吨以上;加快开发利用地热、风能和太阳能资源,积极推进环境友好、节能减排、多能融合的油气生产体系,努力打造“低碳”“零碳”油气田;积极推进陆上油气勘探开发自消纳风电和光伏发电,风光发电集中式和分布式开发,统筹推进海上风电与油气勘探开发,形成海上风电与油气田区域电力系统互补供电模式,逐步实现产业融合发展。[12]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
3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公布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提出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通知》提出,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中,共有绿色工厂874家、绿色设计产品643个、绿色工业园区47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112家。按照2022年度动态管理要求,经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实确认,将前六批绿色制造名单中的41家绿色工厂、72个绿色设计产品、3家绿色工业园区、5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移出绿色制造名单,104家单位变更名称。对于绿色制造水平关键指标不符合绿色制造评价要求的,组织进行现场评估,于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动态管理工作提出动态调整意见,综合评估后对名单进行调整。对于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的,及时上报,将从名单中予以除名。[13]
► 国家能源局等4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
3月23日,国家能源局等4部门发布《国家能源局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提出到2025年试点县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总量占比超过30%目标。《通知》提出四项重点任务,一是推动农村能源供给革命,建立可再生能源多元供能体系。包括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就地就近开发和利用、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非电开发、探索建设乡村能源站;二是推动农村能源消费革命,实现县域清洁高效用能。包括加快推进电能替代、巩固提升农村电网、探索扩大可再生能源终端直接应用规模;三是推动农村能源技术革命,提升农村智慧用能水平。包括推进分布式能源技术创新应用、探索建设新型农村能源网络;四是推动农村能源体制革命,提升清洁能源普遍服务水平。包括深化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探索建立农村能源发展共享机制。[14]
► 国家发改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
4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提出加强用能管理,推进能源节约。《办法》提出,提出节能审查意见是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验收和运营管理的重要依据。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前,需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对于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需在开工建设前取得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办法》将于2023年6月1日起施行。[15]
► 生态环境部:《关于公开征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建议的函》
3月30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建议的函》,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建议。《函》提出,拟提出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建议可以是原有已备案方法学的修订,也可以是新的方法学,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体现绿色低碳技术发展趋势,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有利于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能够避免、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或者实现温室气体的清除。不能对现有法律法规规定等有强制温室气体减排义务的行业和领域提出方法学建议。方法学领域包括能源产业、能源分配、能源需求、制造业、化学工业、建筑、交通运输、采矿/矿产品生产、金属生产、燃料逸出性排放(固体燃料、石油和天然气)、卤烃与六氟化硫的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的逸出性排放、溶剂的使用、废物处理及处置、林业、农业、碳捕获和CO2在地质层中的储存。在原则上,方法学编制依托的具体技术或项目应具有较为显著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和低碳示范效应。[16]
国际政策及事件追踪
► 美国拨款4.5亿美元推进清洁能源项目
4月4日,据CNBC报道,美国拨款4.5亿美元,用于将煤炭社区转变为清洁能源中心。美国政府强调,该项目所用资金来自《两党基础设施法》。此外,该法案还将投入1,600万美元用于研究开发一种可以从煤矿废液中提炼稀土矿物的设施。[17]
► 美国加州要求2035年重型卡车50%销量实现纯电动
3月31日,据CNBC报道,美国环境署授权加州推进重型卡车减排新规,该州有权要求到2035年销售的所有重型卡车中有50%实现纯电动。新规则的批准可能会在加州以外产生更大的影响,并为其他州效仿铺平道路。加州承诺到2045年实现100%的可再生能源目标,这为美国其他地区解决汽车排放问题树立了先例。[18]
► 欧盟就提高2030年可再生能源目标至42.5%达成临时协议
3月30日,据欧盟委员会官网报道,欧洲议会和欧盟成员国就强化可再生能源指令达成临时性协议,到2030年将欧盟可再生能源占最终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由目前的32%提高到42.5%,相较此前欧盟委员会提出的45%目标有所降低。但临时性协议提出,在理想的情况下还可将该比例提高至45%。[19]
► 欧盟发行60亿欧元NextGenerationEU绿色债券
3月28日,据欧盟委员会官网报道,欧盟委员会在2023年的第4次银团交易中发行了60亿欧元的NextGenerationEU绿色债券。欧盟委员会计划通过发行该绿色债券为其复苏计划提供30%的资金。投资者对此次债券发行超额认购12倍,表现出积极的认购意向。迄今为止,欧盟发行的NextGenerationEU绿色债券总量已达到425亿欧元,这些债券的收益将用于资助成员国国家复苏和复原力计划(RRP)中的绿色项目。[20]
► 欧盟达成FuelEU Maritime协议促进航运燃料减排
3月23日,据欧盟委员会官网报道,欧盟就促进航运可持续燃料达成FuelEU Maritime临时协议。该协议提出,确保航运业燃料的温室气体强度随时间推移逐渐降低,到2025年降低2%,到2050年降低80%。本次协议补充了2022年12月达成的临时协议,将航运排放纳入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本次规则还增加了泊位零排放要求,要求客船和集装箱船在港口使用岸上电源(OPS)或替代零排放技术,以减少港口空气污染排放。下一步,该协议将提交欧洲议会审议。[21]
► 日本提出到2040年提高氢气供应量至1,200万吨
4月4日,据路透社报道,日本表示将在5月底之前修订其氢能战略,目标是到2040年将氢气年供应量提高到1,200万吨。日本将与澳大利亚、中东和亚洲合作,加快推出供应链,在15年内向公共和私营部门投资15万亿日元(1,130亿美元),领导全球清洁标准的制定。日本政府表示,日本现有的目标是到2030年将氢气年供应量从目前的200万吨增加到约300万吨,主要供炼油厂使用,并在2050年将这一数字扩大到2,000万吨。[22]
碳中和相关行业与企业动态
本章将基于中金公司研究部各行业组分析和预测,从行业和企业两个层面追踪“双碳”领域主题趋势,帮助投资者抓住“碳中和”带来的投资机遇,同时规避相关风险。
图表9:行业政策追踪
资料来源:国家发改委、省人民政府等政府网站,中金公司研究部
碳中和成长行业
“双碳”指数表现回顾
碳中和概念指数小幅上涨。高频数据显示国内经济仍企稳回升,美国非农就业走弱背景下美债利率和美元指数回落,内外环境好转,投资者风险偏好回升,近两周指数震荡调整中小幅上涨。3月29日-4月11日期间,中金低碳行业指数上涨1.4%,涨幅不及同期沪深300指数(2.3%)和恒生指数(1.5%)。2023年至今,中金低碳行业指数下跌1.5%,A股沪深300指数则上涨5.9%,港股恒生指数上涨3.6%,中金低碳行业指数跑输沪深300指数7.4ppt,跑输恒生指数5.1ppt。
碳中和相关细分板块小幅震荡,核电板块领涨0.9%。近两周(3月29日-4月11日),核电板块领涨0.9%,动力电池、光伏、锂电池板块分别上涨0.7%、0.6%、0.1%。风力发电领跌1.3%,新能源汽车、储能、氢能、新能源板块承压,分别下跌0.7%、0.4%、0.2%、0.05%。
图表10:碳中和概念指数近两周走势
资料来源:Wind,中金公司研究部
注:数据截至2023年4月11日
图表11:碳中和指数与A股和港股主要指数表现
资料来源:Wind,中金公司研究部
注:数据截至2023年4月11日
图表12:碳中和相关产业指数过去2周涨跌幅
资料来源:Wind,中金公司研究部
注:数据截至2023年4月11日
图表13:碳中和相关产业指数过去3个月涨跌幅
资料来源:Wind,中金公司研究部
注:数据截至2023年4月11日
光伏产业链
光伏产业链电池片、多晶硅价格持续下探,硅片价格小幅上涨。截至4月10日,光伏经理人全行业指数较两周前(3月27日)下跌4.0%,中上游制造业指数下跌3.9%,下游电站指数下跌4.7%。价格方面,截至4月10日,光伏行业综合价格指数为54.0,较两周前(3月27日)小幅下跌2.0%,产业链中组件、电池片、多晶硅价格指数分别下跌0.3%、1.0%、6.8%,硅片价格指数小幅续涨0.32%。
光伏基本面有望重入修复通道。中金机械组指出,受对下游需求担忧影响,3月光伏设备板块整体表现承压,回调幅度较大。3月组件端排产有望继续环比增长10%,硅料价格企稳有望带动光伏基本面重新进入修复通道,看好二季度进入拐点,建议继续关注技术迭代和供给瓶颈环节。具体来看,1)TOPCON电池扩产量超预期;2)石英坩埚仍是硅片供给约束,上游资源供给不足背景下,优质坩埚价格仍将继续上行;3)关注新技术电镀铜从0到1,电镀铜量产化进程不断推进,中金机械组预计2023年将有3~4条中试线落地;4)钙钛矿GW级产线设备招标进展值得关注。[23]
图表14:光伏经理人指数
资料来源:Wind,中金公司研究部
图表15:光伏行业综合价格指数
资料来源:Wind,中金公司研究部
新能源产业链
新能源车3月需求弱复苏,市场持续回温。乘联统计口径下,中国3月新能源车产量、批发销量和零售销量分别为62.9万辆、61.7万辆和54.3万辆,同比分别上升43.9%、35.6%和22.1%,环比分别上升21.7%、24.4%和23.7%。中金汽车组指出,新能源市场竞争激烈,二季度仍有头部企业引领进一步价格竞争的可能,但伴随4月上海车展开幕、新车密集上市,燃油车价格体系趋稳,有望带动消费者持币观望情绪缓解,需求加速释放。中期来看,还需观察整体购买力恢复的持续性[24]。
2月美国和欧洲新能源车销量上升。中金电新组指出,欧洲八国2月新能源车销量达19.0万辆,同比增长53.5%、环比增长26.1%;欧洲市场新能源车渗透率27.8%,环比上升4.7ppt。分车型类别看,纯电动车销量9.3万辆(同比增长30.8%、环比增长42.1%),插电混动销量9.7万辆(同比增长83.8%、环比增长14.0%)。美国2月新能源车销量达11.0万辆,同比增长57.7%,环比增长7.1%,渗透率为9.4%,其中纯电车型销量为9.2万辆,同比增长62.6%,环比增长6.3%,混插车型销量1.8万辆,同比增长36.4%,环比增长11.5%。[25]
图表16:乘联会口径下,3月新能源汽车批发销量61.7万辆,同比上升35.6%
资料来源:Wind,中金公司研究部
图表17:3月中国新能源汽车零售销量54.3万辆,同比上升22.1%
资料来源:Wind,中金公司研究部
碳中和转型行业
风电行业
► 宁夏:建设一批百万千瓦级风电、光伏基地
4月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强区五年计划的实施意见》,文件提出,优化发展清洁能源产业。高水平建设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建设一批百万千瓦级光伏、风电基地,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延伸新能源产业链,提升光伏、风电装备配套能力。到2027年,可再生能源装机超过6000万千瓦,占电力装机比重超过55%,清洁能源产业产值超过1200亿元,打造绿色能源产业基地。[26]
► 上海:推进风电项目建设
3月30日,上海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出高水平开发陆上风电、光伏电站项目。上海市要求全力推进海上风电项目建设。金山一期、金山二期、奉贤二期、奉贤四期、东海大桥三期等海上风电开发企业应严格按照竞争配置工作方案要求,抓紧与规划资源、水务海洋等部门衔接,尽快取齐各类支持性文件,确保项目按期核准、开工和投运。[27]
能源行业
► 国家能源局要求数字技术与能源产业融合发展
3月28日,国家能源局提出,到2030年,能源系统各环节数字化智能化创新应用体系初步构筑、数据要素潜能充分激活,一批制约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取得突破,能源系统智能感知与智能调控体系加快形成,能源数字化智能化新模式新业态持续涌现,能源系统运行与管理模式向全面标准化、深度数字化和高度智能化加速转变,能源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数字技术与能源产业融合发展对能源行业提质增效与碳排放强度和总量“双控”的支撑作用全面显现。[28]
► 多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
为加大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力度、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印发通知,决定联合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根据《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方案》,到2025年,试点县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总量中占比超过30%,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占比超过60%。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重点任务包括推动农村能源供给革命,建立可再生能源多元供能体系;推动农村能源消费革命,实现县域清洁高效用能;推动农村能源技术革命,提升农村智慧用能水平;推动农村能源体制革命,提升清洁能源普遍服务水平。[29]
图表18:行业动态前瞻
资料来源:中国博览会,中金公司研究部
企业“双碳”行动
图表19:国企央企“双碳”行动追踪
资料来源:Wind,公司官网,中金公司研究部
可持续金融及ESG
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等产品,以及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对推动经济活动外部性“内部化”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绿色债券
中国绿色债券存量余额约1.82万亿人民币。根据Wind数据,截至4月11日,中国境内贴标绿色债券[30]存量2,094支,存量余额1.82万亿人民币。3月绿色债券共新发71支,较2月增加28支,发行规模总计1340.8亿人民币,远高于2月的270.0亿人民币。截至4月11日,4月绿色债券共新发29支,发行规模总计173.0亿人民币。
碳中和债券存量1,398亿人民币,占绿色债券总余额的7.7%。截至4月11日,境内碳中和债券存量168支,存量余额1,398亿人民币,占绿色债券总余额的7.7%。3月碳中和债券共新发5支,较2月增加2支,发行规模总计56.8亿人民币,低于2月的96.2亿人民币。截至4月11日,4月碳中和债券未有新发。
图表20:中国境内贴标绿色债券存量规模
资料来源:Wind,中金公司研究部
注:数据截至2023年4月11日
图表21:中国境内贴标绿色债券发行节奏
资料来源:Wind,中金公司研究部
注:数据截至2023年4月11日
碳市场动态
全国碳市场交易活跃度回升,碳价下行后回暖。截至4月11日,全国碳市场收盘价为56.0元每吨,自前期4月6日碳价下探至阶段性低点50.5元每吨后回调明显,与两周前3月29日碳价持平。近期国内碳市场交易活跃度回升,3月29日至4月11日,全国碳市场共成交75.2万吨,成交金额共计3,956万人民币,交易活跃度回升。地方碳价方面,广东碳市场交易活跃度降低,碳价先行下跌后回暖,截至4月10日广东碳价为83.7元每吨,较两周前3月29日的84.1元每吨小幅回调0.4%,此前4月3日广东碳价一度下滑到80.3元每吨。
欧盟碳价上涨8.2%至94.7欧元每吨。截至4月11日,欧盟碳市场收盘价为94.7欧元每吨,较两周前(3月29日收盘价87.5欧元每吨)上涨8.2%。3月28日欧盟批准2035年起将停止销售存在碳排放汽车的法律,提振碳市场投资者信心。4月初以沙特、阿联酋为首的OPEC+成员国宣布削减石油产量,放弃之前维持市场稳定的保证,国际油价大幅上涨,原油市场震荡,推动欧盟碳价上行。
图表22: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成交价及成交量
资料来源:Wind,中金公司研究部
注:数据截至2023年4月11日
图表23: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及成交额
资料来源:Wind,中金公司研究部
注:数据截至2023年4月11日
图表24:中国和欧盟碳市场价格走势
资料来源:Wind,中金公司研究部
注:数据截至2023年4月11日
图表25:中国碳排放权交易7省市试点市场成交均价
资料来源:Wind,中金公司研究部
注:数据截至2023年4月11日
ESG事件追踪
国内:云南四部门发文推动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协同发展
► 云南四部门发文推动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协同发展
4月4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等四部门印发《关于组织开展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协同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探索创新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促进建筑领域绿色信贷增长,增强保险对绿色建筑的保障功能,实现绿色金融支持建筑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的良性循环,助力实现云南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31]
► 江西省发行首笔“碳减排挂钩”风电并购贷款
4月2日,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发放首笔8,100万元的“碳减排挂钩”风电并购贷款,落地赣江新区,专项用于江西省高速电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并购风电项目。本次落地的并购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84.85兆瓦,江西省高速电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预计该项目在2023年度可实现二氧化碳减排8.6万吨。“碳减排挂钩”风电并购贷款是指将借款人的贷款利率与二氧化碳减排量等关键绩效指标挂钩,贷款存续期内通过持续监测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激发企业碳减排动力,实现经济与社会效益相融合。[32]
► 进出口银行发行2023年第一期“债券通”绿色金融债券
3月31日,中国进出口银行在中央结算公司成功发行2023年第一期“债券通”绿色金融债券,获得市场机构高度认可和踊跃认购。本次发行,是进出口银行“绿色债券-绿色信贷”双向驱动工作机制下的首次实践,通过资产-负债协同发力,服务实体经济绿色发展。债券募集资金专项支持节能环保、清洁能源两大领域,拟投放项目涵盖抽水蓄能、农光互补、新能源汽车、分布式能源等13个绿色产业项目。[33]
► 湖北试点碳市场完成新政后首笔碳排放权质押贷款
3月27日,湖北试点碳市场完成首笔在《湖北省碳排放权质押贷款操作指引(暂行)》政策下的碳排放权质押贷款,也是湖北首次基于预分配配额的碳金融创新。《湖北省碳排放权质押贷款操作指引(暂行)》明确了碳排放权质押登记、冻结和处置的全流程,为规范化开展湖北省碳排放权融资提供指引。在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指引下,黄石东贝铸造以自有预分配配额作为质押物,从武汉分行获得300万元的质押贷款。[34]
国际:加拿大宣布将向清洁技术和能源领域投资超过800亿加元
► 加拿大政府宣布将向清洁技术和能源领域投资超过800亿加元
3月29日,在由副总理兼财政部长提交的2023年预算中,加拿大政府宣布在未来十年内为清洁技术提供800亿加元的税收抵免,其中包括250亿加元的清洁电力投资,以回应正在出现的扩大绿色能源和清洁技术相关能力的全球竞赛。政府承诺加拿大将在2035年实现净零电网,而清洁电力的需求预计到2050年将翻一番。政府同时宣布对可再生能源和核能项目的制造设备、零排放汽车以及关键的矿物开采和回收利用提供30%的税收抵免,预计从现在到2035年将耗资110亿加元。[35]
► 欧盟批准到2035年淘汰碳排放汽车
3月28日,欧盟批准将在2035年终止销售新型碳排放汽车。具体来看,欧盟法案将要求所有销售的新车从2035年起二氧化碳排放量为零,并且从2030年起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21年减少55%,而新货车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21年减少50%。该法案旨在推动欧洲新车型的快速脱碳。[36]
► 欧盟同意立法要求电动汽车充电和氢燃料网络部署
3月28日,欧洲理事会宣布与欧洲议会就一项新法律达成协议,要求大幅增加欧洲主要交通网络中的电动汽车充电站和氢燃料加注站数量,以实现向零排放交通的过渡,并解决消费者对可能阻碍向零排放交通转变的燃料加油问题。新提议法律要求到2025年在跨欧洲交通网络沿线每60公里部署一个快速充电站,在核心网络沿线每60公里部署一个重型车辆专用充电站。同时,到2030年,在核心网络上每200公里部署一个氢燃料补给基础设施。[37]
► 美国宣布发放2.5亿美元用于联邦建筑的脱碳
3月23日,拜登政府宣布通过“节能技术协助联邦设施”(AFFECT)项目提供2.5亿美元的资金,该项目旨在帮助联邦机构实施和推进净零建筑项目。该项目提供资金,用于对新的和现有的联邦建筑进行能源和用水效率升级,以及电气化、清洁能源使用、可持续设计等各种举措,旨在通过提高美国经济竞争力的方式来解决气候危机。[38]
双碳报告观点
博鳌亚洲论坛:《可持续发展的亚洲与世界2023年度报告——亚洲发展融资:政府社会共行动》
3月27日,博鳌亚洲论坛2023年年会发布《可持续发展的亚洲与世界2023年度报告——亚洲发展融资:政府社会共行动》,提出气候变化等多重危机给亚洲经济体特别是中低收入经济体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挑战,并扩大可持续融资缺口。多边合作和混合融资是亚洲应对严峻挑战和填补发展资金缺口的重要方式,并提出建议以拓展发展融资来源、创新发展融资形式。[39]报告主要观点为:
► 全球经济增长正在失去动力。根据2022年10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预测,2023年全球国内生产总值(GDP)可能仅增长2.7%。这一预测结果意味着2020-2023年的年均增长率为2.2%,比2019-2022年的年均增长率低1.2个百分点。2019年全球贸易增长率降至0.9%,是近二十年来(除受全球金融危机冲击的2009年外)的最低值。
► 国际金融市场变得更加动荡。由于美国和欧元区出现了三十年以来最快的政策加息,以及在地缘政治冲突中越来越多地使用金融制裁,三分之一新兴经济体的货币在2022年对美元贬值超过10%,2022年前三个季度,新兴市场的投资组合外流154亿美元,而2021年则流入3,796亿美元。为了稳定外汇市场和资本流动,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预测,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的中央银行在2022年预计将损失1,016亿美元的国际储备,这可能导致其增长前景恶化,主权信用评级下调,并最终阻碍长期债务的发行。
► 由于新冠疫情期间收入减少和支出增加,政府为长期发展目标公共支出提供资金的财政能力较弱。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的平均预算赤字占GDP的比例从2019年的4.5%增加到2020年的8.6%,并且在2021年恢复到5.3%。2022年,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的政府总债务占GDP的比例达到64.5%,高于2019年的53.8%,预计在未来五年将继续上升。
► 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投资缺口正在扩大。从新冠疫情前每年2.5万亿美元增加到2020年的4.2万亿美元,增幅达到70%。值得一提的是,亚洲要想在2030年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从2016年到2030年每年需要投资1.5万亿美元。到2020年,发达经济体提供的气候资金比2019年增加了4%,达到833亿美元,但仍未能达到承诺的每年1,000亿的目标。仅为达到净零排放而进行的公共投资,估计在未来十年每年约占GDP的2%。2021年的官方发展援助(ODA)为1,859亿美元,仅覆盖可持续发展目标资金缺口的4.4%。
► 在过去的半个世纪中,发展融资对亚洲经济的迅速崛起做出了突出贡献。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官方发展援助数据,在过去的六十多年里(1960-2021年),亚洲经济体获得了近2.6万亿美元的官方发展援助,约占全球官方发展援助总额的三分之一。全球用于支持发展中经济体可持续发展的官方发展援助中,2019-2021年亚洲发展中经济体分别占41%、39%和35%的份额。在官方发展援助资金的20个最大受援经济体中,亚洲经济体占据了10个席位,受援资金占全球前20受援经济体受援总资金的60%以上。
► 发展融资的资金规模从2000年的1,342亿美元增加到2021年的4,674亿美元,增长了2倍多。其中,官方发展援助从540亿美元增加到1,848亿美元,而同期的私营资金流增长更快,从709亿美元增加到2,538亿美元。私营资本在发展融资中的占比在不断提高,在过去的二十年中平均占发展融资总额的48%,而官方发展援助的份额为41.4%。
► 亚洲在2016-2030年每年需要1.5万亿美元的投资以实现2030年的可持续发展目标。这一资金规模约占亚洲地区2018年合计GDP的5%,因此迫切需要拓展发展融资来源,并创新发展融资形式。新的区域多边开发银行,包括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新开发银行,为这一进程提供了强大的推动力。除了来自美国、欧盟和日本等传统合作伙伴之外,中国、韩国、印度、泰国、沙特阿拉伯和阿联酋等新兴市场都在积极地提供发展资金。亚洲已经成为混合融资越来越重要的目的地,在2020年占到全部金额的36%,其中,东亚和太平洋地区、南亚的占比分别为17%和19%。
► 亚洲的发展融资面临许多挑战。由于发达经济体财政和货币紧缩,2022年上半年亚洲地区的资本流入量明显下降,净流出40亿美元。亚洲不同地区之间的发展融资缺口存在较大差异,北亚和中亚、东南亚、南亚和西南亚等区域按照当前路径难以在2030年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解决这些地区的问题迫在眉睫。许多亚洲经济体的财政空间有限,限制了公共部门对发展融资的支持。例如,当前阿富汗、老挝、马尔代夫和塔吉克斯坦等低收入经济体面临较高的债务风险,而斯里兰卡在2022年5月宣布了债务违约。此外,目前较多亚洲经济体的政策框架不足,难以推动产生可获得银行融资的项目。更重要的是,所有的发展融资参与者之间未形成合力,碎片化风险在逐步上升。
► 亚洲发展融资的参与方——多边开发银行在解决发展融资缺口方面具有独到优势。多边开发银行是亚洲发展融资的一个重要渠道。2016-2020年多边开发银行每年为亚洲的发展融资提供资金320亿美元。在此期间,亚洲5.0%的外债来自多边开发银行。2016-2020年,亚洲在多边开发银行的全球贷款中占据的份额达47.6%,其中,在多边开发银行贷款中优惠贷款的比例为11.7%,且份额从2016年的13.9%的峰值逐步下降到2020年的9.7%。多边开发银行在中低收入经济体的融资份额从2016年的60.0%增加到2020年的83.3%。获得多边开发银行融资最大份额(46.2%)的行业是社会基础设施。水务和城市发展、交通和能源部门各占多边开发银行贷款的10%左右。数字基础设施份额微小,只占了0.6%。
► 三个因素阻碍了多边开发银行在亚洲促进发展融资。其一,缺少可融资的项目。在亚洲新兴地区,55%-65%的基础设施项目无法获得银行贷款,15%-20%的项目可以获得银行贷款,但由于文件不完善、交易结构不恰当、缺乏法律或经济资源以及支付权定义不明确等原因,项目质量不高,贷款风险较大。其二,昂贵的硬通货融资成本。多边开发银行的业务模式关键在于以优惠利率从资本市场调集资金,但大多数发达经济体和许多亚洲经济体的货币紧缩政策可能削弱亚洲一些未来基础设施项目的财务可行性。其三,私营部门对基础设施建设的参与在逐步削弱,尤其是在新冠疫情之后,无法弥补亚洲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融资缺口。
► 亚洲发展融资的参与方——国别发展融资机构和其他参与者面临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问题、政治干预和缺少政府支持以及在不减少所提供资金的情况下维持财务可持续性。发展融资的其他参与者,如证券交易所、主权财富基金和慈善基金会,也在亚洲发展融资机构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 2022年亚洲成为公私伙伴关系项目数量最多的地区。自2018年以来,亚洲公私伙伴关系项目数量从34个增加到78个,但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PPP项目数量大幅下降。交通运输部门引领了PPP项目的复苏,该领域的全球投资超过能源部门的438亿美元。随着公共和私营部门ESG意识的全面增强,越来越多的PPP项目投资于社会基础设施、环境和可再生能源领域。许多经济体正在推出的基础设施刺激计划可能会增加PPP项目数量和私营部门的参与。良好运作的PPP框架包括赋能环境、法律框架、制度安排和政府支持机制。首先,建立PPP框架能够传达政府对PPP的承诺,并提高PPP项目的治理效率。其次,政府需要改革当前的立法框架,制定针对PPP的法律、优惠性条款和详细的指导方针,以确保私营企业可以参与提供公共服务的项目。此外,创建专门的机构来规划和管理PPP项目将促进内部能力发展,因为这些机构可以通过积累经验和充分培训来集中获取必要的知识。政府支持机制,如项目开发基金(PDF)、可行性缺口资金(VGF)、政府担保和可用性付费(AP)系统,将帮助开发更具有融资性的项目以鼓励私人参与。
► 亚洲PPP框架呈现出绿色基础设施、多边开发银行渗透和PPP信息披露三个发展趋势。ESG是资产管理领域的下一个增长前沿。向可持续投资和绿色基础设施的持续转变,需要领导力、创新文化和所有利益攸关方的有效参与。多边开发银行有能力将出资方聚集在一起,确保项目的社会经济一致性,并提供逆周期融资和协助防范政治风险。多边开发银行必须继续与私营部门合作,调动迫切需要的投资,以促进复苏并帮助减少公共债务。PPP信息披露还有助于降低腐败风险、动员私营资本投资基础设施、提高公众信心和认识,并通过PPP交易实现资金价值最大化。
► 亚洲发展中经济体的当务之急是对长期可持续健康、绿色和数字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响应能力建设。发展危机的紧迫程度要求我们立即采取行动,但更重要的是,亚洲发展中经济体需要规划长期可持续的健康、绿色和数字基础设施,并进行相应的能力建设,以公平地分享技术进步和绿色革命带来的收益,缩小发展鸿沟。多边开发银行、国别发展融资机构和其他发展机构的集体努力将帮助国际社会重新将发展问题摆在中心位置。为了实现《巴黎协定》的宏伟目标,我们需要调动大量资金来加强和加快气候变化减缓和适应行动。
► 建议加强多边开发银行的行动。多边开发银行需要通过增加资本金、可持续创收、与信用评级机构的建设性沟通等方法来保障资本充足;更好地使用新兴市场货币,不断探索创新金融产品,以调动更多的外部资源;利用资本、技术和知识等方面的优势降低发展项目的风险以加强私营部门的参与,使私营部门投资者的需求与发展议程相一致,并扩大地区内可融资的项目库。
► 建议加强国别发展融资机构的行动。国别发展融资机构应当通过政府明确授权和强化公司治理,成为国家综合融资框架的主要支柱。亚洲国别发展融资机构与多边开发银行的密切合作可以增强融资能力,并相互学习借鉴项目准备、实施和审查的最佳实践,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国别发展融资机构之间还可以根据其国家和次区域发展战略,在亚洲大型发展项目上加强合作。
► 建议为高债务发展中经济体寻找融资方案。需要找到新的解决办法以满足债务沉重的发展中经济体日益增长的发展融资需求。除了暂缓债务偿还以外,还可以探索发展融资机构参与债权转股权的尝试,以帮助减轻这些经济体的债务负担,吸引新的私营部门资金流入。也可以考虑“债务绿色互换”,即承诺绿色发展换取债务减免。
► 建议发挥机构投资者和金融基础设施的作用:包括主权财富基金在内的亚洲机构投资者可以在商业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资金向发展融资领域倾斜。亚洲各地的证券交易所也可以为中小企业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融资提供最迫切需要的服务。
► 建议发挥非政府组织的作用。慈善基金会等非政府组织需要在混合融资中进一步发挥其巨大潜力,以推动亚洲发展议程。非政府组织可以为发展融资项目提供风险缓解工具,是降低风险的重要合作伙伴。
► 建议PPP框架。可持续性已成为亚洲PPP项目的一个重要主题。需要开启PPP项目的新篇章,采用ESG标准,践行绿色金融理念,增加环境效益并提高项目的可融性。
► 建议全球发展合作。要降低全球发展合作中的碎片化风险。促进“一带一路”倡议与七国集团全球基础设施和投资伙伴关系之间的协同合作,可以为填补资金缺口、提振市场信心、对亚洲乃至全球发展提供巨大动力,从而共同解决亚洲和世界发展面临的危机与困难。
东南亚国家联盟(ASEAN):《东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第二版)》
3月28日,东盟下属东盟分类法委员会(ATB)发布《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第二版)》,提出较第一版确定的多层次分类框架更完整的基础框架,包括评估经济活动的详细方法,并增加了“附加标准”(Plus标准)下的第一个重点部门,即能源部门(电力、燃气、蒸汽、空调供应制造)的技术筛选标准(TSC),旨在促进东盟成员国(AMS)的过渡,承认其在经济发展、金融部门和基础设施成熟度方面的多样性,也是全球首个根据获得资助资格的活动类别来适应能源转型的金融分类法。[40]报告主要内容为:
► 东盟的快速工业化导致了多项社会和环境挑战,包括气候变化、空气质量和废物管理。由此,东盟分类委员会(ATB)于2021年3月成立,旨在开发、维护和推广科学的、具有包容性的东盟分类法,并根据不同活动对地区环境的贡献提供分类方案。
► 东盟分类法第一版已于2021年11月公布。ATB在第一版发布后呼吁利益相关者进行协商。超过80%的受访者强调缺乏标准化和可信的数据被认为是成功实施的最大挑战。国际投资者希望东盟与国际绿色投资标准接轨,但这一过程是复杂的,各个国家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依照东盟分类法进行本国适用是大有裨益的。但不同国家的分类法范围和方法不尽相同,有些建立了明确的标准,有些则强调基于原则。
► 东盟分类法旨在使东盟成员国能够公正地过渡到可持续金融。它提供了基本原则的一致性,有助于协调整个东盟的可持续活动和资产的分类。该分类法是根据五项原则设计的,并提供两种评估方法:基础框架(FF)和附加标准(PS)以满足整个东盟成员国不同的潜在需求。其中,六个重点行业和三个有利行业已被确定为东盟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上特别重要的议题并已被涵盖在附加标准之中。
► 东盟的分类法基于四个环境目标(EO):缓解气候变化、适应气候变化、保护健康的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以及资源复原力和向循环经济的过渡。任何活动要归入东盟分类法,必须证明它至少对这些四个环境目标中的一个做出了贡献,并且对其他环境目标没有任何不利影响。EO1侧重于活动的去碳化路径,要求它们与符合《巴黎协定》的去碳化轨迹保持一致。EO2集中于减少气候变化的负面影响,并通过实施过程或行动提高复原力。EO3集中于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促进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并尽量减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EO4的重点是促进资源复原力和向循环经济过渡,其原则是最大限度地减少资源使用,优化资源产量,并通过有效的废物管理形成资源循环,通过调整商业运作、产品、生产、技术和流程的实施实现循环经济。
► 东盟分类法要求任何活动必须满足三个基本标准(EC):无重大危害(DNSH)、过渡性补救措施(RMT)和社会考量(SA)。无重大危害确保对一个环境目标有贡献的活动不会对另一个目标造成重大损害。补救措施确保任何重大损害被消除或变得微不足道。社会考量侧重于可能受到活动损害的社会方面,如人权、劳工权利和对投资附近居民的影响。
► 第二版分类方案的重心是对活动的定义与分类。第二版分类方案认为,当资本、货物、劳动力、制造技术或中间产品等资源被组合起来以生产特定的货物或服务时就发生了一项活动,而一项活动并不简单等同于用于开展该活动的所需的各项设施的叠加。
► 技术筛选标准(TSC)根据活动对环境目标的贡献,使用定量、定性或基于活动性质的标准对活动进行分类。根据第二版分类方案,该“分类”实际上代表了一项活动对EO的贡献,而不同技术筛选标准对应不同级别。附加标准(PS)的1-3级分类标准与绿色、琥珀色-2和琥珀色-3的分类相一致,而基础框架(FF)不使用层级系统,只用绿色和琥珀色进行区分。其中,在任何情况下红色分类意味着一项活动与东盟可持续分类不一致。
► 东盟分类法委员会(ATB)负责维护东盟分类法,包括与东盟成员国代表协商,任务授权,以及批准对东盟分类法的任何更改。ATB还为每个定义的活动的每一层设置了TSC,使单个东盟成员国在具体实施时更有灵活性,完善东盟的脱碳框架,弥合平衡可持续发展的愿景与经济和技术现实的差距。每个东盟成员国负责为在其自己的领域内发生的活动制定政策,并在每个活动中与自己所对应领域层级的东盟可持续过渡政策保持一致。
► 活动的评估方法旨在确定活动是否符合至少一个环境目标的原则。并避免对其他的环境目标造成重大损害,补救所造成的任何损害,符合所有社会方面的标准,并根据东盟成员国的相关政策和国家一级的偏好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使用基础框架评估活动的过程,使用基于原则的问题来指导,并利用判断环境目标和基本标准履行情况的决策树来评估活动。使用附加标准评估一项活动时,除了需要有证据来判断环境目标和基本标准的履行情况外,还需要额外满足附件中列出的其他条件。
► 第二版分类法扩大了基于原则的基础框架,提供了指导性问题、决策树和用例。其涉及所有的环境目标(EO)和基本标准(EC),并允许任何AMS应用该框架,以一致和结构化的方式开始成员国自己的可持续性金融分类方案。第二版分类法还在“附加标准”中设置TSC层级的设置方法,并包含了能源部门(即电力、燃气、蒸汽和空调供应制造部门)所有四个环境目标的TSC,以及碳捕集、利用和封存(CCUS)扶持领域。设定TSC的方法涉及可信性和包容性原则。绿色以1.5℃的《巴黎协定》目标为基准,黄色则促进包容性。
► 第二版分类法在“无重大危害”(DNSH)和“过渡期补救措施”(RMT)标准之外,还引入了第三个EC“社会考量”,即尊重人权、防止强迫劳动和童工以及对生活在投资附近的人的影响。这将被视为基础框架和附加标准下评估的一部分。此外,DNSH标准的制定也是为了在评估过程中向用户提供全面而直观的关于可能造成伤害的方面的指导并为具有不同起点和情况的成员之间提供一个可行通用的框架与模式。
► 东盟分类法未来版本的附加标准(PS)将扩大其覆盖范围,不仅涵盖第一版中确定的所有重点领域的更广泛的活动列表,后续版本将纳入定性过程和(或)基于实践的标准。《东盟分类法》有不同的潜在需求用户,包括成员国、监管机构、银行机构、资本使用者和评级机构。未来的版本将扩大至所有重点部门的活动范围,并提供更多定性过程和(或)基于实践的标准。东盟分类法的下一个版本中将讨论用户通过聚合活动评价来评估实体和投资组合的方法,以及相关适用的豁免规则。此外,类似于《东盟绿色债券标准》中描述的认定流程那样,未来版本的分类方法还将提供一个基于复杂活动对实体和投资组合进行分类的系统。
碳中和前沿科学与技术
► 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固体研究所:基于氮化碳光阳极的新型集成太阳能电池
3月28日,根据Tech Xplore报道,德国马克斯·普朗克固态研究所的研究团队开发出一种集成太阳能电池设计,基于双功能氮化碳光阳极,既能吸收光又能储存电荷。大多数基于固体电极开发的太阳能电池需要通过外部电线进行光能储存,而该研究团队引入了一种多功能隔板,将电池内的两个电极隔开,使得这一过程在电池内部发生。研究团队在一系列测试中评估了这款太阳能电池,发现若将他们的解决方案应用于充电和放电过程,提取的能量显著增加了94.1%。未来,研究人员计划进一步改进技术,以提高其能源效率并促进其商业化。[41]
► 英国斯旺西大学:使用天然催化剂低成本生产绿氢
3月28日,根据Tech Xplore报道,英国斯旺西大学和格勒诺布尔大学的研究团队共同开发了一种使用可持续催化剂生产绿氢的实用方法。该团队开发的工程溶剂可使氢化酶在空气中更活跃、更稳定地产生氢气。团队研究人员将合成纳米粒子与天然酶整合到混合材料,通过纳米粒子利用阳光为氢化酶产生高效电荷,并利用这些电荷产生绿氢。目前,生产绿氢的高昂成本限制了大规模使用,而使用氢化酶等可持续催化剂代替铂金属可以降低电解槽和燃料电池的成本,使绿氢生产和使用成本进一步降低。研究人员表示,这项研究也有望在未来为推广绿氢生产发挥重要作用。[42]
► 韩国浦项科技大学:分层充电聚合物电池技术将电动汽车续航提高10倍
3月29日,根据Tech Xplore报道,韩国浦项科技大学的研究小组开发了一种带电聚合物粘合剂,通过用硅阳极代替石墨并结合分层带电聚合物提供至少10倍于现有石墨或其他阳极材料的容量。研究团队开发的新型聚合物利用了氢键和库仑力,有效控制了与锂反应过程中的体积膨胀,实现电池性能提升和稳定性。同时,研究团队引入聚乙二醇来调节物理特性并促进锂离子扩散,从而扩大锂离子电池中的电极容量和最大能量密度。研究人员表示,这项研究有可能通过结合高容量阳极材料(硅材料)显著提高锂离子电池的能量密度,从而延长电动汽车的行驶里程至少十倍。[43]
► 德国卡尔斯鲁厄理工学院:廉价环保的机械化学锂回收工艺
3月30日,根据Tech Xplore报道,德国卡尔斯鲁厄理工学院开发了一种回收方法,在室温、无需对电池材料预先分类且无需使用腐蚀性化学品的前提下,可从电池废料中回收高达70%的锂。研究人员通过一种高效的机械化学无酸工艺,使用铝作为还原剂将电池废料磨碎;然后,这种材料与铝反应生成具有水溶性锂化合物的金属复合材料;再通过将这些化合物溶解在水中并随后加热使水蒸发来回收锂。由于机械化学反应在室温与室压下就可以发生,因此研究者表示该方法简单、节能,这将有助于其在工业上规模使用,并在不久的将来回收大量电池材料。[44]
► 美国密歇根理工大学:新型碳酸盐超结构固体燃料电池
4月5日,根据Tech Xplore报道,密歇根理工大学的研究人员通过在电解质和熔融碳酸盐之间创建界面作为氧离子转移的超快通道,改变了燃料电池的传统路径发明了一种全新的燃料电池:碳酸盐超结构固体燃料电池(CSSFC)。该电池在相对较低的工作温度下提供了较高的理论效率和较低的电池制造成本,且与其他固体燃料电池相比,它的运行也可能更安全。CSSFC的测试还显示出前所未有的高开路电压(OCV),这表明没有电流泄漏损失和高能量转换效率。根据研究人员估计,CSSFC燃油效率可达到60%,相比之下,内燃机的平均燃油效率在35%到30%之间。CSSFC更高的燃油效率可能会降低车辆的二氧化碳排放量。[45]
► 韩国科学技术研究院清洁能源研究中心:直接电化学还原生成合成气的全新CCUS技术
4月5日,根据Tech Xplore报道,韩国科学技术研究院清洁能源研究中心的研究团队成功开发了一种直接电化学还原二氧化碳来生产净零排放的合成气工艺。研究团队开发的二氧化碳转化工艺利用液体吸收剂捕获二氧化碳,不再需要传统的CCU路径以及用于纯气态二氧化碳生产的复杂且耗能的纯化、加压过程。因此,所提出的方法优于传统的CCUS技术,具有优越的成本效益和增强的CO2减排效果。此外,由于未反应的二氧化碳仍被捕获在液体吸收剂中,因此不需要与合成气进行额外的分离且可以更容易地控制合成气中氢气与一氧化碳的比例。该研究成果有望为CCUS技术提供高性价比的解决方案。[46]
天气与气候
气温与降水
图表26:近10天全国平均气温距平实况图
资料来源:中央气象台[47],中金公司研究部
图表27:近10天全国降水距平百分率图
资料来源:中央气象台,中金公司研究部
气候灾害预测
图表28:4月9日-4月18日全国低温预测
资料来源:中国气象局国家气候中心[48],中金研究院
说明:图中数据为平均最高气温预测
图表29:4月9日-4月18日全国暴雨预测
资料来源:中国气象局国家气候中心,中金研究院
说明:图中数据为累计降水量预测
[1]详细可参考中金公司研报《“碳”策中国(32):欧盟绿色产业政策呼之欲出 1月12日~2月8日 (2023.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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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详细可参考中金公司研报《风光公用环保周报:理性看待欧盟净零工业法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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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请参考中金公司研究部于2023年4月7日发布的《光伏设备月报:继续关注技术迭代和供给瓶颈环节》
[24]请参考中金公司研究部于2023年4月3日发布的《新能源月度销量跟踪:3月需求弱复苏,期待4月车展及新车上市》
[25]请参考中金公司研究部于2023年3月28日发布的《新能源车月度观察:中美欧销量齐升,3月排产小幅回升》
[26]请参考中金公司研究部于2023年3月19日发布的《风光公用环保周报:理性看待欧盟净零工业法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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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债券全称中包含绿色或碳中和、债券简称中包含G,或经绿色债券认证机构认证的个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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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中央气象台
[48]中国气象局国家气候中心
文章来源
2023年4月13日已经发布的《“碳”策中国(36):欧盟绿色产业政策细则探究 3月23日~4月12日》
张巍瀚 联系人 SAC 执证编号:S0080122010112;SFC CE Ref:BSV497
蒋姝睿 联系人 SAC 执证编号:S0080122070046
陈济 联系人 SAC 执证编号:S0080122080381
刘刚,CFA 分析员 SAC 执证编号:S0080512030003;SFC CE Ref:AVH867
法律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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