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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网暴立法可行吗?网络实名与言论自由冲突吗?多位专家热议

南方都市报 108

前言:

现在咱们对“怎样预防网络攻击”大体比较看重,看官们都想要分析一些“怎样预防网络攻击”的相关文章。那么小编在网摘上汇集了一些关于“怎样预防网络攻击””的相关内容,希望你们能喜欢,朋友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10月12日,南都数字经济治理研究中心在北京举办“南都数字经济治理论坛”第12期研讨会,主题为“如何拉开我们与网暴的距离”。恰逢两高一部刚发布最新司法文件《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以此为切入,论坛现场多位来自政府、高校及实务界的与会专家围绕反网暴立法、平台治理、“水军”热搜整顿等话题深入交流探讨。

对于“蹭热度”,组织水军实施网暴的行为怎样予以规制?对于在网暴事件中经常出现的平台热搜推波助澜的情况,法律规制层面如何更进一步?作为网暴治理的关键一环,平台自身如何完善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机制?在论坛圆桌对话中,专家们各抒己见畅所欲言,持续追问探讨“如何筑牢网暴治理的防护网”。

论坛现场。 摄影:莫倩如

谈反网暴立法的必要性

多方争鸣:箭在弦上VS操之过急?

近年来网暴所导致的部分极端事件引发公众高度关注,在《指导意见》出台前后也不断有舆论出现,认为要对网暴加强治理进行严惩,业内呼吁对治理网暴进行专门立法的声音高涨。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 摄影:莫倩如

对于反网络暴力法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态度鲜明:“呼吁尽早出台一部专门的反网暴法!”他高度肯定本次出台的《指导意见》:“治理的目的,就在于保障互联网信任和安全,让理性与人文关怀回归网络环境。这次司法解释算是进了一大步。“论坛现场他进一步解析称,反网暴,就是为了保护来之不易的网络信任和网络安全。真实世界交流中的人身攻击可以选择回避,网络上的暴力却是无孔不入,洪水般的语言暴力信息令受害人无处躲避无力自保,很多极恶性案件由此而来。“如果网络空间的文化土壤成为充斥着戾气和极化思维的垃圾场,连正常人际交流中应有的安全和信任底线都丧失了,那么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再奢谈数字经济也好,信息技术创新也罢,都是空中楼阁。”

赵宏教授发表演讲。

而在赵宏看来,对于网络空间内的风险和言论,网民应有充分的心理预期和预判,“信赖和安全只有在真实的情感链接中才会寻求,网络世界本身就是一个纷繁复杂的言论交流平台,在这个过程中你可能获得多大的赞美,有可能就会接受多少的诋毁。期待在网络世界获得的都是信赖和支持,是不现实的。” 在讨论中,赵宏反复重申刑法的谦抑精神并呼吁避免法律的滥用和对个人生活的过度介入,警惕因治理网暴而导致法律对多数人的暴力。她呼吁,社会各界亟须戒除法律万能主义,“网暴的形成不是一个单纯的法律问题,也不能在解决上完全依赖立法执法。况且不是所有事情诉诸法律就一定能解决。”赵宏表示,网暴专门立法仍不成熟,贸然出台易致罪名滥用,“如果一味想要通过严刑重法对网暴行为进行处罚,依赖重刑主义,也与现代法治社会背道而驰。”

“没有秩序何谈自由?通过立法更严格地遏制网络暴力,不是制约表达自由,而是保护言论自由,才不至于让劣币驱逐良币,真正还网络一个清朗空间。”对不同观点,朱巍则坚定表态,反网暴立法已箭在弦上。

谈平台治理的主体责任

向前一步:在实名制与言论自由间寻求平衡点

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社会治理发展研究部部长李俊慧在发言中,特别强调了夯实网络平台实名制管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当前网络犯罪案件,包括网络暴力违法犯罪行为,不少都涉及犯罪分子利用部分平台实名认证制度漏洞实施的问题,提升实名验证管理要求,有助于特定场景确认使用智能手机或智能应用的真实身份,有助于出现网暴危害事件后,可以快速溯源查明真相,严肃追责量刑,从而推动清朗健康网络空间秩序的构建和维护。”他同时也坦言,如何平衡特定人群权利保障与大多数人使用的便捷性是其中的难点。有鉴于此,李俊慧在论坛重申,呼吁平台能够积极承担主体责任,尤其是大型网络平台应投入更多的技术、资金,过滤具有攻击性和侮辱性的发言,“毕竟平台越大责任越大”。

李俊慧在研讨会现场。摄影/南都记者 莫倩如

“对平台主体责任的定义还需厘清边界。”赵宏的看法则稍有不同。按照国家网信办对治理网暴的现有规定,相较此前的事后监管,如今平台要承担对信息内容的审查责任,在赵宏看来,这不仅将对平台产生巨大的负担影响其健康发展,也极大可能伤及宪法上赋予个人的言论表达自由,“需要平台监管到哪种程度必须找准利益的平衡点。”

“平台在网络内容治理中须承担主体责任,但并非无限责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亦持同样看法,她解析,基于网络暴力界定难、成因复杂等特点,应赋予平台一定的试错容错空间。在充分保障用户权益和网络空间信息内容生态秩序的基础上,应最大限度保护互联网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在网络暴力事件处置中,不宜唯结果论,应综合考察平台是否已经采取合理的措施、建立有效的防范治理和拦截保护机制,评估平台是否已经履行主体责任。”

谈网暴规制关键节点

建议严惩平台恶意导流、推热搜

在此前杭州女子取快递被偷拍造谣出轨案中,杭州女子被造谣经网络传播后,微博话题“被造谣出轨女子至今找不到工作”的阅读量达数亿次,网暴导致当事人一度“社会性死亡”。

圆桌对话中,刘晓春也特别提及了社交媒体平台上的热搜、话题版块对流量引导的功能,以及这些功能如何可能引发网暴。

刘晓春发言中。摄影/南都记者 莫倩如

“虽然每个人都可以发言,但并不是所有人都是理性的,特定社区的导向性很强。平台作为商业机构,对自身社区文化建设是有一定的控制力的,在这个层面,平台可以做更多的事,比如平台公约内明确的社区文化氛围引导,帮助过滤情绪化、攻击性的言论,对特定人群的保障和审核保护权重的倾斜,又比如在热搜榜对网暴专门进行观测控制。”她建议,平台根据各自社区的特点建立相应的风险预案,加强特定群体的引导和素养培育。通过事先的防范措施和观测,有能力识别到网暴事件可能发生发展的关键节点,才能采取更有针对性的短时效内响应处置。

对于网络上“蹭热度”甚至是组织“水军”实施网暴行为,怎么予以规制?

刘晓春表示,在网暴事件中,也存在个别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在未核实基本事实的情况下,直接将事件前因后果强行关联,热榜推流,导致了网暴。鉴于此,刘晓春建议在网暴治理中还需重视一些容易将事件放大的关键节点。如传统媒体的不实报道,自媒体、大V的“带节奏”,推上热搜榜、平台恶意导流等,这些环节的推波助澜,往往会将催生网暴或将网暴进一步放大,应将此作为网暴治理的关键节点与关键抓手,在必要情况下也应考虑追究相关平台、媒体、自媒体的法律责任。

对此,朱巍深有同感:“正是平台算法推荐赋予了特殊的推荐机制,登上平台热搜,就能裹挟放大片面的声量,成为网络暴力真正的爆发点。平台的热搜设置、算法机制谁说了算,这也是应该重点治理的。”

他向南都记者表示,此前国家网信办发布过“自媒体”的13条管理规定,对自媒体的内容、标记、引用等有明确要求;新规中则明确:如果发现平台有蹭热度组织“水军”的,那么过程中平台增加的粉丝是要直接删除的,而且3个月内对平台功能管制,这在新规以前是没有的,也是一个对违规平台释放的铁拳整顿信号。

谈网暴案侵权取证难题

政企合力,共建更便捷的网暴信息取证通道

《指导意见》提出,切实矫正“法不责众”的错误倾向,要重点打击恶意发起者、组织者、恶意推波助澜者以及屡教不改者。

“‘两高一部’出台的《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保护主体聚焦在公民或个人主体,带有强烈宣誓性,彰显我们对网络暴力说不、依法惩治违法犯罪的决心,划定网络暴力红线,督促、提醒、引导广大网民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规范和引导各类网络平台加强平台治理。”李俊慧在论坛对话中表示。

李俊慧解析,在网暴个案维权取证的困难阻力很多,侵权的组织者、发布者以及推波助澜者的身份查实难、执法机关案件数量过巨致查实周期过长等等都是难点。对此,一是建议进一步完善网络平台的实名验证管理;二是建议加强顶层设计,探索畅通大型网络平台与司法机关之间的多重信息比对共享渠道机制。

出品:南都数字经济治理研究中心

采写:南都记者 吕虹

摄影记者:南都记者莫倩如

标签: #怎样预防网络攻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