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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网安局相关负责人就“百日行动”新闻发布会内容答记者问

甘肃网警 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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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行动”打击网络违法犯罪

新闻发布会

公安部网安局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9月8日,公安部“喜迎二十大、忠诚保平安”主题新闻发布会在京召开,公安部新闻发言人张明主持。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王瑛玮局长,孙劲峰政委,李彤副局长,孔长青二级巡视员参加发布会。

王瑛玮向公众和媒体通报了全国公安机关扎实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重拳打击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网络违法犯罪取得的成效情况。孙劲峰、李彤、孔长青随后就发布会主题答记者问

近年来,“网络水军”违法犯罪高发,人民群众深受其害。请问,“网络水军”违法犯罪有哪些突出表现形式?公安机关有哪些打击治理的举措?

(网络安全保卫局政委孙劲峰)

答:近年来,自媒体、短视频和直播平台快速兴起,随之而来,出现了造谣引流、舆情敲诈、刷量控评、有偿删帖等各类“网络水军”违法犯罪活动。常见的“网络水军”违法犯罪活动涉及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

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组织开展打击整治“网络水军”专项工作,今年已累计侦办相关案件339起,超过历年的全年侦办案件总数。下面结合打击情况,简要介绍“网络水军”突出表现形式。

一是“网络水军”造谣引流违法犯罪。一些不法分子为吸引流量,赚取平台奖励,利用各类网络热点收割流量,有的为吸引眼球发布虚假信息甚至恶性谣言。如,重庆网民周某为制造热点吸引流量,录制发布视频,谎称自己系新冠病毒患者并发布不当言论,引发网民大量转发,严重扰乱疫情防控管理秩序,被依法刑事拘留。

二是“网络水军”舆情敲诈违法犯罪。一些不法分子开办假冒媒体网站和自媒体账号,以撰写、炒作负面信息相要挟实施敲诈勒索。如,广东公安机关打掉一个专门撰写发布装修公司负面信息并实施敲诈勒索的“网络水军”犯罪团伙,抓获14名犯罪嫌疑人,查明该团伙在网上发布全国各地50余家装修公司的负面信息,非法牟利50余万元。

三是“网络水军”刷量控评违法犯罪。当前,一些企业、个人盲目追求对其商品和信息的正面内容及转发、点赞数量等流量指标,寻求有偿刷量炒作服务,滋生有偿刷量控评乱象。如,山东公安机关摧毁一个“网络水军”流量造假产业链,打掉相关“网络水军”团伙2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81名,扣押作案手机3000余部,查获操控虚假流量的网络平台68个、网络账号20余万个,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

四是“网络水军”有偿删帖违法犯罪。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非法利益长期提供有偿删除、屏蔽网上负面信息服务,涉及食品、医疗、文娱、电商等多个行业领域,侵犯群众知情权,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如,江苏公安机关打掉一个“网络水军”有偿删帖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5名,查获涉案合同800余份,查明该团伙为30余家企业和50余名明星艺人提供有偿删帖服务,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聚焦“网络水军”突出问题,按照“以打开路、以打促治”的思路,依法严厉对“网络水军”违法犯罪活动持续实施集群打击,全力挤压“网络水军”违法犯罪活动空间,切实维护网络公共秩序。

数据安全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请问,公安机关在数据安全保护,防止公民个人信息“数据泄露”等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

(网络安全保卫局副局长李彤)

答:数据安全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将打好网络数据安全保卫战作为“百日行动”重点工作强力推进。

一是零容忍打击涉数据安全违法犯罪。以铲除源头为目标,坚持依法严打方针,深挖严打非法采集、非法窃取、非法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的团伙、个人,排查整治超范围采集、违规提供出售个人信息的企业,坚决铲除了一批“数据黑企”“行业内鬼”。重拳打击通过勒索病毒、木马程序等黑客攻击手段侵入个人、企业和防御薄弱的政务平台窃取信息数据和公私财物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惩处了一大批黑客人员,对涉数据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高压震慑态势。

二是全方位加强网络安全监督检查。推动建立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并抓好贯彻落实,健全完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并组织制定配套政策和技术标准,指导监督网络运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和技术防护,提高安全防护水平。

每年组织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等开展网络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网络安全问题隐患,监督网络运营者依法履行安全保护责任和义务。健全完善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实时监测、通报预警和应对处置,有力维护了国家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

公安机关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要时刻警惕,不断强化信息安全和个人数据保护意识。广大网络运营者要强化信息系统安全防护能力,及时排查和消除网络安全隐患,切实落实网络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依法履行安全保护责任和义务。

近年来,窃听窃照、偷拍偷窥等违法犯罪活动频发,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请介绍一下“百日行动”期间公安机关打击整治此类违法犯罪的情况?

(网络安全保卫局二级巡视员孔长青)

答: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器材严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与个人隐私,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安全感,扰乱社会秩序,人民群众深恶痛绝。

对此,公安部高度重视,持续组织开展严打行动。2021年9月以来,侦破相关案件25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09名,打掉非法生产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窝点93个,缴获窃听窃照专用器材13.4万件。

“百日行动”期间,公安机关将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违法犯罪活动作为“百日行动”重点工作之一,组建工作专班,开展专项会战和集群战役,侦破了一批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案件,依法惩处了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捣毁了一批非法生产、销售窝点,缴获了一大批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零部件,有力打击了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对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违法犯罪活动严打高压态势,坚决维护社会秩序,切实保障群众居家出行安全。

公安机关在此提醒,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涉嫌违法犯罪,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被法律法规所禁止,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请广大群众使用合法方式保障自身权益,不购买、不转让、不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在工作、生活中注意个人隐私保护。如发现个人隐私被偷拍偷窥传播,要第一时间报警,同时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违法犯罪活动,共同维护良好社会秩序。

网络黑产是众多网络犯罪的“帮凶”。请问,公安机关在打击整治网络黑灰产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

答: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和信息技术的快速更新,利用互联网新技术的新型网络犯罪形式层出不穷,为各类网络犯罪提供支撑的网络黑产相互交织形成复杂生态体系,危害日益突出。

对此,公安机关坚持“生态打击、源头治理”,紧盯物料供应、技术支撑、推广引流、非法资金结算关键环节,采取针对性举措对网络黑产链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取得显著战果。

一是严打物料供应网络黑产。针对为电诈、网络赌博提供银行卡、上网卡、QQ号、微信号、域名等物料的犯罪团伙,持续发起“四断”“四治”等专项行动,“百日行动”期间,成功抓获了一大批卡商、号商、域名服务商等犯罪嫌疑人和行业“内鬼”,查获了一大批“两卡”、网络黑号以及“猫池”、GOIP等设备。如,浙江摧毁一条勾结运营商买卖“空号卡”的特大犯罪链条,查明非法手机卡号500余万个,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

二是严打技术支撑网络黑产。组织严厉打击APP研发、域名防封、服务器托管、手机签名等技术支撑链条,破获了一大批案件,缴获了一大批赌诈网站和APP源码。如,云南打掉一条“域名防封”黑产链条,梳理出域名买卖团伙1600余个,实现对“域名注册商、域名代理商、域名解析商、建站团伙”的全链条打击。

三是严打推广引流网络黑产。组织严厉打击电话推广、短信推广、直播推广、两群推广、地面推广、软文推广、广告联盟等宣传推广链条,破获了一大批案件,依法惩处了一大批违法违规电信运营商和网络运营企业。如,浙江摧毁一条影视推广链条,关停盗版影视网站15个,查获植入网络赌博广告的盗版影视和色情视频40万部,播放量高达5亿余次,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

四是严打非法资金结算网络黑产。组织严厉打击电商购物、话费充值、虚拟货币、空包快递、游戏银商、销卡平台等资金结算链条,打掉了一大批犯罪团伙,摧毁了一大批第四方支付平台和跑分平台。如,福建公安机关侦破一起利用数字人民币洗钱案,查扣资金近1亿元。

公安机关将持续保持对网络黑产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切实维护网络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

公安机关在此提醒:网络黑产犯罪形式复杂,广大群众要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警惕,自觉抵制网络黑产,切勿因小利铤而走险。一旦发现网络黑产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正告不法人员,实施网络黑产违法犯罪,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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