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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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生命哲学规律体系论述》连载18
第三篇 宇宙规律
3.0、生命精神规律和生命物质规律
3.1、生命精神规律和生命物质规律的诞生
“二”就是宇宙或者金塔中第二层级的两个规律,即:生命精神规律(简称精神规律)和生命物质规律(简称物质规律),属于生命哲学的基本规律。这是历史生命哲学最显著的两个基本特征,也是历史生命哲学独有的两个规律。
这两个规律的基本特征是从现实世界、从人类社会、从宇宙生命中抽取出来的;然后在以往的哲学中找到存在的、合理的、可吸收的,有条件的体系--这就是一元论的唯心观的精神体系和一元论的唯物观的物质体系,在此基础上让二者归位,让天马行空独往独来的主观意愿复原于宇宙生命统一体之中,让二者重回一个统一体或者同一体之家,恢复其绝对的、本来的和真实的关系,即宇宙生命体的两个次级生命体;或者二者化合为绝对的宇宙全体和全体中相对的各个级别层次类别的生命体;或者二者同处于统一体中,互为条件、互为基础和互为依赖的对象,然后相对的存在和概念定义。让它们辩证的不断的在生命固有的、用之不完、取之不尽的自私性的发动机运转下不断地对立、矛盾、斗争、运动和发展。
生命精神和生命物质主要基础内容就是以往哲学的“精神”和“物质”的传统内容,它们有着科学和真理的基因与性质,但现在概念、对象和范畴却完全不一样了。
生命精神和生命物质二者升级为历史生命哲学的生命精神和生命物质,也就是说二者的存在必须有一个前提,这就是生命的统一体,而且必须存在于其内部;没有生命的统一体二者就无法存在,否则就不是一元论而成为二元论。
生命精神和生命物质二者分别得到或者已经有所完整、深化和提高,从规定性走向规律性,并赋予新的性质和新的内涵以及新的意义。唯精神者和唯物质者在哲学上以往就是两大你死我活的派别或者路线,充满了火药味,理论上无法统一于一个哲学体系之内,信奉的真理坚决对立,信奉的实践坚决分裂,信奉的本原截然不同等等。
这种现象和问题的存在严重的阻碍了人类思想的进步,严重的阻碍了知识、科学和真理的发现或者出现,严重的阻碍了哲学自身的发展;已成为人类思想进一步解放或者人类社会前进的束缚和羁绊,使人们的思想处于一种不清晰或者混乱的状态。
他们实质性的错误就是没有认识到世界的生命性,没有认识到宇宙的生命性,没有认识到世界的万事万物就是各个不同级别不同层次的生命。只有历史生命哲学发现了这一世界、宇宙的本质,发现了宇宙生命金字塔,发现了哲学的“统一性”或者“同一性”问题在于宇宙生命的这一太极真理。
并且,在发现这一哲学基石本质问题的同时,进一步发现了特殊性或者个性的生命个体是由精神和物质化合组成的,即:生命精神和生命物质化合组成的。
所以,生命精神和生命物质有两个身份,一是存在于生命统一体之中,成为生命的内容和形式,成为生命体运动的两个基本方面,即生命“一体两面”的存在。这个统一体就是宇宙整体,就是金塔体系以及它们内部的部分,就是各个级别、层次、类别生命体和个体。二是被我们重新从宇宙生命统一体中提取出来成为抽象的概念,成为知识、科学和真理,成为历史生命哲学的重要内容,即思维存在。
以往哲学的生命精神和生命物质概念建立的错误在于:没有发现宇宙的生命性,没有遵循从生命统一体中提取的路径或者方法;但它们具体的内容站在各自的立场上,以自我的主体为整体,暂时的、有条件的和相对的是正确的。即站在生命精神的角度,唯心派坚持的精神以及精神各个层次的概念,现在置于生命哲学是正确的;站在生命物质的角度,唯物派坚持的物质以及物质各个层次的概念,现在置于历史生命哲学是正确的。
所以,它们两大体系再加以改造的情况下,必须坚持和运用,加大、加重和扩展构成历史生命哲学的立体框架和内容体系。
就宇宙生命体而言,生命精神和生命物质都是生命体的一级次级生命体,二者的关系首先表现在辨证规律上;其次表现在三大规律上。
从性质上讲,对立统一规律中表现了生命精神和生命物质既对立又统一,谁也无法离开生命统一体,谁也无法离开对方而存在,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渗透,相互纠缠,但又对立又斗争,这就是辨证规律,这就是生命机制,这就是生命原理。
质量互变规律中表现了生命精神和生命物质一方的量变到一定程度,就必然引起和推动另一方的量变,从而达到双方质变,即生命体内容的变化或者质变,生命的变化或者质变。
否定之否定规律中表现了生命精神和生命物质各自的不断的否定。当原有的生命精神、生命的自私性或者生命的欲望满足之后就予以否定,而产生新的生命精神、生命自私性或者生命欲望。生命物质在生命精神的引领和指令下也在不断的否定过去的自己,而产生现在新的自己,或者说生命物质随着生命精神在不断否定现在的自己,而产生未来的自己。 3.2、生命精神规律
生命精神规律是和宇宙生命金字塔规律、生命规律一样,是历史生命哲学原创的一个规律。
生命精神规律是在关于宇宙生命认知范畴,在生命精神和生命物质构成的“一体两面”生命统一体的理论格局(框架)中,相对的一个独立运动的规律(另一个规律是对应的生命物质规律)。即:存在于第五级别人类生命统一体内部,依赖于神经系统相对独立的一个规律。
生命精神规律是关于人之生命精神产生、运动和表现的规律。
3.2.1、生命精神规律基础
生命精神规律就是宇宙生命金字塔第五级别我们人类生命统一体中的神经系统、脑次级生命体,从以人类生命体为代表的宇宙生命中抽取出来的宇宙生命精神的一个基本方面;生命精神的抽象在现实世界,在宇宙中只能存在于宇宙生命,存在于高级生命的神经系统和脑器官,以及类似于高级生命神经系统和脑器官的低级生命的次级生命体上。
无论高级别生命还是低级别生命,生命精神因为生命服务的属性只能由生命自私法则决定,在第五级别人类社会全体中可划分为四个阶段,即安全阶段、物质阶段、性爱阶段和精神阶段。
对于人类社会而言,每个阶段可以叫做每个环节,然后构成人类社会无限发展的一个循环系统;在个体的人类成员生命过程中可划分为四个类型,即安全欲、物质欲、性爱欲和精神欲,或者四个类别层次,即安全自私、物质自私、性爱自私和精神自私。这四个类型或者四个类别层次构成人类生命统一体完整的自私法则之完整内容,在一定的条件下,其中的一个类型为自私法则的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代表着个体自私的主要精神要求和方向,其它作为次要矛盾或者次要方面而存在。当条件发生了改变,其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也随即改变。
因而生命精神亦在不断的发生变化,亦在不断的运动而形成一个相对的过程,从而包含了必然性、规定性和规律性。
我们对生命精神进行分析研究时只能从生命统一体中抽象出来,提取出来。然后,在此基础上生命精神有三个可能情形:作为相对独立的形而上学而存在,这就是唯心的僵死的观点;作为一个运动过程的系统而存在,这就是精神规律的核心;作为一个次级生命体而存在,这就是对立中转换的主次矛盾及其主次方面而存在。
这里必须与自私法则的四个阶段和四个类别区别清楚,这四个阶段和四个类别是人类社会和人类个体成员自私法则完整的内容,其中的关于物质和精神与这里的生命物质和生命精神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生命精神规律揭示的是以人类为宇宙生命代表的生命精神之本质的、必然的,隐性的、看不见的,但又存在的、内在的、思维的、客观的运动过程。这个过程必须经过或者经历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的神经系统(特别是重要的中枢神经)、脑器官的收集、整理、决定、贯彻和落实五个环节,并且的不以任何生命意志为转移的循环运动过程。
我们现在对生命精神规律的认知、抽取,由于科学水平发展的制约,还只能主要的依赖于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所以,生命精神规律主要是针对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而言的。
人类生命体的神经系统是生命精神规律的主要创造者,主要运作着和主要承载者。作为生命统一体的次级生命的神经系统,对调节以生命为中心的生命统一体的系列活动(运动)起主导作用、指挥作用和决定作用。神经系统主要由神经组织化合构成,具体分为“中枢神经”和“周围神经”两大次级系统。
中枢神经次级生命系统是神经系统的主要次级生命系统,相对于人类生命体来说,它起源于两性交媾,当精子进入卵子合二为一诞生“受精卵”生命统一体以后,从一个单细胞不断分化、化合而形成胚胎。在这个基础上,中枢神经系统就由胚胎统一体的外胚层“无中生有”而诞生形成。
在“胚神经”阶段,脊索是胚胎早期纵贯胚胎统一体的中轴,在自私基因作用下,诱导其上方的未分化的外胚层细胞转变为中枢神经次级生命系统的原基。由信息、数据等质变为维度形态,由隐性质变为显性。脊索上方的背部外胚层细胞伸长加厚,形成前宽后窄的神经板;神经板边缘加厚起褶形成神经褶;神经板中央下凹形成神经沟。然后,神经褶向背中线移动,最后合拢形成神经管,神经管的前部化合合作成脑,后部化合合作成脊髓。从这个阶段开始,大脑总的特征是由神经管前部的生长和弯曲决定的。随着大脑皮质的逐渐增大和皮质褶皱的产生,达到了大脑预期的成熟水平。
中枢神经系统又分为位于统一体椎管内的脊髓和位于统一体颅腔内的脑,并由脑神经节、神经索,或者脑和脊髓以及它们之间的连接体化合构成。在中枢神经次级生命系统内大量神经细胞聚集在一起,积极有效的合作,有机地构成网络状形态,或者回路状形态。
生命统一体在此基础上表现出中枢神经反应运动过程的必然性、规定性和规律性,从而相应的反映出生命精神产生运动过程的规定性、必然性,以及完整的规律性。这关键表现在中枢神经的主要功能或者它的五个环节(五个步骤)上:收集(功能的表现是“刺激”)、整理(功能的表现是“传递”)、决定(功能的表现是“储存”,以及“加工信息和产生各种心理活动”)、贯彻(功能的表现是“支配”)和落实(功能的表现是“控制”)的行为过程。
脑是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中枢神经系统的高端次级生命体,是人类生命体中枢神经系统的主要部分,是生命统一体以生命为中心所有行为活动主要调节的次级生命体。它是以人类生命体为代表的宇宙生命结构最复杂、功能极其趋近完美的以高级生命体(生物体)为空间环境的生命体,它是抽象思维,创造生命精神,规定自我自私法则的生命体(器官)。一方面是空间环境生命体的“刺激”、信息、数据等外在和内在基本情况的收集中心、汇总中心、分析中心;另一方面是人类生命统一体心理、潜意识(无意识和前意识)、意识,生命精神和保护与发展生命的自私法则之孕床、生发地、加工地(开发创造地)、根据地,出发地和指挥中心。
脑位于统一体的颅腔内。它分为大脑(端脑)、小脑、间脑、脑干(其又细分为中脑、脑桥和延髓)四个次级生命体。
脑分布着很多由神经细胞化合、合作而成的神经核或者神经中枢,而且还有很多上行的“神经纤维束”和下行的“神经纤维束”,并通过其连接大脑、小脑和脊髓,在维度形态上和生命机能上把中枢神经各次级生命体聚集、联合为一个整体。脑之统一体内部各次级生命体的腔隙(脑室),充满脑脊液。
脑化合、合作的基本生命单位是的神经细胞(神经元)和胶质细胞(归根到底是原子生命体),它(人脑)的神经元数约达10的11次方。大脑皮质(亦称皮层)的神经元约为140亿,一般是6层的结构模式(空间法则、体系法则)。
其中:“感知”从外周传来“刺激”的细胞主要位于第4层(生命规律之第一环节和第二环节:收集和整理);实现加工和将兴奋由一个皮质区传递给另一皮质区的细胞,多半在第2层和第3层(生命规律之第三环节:决定);把传出冲动引向外周的细胞主要在第 5层(生命规律之第四和第五环节:贯彻和落实)。
神经元与神经元之间以电的和化学的方式(其实质性的是原子生命体作用的反应和表现)相互传递(生命活动)信息、数据(无意识、前意识、意识、思想等生命精神或者自私法则的不同层面)。信息、数据的传递与其说是神经元生命统一体不如说是原子生命统一体。因为神经元(神经细胞)是分子、原子的化合体、合作体;因为“电的和化学的方式”归根到底是宇宙生命的行为反应。
每一个神经元通常拥有几百个以至几千个突触联结,人脑的全部突触数约达10^15之多。突触的联结型式是复杂多样的,整个脑是通过这种联结而组成的一个巨大的自我调控(确保生命存在和发展的一系列指导思维、决策决定等),以及自我组织和自我学习的神经网络生命统一体(系统)。正因为如此,才凸显神经系统的高端,以及承载生命精神而成为主宰生命活动中心的可能。
人类生命统一体之次级生命体——脑的主要生命功能(使命和任务)是主宰以主体生命为中心的一切生命物质活动和一切生命精神活动,即生命体(生物体)的一切活动(包括一切物质形态行为活动和意识形态思维活动)。
传统的或者以往只承认脑是产生意识的机构(单位),这样的认识深度远远不够,必须以历史生命哲学关于宇宙生命的认知,确认“人脑”是以人类生命体(生物体)为客观空间环境的人类生命体的一个独特的次级生命统一体,它生存活动于人类生命体所营造的空间环境(空间法则、体系法则)之中,它是一个生命统一体。
因为各种心理、意识现象等,不能机械地定位于脑内各特定的部位,而是一个整体的活动生命统一体,意识是整体的脑生命统一体的机能,巴甫洛夫所创立的条件反射学说,以大量的实验研究证明并从理论上阐述了人的意识是大脑皮质的功能就是很好的佐证。
科学家们揭示出在信息、数据等抽象存在输入大脑皮质的脑活动中,除有传统了解的“特异通路”外,还有经由脑干网状结构的“非特异通路”。后者的作用在于激活大脑皮质,使之处于一定的“兴奋”水平状态,否则大脑皮质便不能对“刺激”发生反应(否则生命精神规律之第一和第二环节的收集和整理则无法完成或者进行)。
同时,位于大脑两半球内的表面和侧脑室深部、丘脑和下丘脑以及一系列其它皮质下结构的边缘系统,在脑活动中也起着不可缺少的作用(没有它们生命精神规律依然是无法完成的)。
它们一定与本能的、遗传的反应有关,一定与自私的基因反应有关,一定与低级别的宇宙生命进化有关,最终一定与原子生命体有关。
这样很确定的说明,大脑皮质与皮下组织的功能活动,是互相联系、互相合作、互相协同、互相肩负使命而完成上一级生命统一体—脑的使命和任务的,从而保证了脑生命统一体的正常生命活动(功能)。
“丘脑”是间脑中最大的“卵圆形灰质核团”,位于第三脑室的两侧,左、右丘脑借灰质团块(称中间块)相连。丘脑是产生意识(包括思维、思想等层级的生命精神或者自私法则)的核心器官,丘脑中先天遗传有一种十分特殊的结构—“丘觉”,丘觉是自身蕴含“意思”(即可理解为信息、数据明朗化的思想、行为活动的方案)并能“发放”(贯彻、落实)“意思”,当丘觉安排、发放“意思”时也就产生了意识。
大脑联络区是“丘觉”发挥作用所必须的空间环境,或者传统所谓的“活动场所”。因为到了这儿,“丘觉”就能够使大脑产生对事物反应的觉知,产生对事物的认识和理解,从而获得“知道”和“明白”等的结果。“丘脑”通过联络纤维将“丘觉”安排支配到大脑联络区,在大脑联络区产生意识。
其实在到达“大脑联络区”之前,“丘觉”很可能已经有了潜意识(无意识和前意识),只是到了这儿(大脑联络区)级别继续升高而发展成为所谓“意识”。
比如:我们随手用手机在户外拍摄的一棵树的图像转换成信号,经过手机的智能程序(处理器)处理,就把树的影像储存在手机的图库中,然后打开则显示在手机屏上,但手机无法知道这是一棵树,便不能产生“树”的意识。我们人类的眼睛如同手机的相机,可以将“树”转换成信息、数据传递到大脑,大脑如同手机的处理器,可以对视觉信息、数据进行分析而反映,在大脑联络区显示这棵树,但还不能产生“树”的意识。对“树”的意识是丘脑安排的,是丘脑告诉大脑的。丘脑合成“树”的丘觉并安排到大脑联络区,“告诉”大脑这是一棵树,大脑产生对“树”的觉知,于是便产生了对“树”的意识。
由此看到生命精神“意识”层面的出现已经进入第三环节—“决定”,并在“储存”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决定”环节的后半部分生命精神发展上升到“意识”的层面。
我们日常用眼睛看到外界的事物很多,但眼睛不能把看到的各种事物皆区分开来。只有通过视神经将所有看到的事物全部转化为信息、数据(其它的神经都是如此),再传递到大脑枕叶,然后大脑枕叶针对这些信号进行分析、归类,将各个事物分离出来,每个事物用一个样本来表示。
通过大脑的“分析”、“归类”等活动(这其实就是第二环节—“整理”的工作)达到获取“样本”(实际就是就是完整的情况,便于“储存”,以利“加工”)的目的,这就是激活“丘觉”所携带信息、数据提升、达到、进入意识(其具体内容可能就是应对方案等,是对“储存”加工以后形成的)门槛的过程。
如果不加归类、综合、总结的信息、数据激活“丘觉”统一体的生命活动,只能引起意识的紊乱,“决定”环节就要出问题,无法完成“储存”和“加工”的任务,无法输出活动行为所需要的应对方案,从而无法进行第四和第五两个环节的“贯彻”和“落实”工作。
大脑经过舍弃无用信息、数据,填补有用信息、数据,放大主要信息、数据,简化次要信息、数据等多种形式的分析,获得一个有价值的完整信息、数据,这个信息、数据与传入信息、数据相匹配(这些都是“整理”环节的工作),激活“丘觉”产生清晰、明确的意识(“决定”环节的工作)。
丘脑、大脑额叶、纹状体、小脑都与生命统一体的运动有关,各自严格分工,密切合作,共同完成运动的意向、计划、方案(这些皆归于“决定”的环节),控制(归于“贯彻”的环节)和执行(归于“落实”的环节)。
大脑(端脑)主要包括左、右大脑半球,是中枢神经系统的最高级部分。人类的大脑是在长期的生命统一体存在和发展之进化过程中逐渐完善起来的思维和意识的器官。
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以“人脑”为研究对象的脑科学,充分运用病历心理学、生物物理学、生物化学、生理心理学,以及控制论、系统论、生物信息论、基因论等多学科、多领域的综合研究,已经取得一定认知。但在形成潜意识(无意识和前意识)、意识、思想等生命精神或者自私法则的脑机制(原理)客观、科学和完整方面的揭示还有很大的距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一方面是由于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的制约,另一方面与正确的哲学思想指导有十分重要的关系。
这个正确的哲学思想就是历史生命哲学,就是宇宙生命金字塔及其规律,就是把原子生命体和人类生命体放在同一属性—宇宙生命的属性去认知。把原子生命体、无机物生命体、有机物生命体和细胞生命体(神经细胞)放在一起,拉直去研究,去寻找它的运动性、连续性和联系性,这样一定能取得较好突破和较好成果。因为,无论脑如何的行为活动,神经细胞如何的行为活动归根到底都是原子生命体在脑空间的行为活动。
形成条件反射的基本条件就是无关刺激与非条件刺激在时间上的结合,任何无关刺激与非条件刺激结合应用,都可以形成条件反射。比较复杂的条件反射就是操作式条件反射。通常情况下,任何一个能为人类生命统一体所感觉的动因皆可作为条件刺激,而且在所有的非条件刺激的基础上都可建立条件反射。
条件反射建立之后,如果反复应用条件刺激而不给予非条件刺激强化,条件反射就会逐渐减弱,最后完全消退。巴甫洛夫认为,条件反射的消退是由于在不强化的条件下,原来引起的某种条件刺激,转化成为引起“中枢”发生抑制的刺激。一句话,客观环境生命体的“刺激”发生了转化,主观生命体的“中枢神经”的反应也随之发生转化。条件反射消退的完整过程,全面的揭示和反映了生命精神规律的五个环节。
在人同样可以用光、声、嗅、味、触等感觉刺激作为信号来形成条件反射,这种信号直接作用于眼、耳、鼻、舌、身等感受(感觉)器官,都是现实具体的信号。此外,抽象的语词也可以代替具体的信号而引起条件反射反应。这实际上是“耳”和“意”(中枢神经)相结合的条件反射,是两种不同“刺激”先后有序紧密结合而综合的反应。
空间环境生命体通过对外感觉器官的“刺激”而进入大脑的信息、数据量很大,但大约只仅有1%的能被较长期地贮存记忆,而大部分却被遗忘。能被长时间“储存”(即是所谓的“记忆”)的信息、数据都是对生命统一体有重要作用和反复“刺激”的信息、数据。这说明“中枢神经”次级生命体对信息、数据的“储存”(收集、整理)过程中必然包含着对信息、数据的选择和遗忘两方面辩证的生命机制(工作原理)。
感觉性记忆和第一级记忆主要是神经元生理活动的功能表现。神经元活动具有一定的后作用,在刺激作用过去以后,活动仍存留一定时间,这是记忆的最简单的形式,感觉性记忆的机制可能属于这一类。在神经系统中,神经元之间形成许多环路联系,环路的连续活动也是记忆的一种形式,第一级记忆的机制可能属于这一类。这就是生命精神规律第一环节—“收集”的存在和表现。例如,海马环路的活动就与第一级记忆的保持以及第一级记忆转入第二级记忆有关。
对突触传递过程的变化,实际就是精神规律第二环节—“整理”不断进行、加深的过程变化。
科学工作者在海兔(一种海洋软体动物)的缩鳃反射的研究中发现:“习惯化”的发生是由于突触“传递”(“传递”的过程就是汇合的过程,综合的过程,整理的过程)出现了改变,突触前末梢的递质释放量减少导致突触后电位(电位即是电势。静电场的标势就是电势或者静电势。在电场中,某点电荷的电势能跟它所带的电荷量之比,则为这点的电势。电势是从能量角度上描述电场的物理量;电场强度则是从力的角度描述电场。电势差能在闭合电路中产生电流)减少,从而使反射反应逐渐减弱;敏感化的机制是突触传递效能的增强,突触前末梢的递质释放量增加。
有人在麻醉兔中,记录海马齿状回颗粒细胞的电活动观察到:如先以一串“电脉冲”刺激海马的传入纤维(前穿质纤维),再用单个电刺激来测试颗粒细胞电活动改变,则兴奋性突触后电位和锋电位波幅增大,锋电位的潜伏期缩短。充分说明了“传入”、“记忆”和“整理”与原子生命体的活动行为密不可分。
人类生命体较长时性的记忆(储存或者整理)必然与脑生命统一体空间内各次级生命体活动有关,尤其是蛋白质有机物生命体的化合、合成有关。生命统一体的第二级记忆可能与这一类机制关系较大。
中枢递质与学习记忆活动也有关。
大脑的两半球间有横行的神经纤维相联系,其中大脑皮层(大脑皮质)是表面的一层“灰质”—神经细胞的细胞体聚集、合作的统一体。
人类的大脑皮层最为发达,是思维(思考、分析、综合基础上,创新,提出应对方案)的器官,是“决定”环节主要使命担当者,主导生命统一体内部空间一切活动过程,并调节生命统一体与空间环境生命体的平衡,以确保主体生命最大化的存在和发展,所以“大脑皮层”是高级神经活动相对重要的次级生命统一体,保障了生命精神规律核心环节—“决定”产生和形成。
小脑生命统一体主要使命和任务(功能)是以生命为中心,根据收集、整理的情况(信息、数据),即时加工、制作出相应的方案(决定)协调各骨胳肌的运动,维持和调节肌肉相关的紧张,始终如一的保持生命统一体的平衡,以及其它的生命活动行为的指导思想和要求。
脑干中有许多重要神经中枢,如心血管运动中枢、呼吸中枢、吞咽中枢,以及视、听和平衡,等等反射中枢。生命统一体通过这些中枢控制和维持着最有利于生命的活动行为。
脑神经共12对,分别连接着脑的不同部位,并由颅底的孔裂出入颅腔。这些神经主要分布于头面部,其中迷走神经还分布到胸腹腔内脏器官。
按所含主要纤维的成分和功能的不同,可把脑神经分为三类:一类是感觉神经,包括嗅、视和位听神经;另一类是运动神经,包括动眼、滑车、展、副和舌下神经;再一类是混合神经,包括三叉、面、舌咽和迷走神经。
在一些感觉性神经内,含有传出纤维(即“贯彻”和“落实”两个环节的通道)。许多运动性神经内,含有传入纤维(即“收集”和“整理”两个环节的通道)。脑神经的运动纤维,由脑内运动神经核发出的轴突构成;感觉纤维是由脑神经节内的感觉神经元的周围突构成,其中枢突与脑干内的感觉神经元形成突触。
总体来说,围绕人类生命统一体的存在和发展这个中心,脑有三个相对使命和任务(功能)系统:
一个对于生命体(生物体)来讲是处于潜意识(无意识和前意识)、意识状态层次情况下,在生命精神方面调节生命体精神层面的紧张度或者觉醒状态的联合区,严格来说这一“联合区”承载的是“决定”、“贯彻”和“落实”环节的工作过程,只是生命统一体内部的,外在没有明显的活动行为表现。
另一个是接受、加工和保存来自外部信息的联合区。这里的“接受、加工和保存”是“收集”和“整理”两个环节的具体表现。
再一个是制定程序,调节和控制生命统一体心理活动的联合区。这个“制定程序”就是第三个环节—“决定”;“调节和控制”就是第四、第五个环节—“贯穿”和“落实”。
宇宙生命的“神经系统”经过137亿年,随着从原子,从无机物生命体到人类生命体的发展其进化的越来越复杂,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在500万年—300万年中,“神经系统”在进化过程中,结构(空间法则、体系法则)随着人类生存活动的发展变得愈来愈复杂,对生命统一体的生存,对人性(生命自私法则)释放和满足显示出愈来愈重要和高级的作用。
作为代表宇宙生命“神经系统”发展水平的“人脑”是高度进化,高度完善的“人”之统一体内部空间环境的一个次级生命统一体(组织),接受和处理来自生命统一体(生物体)内、外环境的刺激、电脉冲和电位(电势)差,信息、数据,不仅根据这些基本情况,通过调控保持生命统一体内环境的稳定,而且指导自身行动,达到适应客观环境生命体,和作出有利于生命统一体自下而上的反应。为此,脑对传入的各种基本情况(信息等)必须进行适当的处理,并拿出相对的对策(策略)。
这里的“接受”和“处理”两个步骤的工作,即是第一环节“收集”和第二环节“整理”的工作。“收集”主要是外周神经系统布满生命统一体(全身)外表和空间环境接触的各系统、各器官、各组织、各细胞、各分子和各原子的工作,即各神经末梢“接收”“刺激”的工作;“处理”则是“整理”的环节,则含有神经末梢各原子生命体到分子生命体,到细胞生命体,到组织生命体、器官生命体和系统生命体不断汇合、汇总的过程,为下一环节“决定”做好准备。
完成这些基本情况(刺激、电脉冲、电位差,信息、数据等)处理是生命体(生物体)赋予次级生命体脑的主要功能和任务。人脑为了有效地处理内外基本情况(信息、数据等),把加工任务集中到大脑皮层等,然后把不同类的基本情况(信息等)作综合处理。皮层化使人脑具有强大的信息处理能力。
这里的“加工”的工作则是第三环节“决定”的工作。
脑是处于生命体(生物体)之特殊空间环境的次级生命体,它的整体结构(空间法则、体系法则)就是为有效收集(属于“收集”环节的过程)信息、数据并作精巧的综合处理(属于“整理”环节的过程)。各种感官,成为专门收集相对应的各类信息、数据的机构(相对的次级生命统一体)。
各种感官由“感受器”将反映不同类型的环境信息的物理或者化学信号(即化合构成的客观空间环境生命体的信号)转换成神经“电脉冲”信号(即在短暂时间间隔内发生突变或跃变的电压或电流信号)。这种统一的“电信号”(由此可见离不开原子生命体的反应,而且是基础的反应)传入中枢,为进行信息、数据的综合处理准备了条件。
脑能较快形成信息处理能力与应付可能出现的新情况两方面的需要。因此,人脑是一个特殊的生存在人类生命体(生物体)空间环境中的一个次级生命体(传统称作“信息处理机器”),它能在使用中(以生命为中心的生存活动中)不断提高其“处理”(这里的“处理”是广义的,在含有“整理”环节的同时,更主要的含有“决定”的环节,甚或含有全体五个环节在内)能力,并在部分受损坏时,用小的改动而保持一定的工作能力(多么精巧的生命)。
3.2.2、生命精神规律构成
我们对生命精神规律基础存在予以总结,即可得出全体的循环规律,这个规律由基本的收集、整理、决定、贯彻和落实五个环节构成。这五个环节对神经系统来说,就是富有程序和逻辑的必然性的、规定性的和规律性的活动行为的反应。
神经系统生命统一体的一切行为活动反应都是以“反射”方式来实现的,也就是说生命统一体对内、外环境的刺激以250公里/小时的速度(最快时速度大约100米/妙)向上传输,反过来神经传递大脑的命令大约以千分之一妙的速度进行。即就是说生命规律的五个环节皆是以“反射”的方式实现的。
反射分为非条件反射和条件反射两种。执行反射的全部结构称为反射弧。反射弧的全程行为活动,由它的感受器、感觉神经元(传入神经元)、神经中枢(中间神经元)、传出神经元(运动神经元)和效应器五个次级生命体不同分工和相应的使命所承载、所反映。
反射弧全程行为活动的五个阶段或者五个环节及其工作所对应就是生命精神规律的五个环节及其工作。
在此基础上,我们全体、系统展开生命精神规律“收集、整理、决定、贯穿和落实”五个环节的构建论述。
第一环节—收集。感受器即感觉神经元周围突起的末梢。它接受刺激开始完成“收集”环节的工作任务,进入生命精神规律五个环节之第一环节或者第一步,并为把刺激转化为神经冲动进入“整理”的环节做好准备。
一种感受器只能感受某种特定的刺激(如冷或热),所以感受器的构造是多种多样的,这是它们特殊性所在。它们的普遍性是具有共同(共性)的运动(活动)特征:一个是每一种感受器均有其适宜刺激;二个是每一个感受器均有发生兴奋所需的最低刺激强度;三个是每一个感受器均为换能器(感受器所指各种感觉器官,一般是神经组织末梢的特殊结构,能将外界的各种物理、化学、机械能量转化为生物能量,即神经的兴奋活动变化—神经冲动);四个是每一个感受器均有适应现象(当某一恒定强度的刺激持续作用于一个感受器时,感觉神经纤维上动作电位的频率会逐渐降低)。
化合构成反射弧的神经元数目越多,通过的突触及经调整的信息也就越趋向复杂和完善,这是宇宙生命从低级向高级发展所不可逆转的一个趋势,现在这个发展水平代表着现阶段人类级别生命体现状,也代表着宇宙生命发展的现状。
反射弧的第一个环节,是感觉神经元周围突的末梢装置,来自客观环境生命体或者生命统一体内部次级生命体并为感受器所感受的“刺激”,在其中转变为生命过程,转变为信息、数据的过程,再继而转变为潜意识(无意识、前意识)的过程,随后可能进一步转变为意识的过程,为最后转变为思维等生命精神或者自私法则创造条件,打下基础。
由此看来,这个“末梢装置”基本的和起码的承担着“收集”环节的工作任务,起着链接客观环境生命体和主观空间环境生命体(主体生命统一体)的作用。
“收集”是生命精神规律的基础环节,是起步环节。它首先是人类生命体一个层次的次级生命体神经元生命体,不!是神经元细胞的有机物、无机物、原子次级生命体,代表生命统一体和空间环境生命体发生联系时,即以自我为主体而运动的统一体和空间环境组成的生命体的联系时,受到、收到“刺激”而接受的和外界生命体联系在一起的某种“冲动”、“兴奋”所承载的信息、数据等,然后各原子生命体传送到无机物生命体、有机物生命体、到神经元生命体(细胞生命体)、神经组织、神经器官直至神经中枢、脑器官中……。
这里必须明确:一是这个“传送”始终是在神经系统中进行;二是这个“传送”实质就是逐级上报的过程,或者就是从低级向高级上报的过程;三是这个“传送”就是逐级收拢、汇总的过程;四是“传送”的过程就是逐级保持记忆的存储过程;五是从原子开始到中枢神经。
第二环节—整理。感觉神经元(传入神经元)在感受器完成或者进行第一环节—“收集”信息、数据的基础上进入生命精神规律第二环节—“整理”。也就是说,感觉神经元(传入神经元)就是将信息、数据边汇合、边汇总、边整理、边上传,这个过程可能就是由原子到分子,到细胞,到组织,到器官,到系统,最后到神经中枢(中间神经元)。这里应该以历史生命哲学为指导,神经系统应以原子生命体为基本结构和功能单位(当然,这是一种逻辑推理),而不是传统的认为神经元(神经细胞)是神经系统最基本的结构和功能单位。
“整理”第二个环节有三个次环节:
“整理”是继续的加工、提炼第一个环节收集到的外界空间生命的信息、数据等情况;“整理”是整理以自我为对象的主体生命体内部各层次次级生命体之间运动联系的信息、数据等情况;“整理”是将以上的外在的和内在的两种信息、数据等情况综合整理,合二为一,形成一个综合的信息、数据等情况。即:总结报告。这个总结报告相当于我们平时的调研材料,对于信息、数据等情况已有了判断和明晰的分类,做好准备呈送给下一个环节。
第三环节—决定。神经中枢(中间神经元)是处于传入神经元和传出神经元之间的一个多个神经元集合群体,是一个十分关键和重要的神经次级生命统一体,处于生命精神的形成(包括收集和整理两个环节)和生命精神的作用(包括贯彻和落实两个环节)之中间位置,它可把各种信息、数据贮存起来,经过多次分折、综合,制定相应的方案,拿出相应的对策,然后下达做出反应交给传出神经元(运动神经元)。
人类大脑皮质的思维活动,可能是通过大量中间神经元极为复杂的反射活动而完成的。这里的全体过程皆是第三环节—“决定”的过程。也就是说“决定”环节有两个工作,即尽可能完整储存和制造出对应方案。当储存的信息、数据是新情况、新问题时,这里必然的充满思维、创造和创新的过程
“决定”是生命精神规律五个环节的中心环节,也是转折的环节。它把第二个环节“整理”总结报告的判断和明晰的分类进一步的确认以后,提纯凝练、突出重点、明确目标,是潜意识成为意识,以自私法则为总原则,为总要求,趋利避害,明确利己、护己、为己的指导思想,经过中枢神经、脑次级生命体做出决定,形成反应、确定生命自私类别层次以及应对和响应的举措,编制规划,做出决定,确定行动纲领,采取办法,提出方案,即应对方案或者实施方案;再在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做出下达传达的决定。
“决定”环节的“决定”过程有三个次环节:一个是对提交上来的总结报告认可、确认的决定;二个是生命自私类别层次、应对、实施方案的决定;三个是下达贯彻执行的决定。
第四环节—贯彻。传出神经元(运动神经元)是传导运动冲动的神经元(神经细胞),其胞体化合构成传出神经,把中枢神经系统的“兴奋”、“决定”,应对方案,以及有关要求,或者信息、数据,(严格来说再不是模糊的所谓信息、数据)等,传到各有关系统、有关器官、有关组织、有关细胞、有关分子和有关原子生命体,直到外围部分的神经。
“贯彻”是把做好的决定、实施方案从中枢神经、脑器官开始,沿神经系统,在神经系统内由高级次级生命向低级次级生命下达传送,即依次是各器官、各组织、各神经细胞,直至各原子生命体,或者说返回其它各系统、各器官、各组织,直至神经元、直至原子生命体。这实际上就是决定的执行、下达和分解的过程,它和整理的环节是逆向进行的。
将中枢神经系统发出的应对方案、有关要求等信息、数据,以神经冲动的形式传递到外周(效应器官)的神经,以完成“贯彻”的作用,为下一步“落实”发挥作用,打好基础。如分布于肌肉组织并使之收缩的运动神经就属于传出神经;如从脑和脊髓向肌肉传导冲动的运动神经、传出神经为反射弧的第四组成部分。
第五环节—落实。效应器即取得效果反应的机器。当然这是字面的意思。其较为准确的含义,即是传出神经纤维末梢或者运动神经末梢及其所支配的肌肉或者腺体合二为一的统一体。
这种承接“传出神经元”(运动神经元)所担负等“贯穿”环节的工作,中枢神经向周围“发出”的承载信息、数据类的应对方案、要求等的“传出神经纤维”,最终到达骨骼肌或者内脏的平滑肌或者腺体,以实现支配肌肉或者腺体的行为活动,维护以生命为中心的平衡需要,最终产生作用表现的部位,如肌肉、分泌腺等。
中枢在“决定”环节制作的应对方案等“兴奋”经过“贯彻”环节,再经现在传出神经而到达效应器,使之发生相应的行为活动,如肌肉收缩、腺体分泌等。
“落实”是生命精神或者自私法则见效、外在表现的一个环节。由神经系统先做起,传导、带动其它各生命系统,带动器官、组织、细胞、有机物、无机物、原子各个层次的次级生命体,围绕着决定运动起来,这样以来我们就看到生命体外表的各种行动、行为活动,最终实现决定的规划要求,实现自私性的目的和意愿,实现以自我为对象的主体和以宇宙为对象的客体的统一协调。
由此以来,我们很清楚的看到:“效应器”承载着生命精神规律第五个“落实”环节,是反射弧的末尾的一个环节,是运动(效应)神经元轴突的末梢装置,由中枢经“传出神经元”再传向效应器的“神经冲动”在此发生转变,并传至各种器官、肌肉或腺体,从而以一定的活动表现出来(所以称为效应器)。也就是说,经“贯彻”环节现在到了“落实”环节,并已完成“落实”。 这个“落实”分布到骨骼肌的运动神经末梢(躯体运动神经末梢);分布到内脏的运动神经末梢(内脏运动神经末梢)。
神经末梢向肌纤维“传递”所谓“冲动”(这实际上就是类似信息、数据的应对方案等),是由于神经纤维轴突终端膨大部分释放“化学介质”(即乙酰胆碱分子生命统一体,其必然承载或者内含类似信息、数据的应对方案等),经过裂隙,作用于肌膜,使肌膜产生“膜电位”来完成的。
总之,“效应器”这个相对的生命统一体是“人体”这个生命统一体(生物体)发生反应,表现出行为活动,在最大化获取生命利益(生命自私)的情况下达到和外界(空间环境生命体)融合、适应和和谐,起到一种调节作用。
这五个环节形成了生命精神规律的完整循环,这个循环完成以后就有开始新的、下一个如此的循环。生命精神规律就是这样把内外刺激的信息、数据等情况,经过自私法则的决定,最后变成利己的行动。
脑的主要使命和任务就是在“刺激”、“收集”的基础上,经过神经元一级一级的信息交换传递,完成第二环节“整理”的过程,最后获得一个有意义的“信息集合”,即通过“整理”达到的全体或者完整的信息、数据而进入“储存”,为“加工”打下基础,全面进入“决定”环节的过程。这个过程一方面充满了抽象思维,充满了归纳分析;另一方面充满了生命精神由无到有的发展,充满了生命精神不断的由低级向高级的发展,直至达到成熟的标准,相对形成完整的、阶段的生命自私法则,所以这个过程叫作“样本分析”。由此看来“样本分析”包含了由“收集”之后开始,中间经过“整理”到进入“决定”环节结束。
其实“收集--整理--决定--贯彻--落实”这五个环节可以合并成三个环节,即收集和整理两个环节可以合并统称为化合,决定环节不变,贯彻和落实两个环节可以合并成分解。这样以来就是:化合--决定--分解。这样以来就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理解完整的五个环节运动发展。 生命精神规律循环过程是一个辩证的过程,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其包含着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以及否定之否定规律。
生命精神规律包含着对立统一的本质。生命精神规律五个环节,前两个收集、整理环节就是化合的过程,是由外向内的过程、由客体向主体的过程;后两个贯彻、落实环节就是分解的过程,是由内向外的过程,由主体向客体的过程,二者形成双性的对立。第三个环节也是中介环节或者中间环节,即“决定”就是一个统一体的纽带,让前两个和后两个环节有机的、完整的形成一个循环体系,即生命精神规律的统一体。
生命精神规律包含着量变质变的本质。精神规律第一个环节“收集”之量积累到一定程度,突破度的范畴或者上限,就发生质变,即过渡到第二个阶段“整理”,以此类推,五个环节就是这样不断的从量变到质变,不断的从这一个过渡到那一个,形成不断或者无限的循环。
生命精神规律包含着否定之否定的本质。只有第二个“整理”环节对第一个“收集”环节的否定,第一个环节才能过渡到第二个环节,否则循环的过程还停留在第一个环节,以此类推,各个环节都是如此进行。 生命精神规律本来存在于宇宙生命之中,现在被第五级别我们人类生命体的神经中枢或者脑抽象提取出来,经过思维制作为精神产品。这个精神产品因为本身就是宇宙生命的一部分,因而它不能孤立存在,它必须置于一个循环系统之中。
这个循环系统另外的角度有四个环节,即原材料(客体,即客观空间环境)--加工厂(脑、神经系统)--产品(精神产品或者成果)--应用(客体,即客观空间环境)。
由此看出,没有加工厂(脑、神经系统),就没有精神产品,就没有生命精神,或者说生命精神就无法抽象提取出来而呈现于人类社会,呈现于我们的面前,所以,生命精神和加工厂的神经中枢、脑器官有着密切的无法隔断的关系。
由此看出,由客体“刺激”主体开始,到主体“落实”客体结束,从客体到客体,但中间必须经过“加工厂”和“产品”。
由此看出,“落实”一方面作为一次生命精神活动过程的外在行为标志着相对结束,另一方面作为生命精神内容的对事物的认知、处理、经验等作为抽象的存在而进入“记忆”,到下次遇到这种类似的“刺激”经过决定的环节就可“应用”。
低等脊椎动物生命体的脑较简单,人类生命体和哺乳动物生命体的脑特别发达,说明宇宙生命统一体之脑是随着生命体的升级而升级、发展而发展的。脑生命体中化合分布着很多由神经细胞集中而成的神经核或神经中枢,并有大量上行和下行的神经纤维束通过,连接大脑、小脑和脊髓,在形态上和机能上把中枢神经各部分联系为一个整体。
这个“上行和下行”:一个是保障各个细胞生命体的信息、数据等情况互相交流传递、传送;二个是保障“由外到内和由内到外”信息、数据和情况传递、传送;三个是保障“化合到分解,分解到化合”信息、数据等情况传递、传送。 脑有“调节生命体紧张度或者觉醒状态”的作用,也就说通过调节自身以外的统一体的其它次级生命体,最终达到和实现调节个体生命体全体紧张度或者觉醒状态,这应当是以此次级生命体(脑)为对象的主体和以空间为对象的客观生命体(包括统一体内部的其它次级生命体和统一体外部的空间生命体)发生联系后,在生命统一体内部对其它次级生命体的调节,这应当体现包含在第三环节“决定”以后的第四“贯彻”和第五“落实”环节上。
脑有“接受、加工和保存来自外部的信息”的作用,这应当是“刺激”以后产生的“兴奋”或者“冲动”所包含的信息、数据等情况的接受、加工和保存,是生命精神规律的第一和第二的“收集”和“整理”两个环节的内容,
脑有“制定程序,调节和控制生命活动”的作用。“制定程序”其实就是生命精神规律的第三个环节“决定”,“调节和控制”就是生命精神规律的第四、第五环节,即“贯彻和落实”。 神经系统作为次级生命体,随着生命体的不断进化,结构也变得愈来愈复杂,对生命体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也就是说,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的神经系统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一步一步的、一个层次一个层次的、一个级别一个级别的演绎发展来的;反过来说,高级生命体有神经系统以及脑,那么,低级别的生命体那里一定也有类似的“神经系统”和“脑”,直至原子生命体一定的、肯定的是这样,只不过“差异悬殊”,“面目全非”,我们现在难以接受和承认而已。当然,也包括科学水平发展因素的制约。
总而言之,在宇宙生命的演绎进化中,在金塔体系中,人脑是高度发展了的次级生命体,它的生命力量法则体现在接受和处理来自体内、外环境的信息,并根据这些信息通过调控保持内环境的稳定,并指导自身行动,达到适应环境和作出有利于机体(在由外而内自下而上的基础上)由内而外,自上而下,由生命精神到生命物质(由意识到物质)的反应,这些很好的说明和诠释了生命精神规律及其五个环节的本质存在。
因此,脑对传入的各种信息、数据等情况必须进行适当的处理。信息、数据的处理是脑的主要功能或者使命和任务。人脑为了有效地处理信息、数据,把加工任务集中到大脑皮层等,可以把不同类的信息、数据作以综合处理。大脑皮层使人脑具有强大的信息、数据处理能力,这突出的反映和强调了“决定”环节的依据和重要性。
脑的整体结构就是为有效收集信息、数据并作精巧的综合处理而存在的,各种感官,成为专门收集各类信息、数据的机构。各种感官由感受器将反映不同类型环境信息、数据的“物理”或者“化学”信号,都转换成神经“电脉冲”信号。这种统一的电信号传入中枢,为进行信息、数据的综合处理准备了条件,并最终经中枢处理、转变成了信息、数据等生命精神范畴不同层次的内容,实现了电脉冲信号向生命精神的质变。“中枢”就是如此的神奇,如此默默无闻的为人类生命精神的诞生、形成做出无可替代的重要贡献。
脑能满足较快形成信息、数据处理能力与应付可能出现的新情况两方面的需要。因此,人脑如同电脑一样是一个特殊的信息、数据“处理器”,并能在使用中不断提高其处理能力,在部分受损时,用很小的调整而持续保持一定的工作能力,深刻揭示了生命精神规律的本质和全过程以及赖以存在的基础。 人脑是从低等动物的原始神经组织经过长期的演化发展而来的,人脑达到如此的发展水平,主要在于大脑两半球的不断扩大和复杂化。
大脑两半球的表面积扩大到一定程度,由于颅腔容量的限制而出现沟、回,并逐渐增加其数目。
脑的基本构成单位是神经细胞(神经元)和胶质细胞。人脑的神经元数约达10的11次方之多。
大脑皮质(皮层)的神经元(神经细胞)约为140亿,一般是6层的结构模式。其中,感知从外周传来刺激的细胞主要位于第4层;实现加工和将兴奋由一个皮质区传递给另一皮质区的细胞,多半在第2层和第3层;把传出冲动引向外周的细胞主要在第 5层。
神经元与神经元之间以电的和化学的方式相互传递信息。每一个神经元通常拥有几百个以至几千个突触联结,人脑的全部突触数约达10的15次方之多。
突触的联结型式是复杂多样的,整个脑是通过这种联结而化合组成的一个巨大的自调控、自组织、自学习的神经网络系统统一体。
这些有力的回答了脑为什么有强大的生命精神活动的力量或者力量法则,全面深刻的说明了生命精神规律五个环节存在的科学基础和科学根据。所以,脑的主要生命功能是主宰生命精神活动,制定科学自私方案,维护人类生命体的存在和发展等。 在人类对于自身次级生命体脑的认识过程中,曾经有过把意识看成不是依赖于生命统一体内部的神经系统和脑次级生命体,而是存在于绝对的宇宙,存在于上帝或者佛陀,是一种神秘莫测的东西,不把脑看作是意识的器官、看作意识的生命体、看做意识的发源地、看作意识的加工厂、看作意识的生产者。随着科学的进步和深入,到了十七世纪以后人类才普遍接受和承认“脑是产生意识的机构”。
在此,历史生命哲学必须再次强调和指出:
脑和神经系统一样都是人类生命体的次级生命体,它们生存、活动于特殊的人类生命体空间环境之中,就像我们人类生命体自身、还有动物生命体、植物生命体生存、活动于特殊的地球或者地月系、太阳系特殊的空间环境之中一样。
我们要说清楚脑和意识的关系就必须把客观生命体拿进来置于其中。因为,它们三个是一个链条上的三个环节,只有这样才能构成一个完整的循环统一体,才能把问题讲清楚。这个循环的体系,就是脑、意识、客观生命体三者或者三个环节的关系就是工厂、产品和原材料三者或者三个环节的关系,三个环节缺一不可。所以,脑与意识之间必须有一个中介环节,这就是其产生“刺激”和“冲动”或者“兴奋”的客观生命体。
“意识”是属于精神的某一性质的层次的内容,是生命精神的范畴,所以,脑与意识的关系就是脑与生命精神的关系。巴甫洛夫的条件反射理论,阐述了第五级别我们人类生命体的意识是大脑皮质(皮层)的功能或者力量法则,揭示出在信息、数据等情况输入大脑皮质的脑活动中,除有传统了解的“特异通路”外,还有经由脑干网状结构的“非特异通路”。
后者的作用在于激活大脑皮质,使之处于一定的兴奋水平,否则大脑皮质便不能对刺激发生反应,形成“决定”、“贯彻”和“落实”三个生命精神规律的环节。同时,位于大脑两半球内的表面和侧脑室深部、丘脑和下丘脑以及一系列其它皮质下结构的边缘系统,在脑活动中也起着不可缺少的作用。它们不是可能,而是完全的与本能的或者神经元(神经细胞)生命体的各个层次的次级生命体,即有机物、无机物和原子生命体反应密切相关。 现在对脑器官进行的研究,前所未有的在多个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对脑的机能、脑的作用,或者说脑的空间法则、体系法则和力量法则等有了一定的认识,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为揭示生命精神规律,为阐明脑、客体和精神(意识)三个环节的关系或者循环运动提供一定的生命根据。
但脑生命体机制或者力量法则及其内在原因等等还未得到充分的揭示,这主要表现在:
一个是,深入的层次只到达或者停留在神经细胞生命体的层次,神经细胞为什么有这样的作用或者力量法则没有任何的回答和说明,没有向下继续延伸。我们说,神经细胞之所以能承担这样的使命和任务,就在于它的次级生命体,即有机物生命体、无机物生命体、原子生命体的化合、合作。
二个是,没有确认脑是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的一个次级生命体,脑生命体存在、活动的空间环境就是人类生命体的内部各个其它系统、器官等等所提供的空间环境。
三个是,以上两个问题的存在根本原因是没有正确的哲学思想,即历史生命哲学做指导,没有打通传统的误区,即“生命”和“物质”之间的障碍,没有冲破所谓的生命和非生命的界限。神经细胞之所以有这样的力量法则就在于它的各个层次的次级生命体。
所以脑科学的开展,仅在综合生物物理学、生物化学、生理心理学、病理心理学领域还不够,还应当把控制论、系统论和生物信息学等加以应用。
巴甫洛夫在动物实验中,给狗吃食物会引起唾液分泌,这是非条件(没有条件)反射,是一种自在的反射。因为,第四级别动物生命狗在自私法则的主导下需要去吃食物。给狗以铃声则不会引起唾液分泌,因为,铃声与食物是各自孤立的两个无关的环节,此时的铃声与狗的私欲(物欲)没有必然的关系,这种情况下的铃声就是无关刺激。
但是,如果每次给狗吃食物以前先出现一次铃声,然后再给狗以食物,这样两个环节多次有序联系以后,当铃声一出现,狗就会出现唾液分泌。铃声本来是无关刺激,现在由于多次与食物联系而成为一个必然的程序,成为一个规定过程,具备一定的规律性,成为狗的自私法则(物质自私)的满足不可分割的部分,从而铃声具有了引起狗唾液分泌的作用,即铃声已成为进食(条件刺激)的信号。所以,这时就把铃声称为“信号刺激”或者“条件刺激”,这样的反射就称为“条件反射”。
不难看出,这种条件反射是建立在必然性、规定性和规律性基础之上的,是建立在“听”识(听觉)和“意”识(思维)基础之上的,狗不仅要听到“铃声”,而且要知道“铃声”的“内涵”或者“意思”,它标志着食物的到来。
条件反射对应的应该是非条件反射。条件反射是自为的一个过程;非条件反射是一个自在的过程。这个非条件刺激(食物)必须置于一个链条之中,这就是:食物(非条件刺激)--脑(狗思维体)--唾液(狗的反应行为)三个环节构成的一个循环,如果没有脑(狗的思维体,发生“意”识的存在体),这个食物(非条件刺激)的对象--狗就没有,这个循环就无法进行。
这个“非条件刺激”有两种情况,即“正非条件刺激”和“负非条件刺激”。比如我们人类生命体冬天的时候需要火炉取暖,见到火炉就自然的靠近;在夏天的时候需要避暑,见到火炉就自然的远离。前者就是正非条件刺激;后者就是负非条件刺激。再比如,见到美食和粪便肯定是截然相反的两种结果,这两种结果就是正非条件刺激和负非条件刺激。
可见,形成条件反射的两个基本环节就是无关刺激和非条件刺激,并作为两个环节在一个链条上有序的联系。任何无关刺激与非条件刺激结合应用,都可以形成条件反射。非条件刺激和条件刺激(信号刺激)形成的对象就是客体或者客观空间环境生命体的某一部分,是生命精神规律第一个环节“收集”的基础和条件。
条件反射一方面必须坚守两个环节的程序,即建立在时间上的某一无关刺激和非条件刺激的关系,当然这是相对的;另一方面必须排除两种情况:一个是某一自私法则的环节处于饱和状态下的运动则难以建立该环节的条件反射,另一个是生命体处于疲劳困乏状态下也难于难建立条件反射。
条件反射的本质是无关刺激和非条件刺激的必然性,并在这种必然性的基础上,在“无关刺激”通过“收集”、“整理”两个环节之后到达“决定”环节,脑或者中枢神经次级生命体发生了抽象的联想,想到了非条件刺激的对象(食物),从而再通过“贯彻”和“落实”而在动作行为上出现“唾液”的活动行为。
作为刺激的条件反射有两种信号系统的反应:一个是具体信号(第一信号)系统的反应,即:空间环境(包括人类社会在内)某方面属性,通过用视、听、嗅、味、身的感觉刺激作为信号来形成条件反射,这种信号直接作用于眼、耳、鼻、舌、身等感受装置,都是客体的具体信号。另一个是抽象信号(第二信号),即,抽象的词语(说话和文字表达的语言)或者概念也能代替具体信号而引起条件反射,这种信号直接作用于“意”(中枢神经),或者意识、思维、思想等不同层次的生命精神。由此可见,第二信号(抽象信号)由“意”所引起的条件反射不仅通常情况下的反应属于第二环节“整理”的工作,有时的反应也属于第一环节“收集”的工作。
巴甫洛夫认为:作为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第一信号系统是对第一信号发生反应的大脑皮层功能系统,第二信号系统是对第二信号发生反应的大脑皮层功能系统。其实这两套反应系统就是人类生命体的全体反应系统,就是“六识”反应系统: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和意识。这“六识”之“识”就是一种反应,就是“刺激”,所以“六识”是生命精神规律第一环节“收集”的生命基础和生命存在,其中“意”识更重要的是第二环节“整理”的生命基础和生命存在。
第四级别动物生命体只有一个信号系统,相当于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的第一信号系统,而人类才具有两个信号系统。
第二信号系统的发生与发展是人类生命体区别于动物生命体所在,是人类生命体高级于动物生命体所在,人类生命体能够借助词语(概念)来表达抽象思维。
生命主体为了保护、维持和发展自我的需要,自在的、不自觉的不断的产生的属于自我的欲望。这种自我的欲望潜层次或者深层次的来自于人类生命统一体内最次级的生命--原子生命体。在原子生命体那里,对于原子生命体来说,是明确的、清楚的潜意识或者意识,但对于我们人类来说浑浊的、含糊的,只知道“有”,但到底是什么不知道了。
由于,人类生命体和其内部原子、元素、无机物、有机物等等次级生命体相差层次过多,生命的性质相差悬殊,生命的进化历程相差遥远,所以,这种“有”是不由人类生命体所控制的,对于人类生命体来说是本能的、固有的、自在的、天然的。
这种“有”直至穿越各个层次的次级生命体到了神经细胞,到了中枢神经、脑这里,才从虚空到潜意识,潜意识到意识,是不知道的“有”变成了知道的“有”。由于这种欲望是生命主体的,或者生命自己的,因而是自私的欲望;从而不断的发出自为的、自觉的、理性的自私性的指令,是自我行为、自我现象上产生利己、为己和自私的效果或者结果,最后暴露和抽象出一系列的思想活动。
这个活动是一个一个连续不断的过程,每一个过程都遵循着“自在的欲望--自为的指令--利己的结果。”生命精神自在阶段就是自发的,不由生命体控制和掌握,是不由自主的,是生命体的本性,是生命体的次级生命体原子首先产生的,经过无机物生命体、有机物生命体、细胞生命体等各个层次的次级生命体传递、汇总和提升,到达潜意识的度的上限,或者潜意识量的积累已经饱和,通过各个组织生命体、各个器官生命体到达或者停留于各个系统的层面上的神经系统,为生命主体或者脑的中枢神经最后的整理、综合和归纳做好充分的准备,随时突破潜意识度的上限而发生质变到达或者进入意识的层次或者度的范围。
这个阶段包括生命精神活动的收集和整理两个环节,一个显著特点就是生命精神活动始终处于潜意识(无意识、前意识)时期。
生命精神自为阶段是生命主体非自发的、理性的、思考的和成熟的精神活动过程;生命精神已经从潜意识跨越到有意识而发生质变,脱离了组织、器官各个层次次级生命体,成为完整的准自我生命体或者主体的思想。
这个阶段包括生命精神活动的决定、贯彻和落实的后三个环节,一个显著特点就是精神活动始终处于有意识时期。
这两个阶段是辩证而统一的,同生命精神的五个环节一样构成生命精神的循环过程。生命精神源于自我对象的主体,反映于宇宙生命(包括主体生命和客体生命)、服务于主体生命。
迪帕克•乔普拉的《生命的七大精神法则》让我们掌握存在于宇宙中这种隐蔽而显明的“规则”,这个“规则”不是别的,就是生命精神,就是隐藏于生命空间内部的各层次、各类的次级生命体之中,然后汇聚成自私法则主导的生命精神;是“一体两面”宇宙生命的生命物质对应的生命精神,是抽象的生命内容。
唯物的精神和唯心的精神都是不科学的抽象,非本质的定义。精神只能是宇宙生命的精神,它产生于生命、反映于生命、归结于生命。生命精神存在于有形世界的万事万物或者各个级别层次的宇宙生命中,由隐蔽到彰显,由本质到现象,由内容到形式,由内里到外表,由思维到行为,实现生命精神到生命物质的转化,在此前提和基础之上,实现生命精神规律的循环运动。
历史生命哲学所反映和论述的生命精神主要的、首先的是金塔中第五级别的人类生命精神,次要的、其次的是其它级别层次的生命精神。
其它级别层次的生命精神我们现在还很难描述和反映,我们所能做的只能是演绎、推理和推测,为科学指出一条路径。因为,其它级别层次生命精神我们目前科学水平还无法探测、无法捕作、无从知道、无法描述。但它们一定是有的,比如动物生命体是有的,植物生命体是有的,那么,有机物生命体一定是有的,无机物生命体一定是有的,原子生命体一定是有的。只是,现在我们无从知晓它们的性质和具体内容。如果这些生命体没有生命精神,那么,第三级别的植物生命体、第四级别的动物生命体也是没有的,故而我们高级的人类生命体也是没有的。
正因为它们低级别生命精神的存在,它们才逐级传导到、传导给我们高级别的人类生命体,首先成为我们人类生命体的潜意识,然后到达意识,再到生命精神其它各高级层次。
生命精神对于宇宙生命体或者无数总星系而言而作为对象是绝对的,是永恒的,而且是最大坐标或者整体的生命精神,是太极的生命精神,是金塔的生命精神,是绝对的生命精神。金塔的生命精神包含了所有的生命精神,但最高级的、最有代表的、最典型的生命精神还是我们人类的生命精神。精神规律产生、源于或者依赖于相对的两个生命统一体:一个是以自我生命为对象的主体;二个是以宇宙生命为对象的客体。前者有产生或者生产、抽象生命精神规律的中枢神经生命体,后者则存在于各个体之中,通过抽象和归纳可以得出他们(它们)总体的存在。
这是因为人类神经系统生命体有着特殊的生命力量等法则或者功能的存在。
首先它是由神经细胞(神经元)作为基本结构和功能单位构成的(归根到底还是原子生命体)。而神经细胞的显著特点是具有生长突起的细胞,是由细胞体和细胞突起构成的,这是其它系统的细胞所不具备的。然而这样一来,神经细胞次级生命体的各类有机物、无机物、原子生命体的质量、体量、数量和空间结构肯定和其它系统细胞生命体是不一样的,有其独特的个性的一面,只是科学研究还没有告诉我们,但这也够了。因为,它已经说明了神经系统起点和落脚点都和原子生命体分不开,而且是紧密相关的。
细胞突起又分为树突和轴突两个生命体。每个神经细胞生长一个或多个树突和一个轴突。树突生命体的作用就是承受、接受外界刺激,接收空间环境生命体的作用和力量,是自我为对象的主体和宇宙为对象的客体成为一个相对的统一体。
这个外界刺激既是人类生命体之外化合空间环境的生命体所带来的刺激,又是人类生命体内部空间环境中其它次级生命体的刺激;对于神经生命体来说都是外部的,对于人类生命体来说既是内部的又是外部的。
树突然后又将刺激带来的兴奋传入细胞体,为轴突传送做好准备。这种兴奋本质的内容应当就是接收外界的信息、数据等情况,只是开始是模糊的(但对于原子生命体、细胞生命体是清晰的),在向上传送的过程中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完整。
轴突生命体的作用就是把树突带入细胞的兴奋,带入的信息、数据等情况,从胞体传送到另一个神经元或其它组织,然后一直传送到中枢神经。
其次是在人类生命体的空间环境中有特殊的位置,即位于脑、脊髓和神经节中,这样细胞突起可延伸至全身各器官和组织中,而器官和组织是由细胞化合成的,细胞是由有机物、无机物、原子生命体化合而成的,或者说细胞归根到底是由不同的原子、不同的量和不同的结构所化合而统一的生命体。
因而,这种延伸的对象最终还是要到达原子生命体。所以,不管是神经系统自身还是神经系统延伸的对象都和原子生命体分不开,都是紧密联系的。
再次神经细胞又分为各自有着特殊作用的三类。
即:感觉神经细胞生命体(传入神经细胞),是传导感觉冲动的,胞体在脑、脊神经节内,多为假单极神经细胞。其突起构成周围神经的传入神经。神经纤维终末在皮肤和肌肉等部位形成感受器,随时随地感受空间环境生命体的作用和力量,是由外而内、管理外界信息、数据等情况化合的神经细胞,活动或者表现在“收集”、“整理”两个环节上。
运动神经细胞(传出神经细胞),是传导运动冲动的神经细胞,多为多极神经细胞。这种冲动就是从内向外的行为和动作或者表现。胞体位于中枢神经系统的灰质和植物神经节内,其突起构成传出神经纤维。神经纤维终未,分布在肌组织和腺体,形成效应器,是由内而外、管理分解的神经细胞,活动或者表现在“贯彻”、“落实”两个环节上。
中间神经细胞(联合神经细胞),是在神经细胞之间起联络作用的神经细胞,是多极神经细胞,人类神经系统中,最多的神经细胞,构成中枢神经系统内的复杂网络,活动或者表现在“决定”环节上。胞体位于中枢神经系统的灰质内,其突起一般也位于灰质。这个中间神经细胞可能储存着自私法则的数据,储存着生命精神规律的五个或者三个环节的中心环节,即决定的环节。
由外及内和由内及外,由化合(表现在“收集”和“整理”两个环节上)到分解(表现在“贯彻”和“落实”两个环节上)充满着对立和矛盾,但被决定(中间神经细胞)作为纽带、作为链接器而成为统一体,充满辩证的性质和辩证的运动。所以没有前者,生命精神规律即无主体抽象、归纳和总结,不可能产生生命精神规律;后者因为蕴涵着、潜伏和隐藏着生命精神规律,所以没有后者,生命精神规律将是空白的、虚无的和无极的,或者是苍白无力的,没有内容、没有本质,也没有任何意义,从而也没有生命精神规律。 3.3、生命物质规律 生命物质规律揭示的是宇宙生命统一体中生命物质运动的特有过程,这个过程必须穿越时间,经历五个环节,这五个环节就是物质实际存在的五个维度。
生命物质在现实世界,在宇宙中只能存在于宇宙生命,存在于相对的宇宙生命,离开生命体的物质是不存在的,我们对物质进行分析研究时只能从生命体中,通过中枢神经、脑的思维提取、抽象出来。
然后,在此基础上物质有三个身份:一是作为相对独立的静而死或者形而上学的作用而存在,这就是以往唯物的僵死的观点或者绝对的观点;二是作为一个运动过程的系统而存在,这就是生命物质运动规律的核心;三是作为一个次级生命体而存在,这就是对立中转换的主次矛盾及其主次方面的相对性。
生命物质就是从生命统一体中提取的一种图式,其中蕴含着五个维度的空间特性。作为自然存在、宇宙存在并对应的生命物质和生命精神合二为一的生命统一体,具有深刻的、广泛的独特的五维特性。
以生命统一体为前提,以生命精神为基础、为必备条件,是显性的,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是感觉得到的,是提供其他生命接受刺激的对象,是生命的直观、感性而现象的反应,是生命的形式,是生命空间法则等的表现。
生命物质在没有穿越时间,没有经历运动时,或者从宇宙生命统一体中抽象出来,即没有生命的生命物质,其作为一种图式可以提取、抽象出很多的“维”。
“维”就是宇宙生命的连接;就是描述和反映宇宙生命的某一运动变化时所必须经历的运动变化的空间,这个空间就叫做生命之维,几个空间就是几维。点由于没有长度、高度及数量规定其为零维。
“一维”环节,“一维”本是天文学的主词,但现在为历史生命哲学所用。这里有四个次环节层:
一个是,“一维”是一条线,是点动成线,可以是直线,也可以是曲线;没有面积与体积,只有长度;没有宽度和高度,但又有始端也有终端,这些都是有坐标的、相对的;这条线只有始端而没有终端成为单向射线,这是相对的绝对,比如,生命的自私法则只有相对的出发点而没有绝对的终点,宇宙生命的的演绎发展只有相对的低级生命体(原子)的起点,而没有高级生命的终止点。
二个是,“一维”是两个及其两个以上若干点连接的直线、曲线,这个线就是以相对的生命统一体作为对象而提取的相对的线。
三个是,“一维”是两个及其两个以上的若干点的连接向两端无限延伸的直线、曲线,这个线就是绝对的双向射线,就是以绝对的宇宙作为对象而提取的线。
四个是“一维”是点既是零维空间;也是一维空间里的宇宙生命体;无数个点也可以化合组织线。一维充满了点的运动,从而一维充满了运动。这个运动包括一个点的运动,两个或者多个点的联系、关系和运动。一维包含着辨证规律。
“二维”环节,“二维”就是一维展开的一个面。它分平面和曲面。
平面,有左右、前后两个方向,没有上下;只有面积,没有体积。另外,脑海里的想象也可看做二维。2004年科学家在实验室生产出了“二维生命”即只有一个碳原子生命体厚的平面。它可以单向展开,也可以双向展开;可以是以次级生命体为对象而抽取出相对的面,也可以宇宙生命为对象抽象出绝对的面。
曲面和平面的性质是一样或者类似的,都可以对生命的任意横截面或者纵截面进行提取和抽取,并对其的面积和形状、平面状态进行分析研究。
“二维”是一维或者一条线的运动,有限和无限即相对和绝对,两个相反方向的运动都充满了辨证规律。
“三维”环节,“三维”就是坐标轴的三个轴,即X轴、Y轴、Z轴。其中X表示左右空间,Y表示上下空间,Z表示前后空间;点动成线,线动成面,面动成体,即由面围成体,将一个一维和一个二维叠合在一起,这样就形成了生命物质的立体感。
我们从宇宙生命、各次级生命体中提取、抽象出来以后就是一个立体图形,即各部分不在同一平面内的几何图形,看一个长方体,正方体等的规则立体图形最多看到立体图形的三个面。
对生命体的这种提取和抽象,就是只考虑生命体的形状和大小,而忽略其它因素的基础上在平面的表示,以达到对生命统一体的长宽高进行分析研究。
“三维”的运动同样存在着绝对和相对,存在着辨证规律。
四维环节,“四维”是根据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提出来的,第五级别的人类生命体生活在地球生命体的地域、水域和空域之中,所面对的三维空间再加上时间就化合构成了四维空间。
由于我们在地球上所感觉到的时间很慢,所以不会明显的感觉到四维空间的存在,但一旦登上宇宙飞船或到达宇宙中,使本身所在参照系的速度开始变快或开始接近光速时,我们就能通过对比,发现时间的变化。这就是时间为什么是四维空间的要素之一。简言之,就是对三维的生命物质注入时间,将彼时的立体图形和此时的立体图形连接起来,发现它们的变化,或者说这样就可以掌握生命物质各式各样的运动,然后进行分析研究。 五维环节,五维就是生命统一体有了级别层次,可以对生命统一体的演绎进化、生命的内部和外部、生命的过去和现在、生命的系统和组织等等进行分析研究。
“五维”是三维、四维空间发展的必然结果。爱因斯坦相对论告诉我们,空间和时间可以相互转化,时间是通过空间来度量衡、来把握的,是空间的另一种方式;空间是通过时间、经历时间来表现变化和不同状态的,把这无数的变化和不同的状态紧密的链接化合起来,就会发现空间的运动。这个运动既是线上的运动,又是放大或者缩小的运动,也是从属或者被从属的运动,因而是空间显示出生命,成为系统或者体系。
根据系统论或者体系法则,任何系统或者体系都是有层次、有次级生命体。比如,原子生命体就有原子核和核外电子层空间基本的两个层次;地球生命体类似于原子生命体,有基本的地球壳和地球周围的大气层组成。原子核--地球、核外电子层空间--地球大气层;又如金塔体系分为五个基本级别,第五级别的人类生命体从低级到高级可以抽象、提取出八个层次,即原子生命体、元素生命体、无机物生命体、有机物生命体、细胞生命体、组织生命体、器官生命体和系统生命体,人类生命体的任何一个横的或者纵的解剖面都可以看到复杂的分明的层次空间结构状态。
这个层次既是物理学三维空间中的高度,或者我们器官可以感受刺激从而可把握的不同生命物质的层面,又是宇宙生命不同深度的本质、内容。它虽然只有通过以自我为对象的主体抽象思维来把握,然而却是我们主体的空间环境生命体宇宙的存在(包括客观和主体的主观)。
同时,这种不同层次的内容和本质也可以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演变成宇宙生命发展的不同时期或者阶段,成为我们感官可以把握的新的生命的三维空间。因此,四维空间还应加上层次一维,所以,任何全体或者整体的系统或者体系法则都应该是五维空间。这五维空间的任何一维都可以和其它四维相互转化。
作为宇宙生命的内容和本质反映的我们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的精神空间或者心理空间,内在的本质上就属于这五度空间中的第五维空间--层次空间;而且是高层次的层次空间(精神本身又分成不同的层次,哲学思维的空间是最高层次的层次空间)。它同空间环境生命体的相互转化,是五维空间相互转化的具体表现。
“五维”是有次级生命的统一体的生命体。当代基础物理学的核心议题是打断、破除空间时间的连续性,而建立“断续性”的量子思想体系,补充完善了我们认识空间时间另外一个方面—“断续性”的空白。在时间这个特殊的统一体中,连续性和断续性是相对的,辩证而统一的。没有连续性就没有断续性的必然,没有断续性就没有连续性的存在。一级生命单位和功能单位的原子生命体的基因,即所谓的36种夸克,12种轻子,13种规范粒子的运动依然逃不脱二十世纪物理学革命后所建立的量子规律(量子场论)。
这一规律的本质原子基因(不是完整意义上的生命统一体,但存在于生命体之内,是生命的次级成分)在空间中的位置、运动状态不是确定的,而是呈不连续的量子态(这也是它们之所以是原子生命体的基因,而不是宇宙生命体或者次级生命体的本质所在),但量子跃迁却证明了空间维度不可分割。如果我们把宇宙生命的主客体看成本来就同属于不可分的空间架构统一体或者金塔统一体中两个互为关系或者联系的次级生命体,那么,主客体的普遍联系就是世界或者宇宙的本来面貌。主观与客观、主体与客体、精神与物质之间都有着千丝万缕的剪不断的关系。这本身就说明五维空间就是把精神空间与物质空间统一起来的统一体。量子理论是爱因斯坦相对论四维空间理论向五维空间理论转化的中间环节。
“五维”是作为统一体五维空间它具有五性:
第一主体性:空间认识的主体和客体不可分。这种不可分不仅仅是认识论意义上的,而且是本体论意义上的。空间认识的主体和客体不可分是空间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整体性:空间发展的基本线索,从纵向来看,比如原子生命体、细胞生命体就是它们以后是空间起源、空间发展的原动力;从层次来看,分为宇观空间、宏观空间、微观空间三大层次,或者金塔的无机物、有机物、植物、动物和人类五个级别层次;从性质来看,分为生命精神和生命物质两大类。科学的空间理论,必须对空间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层面、不同类型做出统一的说明。空间包括宇宙(自然)、社会、意识空间。从全体来看,宇宙生命是绝对的,存在的个体整体都是宇宙空间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从具体来看,各个级别、层次、分类和个体各自都有自己的空间。完整的空间理论既包含对宇宙全体空间的把握,又必须对五大级别层次空间做出科学的、有说服力的说明。
第三全息性:宇宙全息统一论认为,每一空间量子也都是包含着整个宇宙的信息,任何一个相对的独立的部分都是整体的一个缩影,任何一个次级生命体都是宇宙的一个缩影。比如,原子生命体、细胞生命体就有宇宙全体的信息。
如果宇宙是全息的,那么五维空间的各维之间的关系也是全息关系,它们之间的区别只有在思维的抽象中才能存在,在现实中它们是紧密不可分的。在思维的具体(包括形象思维具体和抽象思维具体)中它们又复归于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
第四体系性:宇宙空间的不同层面的有序化、系统化,相互说明,相互协调,从而使宇宙空间的不同层面、不同部分得到完整的把握。
第五基础性:绝对的宇宙空间和相对的级别层次、个体生命空间是整体和部分、一般和特殊的关系。整体制约部分、一般说明特殊。研究宇宙某以特定个性空间必须以一般的五维空间理论为基础。
“五维”是是一个集合体,最基本的要素或者元素是点,点的集合是线面体,线面体运动产生了三维体,三维体的运动产生了时间,以此类推。简单的说,五维就是由于四维运动产生,假设四维空间可以对折,那么对折后的那部分所谓的无,就会由于四维的运动而给填补。 生命物质五个环节的五个维度,自然地存在于各个级别生命体统一体、存在于宇宙生命统一体;也就是说生命物质必须具备这五个环节或者五个维度,这样的物质才是生命物质。
生命物质规律就是五个维度运动过程的规律,就是五个维度依次互动的规律,就是五个维度必然性、规定性的规律,就是五个维度统一体的规律。任何生命物质都必须有五维的五个环节,任何生命物质也逃不出五维的五个环节。
零维即是点,一维是由无数的点组成的一条线,只有长度,没有其中的宽度、高度。二维是由无数的线组成的面,有长度、宽度没有高度。三维是由无数的面组成的体,有长度、宽度和高度。因而,第五级别的人类生命体容易感受到三维,但四维就很难感受,或者往往被我们所忽视。因为我们往往忽视了名有感觉、司空见惯的的时间(时间法则),往往忽视了生命统一体内部看不见的层次(体系法则)。
在量子力学,仍在建立的弦理论,认为世界是十一维的(“十维空间”+“一维时间”)。各种具有化合式或者化学式的化合物,如水、无机盐、糖类、脂类、蛋白质和核酸等都具有宇宙生命体的生命物质,是历史生命哲学的低级生命体或者高级生命的次级生命体,它们依然是具有五维特性的生命物质。 五维的五个环节,生命物质完成了一个循环,即从点到点(“五维”回归到“零维”),从空间到空间,从统一体(点)到统一体(点)它们的性质或者说它们的本质、内容没有发生改变,也就是说生命物质的质没有改变;改变的只是它们的量,即统一体的量增多了、增大了,统一体空间法则由小到大或者由微观到宏观,统一体的要素由“零维”到“五维”。就像钟表从零点出发,转了一圈又回到了零点的位置,但数字从“0”变到了“12”。这也就是为什么历史生命哲学选择由零维到五维作为或者确认生命物质规律的原因。在循环中,生命物质得到升级,生命体得到升级。
我们必须指出:生命物质规律五个环节的五维中,第三环节“三维”是中心环节,是具有决定性和有价值的环节。它的出现或者完成是宇宙生命统一体成为可能,如果没有它第一环节“一维”、第二环节“二维”是没有意义的;如果没有它宇宙生命是无法升级的,即不可能有第四环节“四维”和第五环节“五维”的升级和发展,我们人类对宇宙生命的认识也无法进行。 我们还必须指出:第一个生命物质规律是具有金塔全息性的。生命物质规律作为一个相对的生命体考察,生命物质规律的全体性具有金塔规律的全体性,生命物质规律和宇宙生命金字塔是相吻合的,前者有后者的全息性。第二个生命物质规律是不等辩证规律,这主要表现在化合分解运动之中。从零维(点或者统一体)到五维都是六个环节的六个维度的不断化合,只有从五维到零维的位置复原一个环节时,“五维”空间停止了化合的发展而回归或者变成“零维”空间(点),在不显山不露水的过程中完成了分解(如果这不是分解,怎么空间能从“五维”退变或者还原成“零维”),然后作为出发点,为“五维”再循环运动提供动力和资源。生命物质规律蕴涵的辨证规律和化合法则就是这么隐秘,这么神奇。第三个相对的生命物质规律自身而言,每一次维度的化合都是一次质变,都是一次升级。第四个每一个环节的每一个维度都深刻的存在着绝对与相对,以及二者在“维”统一体中实现统一。 生命物质规律的来源同其它精神产品的来源一样,是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的脑和中枢神经次级生命体及其神经系统的神经元和其突起(树突和轴突)接收和接受宇宙生命的刺激而产生的兴奋反应,这种反应先是低级的潜意识,再到高级的潜意识,然后从潜意识到意识,最后形成人类独有的精神产品,其中包括生命物质规律。也就是说生命物质规律本来就存在于宇宙生命统一体,无论低级生命还是高级生命都是如此,然后通过人类的精神次级生命体抽象、提取出来。
在提取、抽象的过程中,不同的时间段、不同的层次、不同的深刻程度而产生精神不同的产品,即知识、科学和真理。这知识、科学和真理同宇宙的本来存在是否对称就在于人类生命体的精神生命体的反应和反映。
宇宙生命物质随着宇宙生命一起起源于致密炽热的奇点,起源于太极。生命物质在宇宙生命体中承载着生命的八大法则。生命物质作为次级生命体来考察,一般的低级的生命体可以在高级生命体内部化合形成,比如糖类、脂肪、蛋白质和核酸等在细胞生命体内就可以化合诞生;也有的通过呼吸、进食等方式从空气、水分和食物中获取客观空间生命体。 生命物质还有一层哲学含义就是物质是生命的物质,生命是物质的生命。宇宙生命是一个系统,作为生命物质也是一个系统。比如,居于宇宙生命金字塔顶层(第五层)的人类生命统一体就具有五维的特性,就是一个系统;又比如总星系或者宇宙生命体,也就是宇宙生命金字塔统一体也具有五维的特性,就是一个系统。原子、元素、基因、激素、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病毒、细胞、组织、器官、系统、生物体(生命体)等等都是如此。
那么,什么是生命物质?生命物质是从宇宙生命之中提取、抽象出来的,并和生命精神对应、对称,且互为条件而存在;是生命主词的宾词,依附于生命,是生命不断转化的空间状态的形式和现象;普遍性的有着科学的六维性,即零维、一维、二维、三维、四维和五维。这里必须说清楚,“零维”在生命物质规律的五个环节中已经融合于第五环节“五维”之中,以隐性或者潜在的身份而存在。
在微观世界的探寻中,不断的发现新的东西,比如原子生命体以下的更深层次中,或者构成化合原子生命体各个层次的质子、中子、夸克、前子、轻子和弦等等是什么?是物质、是精神还是生命?历史生命哲学必须清楚的、肯定的回答:其一是这些东西不是相对独立的物质;其二是这些东西不是相对独立的精神;其三是这些东西不是相对独立的宇宙生命。这些东西只能是一种存在,一种原子生命统一体之中物质或者精神的存在,二者的化合是原子生命统一体一种基因或者因子的存在,具有生命的属性,但不是完整的宇宙生命统一体。
这些东西之所以不是宇宙生命,是因为:其一是没有相对的位置;其二是有断续性的存在;其三是作为生命没有相对的独立性,即不能像原子生命体那样存在于自身以上的高级生命体之中,可以运动在不同的无机物、有机物、植物、动物和人类生命体之中,从而运动在更高层次生命体之中;不能像细胞生命体那样存在于自身以上的高级生命体之中,可以运动在不同的组织、器官、系统和生命体(生物体)之中。这些东西只能作为原子生命体不同层次的基因或者要素(因子)而存在,只能是原子生命体全体中的部分,只能是本质的归于原子生命体的一种存在,它不能离开原子生命体而独立的存在于别的生命体之中。从性质上是生命性的,同属于宇宙生命之中,统一于宇宙生命。 生命物质的意义还在于:其一是化合组成宇宙生命体的空间结构(空间法则、体系法则等),或者形态状态,是内容的形式,是本质的现象,是自私法则的外在化身;其二是在生命精神的指令管控下完成生命统一体的各项生命活动外在行为动作的表现和反映;其三是为各项生命历程提供能量(能量法则)、载体(空间法则、体系法则)和活动(运动法则)等等的维度显现。
生命物质只有在特殊的相对的个体的生命统一体中,作为次级生命体才能发挥作用,离开了相对的特殊的个体的生命统一体它只能是一个生命体,而再不是生命物质。
3.4、生命精神和生命物质的历史发展
我们周围的世界是一个形形色色、千姿百态的世界。在自然界有日月星辰、雷电风雨、山川湖泊、花草树木、飞禽走兽和地下矿藏等等;在人类社会,有生产力、生产关系、阶级、国家、政党等等。世界存在的形态和性质是无限多样的,如此千差万别、丰富多彩的存在中有没有共同的本原?如果有,那么这种共同的本原又是什么?对此,不同的哲学派分别有不同的回答。
哲学上的二元论和多元轮从根本上否认世界的统一性、宇宙的统一性。它们认为,世界有着互相平行,各自独立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本原。
哲学史上的笛卡尔和当代所谓科学主义思潮中的波普尔就是两个代表。
笛卡尔认为,世界有两个本原,即“物质实体”和“精神实体”(这两个“实体”对于历史生命哲学来讲可以看做物质统一体和精神统一体),它们之间相互独立、平行发展,既不是物质派生精神,也不是精神派生物质,只有上帝才能把两个本原或“实体”联系起来、结合起来。我们认为,如若上帝确认以后真实存在,那么这个上帝不是别的,就是历史生命哲学的宇宙生命,就是生命实体,就是生命这个统一体。在生命体中,可以说生命精神和生命物质是互相平行的,但它们二者的本源都共同来源于宇宙生命体,源于相对独立的生命体,它们只有互相作用的关系,互为条件的关系,互相刺激的关系。精神刺激物质是物质产生行为动作;物质刺激精神是精神产生兴奋,进而产生潜意识、意识和思想,二者在矛盾中的主次方面、主次地位不断的互相变换。
波普尔则把整个世界一分为三,“客观物理世界”是“世界1”,“主观心理世界”是“世界2”,“客观知识世界”是“世界3”。这三个世间一经形成,就是各自“自主”的,它们都是“同等的客观实在”。历史生命哲学认为这三个世界是存在但它们三个分别只是存在的部分、整个世界的部分、宇宙的部分或者宇宙生命的部分,它们三个都统一于存在、统一于全体、统一于宇宙生命。
它们三个各自“自主”,都是“同等的客观实在”的这种观点是不可想象的,是完全错误的。宇宙或者世间没有统一性或者同一性,意味着就没有统一的起源、根源,没有统一的演绎、发展,没有统一的组织、系统;世界或者宇宙将是一片混乱的状态,世界或者宇宙将不复存在,或者根本就没有世界、宇宙的诞生和存在。在这个基础上,我们高级别的人类就没有统一的认识,统一的思想,就没有统一的生命精神。 哲学上的一元论则坚持世界的统一性,认为世界万事万物有着共同的本原。这是以往物质哲学和精神哲学所坚持的,无疑也是我们生命哲学所坚持的,所要进一步研究分析深化的。
在一元论中,以往又存在着唯心主义一元论和唯物主义一元论的对立。这种对立如果有统一体的存在,或者它们二者存在于一个统一体之中就是正确的,是必须的。因为,只有对立,说明才存在有矛盾,才能互相产生作用。但问题是,这种对立必须是统一中的对立,宇宙生命中的对立,生命统一体或者存在统一体中的对立。
这个前提下,唯心主义的主要体系就是历史生命哲学的生命精神体系,唯物主义的主要体系就是历史生命哲学的生命物质体系。它们没有认识和发现宇宙生命的统一性,从而是物质和精神失去了联系的基础、对立的基础和矛盾的基础;如果在这样的情况之下,或者条件之下各自还必须坚持,那又回到二元论去了,也就是这个世界或者宇宙有了两个本原并存的局面,这是哲学历史的悲哀、错误和局限。 精神一元论绝对的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精神的现象、繁衍、产物和表现,一切源于精神,起于精神,主张世界统一于精神;精神第一性,物质第二性,物质依附于精神;精神是主词,物质是宾词。
物质一元论则与之相反,绝对的认为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物质的现象、繁衍、产物和表现,一切源于物质,起于物质,世界的统一于物质;物质第一性,精神第二性,精神依附于物质;物质是主词,精神是宾词。
他们(它们)二者这样的坚持如果放进宇宙生命的同一性或者统一性宇宙生命体之中则是正确的。因为,二者发生了联系,从而发生了矛盾,继而就有了运动变化的主次地位和主次方面。二者如果谁居于主要地位的主要方面谁的坚持就是正确的,这样二者的绝对性就转化成了相对性,否则需要全盘的否定。因为,统一性只能是宇宙生命,而不是物质或者精神的一个方面。 历史生命哲学的“生命物质”发展过程。
首先是古代朴素唯物论。
古希腊的朴素唯物论。公元前六世纪在古希腊出现了第一个唯物学派,即伊奥尼亚学派。这个学派提出了最初的物质观,当时第五级别我们人类生命体在生活的实践中已经懂得,植物种子撒到地里就会发芽,长成一株植物,动物死亡后就变成发臭的腐烂物,继而进一步的化掉。他们虽不了解各种生命体化合分解的细节,但他们看到在转化变化(化合分解)的过程中,具有某种性质的物体消灭后,紧接着就产生了另一种性质的物体产生,由此就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在变化的过程中,是不是性质变了而某种“基质”、“基本”和“基础”仍保存着呢?他们认为无限多样的自然现象有一个共同的基础,万物由它产生,万物毁灭之后又回到它之中,他们称这个东西为“始基”。这个天才的思维和敏锐的洞悉在那时是了不起的,我们必须点赞。
因为,历史生命哲学认为,在宇宙生命的存在中确实有这样一个共同的“基础”,共同的“始基”,但这个“基础”和共同的“始基”不是别的,而是原子生命体。
在当时,科学材料极其缺乏,我们高级别人类生命体认知事物之量的单薄,能有这种认知是难能可贵的。很遗憾这个学派的创始人泰勒士把“水”认为是是万物的“始基”和“基础”,万物都是由水演化而成的。“水”成了西方哲学史上的第一个抽象成的“物质”概念和具体的存在。
他的学生阿那克西曼德认为“无限”是万物的“始基”,它是一种混沌状态的具体物质,它没有固定的边界,没有固定的性质和固定形态,在它内部蕴藏着一种对立倾向,能生化一切。这种富有智慧的高瞻远瞩而抽象出来的哲学思想同样是了不起的。因为,这种抽象的逻辑思想正好印证了中国古老的“太极”思想,印证了后来关于宇宙、关于大爆炸的科学材料建立的科学理论。但说:“对立物蕴藏在基质之内,基质是一个无限体,从这个无限体中分离出对立物”,“对立物”就是冷和热,湿和干等是没有科学材料根据的,是抽象的错误和局限。
中国古代的“五行说”。“五行”学说就是“金木水火土”,诞生于西周初期盛行于战国时代,此时“五行说”的内涵得到了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出现了“五行相生相胜”的原理,即“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水胜火,火胜金,金胜木,木胜土,土胜水”等,这些从实践中取得经验和认识,抽象出来以后,具有朴素的、基本的物质观和自在的辩证观和循环运动,至今还有着历史生命哲学的光芒。
中国古代唯物主义者则认为宇宙万物是由一种极细微的流动的物质“气”构成的,气是世界的本原,提出了气一元论。如战国时期荀子认为,物质性的、统一的气构成自然界的万物,而人也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荀子还提出了“形具而神生”的可贵命题。
中国古代唯物主义集大成者要属于春秋的老子与道家诸子对于宇宙所提出关于道的思想了。东汉王充提出:“天地合气,万物自生。”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范缜在说明神形关系时说:“神即形也,形即神也。是以形存则神存,形谢则神灭也。”如果能进一步的说明这个“神”和“形”共存于宇宙生命统一体之中,那就是今天历史生命哲学的观点了。另外还有“阴阳说”、“八掛说”都有相似的看法。
这些虽然只是初步的、模糊的或者不清晰的、不深刻的、不全面的“生命物质”体系,是依据直观经验和比较粗浅的自然知识所作的理论概括,缺乏一定的科学论证和严密的逻辑体系,带有一些“实证”的成分,因此,它有直观、感性的特点,但也值得点赞。一元论物质观的合理的成分一直被保存下来,对于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起了一定的作用,对于历史生命哲学的生命物质有很好的帮助。
其次是近代形而上学的唯物论。
十九世纪以前的自然科学,揭示了宇宙中各种物质都是由不同的元素组成的生命实体的存在,元素是组成化合物的基本单位,而各种元素人为的分子式二维结构又可以进一步分解为原子。
原子是当时科学认识已经达到的关于物质结构的最前端层次。人们普遍接受并由此认为,原子就是最小的物质单位,各种元素的原子既不能分割,也不能相互转化。原子被看成是一切物质形态的不变的属性。
这种物质观以此为根据,把当时自然科学对物质的认识成果,原原本本的照搬到抽象的哲学中来,认为原子是世界的本原,物质就是原子,原子的特性就是物质的特性。
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物质观以一定的自然科学的材料为根据,克服了自发的猜测的性质,并以此来解释世界的物质性。这种以自然科学材料作为依据来阐述哲学思想无疑是巨大的进步,是趋向科学的,趋向宇宙生命的,对历史生命哲学、生命精神有一定的意义。
但将自然科学材料和理论没有进行进一步的思维和抽象,进一步的上升和归纳,进一步的普遍性和公约数,因而存在有缺陷。其一是没有认识也没有发现宇宙生命统一性;其二是直接的拿来自然科学成果用于抽象的哲学因而是机械的、形而上学的;其三是一万个没有发现、没有思考这里的这个“物质”就是宇宙生命统一体,就是微观的宇宙生命统一体,当然前提是没有构建历史生命哲学的思想;其四是元素并不是科学发现的具有完整宇宙生命意义的“基本单位”。但他坚持的一元论的本源论无疑是正确的;坚持把自然科学的成果用于抽象的哲学无疑是正确的。
历史生命哲学认为,这个“基本单位”应该是原子生命体,元素是原子具有相同质子数的社会群体。原子生命体的不断化合,不断的量的积累,不断的突破质变,是后来的生命体的生命力(力量法则)不断的提高,从而产生我们高级别的人类生命体的生命力,从而就要断言我们人类生命体的生命力源自于原子生命力,从而就可以断言宇宙生命的自私法则源于原子生命体(当然,现在的科学发展还无法说明这一论断,我们只能是抽象的逻辑推理的形式),从而就要断言原子就是我们生命体的祖先,从而就要断言原子统一体内部潜伏着宇宙生命的所有数据信息,再不断的化合中渐次的得到释放和显现,原子就潜伏于我们生命统一体之内,是我们生命活动基本的和根本的一级生命单位和功能单位。
再次是现代唯物论。
现代唯物论认为:其一是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世界的本原。其二是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反作用。历史生命哲学认为意识是生命精神的一个层次,这里可以看作精神。现代唯物论坚持一元论的本原是正确的,坚持物质的作用对于生命物质有很大的意义和几乎全体的帮助。但问题是,如果没有生命体作为统一体或者同一体,生命精神和生命物质分隔开来,没有对应的联系两个怎样的互相作用呢?所以,生命精神和生命物质,或者这里说的物质和意识必须绝对的处在统一体或者同一体之中。
因而,现代唯物论的物质和意识,或者生命物质和生命精神的内容或者思想是正确的,但其坐标、统一性的认识是错误的。因为,这里宇宙存在的“物质”其本质就是宇宙生命,具体的物质就是一个个体的特殊的相对生命体。因为,没有面对以自我为对象的主体以及和主体打交道的人类社会,没有面对动物社会,没有面对植物社会,这些主体是物质呢?还是生命?还有蛋白质、病毒、亚病毒都是什么?还有元素、原子都是什么?如果给它们定义为生命才是深刻的、典型的、有意义的,那么,一元论的本原是否就应该是宇宙生命了。当然,鄙人在《微生物生命哲学》里已做了详细论述,这里就不再重复了。
现代唯物论认为:世界的物质形态既具有多样性,又具有同源性,我们的世界,从基本粒子的夸克到总星系,从微观世界到宇观世界,从无机界到有机界、从生物界到人类世界,这些多样性的形态都是物质自身分化和演进的结果。
这里的“多样性”被我们金塔各级别各层次生命体给予丰富的详细的阐释;这里的“同源性”被我们金塔第一级别无机物层次中的原子生命体给予印证;这里的“多样性”都是“分化和演进的结果”被我们金塔中第一级别无机物生命演绎进化到第五级别人类生命给予恰到好处的、高度契合的对应等等,都是历史生命哲学吸纳的科学的宝贵的成分。但这里的“多样性”都是“分化和演进的结果”必须一分为二的看待。
因为,我们高级的人类生命体也包含在这个“多样性”之中,也是“分化和演进的结果”,但我们人类生命体到底是“物质”还是“生命”?那个更深刻、更科学、更准确?更能代表宇宙的存在?不容置疑,显然是生命。所以,解决这些问题只有是历史生命哲学。
化合组成高级别生命体(第三级别植物生命体、第四级别动物生命体和第五级别人类生命体)的生命物质有:核酸,蛋白质,脂类,糖类和一些无机盐类等次级生命体;化合组成细胞生命体的生命物质有二十多种化学元素原子。其中有些含量较多,有些含量很少。据统计,在细胞生命体内至少可以找到62种元素原子,常见的约有29种,其中重要的有24种。但是,在不同的生命体内,各种元素原子生命体的体量相差很大。例如,蛋白质是由C、H、O、N等元素原子化合组成的,核酸是由C、H、O、N、P等元素原子化合组成的。
这些生命物质在一个生命统一体内部,都是不同层次的次级生命体,由于担负的主要任务是生命物质,所以处在生命物质的范畴之内;一旦把它们从高一级的生命体或者统一体中分解、分割出来,或者抽象出来它们就转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生命体,而再不是生命物质。所以,同一个对象、同一个实体考察的坐标或者空间不一样,它们的身份将发生质的变化。因而,生命物质和生命体一样,它们都是一个相对的概念,随着身份的不同它们的力量法则也发生变化。
生命物质的形式及其随着生命体穿越时间、经历生命体的运动或者活动所积累的过程是我们认识宇宙生命的主要路径。其一是认识生命体任意抽取的一维、二维和三维的形式,然后认识四维和五维生命物质的特性;其二是通过生命物质的行为、动作和表现,持久的、全面的分析归纳,抽象出生命精神,从而全面的了解认识宇宙生命,掌握宇宙生命。
以往的唯物派认为所有的统一体(包括概念)都是物质的一种构成或者表达,并且,所有的现象(包括意识)都是物质相互作用的结果。这是由于没有历史生命哲学的思想或者观点的指导,而产生的一种有缺陷的认识或者观点。因为,宇宙中所有的统一体都是某一个级别或者层次的生命体,这种或者这个生命统一体都是由其它次级生命体化合组成的;所有现象都是其它生命统一体化合或者分解的高级或者低级的生命体。
作为一个理论体系,历史生命哲学属于一元本体论,其本身又不同于以往的物质或者精神一元论,以及二元论或多元论为基础的本体论,作为对现实世界的一种解释,它是唯物和唯心的一个对立面。生命物质只能是生命体中的生命物质,离开了生命体再没有生命物质可言。 历史生命哲学一元论认为:宇宙是多样的,又是统一的。多样性在于宇宙或者金塔体系之中,即各个级别、各个层次、各个分类和各个个体的部分;统一性在于生命性,即宇宙是生命的宇宙,世界是生命的世界;生命是宇宙的生命,生命是世界的生命。它们(他们)处于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之中。
历史生命哲学统一性的整体或者全体就是太极,就是宇宙,就是金塔。这个全体或者整体就是一个统一体,一个宇宙生命体,它的内部又有各级别、各层次、各分类和各个体的统一性。
历史生命哲学的基本方法就是坚定的认为世界本源是生命,宇宙的本源是生命,一元论的本质主体就是原子生命体,宇宙的一切、生命的一切皆是原子的化合体。坚持生命观,反对没有生命统一体的唯物观和唯心观。多样性和统一性是辩证的关系。
生命物质和生命精神的辩证关系。站在生命物质的角度,生命精神对生命物质的有着依赖性,生命物质决定生命精神,即生命物质第一性,生命精神第二性,生命物质是本原,生命精神是衍生的,生命物质决定生命精神,生命物质是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引导和主导运动的方向和性质,是自私法则急需解决的问题,是生命体首要满足的对象;站在生命精神角度,则其相反。生命物质和生命精神辩证的这种关系必须在宇宙生命统一体前提之下,否则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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