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目前兄弟们对“超越概率计算公式”大致比较关切,同学们都需要剖析一些“超越概率计算公式”的相关文章。那么小编也在网摘上收集了一些对于“超越概率计算公式””的相关知识,希望姐妹们能喜欢,小伙伴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GB 50023-2009
1.0.5 不同后续使用年限的现有建筑,其抗震鉴定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后续使用年限30年的建筑(简称A类建筑),应采用本标准各章规定的A类建筑抗震鉴定方法。
2 后续使用年限40年的建筑(简称B类建筑),应采用本标准各章规定的B类建筑抗震鉴定方法。
3 后续使用年限50年的建筑(简称C类建筑),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要求进行抗震鉴定。
【条文说明】 本 标准对于后续使用年限30年的建筑,简称A类建筑,通常指在89版规范正式执行前设计建造的房屋(各地执行89规范的时间可能不同,一般不晚于1993年 7月1日)。其鉴定要求,基本保持本标准95版的有关规定,主要增加7度(0.15g)和8度(0.30g)的相关内容,但对设防类别为乙类的建筑,有较 明显的提高。
本标准对于后续使用年限40年的建筑,简称B类建筑,通常指在89版设计规范正式执行后,2001版设计规范正式执行前设计 建造的房屋(各地执行2001版规范的时间,一般不晚于2003年1月1日)。其鉴定要求,基本按照89版抗震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从鉴定的角度加以归 纳、整理。其中,凡现行规范比89版规范放松的要求,也反映到条文中。对于按89规范系列设计建造的现有建筑,由于本地区提高设防烈度或建筑抗震设防类别 提高而进行抗震鉴定时,参照国际标准《结构可靠性总原则》ISO 2394的规定,当“出于经济理由”选择40年的后续使用年限确有困难时,允许略少于40年。
对于后续使用年限50年的建筑,简称C类建筑,其鉴定要求,完全采用现行设计规范(当时指采用2001版抗规)的有关要求,本标准不重复规定。
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 GB 55021-2021
5.1.3既有建筑的抗震鉴定,根据后续工作年限应分为三类:后续工作年限为30年以内(含30年)的建筑,简称A类建筑;后续工作年限为30年以上40年以内(含40年)的建筑,简称B类建筑;后续工作年限为40年以上50年以内(含50年)的建筑,简称C类建筑。
【条文说明】5.1.2-5.1.4鉴于既有建筑需要鉴定和加固的数量很大,情况又十分复杂,如结构类型不同、建造年代不同、设计时所采用的设计规范、地震动区划图的版本不同、施工质量不同、使用者的维护不同,投资方也不同,导致彼此的抗震能力有很大的不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和处理,使之在现有的经济技术条件下分别达到最大可能达到的抗震防灾要求按照国务院《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结构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注明工程合理工作年限对于鉴定和加固,则应确定合理的后续工作年限。
后续工作年限的选择,不应低于剩余设计工作年限,并鼓励采用更长的后续工作年限:根据后续工作年限,将既有建筑划分为A、B、C三类建筑;从后续工作年限内具有相同的超越概率的角度出发,针对A、B、C三类建筑提出相应的抗震鉴定标准,并鼓励有条件时应采用更高的标准,尽可能提高既有建筑的抗震能力。
通规实施后后续使用年限划分
通用规范规定后续工作年限仅与原建筑的剩余 工作年限有关,有些不妥,特别是再与建筑类别挂 钩后,存在很大的问题。
规范 GB 50023-2009 对后续工作年限是依据建造年代、原设计标准系列来确定,同时规定了一个最低后续工作年限 30年
(1) 1991 年建造按 89 版抗规设计的房屋。已使用 31 年【距离2022年】, 剩余工作年限 19 年,按通用规范 GB 55021-2021 的规定, 后续工作年限为 30 年, 为 A 类建筑。而按规范 GB 50023-2009 的规定应为 B 类建筑。
(2) 2002 年建造按 01 版抗规设计的房屋。已使用 20 年, 剩余工作年限 30 年,按通用规范 GB 55021-2021 的规定, 后续工作年限为 30 年, 为 A类建筑。而按规范 GB50023-2009 的规定应为 C 类建筑。
(3) 2011 年建造按 10 版抗规设计的房屋。已 使用 11 年,剩余工作年限 39 年,按规范 GB 55021-2021 的规定,后续工作年限为 40 年,为 B 类建 筑。而按规范 GB 50023-2009 的规定应为 C 类建 筑。
【划分标准建议】 既有建筑的后续工作年限应根据建造 年代、原设计标准和剩余工作年限来确定(图 1)。
1、按原设计依据的标准系列进行划分,凡 89 版 抗规实施前建造的房屋一律为 A 类建筑
2、后续工作 年限不少于 30 年, 按 89 版抗规设计建造的房屋一 律为 B 类建筑,后续工作年限不少于 40 年。
3、 对 2000 年以后建造的房屋,虽称为 C 类建筑,但 其后续工作年限应按剩余工作年限来确定, 应注意 的是后续工作年限 30 年的C 类建筑不同于 A 类建 筑,后续工作年限 40 年的 C 类建筑不同于 B 类建 筑, 它们后续工作年限虽相同,但相应的鉴定要求 完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