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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Unity新规是否涉嫌垄断?该如何维权? | 一周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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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当前小伙伴们对“unitypersonal”大致比较注重,同学们都需要分析一些“unitypersonal”的相关内容。那么小编在网摘上汇集了一些有关“unitypersonal””的相关文章,希望姐妹们能喜欢,你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周说「法」系列文章将搜集当期游戏行业的相关资讯,并以法律角度进行盘点和解读。

Unity调整定价模式,可能涉嫌垄断行为

当地时间9月12日,Unity宣布,从2024年1月1日起,其将向在过去一年内超过最低收入阈值,且终身安装次数阈值的游戏收取Unity“运行费”。

只有达到以下收费门槛,游戏就需要支付“运行费”:

Unity Personal 和 Unity Plus :过去12个月的收入达到或超过20万美元,且达到了20 万次的游戏生命周期内的安装量。

Unity Pro 和 Unity Enterprise:过去12个月的收入达到或超过100万美元,且达到了 100 万次的游戏生命周期内的安装量。

举例来说,如果开发者(Unity Personal用户)的一款游戏在2024年1月1日之前已经取得20万美元营收且下载量超过20 次,则需要缴纳新费用。新费用仅限于1月1日之后进行的下载。如果其在2024 年1月之后安装量仅1次,则其需支付 Unity 20 美分“运行费”。

在执行这种新的收费结构的同时,Unity还取消了更便宜的订阅层,宣布Unity Plus自2023年9月12日起不再对新用户生效。

这意味着开发者将不得不转移到更昂贵的订阅层,Unity Plus订阅费用约为每年400美元,一年之后,以前的Plus用户只能选择支付新的Pro费率,目前该费率每年超过 2000 美元。

诺诚解读:

对于此次Unity加收费用的行为,开发者维权可从以下两个思路开展:

1、主张合同条款无效,不接受变更。

Unity与开发者为年订阅制的软件许可服务合同关系,合同的权利义务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才可达成。对于已缔约的开发者而言,Unity此次增收“运行费”的举动无疑是单方面变更合同实质性内容,这本应需要双方平等协商、重新达成一致。

开发者权益被实质性减损或削弱,即便Unity与开发者之间的授权许可协议中,霸权式地保留「Unity有权单方改变合同、开发者不接受只能终止服务」的条款,但该霸王条款是否有效,有待商榷。

2、申请国内反垄断执法机构介入调查。

根据我国现行《反垄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款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无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

Unity前期以“为爱发光”的形式占据手游引擎市场较大份额,且已上线游戏产品更换引擎的代价并不亚于制作一款新游戏……综合考虑开发者与Unity之间的交易关系、交易量、交易持续时间等其他因素,执法机构可能对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加收人头费”的新费用计算形式和手段,均有增加交易危险的不合理之处,从计算方式来讲,一个未经认证的检测专利,是否能屏蔽盗版下载安装、恶意多次下载安装等明显不利于开发者的行为;从计算手段来讲,Unity的“追踪”行为是否会非法收集游戏经营方数据、玩家数据都是未知的,难以适用“正当理由”脱责。

因此,Unity的收费行为可能将涉嫌垄断行为。

儿童手表上架游戏被处罚15万元

近日,上海市静安区文旅局执法大队在巡查中调查发现,辖区内某公司自2022年3月起便在某儿童手表平台中运营无版号、未接入未成年人防沉迷机制的网络游戏获利。

用户从儿童手表内置应用商店中下载、安装该游戏后,无需使用真实身份信息注册、登录,点击打开就能进行人机练习和联机对战,且可以通过微信扫码支付,购买“人机练习”及“人机对战”的入场券。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构成了运营未经依法审批网络游戏的违法行为。

案发后,当事人立即进行整改,下架涉案游戏,关闭服务器,并对用户进行退款,主动减轻了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区文旅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从轻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人民币15万元的行政处罚。

诺诚解读:

该案是上海市首例涉儿童手表案件,涉及了新的移动终端类型,填补了监管空白。

儿童手表或平板电脑的运营方作为应用商店平台,同样需要对上架应用严格审查运营资质,比如涉及付费内购的版号资质;同时因受众是儿童,手表运营方同样需要落实防沉迷政策,谨慎上架游戏产品,参考部分应用商店作出适龄提示。

另外,未成年人沉迷游戏的监管巡查,已经从常见的手机、电脑终端,衍生到其他可能涉及未成年人的智能终端——未成年人保护的监管力度正在加强。

某公司无版号运营游戏,没收违法所得56元,罚款5000元

2023年9月11日,肇庆某公司因无版号运营游戏,被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6.13元及罚款人民币5000元。

基本情况如下:

该公司在OPPO商店运营无版号的《公主超市达人小游戏》软件,该公司负责人在两次调查询问中,均承认无版号运营游戏获利人民币56.13元的事实,并向执法人员提供曾于2023年5月15日通知“软件商店”下架该游戏的相关资料。

肇庆文化广电旅游总局决定按照《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项第3目:

“从轻行政处罚按照下述规则行使:(三)在违法行为所对应的法定处罚幅度内选择较低幅度处罚。

其中:3.只规定最高罚款数额没有规定最低罚款数额的,按照最高罚款数额的30%以下处罚”的规定予以裁量处罚。

诺诚解读:

该公司获从轻处罚的原因,主要是案发前就已主动申请下架无版号游戏。主动消除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利于在行政机关决定处罚幅度时获得较轻处罚。

原传奇代理商涉传销,被查封冻结1.6亿元

近日,原传奇代理商李某个人,及其实控的米虫科技信息(深圳)有限公司等11家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经了解为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市监局以经营时涉嫌传销之名,向人民法院申请的财产保全,申请查封、冻结资金累计1.64亿元。

从江西省市监局获悉,该案经公安认定不涉刑事,便将线索移交给了市监局。李某已对宜春市市监局做出投诉,认为武汉米虫公司不存在分级返利的情况,不属于传销。宜春市市监局已经受理,并承诺在今年11月1日前办结并进行书面答复。

诺诚解读:

传销活动可概括为三种主要表现形式:“拉人头”式、“收取入门费”式;“团队计酬”式。这三种传销形式均属于行政违法行为,但不一定构成刑事犯罪,区别点在于:

1、“团队计酬”式传销被排除在犯罪之外,该模式系多层次直销也以销售业绩作为计酬标准,包括自身及自己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人员的业绩。

2、“拉人头”和“收取入门费”式传销,本质上是以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下线人员数。其中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组织者、领导者则会触发刑事风险。

根据我国《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传销最本质的特征之一,是层级性的返利,传销,即传递性的返还、奖励销售成果。

也正是这种利润的层级性传递,让上线人员坐享下线人员的资金和业绩,最终导致合法商业模式的异化。

标签: #unityperso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